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部分地区供销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河北省论文,供销合作社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国务委员陈俊生同志的指示,1995年7月25日至8月1日, 我们赴河北省邢台县、冀州市、吴桥县就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调查。下面根据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部分情况,提出我们的一些认识和想法。
一、关于对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问题
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供销社的产权归属、为农服务宗旨的体现及合作制原则的贯彻,是衡量供销社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标准。多年来,各地供销社在组织体制、管理体制上基本一致,因此河北省供销社的现状,在全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供销社的产权归属。从河北省的情况看,各级供销社的所有者权益在帐面上反映为“供销社资本”占绝大部分,“社员股金”所占比重很小。1994年底,河北省供销社系统所有者权益为39.61亿元, 其中社员股金为7.9亿元,约占20%。县联社、基层社大体也是这个比例。 从帐面上看,社员股金占供销社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大,很难反映供销社财产为农民社员所有。
在调查中大家认为,仅通过帐面上所反映的社员股金来确定供销社的财产归属,是有失偏颇的。原因是,目前帐面上反映的社员股金是按入股时的原值来计算的。1952年入社时1元钱,现在仍反映为1元,没有反映股金的增值和积累。那种认为“社员入社股金每年都进行了分红,因此不存在积累”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以吴桥县供销社为例,自办社以来至1987年以前,按上级规定,供销社每年对社员分红一般只占利润净额的12%,但不超过股金的 10 %(文革期间没有对社员进行分红,1983年一次性补发红利,也是按此标准执行的)。1987年开始实行保息分红,分红标准为股金的10—15%。全省其他地方供销社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可见,历年社员股金并没有参与供销社当年全部利润的分配,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利润的剩余部分则表现为积累。因此,目前供销社所有者权益中占大头的“供销社资本”,即供销社的历年积累部分,最终所有权也应该属于全体入社社员。
2.为农服务宗旨的体现。农民社员创办供销社主要目的,是通过供销社来为自己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尤其是为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提供服务,分红则是次要的。因此,供销社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体现办社宗旨的主要标志。目前,河北全省基层社的主要经营业务可分为七大块,即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工业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专业合作社、为乡镇企业推销产品、社办工业及其他(饮食、服务、运输等)。从业务性质上来看,这些业务活动都与农民社员的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从量上来看,其中农副产品收购、农资供应占全部业务经营额的50%以上、利润额的80%以上。可见,基层社的主要业务活动基本上是围绕农民的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来展开的。
供销社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不仅体现在供销社的服务内容上,还体现在自觉和农民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代表农民社员的利益上。邢台县浆水供销社主动扶持当地农民发展果品生产,提供良种、技术、物资、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如能卖到好价钱,还向社员返还利润。1992年、1993年分别向社员返还利润18.1万元和36.7万元。1994年,浆水供销社通过代理制方式为农民推销板粟45万公斤,农民干脆不问收购价格,供销社收购时只记数量,在市场上为农民争取好价钱,售后再与农民结算付款,供销社真正成了农民社员在市场上的代言人。在供销社的积极扶持下,浆水镇农民年人均收入水平由1990年的530元增加到1994年1011元,成为全县33个乡镇中最富的乡镇。 当地农民把供销社叫做“联合社”,即供销社把农民联合在一起,农民和供销社联合发展。
在调查中还发现,有部分基层社为农服务水平不高,对农民缺乏吸引力。其原因,既有供销社自身的主观因素,也有包袱沉重、实力不强的客观因素。
3.合作制原则的贯彻。河北省供销社在坚持供销社“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四原则过程中,自愿联合、互利互惠、社员权力平等方面做得较好,民主管理相对较差。按1984年修订的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社章规定,省供销社每5年召开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县级供销社每3年召开一次,基层社每2年召开一次。目前, 全省各级供销社离这个标准都有一定差距。另外,全省县以上供销社主任基本上都由政府任命,基层社主任则由县联社任命,这主要是现行管理体制,特别是干部管理体制造成的。最近,河北省供销社正在积极筹备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县社、基层社也在层层行动。在省社根据中央5 号文件精神提出的深化供销社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提出要改变基层社主任单纯由县联社任命的办法,实行社员民主选举。各级联社也要逐步推行民主选举,以保证社员在供销社活动中应有的权力。
从总体上看,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已初具雏型,并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当然,目前供销社和中央5号文件所要求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农民社员作为“供销社资本”最终所有者的权益体现问题,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问题,农民社员进一步参与管理问题等。也正因为存在这些问题,供销社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二、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问题
河北省目前共有2578个基层供销社,按照经济效益状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经济发展型基层社。全省盈利5万元以上的基层社有179个,占6.9%。其特点:一是领导班子团结稳定,有一个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思想解放、开拓意识强的带头人;二是经营范围广,渠道多,勇于开拓新业务;三是当地骨干农副产品抓得住,抓得牢;四是经营机制灵活,内部管理严格,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五是没有资金挂帐及其它历史包袱,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企业发展后劲较强。
2.保本微利型基层社。全省盈利5万元以下的基层社有1568个, 占60.6%。其特点:一是在业务经营上迈的步子不大,除正常经营外,主要依靠棉花、农业生产资料等政策性经营;二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浪费比较严重,非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三是银行停贷,经营资金匮乏,各种应收款项较多;四是有一定的历史包袱,微利保本,缺乏发展后劲。
3.经济危困型基层社。全省亏损的基层社共有840个,占32.5 %。其特点:一是自然条件差,所处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二是所在乡镇人口稀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自然资源匮乏,基层社购无货源、销无市场;三是企业缺乏向心力和凝聚力,干部职工人心不稳,情绪低落,人才外流严重,领导班子更换频繁;四是经营管理不善,业务萎缩,各项费用开支庞大;五是历史包袱沉重;六是企业亏损严重,企业运转困难,经营难以为继。
