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与公允价值对冲会计的比较分析_公允价值论文

现金流量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对比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允论文,现金流量论文,价值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问题的提出

以新加坡中航油衍生品投资巨亏事件为例,由于仅采用期权的内在价值作为入账依据,而忽略了时间价值,导致其在2003年12月31日,低估公允价值损失0.6百万新币,2004年2月27日,低估公允价值损失19.4百万新币,2004年整年低估379百万新币。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中航油在期权投机发生巨额亏损的同时,财报还在显示企业的盈利金额。同时,这也说明了会计信息上投资结果反映失真,导致巨大风险潜伏在看似平静的背后,麻痹了企业的投资人员、财务人员甚至是高层管理者,使得企业的财务危机一触即发。

套期会计的相关理论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将套期会计(Hedging Accounting)方法定义为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同时准则将套期保值分为三类: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于三种套期保值业务,会有三种套期会计操作进行对应。由于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更具有代表性,在实务操作中更容易被混淆,因此后文主要集中于此两种套保会计的分析研究。

(一)套期会计产生的原因分析

由1984年开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先后颁布了80号、105号、107号、115号、119号、133号、138号准则,对金融工具会计作出了规定。由准则发展来看,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经历了表内历史成本计量——表内期货合约公允价值计量——表外披露衍生工具风险的定量数据——表外披露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表内记录部分衍生工具(交易性证券、可供出售证券)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变动额——增加表外披露衍生工具的持有目的及列示办法——表内记录所有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变动额——表内记录有效套期保值抵消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套期会计)。可以发现,对于衍生工具的披露方式由表外转向表内,披露范围由部分工具到全部衍生产品,会计计量属性从历史成本转向公允价值,会计确认时点由合约到期确认转向价格变化当期确认,体现了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衍生工具信息的重视程度、要求的严格程度逐渐加强。

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应用与企业套保实务的发展,促使了套期会计的产生。随着企业将金融衍生工具越来越多的用于进行套期保值,出现了套期保值实务与账表数据反映的矛盾。套期会计中常见的被套期项目有库存商品、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仅限于对信用风险或外汇风险的套期保值)、预期商品销售或采购等以历史成本、摊余成本入账的资产或负债,而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记录。当企业实务是以衍生工具进行套保的同时,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在波动,而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不变。还有确定承诺在传统的财务会计处理中是要到实现时才会入账的,但是当其作为被套期项目时,如果不提前入账,就会导致只有为套保而持有的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波动的记录,而没有相应的被套期项目的价值波动来平抑风险。这些都导致会计处理上根本体现不出套期保值的这项动作与效果,因此对于套期会计的需求产生了。正如学者祝焰、张子刚指出“套期保值会计方法,就是为了解决由于会计系统内在确认、计量不一致,导致套期保值活动在财务报表上难以或无法表述的问题。”

同时,由于企业套保的出发点不同,比如套保的是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还是被套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入,应运而生了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这种复杂性对企业的财会人员提出挑战。因此,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相继提出了公允价值选择权(FASB第159号准则),允许企业将部分采用历史成本入账的项目改用公允价值记录,希望这样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虽然公允价值选择权使得利润这一结果性会计数据波动小了,体现了套期保值的实质,但是很多资产、负债等项目的账面价值波动会变大,未免有些舍本逐末、得不偿失。公允价值选择权体现了以利润表为第一表的观念,而我国会计界学者正在倡导以资产负债表为第一表的观念。并且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一些局限性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克服和解决的,因此,套期会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是对套期保值主要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对于套期会计分类的分析

公允价值套期是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确定承诺则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此类价值变动源于某些特定风险,且会影响企业损益。如某钢铁企业预期销售一批螺纹钢,为规避螺纹钢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对螺纹钢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如某物流公司为规避半年后很可能发生的与购买货船相关的现金流变动风险进行套期。

