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是一种手段还是一种目的?_科技论文

科研经费是一种手段还是一种目的?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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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问题是当下科技界争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这是大科学时代的特点所决定的,科学作为建制化的产物,它的维系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持,任何个人或者企业都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相反,技术的生存可以通过市场与企业的共生关系来维持。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说: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四个轮子分别是:土地、资本、人力与技术。其中,土地、资本属于传统要素,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在逐渐降低;相反,人力资源与技术在新经济时代对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却在逐渐增加,而这些要素的形成都与对科技的投入有关,这种知识的宏观效应已经被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所证实。因此,不论对于当下科技发展现状满意与否,支持科技并加大对于科技的投入已经是全世界的共识。结合我国的情况,中国经费分配模式与配置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当下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经费的舞台:从赢者通吃到赢者诅咒

      当下中国公众对于科研经费的诟病主要在于如下两点:其一,分配的不公平与使用效率的低下;其二,投入与产出不匹配,真正重大科技成果的产出乏善可陈。这也就是笔者常说的经费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这些异化现象就蜕变为两种矛盾的存在形式:赢者通吃与赢者诅咒现象。所谓赢者通吃现象很好理解,它反映了科技资源的高度集中与垄断,这是经费使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这种情况被我们称作马太效应的负效应。根据经济学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可以很好地解释这种现象。这里存在的疑问是:由于个体禀赋的差异,科技共同体是同质的吗?根据人才学的统计分析,人才的整体结构是橄榄形的,即天才与傻子只占很小比例,大多数人的智力禀赋是趋同的(正态分布),对于科技界而言,通过多轮的选拔,虽然天才还无法准确区分出来,但至少是把傻子筛选出去了,这点已成定论。再有,科技共同体都遵守相同的学术规范,因此,结合这两点来看科技界是可以被看作是同质的。另外,马太效应的负效应针对的是资源的垄断、集中与效率问题,而不是片面地强调资源的朴素平均主义。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不可能有无限的精力和时间去研究如此多的科研问题,这必然造成实际研究过程中的精力与时间的分散,从而也就无法做出真正好的科研成果。还有一种资源集中的现象就是由所研究问题的刚性决定的,这类问题学界公认比较难并呈现出知识供给缺乏弹性的特点,如果社会需求比较旺盛,而能够从事这方面的研究的人又比较稀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国家作为委托方,便会承担太多不确定性的风险,因而会尽量压制项目预算的上限,以此分散未来的潜在风险,此时,通过博弈,具有知识优势的个人或者团队与国家便达成一种折中的预算方案。然而团队会把自己期望的最高预算通过变换名目的其他项目补上。通过向地方、部委到国家的申请,最终实现该项目预算的最大化目的。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申报者对于未来经费支持不确定性的担忧,即一个好的想法是稀缺的,实现起来有较大难度,而目前的经费支持额度无力实现目标,故而,会采取“易容”的方式实现预算最大化。当然,各科技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协调不够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为研究者以及团队实现利益最大化提供了“机会”,但国家却为此付出超过成果真实成本很多的代价,造成了资源的隐性浪费。

      由于前几年科技管理部门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滞后,导致科技界在短短几年内形成了一批经费大户,根据资源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可以推知,这批经费大户的科研积极性与科研产出应该是呈现下滑趋势的(实际情况是赢者通过组建大团队,以此冲抵边际效用递减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经费作为政策工具的激励机制的敏感性在快速降低。因此,当一个团队的科研活动的实际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的时候,过度投资于这样的团队是没有效率的。然而,恰恰是这些拥有大量经费的团队最能够在当前的科技评价体制下获得各种荣誉,而这些荣誉反过来又为个人与团队增加了获得更多资助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科技资源陷入一个如“黑洞”般的马太效应陷阱,它吞噬了科技界原有的自生的纠偏能力。

