论财务会计行为的合理化_财务会计论文

论财务会计行为的合理化_财务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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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行为的概念应该如何表述,在我国尚处于研讨阶段。笔者的意见是:财务会计行为是指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利用行为科学与会计理论和方法相结合的基础上,研究会计信息产生、传递和使用过程中各当事人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需要条件制约所作出的能动的、有效的会计核算与控制行为,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和资源委托者认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需求。

一、财务会计不合理行为的表现

1.粉饰

粉饰,即以人为的手段改善运用资本地位,夸张平衡表之外貌,使财务情形或经营成果的表现良好,凡一般虚增资产、虚减负债或虚饰高度流动比率者均属此类。籍以提高分红数额,博取股东信任,刺激股票市价,表示营业或偿债能力高强,或隐瞒营业亏损等。反之,一企业为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减低甚至逃避纳税,加大秘密公积以保持其稳健性原则,减低股票市价以便收回库藏股票,其手段不外乎虚增负债、虚减资产。此种舞弊之起因,大多由企业的管理当局或董监事所为,虽均非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但具有诈欺的意向,以蒙蔽股东、债权人、银行或政府机关。显然有蔑视会计准则,破坏会计的真实性及一致性,并违反法令作不正确的表示,歪曲财务报表内容,使利害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

2.变相报销

所谓变相报销,是指不符合法令规定条件,改变真相所为的报销。其恶性虽不如舞弊及粉饰重大,但违反会计的真实原则,仍属于一种诈欺行为。变相报销的手法,不外乎“化整为零”、“化明为暗”、“以假当真”、“无中生有”等多种,藉以强求符合法令规章,弥补无法支报的款项。并且,这种报销多以费用为主,其实物证据稍纵即逝,当事人既存心作假,很少有相关财物可供验证。

3.违法会计行为

尽管以上有些内容也有违法的成分,但作为一种现象,我们觉得仍然有必要将违法行为单独列出,加以讨论。违法会计行为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条件构成的,包括:第一,违法会计行为客体,即必须有侵害的客体,比如报表使用者的决策结果,因使用了不实的信息而遭受的损失;第二,违法会计行为的客观方面,即对社会的危害行为;第三,违法会计行为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的会计个体和群体;第四,违法会计行为的主观方面,即违法的会计个体和群体在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的心理状态。

二、财务会计不合理行为的原因分析

1.市场机制缺陷与政府职能的局限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托价值规律和投资者利益取向,是实现社会资金资源合理流动与配置的高效手段。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市场机制并非总是有效的。主要表现在:(1)市场体系不健全, 加之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导致经济、法律杠杆调控功能和市场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功能在市场的反射作用下发生阻滞与扭曲,进而诱发社会资金资源配置秩序紊乱失调;(2)由于资金资源的市场配置规模、方向、 结构、速度充分取决于各独立市场主体彼此差异的价值判断取向和行为准则,而后者又是基于个体利益的驱动,这就决定了资金资源的配置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偏离社会的时间、空间目标轨迹的现象,以致损害社会的根本性利益;(3 )政府经济职能与行政权力兼容的交叉重叠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在对市场行使经济调控职能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融入行政干预的色彩,从而产生政府经济行为的非市场依托性、政策法规模糊性以及相互之间缺少承继性、稳定性、配套性和层次性等复杂的现象。这毫无疑问会产生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财务会计行为。

2.产权关系模糊与企业市场法人主体资格的缺位

当前以两权分离、政企分开为基本原则的现代企业制度,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强化了企业的利润动机和市场制约机制,但却未能从根本上塑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主体与完全法制约束下的政府权力行为格局,致使两权分离、政企分开始终处于分而不离、虽分未开的“隐蔽”状态,以致企业的市场价值判断行为与利益的体现不得不经常地被动调整,致使会计行为被动顺应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与单向的大财政意图,产生短期化、非规范化的会计行为。