下面按照被套期项目的不同,对分类原因进行研究分析。

1.已确认的资产与负债

对于已确认的资产与负债,两类套期会计都是可以运用的。但是两类套期会计存在着以下两点明显的区别。

区别1:企业套保的目的是要保证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不变还是企业将要支付或收取的现金流量不变。以利率互换为例,某企业发行了固定利率计息的负债,该负债的公允价值会随着市场利率的上升而存在下降的风险,因此买入“浮动利率支付,固定利率收取”的互换协议,将所拥有固定利率负债配置成了浮动利率负债。此时当利率变化时,负债的公允价值将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降低了企业资产负债率的波动,有利于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很显然这是“公允价值套保”。当企业将浮动利率计息的资产或负债通过互换调整成固定利率计息的资产或负债,保证现金流量的稳定性,这是“现金流量套保”。

区别2:公允价值套保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是真实的、明确的资产或负债的入账价值,在此方法下要根据被套保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化调整其账面价值。如果此时将资产或负债进行交易,是可以立即实现所记录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因此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现金流量套保的是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在未来的不确定现金流,这个现金流是预期的、不稳定的,因此要计入资本公积,待真正实现时转为当期损益。

2.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和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对于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和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主要区别在于二者发生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当这个未来的交易有合同约束,非常可能发生的时候,企业可以将其作为资产或负债提前入账,其价值变动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当没有合同约束,只是预期要发生时,企业不能将此未来预期交易的金额作为资产或负债入账,金额的变动也只能计入资本公积,不能影响利润表。因为预期交易是否发生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它并不产生义务或享有权利,主要依据企业的套期意图和主观认定。

这种分类,可以说体现了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因为现金流套保对企业的报表影响要小于公允价值套保,因此当未来交易不是百分百确定的时候,采用现金流套保,既实现风险规避的目的,又尽量减小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三)套期会计的确认及计量

套期保值会计操作的流程是,首先根据企业的业务实质确认套期保值的类型,是公允价值套保还是现金流量套保还是境外经营净投资套保。然后对套保有效性进行预期性评价,分析企业的套保策略能否有效规避相应风险,并保留相应的证明文档。其次,定期收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要进行会计记录期间的价格或现金流量数据,计算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实际价格变动比或现金流量变动比,即进行回顾性评价,保证二者的变动相关性在0.8到1.25之间,这表明套期保值在实践中是有效的。至此才可进行套保会计的操作,否则要将低于0.8和高于1.25的套期工具价格变动的部分分离出来,进行衍生品的会计记录。最后,当发生以下四种情况时:衍生工具到期、出售、已行使等;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财会人员应终止使用套期会计。

根据准则,对运用衍生工具进行套保的确认和计量应如下: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中,当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时,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计入“被套期项目——存货/确定承诺”等科目。该步骤使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体现市场中公允价值的变动额度,体现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这一套保目的。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予以递延,确认为所有者权益,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品投资损益”。当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益,真正实现流出或流入企业的时候,将套期工具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时将二者的损益相抵,实现交易真实发生时现金流量的稳定。

通过对前面套期会计流程与分类的分析,可以看出套期会计在衍生品套保交易中,不仅仅具有事后记录的作用,它还承担了套保动机的确认、套保有效性的评价、套保风险的计量与套保风险的控制作用。比如,如果在会计操作中,发现套保有效性偏离80%-125%,既说明超出部分不能采用套期会计,也说明存在风险敞口,该套保交易存在风险,数据偏离度越大,说明风险越大,此时财务人员就应该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投资操作人员及时改变策略、调整套保组合。如果套期会计能够提供现成的、准确的数据,将有利于实现低成本的会计视角的风险量化和会计视角的风险控制,即体现风险管理会计核算的新思路。

以利率互换为例

2006年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正式成立。人民币利率互换作为我国推出的为数不多的金融衍生工具之一,迅速发展为重要的、常用的、用于管理中长期利率风险的债务保值工具。但由于我国对于利率互换的会计核算还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以公允价值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人民币利率互换是典型的场外衍生产品交易,缺少活跃、可信的市场价格,对其估价要比其他衍生工具更复杂。因此,如何对其进行会计计量便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

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按照约定利率交换利息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交换,交易双方的现金流按照收浮、付固和付浮、收固计算。目前人民币利率互换浮动端利率包括三大类: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定盘利率(FR007)、3个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3MShibor)和法定存贷款利率。下面以某企业人民币利率互换套期保值为案例,说明公允价值套保和现金流量套保在投资实质和会计操作上的差异。