      根据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原则,科技界在运行中会逐渐形成一套纠偏机制,与社会中的各种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一样。当下,科学界也开始出现强烈的权利应与责任对等的呼声,即拥有各种荣誉称号与占有大量资源的人,应该对科技界的现状负有更大的责任。但这种自发秩序产生的问责力量是松散的,约束力并不强。针对这种情况,如今科技界开始形成一种新的约束力量:赢者诅咒。所谓的赢者诅咒本是来自经济学家创造的一个概念。它是由卡彭、克拉普和坎贝尔在1971年提出的,最初是用来分析石油公司对特定的某块土地感兴趣,想要购买它的开采权,由此衍生出“赢者诅咒”的现象,即:“1、赢者的出价高于这块土地的价值,所以该公司会亏钱;2、这块土地的价值低于专家的估价,赢了拍卖的公司也会大失所望。这两种情况分别叫做‘赢者诅咒1’和‘赢者诅咒2’。”[1]不论哪种情况,赢者都对结果不满意。我们可以把这个赢者诅咒的概念转移到科技界,情况同样如此,并且会衍生出更大的压力。对于科技界而言,赢者诅咒1是指在申报项目时,尽量高报产出,以此击败竞争对手,从而获得项目的中标,这是典型的纵向课题申报的情况,即前喜后忧模式,为了中标夸大成果产出,一旦申报成功,未来的成果就难以兑现,形同赢者诅咒;赢者诅咒2通常是横向课题申报时经常遇到的情况,由于横向课题的特点,它的中标者大多是比较熟悉的定向研究人员与团队,申报者原本想通过这个项目仅实现一个小的研究目标,然而实际运行,要么出现“钱少活多”情况,要么出现与研究无关的违规现象,这类项目的中标,即便有些盈利也往往让中标者很难受,这就是赢者诅咒2的常见模式。赢者诅咒现象在中国还催生出第三类诅咒模式,即赢者诅咒3,赢者往往成为高风险的代名词。这里的高风险指两种情况:其一,研究水平被公众质疑的风险;其二,由于经费的制度性使用结构存在的先天缺陷,导致大量经费在使用中存在极大的违规风险,从而导致大项目的中标者所获得的收益(物质收益与荣誉收益)与快速增长的风险成本相比日渐减少。申请大项目使中标者时刻处于共同体关注的焦点,这种高透明感造成的压力是巨大的。特别是目前我国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日益严格,导致赢者诅咒3现象已经被学界逐渐意识到,那些不考虑实际情况,盲目申报大项目可能并不能对自己有益,一旦不能兑现,反而成为最大的赢者诅咒的牺牲品。

      经费在微观层面的异化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赢者通吃现象,造成了资源使用效率的降低,以及科技界马太效应的负效应的蔓延,并且遏制与浪费了潜在的科技潜力的发挥。而赢者诅咒现象,尽管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对于营造健康的竞争环境也是不利的,也不是经费问题的治本之策。这就需要从经费管理的顶层设计出发,重新思考经费配置的作用问题。

      二、经费的作用模式:从牵引模式向推动模式的转变

      如果经费在微观层面讲究的是使用效率(与公平分配有关)与提供的激励机制是否处于合理区间的话,那么经费作为政策工具的职能更多地体现在宏观层面:即经费的配置结构问题,这与总体效率有关,这也是科技管理的核心考量指标。由于经费作为政策工具,在激励群体行为上具有最大的敏感性,那么,我们以往的经费配置模式是否合理呢?这是我们寻找新的改革办法之前必须厘清的问题。在我们看来,作为政策工具,经费的具体作用主要体现在经费牵引和经费推动两种模式上。