3.利益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存在障碍

目前,由于企业缺乏财产制约,利益制约和责任制约,使企业经营缺乏追求会计行为合理合法化的动机和热情,导致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紊乱。

此外,会计管理体制不合理,权力结构在较大程度上外倾化,动力结构基本上内向化,权力结构和动力结构的脱节,会计人员决不会置自己的前途、地位、利益等动力结构于不顾,转而支持一个与自己的利益关系不大的权力结构,即使这样做了,其结果也会由于缺少法律的强有力支持而显得十分尴尬;会计人员素质差,觉悟低,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会计执法环境欠佳;财务公开制度未能建立,会计信息不对称,企业及会计人员在心理上对财务公开较为抗拒,从而使会计行为受到影响,会计信息不真实;经济监督不力等也是造成财务会计行为不合理的重要原因。

三、实现财务会计行为合理化的基本途径

财务会计行为合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完成一个合理化阶段的任务,要受合理化不同环节及其每一个步骤的制约。任何一个环节和步骤的拖延,都会导致整个合理化阶段时间的延长。寻求合理化的途径,是合理化过程中一个极为关键的因素。

1.两权分离是保证企业财务会计行为合理化的重要前提

真正意义上的“两权分离”,是财产所有权自身的分裂,是财产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某种契约关系或法的关系分解为两个相互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部分。正是这种财产权分裂才保证了经营者自主营运资产的能力,促使经营者或现代企业家阶层的崛起。没有财产权自身的分裂,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两权分离”。“两权分离”格局的形成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条件是:第一,作为所有者,必须是资产增值的人格化代表,其行为目标是单一化的,即只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第二,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必须是一种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而没有任何超经济强制或依附的关系,只要经营者能够实现资产增值,所有者就没有权力和理由任意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目前,国有企业实现“两权分离”之所以困难重重,出现众多不规范的企业行为和不合理的会计行为,关键就在于没有这样两个条件。

2.建立强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我国从1988年起,设立了归口财政部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专司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为确定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位置不高、权威不大、关系不顺,导致在实践中无力行使其所有者的各项权利,独立性不强,争权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主张在国务院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及地方分支机构,充当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主体,逐步形成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的、独立的、专司的管理网络系统,行使对国有控股公司的管理权、在特殊情况下对国有资产划拨权和收益调度权、以及对国有资产投资的参与权,以实现企业行为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合理化。

3.赋予企业充分独立的市场取向自决权

(1)筹资自主权。依据国家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政策、 目标导向及企业某种战略意图而相应调整资金来源的供应方向、规模与结构,从而提供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

(2)投资自主权。即依据市场供求关系态势自主选择投资方向、 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时间、投资方式及有关人力选配、价位定向等等,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权力中心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3)利益分配自主权。税后利润决定着企业动力的源泉。因此, 要确立企业税后利润分配主体的地位,使经营者与职工的切身收入完全依托企业的税后利润,随着税后利润的多少而相应增减;要使企业的发展完全依托于自身的积累,建立投资对积累的依存关系。

4.建立健全经济监督网络,强化对会计行为合理化的监督力度

财务会计行为必须有严密的、有效的监督体系来规范和调整,这是财务会计行为合理化的重要保证。我们认为,保证会计行为合理化的经济监督网络应由以下三个子系统组成:政府监督系统、内部监督系统、社会监督系统。

5.优化会计管理机制,保证财务会计行为合理化的实现

(1)运行机制。让会计回归企业, 建立企业会计一体化的会计管理体制,以解脱企业会计人员的无形压力,使企业领导人解除对会计人员不必要的戒心,从而促使其重视会计行为的合理化与效益化问题;必须按照会计运行行为的基本要求,坚决实行财务机构与会计机构分设,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财务会计机构和职权合二为一的弊端。

(2)激励机制。奖励是激励机制,惩罚也是一种激励机制, 在重视奖励的同时,也要注意应用惩罚机制。

(3)约束机制。包括市场约束、预算约束、法规约束、 理性约束及道德约束等机制要素。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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