基层供销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亏损严重。1995年1—6月,河北省基层社亏损单位达731个,亏损面为28.3%,亏损金额为2530 万元,汇总亏损17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亏21万元。从我们调查的地区来看,邢台市有95个基层社亏损,亏损面为33.3%,亏损金额为191万元。造成基层社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1.历史包袱沉重。全省基层社待处理流动资产净额和未弥补亏损7.7亿元,其中有2/3是由国家和省政策调整造成的,每年需负担沉重的利息和罚息。
2.离退休人员负担过重。全省基层社平均每3—3.5名在职职工负担1名离退休职工。
3.行政管理费用过大。1994年全省基层社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非经营人员为24701人,占基层社职工总数145000人的17%。 这些人员大多资历老,工龄长,工资偏高。一般基层社的行政管理费用每年都在10万元以上。
4.没有找到经济增长点。基层社亏损,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在市场竞争的新格局中重新定位。有的是没有抓住骨干农副产品做文章,仅靠传统的日用工业品购销经营;有的是仅靠棉花、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来维持,吃政策饭,并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是没有扬长避短,发展供销社的优势项目。1994年全省基层社的三项主要业务经营人员结构情况是:日用工业品经营人员占47%,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人员占20.6%,农副产品经营人员占12.6%;主要业务经营额占购销总额的比重为:日用工业品销售额占34.6%,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占30.1%,农副产品收购额占23.6%;当年实现利润结构情况是:农副产品经营利润占78%,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利润占13.8%,日用工业品经营利润占 3.7%。可见, 对于基层社来说,投入人员少、 利润率高的首先是农副产品经营,其次是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而投入人员最多、利润率却很低的是日用工业品经营。因此,基层社的的优势项目在农副产品上,而不在日用工业品上,但有些基层社却仍然固守着日用工业品经营的老摊子,必然要饱尝亏损的苦果。
5.缺乏县联社强有力的帮扶。现行基层社大都是以乡建社,形不成规模优势,势单力薄,背负沉重的包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光靠自身的力量,是难以自拔于泥沼而走出困境的。综观亏损的基层社,大都是没有得到县联社强有力的扶持、领导、管理和服务。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振兴基层社,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尽快解决政策性亏损挂帐问题。目前,基层社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混在一起,统称历史包袱。政策性亏损迟迟不解决,给基层社经营带来了两方面消极影响。一是部分基层社认为政策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在实际经营中不是非常分明,希望通过政府解决政策性亏损来解决企业的大部分历史包袱,依赖思想严重;二是部分基层社认为即使政府只解决政策性亏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故悲观失望,破罐破摔。这两种现象都直接影响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发挥,形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不仅政策性包袱依然如故,经营性包袱也会越来越重。为此,建议尽快界定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的界限,并制定解决政策性亏损的相应办法,使基层社既不依赖,也不悲观,从而振作精神,努力搞好经营。
2.扬长避短,主攻强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社必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重新进行市场定位,扬长避短,主攻优势项目,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日用工业品经营,可以考虑放弃部分业务,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向更能发挥供销社网点、人员、信息、设施、信誉及整体联合等优势行业领域扩展,如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的购销、就地加工等业务。
3.加强县联社对基层社的帮扶。振兴基层社,不能局限于基层社小圈子,不能就基层社论基层社,要充分发挥县联社的联合优势。县联社要帮助基层社配备好领导班子,选好带头人;帮助基层社改善经营管理,选准开拓发展的路子;发挥联合社的优势,组织基层社开展农副产品的分购联销、日用工业品的联购分销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让利于基层社。县联社的领导还可以采取定点包社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社的帮扶工作。
三、关于为农服务与增强实力问题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主动型服务。供销社具有一定的实力,主动地开展为农服务工作。这种服务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通过扶持骨干农副产品的生产,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二是通过开拓大市场,组织大贸易,为家民提供综合服务。
2.被动型服务。供销社自身经营困难,亏损严重,仅靠吃政策饭维持生存,同时被动地为农民提供政策经营商品的各项服务。
服务与实力的关系,是一种互为前提、互为基础、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为农服务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保证,否则,服务只能是一句空话。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是需要有经济投入的,优质服务必须建立在强大实力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如果为农业服务搞好了,农业生产发展了,农村经济繁荣了,农民生活富裕了,供销社就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济实力也就能够不断增强。邢台县浆水供销社全心全意为农服务,近几年来无偿为农服务支出达24810 元,服务赢得了农民的依信、关心和支持,农民把农副产品主动交给供销社,使供销社农副产品收购额逐年增加,由1990年的189万元增长到1994 年的540万元。供销社农副产品收购量占全镇总产量的90%以上。 服务使供销社不断发展壮大,实力不断增强。 目前, 浆水供销社固定资产达210万元,比1975年增加5倍;营业面积扩大到8500平方米;自有流动资金由1975年的4万元增加到42万元,增长了10倍;年创税利18万元。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要增强供销社为农业服务的实力,就必须积极搞好商业购销经营,进入大市场,组织大流通,开展大贸易,进行大购大销,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此外,增强服务实力,还有两个带有发展方向性的重要途径:
1.贸工农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是增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的重要途径。冀州市供销社大力发展以当地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业, 以提高农副产品的价值含量, 全面增强为农服务实力。1995年1—6月,工业产值为15106万元。目前,总资产规模已达4.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为1.5亿元,成为颇具规模和实力的企业集团。
2.服务产业化。把服务作为一项产业来发展,使供销社在为农服务的同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是增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今后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