      当前,我国的科研经费配置模式是以经费牵引模式为主。这种资助模式与以科研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的评价体系相互作用,导致了科技界在经费的牵引下的人头攒动以及热闹非凡。不容置疑,这种模式对于共同体的吸引力是极大的,从近年来各类项目申报数额的大幅增长上可以明显发现这个趋势,现在评审机构已经开始感觉到评审工作量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评审成本也在逐年上升,目前有些项目开始出现限额申报的情况,这可以看作是这种资助模式已经发展到了瓶颈阶段。其实,这种牵引模式带来的最大弊端在于把科研的目的与手段严重混淆起来,把科研的目的当作是获得项目,至于研究的结果倒无人问津,而科研的真正目的——追求直理却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但要指出的是,目前的经费问题是资源配置结构问题,与投入多少无关。当前,我国R&D投入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即便按投入最高的2013年计算,R&D占GDP的比例也仅为2.09%,而世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的平均值为2.5%以上),因此,改变资源配置结构势在必行。

      大科学时代,研究的昂贵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国家必须为整个社会预先支付研究成本,以此促成知识的生产。从这个意义上说,经费只是生产知识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研究的目的。我们认为,科研人员从事科研的目的可以分为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以科研谋生。这是科研目的的最低层次,自从科技作为一种社会建制以来,科研就是一种职业,因此,像其他行业一样,类似于私人领域的劳动,科研人员以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以此换得生活所需,这种目标定位无可厚非,但要遵守相关的职业伦理;第二种境界,力图解释与说明所遇到的科研问题。这种境界里包含了改善世界、造福人类的诉求,以此实现内心的愉快,这种行为类似于社会领域的工作,有超出谋生以外的追求;第三种境界则是追求真理,这是与个体谋生无关的属于公共领域的活动,通过对于真理的追求,研究者实现了自我超越,这类似于公共领域的行动。这里我们借用了哲学家阿伦特对于积极生活的一些界定而作出的区分,即人的活动要从劳动开始、经过工作,最后到达行动层面,这就是阿伦特意义上的积极的生活。基于此,牵引模式导致整个中国科技界沦落为逐利的赛场,人们骄傲于经费的多少,而少有人关心成果的意义。当这种趋势不再是个别人的选择,而渐成群体的心理偏好的时候,原本就是虚拟结构的责任框架会快速失灵、甚至消失,谁还会去关注知识生产本身呢?这也间接地解释了为何我国缺少原始创新的深层原因。

      那么改革的出路在哪里呢?我们认为经费配置模式应该从牵引模式向推动模式转型。推动模型的最大优点是:让经费在科研活动的整个链条上重新回归手段的地位。牵引模式注重过程和吸引力,靠的是人类的本能欲望;而推动模式注重结果和科研质量,它的动力机制基于人类对于生命意义与自我认同的追求。操作层面上,在基金的推动模式下科研人员有对未来科研结果的责任感与质量认同的内在忧虑,这种责任感与担忧心态很好地抑制了抢审经费现象。如果没有踏实的前期研究和新颖思路,即便中标一个项目也是很有责任感的事情,如何提升科研质量才是努力的方向;相反,由于平行资助模式的确立,政府通过对没有获资助的优秀成果的事后大量赎买,也会对于前期没有得到资助的成果进行补偿,这种模式会极大地降低研究者的焦虑与担忧,这种变革既抑制了盲目争项目的现象,又维系了知识生产链条不至中断,最大程度上鼓励研究者做出好的科研成果。究其实质,经费推动模式发挥作用的实质在于把科研活动的风险在国家和研究者个人之间进行了适当分配将经费的管理回归本源,即为好项目找对人,为好人找对项目。一旦我们把好结果关,制定好相应的标准,那就意味着项目的时间约束失效,因而没有必要再设立具体的结题时间,做得好可以很快结题,做得不好,永远无法结题。而无法结题的直接后果就是再也无法申报其他项目,间接后果就是被学术共同体边缘化。由是观之,经费的推动模式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到时拥有太多的经费也就意味着有太多责任需要担负。

      综上,经费改革必须力争在微观层面上实现从追求项目的大与多为荣转变为以成果的原创性与质量为荣,这就需要经费配置结构在宏观层面从经费的牵引模型向经费的推动模型转变,使经费重回到手段与工具的定位,整体改变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国家与个体之间的风险、权利与责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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