(一)公允价值套期保值

例1: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借入1000万元、年利率为6%的三年期固定利率贷款,每季度末付息一次。由于预期利率会降低,为规避负债公允价值上升的风险,同日公司签订了按1年期固定利率基准上浮25个基点的浮动利率进行利息支付、每季度调整一次,按5.5%的固定利率计算进行利息收取的三年期、每季度末付息、本金为1000万元的利率互换。2009年1月1日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25%,最终企业将每个季度末的利息支付额调整为1年期贷款利率上浮0.75%,详见表1。

套保类型的确定:为规避已确认的固定利率负债的公允价值随利率的变动而上升的风险,因而采取付浮收固的公允价值套保。

套保的预期有效性:利率互换的本金金额与公司贷款本金金额相等、期限一致、付息日相同,预期套保有效。

(二)现金流量套期保值

例2:2009年1月1日,乙公司借入1000万元,年利率为1年期固定贷款利率基础上浮75个基点的三年期浮动利率贷款,每季度末付息一次。由于该公司没有浮动利率的资产,因此财务部门决定以固定利率的形式支付这笔贷款。同日,乙公司签订了付固收浮的利率互换协议,该协议规定乙公司按每季度13.75万元(1000×0.055×3/12,固定利率5.5%)固定利息进行支付、按1年期固定贷款利率基准上浮25个基点的浮动利率计息的三年期、每季度末付息、本金为1000万元的利率互换。2009年1月1日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25%,最终企业将每个季度末的利息支付额调整为6%,详见表2。

套保类型的确定:为规避利率波动导致企业支付现金流不稳定形成的风险,采取付固收浮的现金流量套保。

套保的预期有效性:利率互换的本金金额与公司贷款本金金额相等、期限一致、付息日相同,预期套保有效。

以期汇合同为例

例3:丙公司2011年1月3日开出订单从英国订购价值1000000英镑的生产设备,约定在2011年6月30日交货、付款,并由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付款担保。为规避英镑升值风险,丙公司2011年1月3日同时与银行签订了一个180天的购入同额期汇的合同,从而将汇率锁定在10.05。各时间点的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详见表3。下面按照公允价值套保会计操作流程进行记录。

套保类型的确定:根据企业该项交易的不可撤销性,即为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保。

套保的预期有效性:企业为防止以英镑支付的设备款,由于英镑汇率升值而使购货金额增加,从而增加了设备的入账价值,从而买入了相同金额的英镑期汇合同,被套保项目与套期工具价格具有联动性,并且数目、种类一致,预期套保有效。

实际套保有效性的测算:

3月31日的德尔塔率为387097/337469=1.147在0.8-1.25范围内,套保有效。(数据的计算在下面的会计分录中展示)

6月30日的德尔塔率为700000/700000=1在0.8-1.25范围内,套保有效。因此在整个套保过程,可以采用套保会计进行记录。

会计记录:

衍生工具交易分录:

3月31日

借:套期工具——远期合同

(10.44-10.05)×1000000/(1+3%×90/360)=387097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损益 387097

6月30日

借:套期工具——远期合同

(10.75-10.05)×1000000/(1+3%×0/360)-387097=312903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损益 312903

借:银行存款 700000

   贷:套期工具——远期合同 700000

(远期合同是以差额方式进行结算的)

业务分录:

3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损益(10.39-10.05)×1000000/(1+3%×90/360)=337469

贷: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337469

6月30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损益(10.75-10.05)×1000000/(1+3%×0/360)-337469=362531

贷: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362531

借:固定资产 10750000

贷:银行存款 10750000

借: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700000

贷:固定资产 700000

随着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意识的逐步增强、金融市场衍生产品的不断增多以及期货经纪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逐步开展,未来几年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期货、利率互换、外汇掉期等衍生工具来管理风险。企业金融业务的不断复杂要求会计处理不仅能对其准确计量,而且可以有效反映其经济活动实质。

公允价值法与现金流量法作为两种主要的套期会计处理方法,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套保的是已有的资产或负债,还是企业的确定承诺或者未来的现金流。如果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实际价格变动比或现金流量变动比,在0.8到1.25之间即可认定套期保值的有效性,也就可以采取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否则要将低于0.8和高于1.25的套期工具价格变动的部分分离出来,进行衍生品的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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