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美伙伴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_日本军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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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过去40余年日美伙伴关系的三个发展阶段及其战略含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重新大国化。在此过程中,日美两国的利益高度一致,导致 它们发展伙伴关系。1960年以来日美的全面伙伴关系化可概括为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分三步发展:从60年代初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到70年代中期建立政治伙伴关系,再到90 年代致力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21世纪初的日美伙伴关系可定位为:经济伙伴关系已进 入有争夺色彩的成熟期,政治伙伴关系尚处于发展期,而军事伙伴关系则刚进入萌生期 。展望未来,日美的全面伙伴关系化尚有一定的发展余地。至少在2010年以前,日美将 继续致力于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日美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意味着日本将“普通国家”化。 这将是个日本向美国看齐的过程,其战略含义主要是,日美战略关系将逐步完成结构性 转变:从日本只出钱、不出人,变为日本像美国一样,既出钱又出人。

一、日美经济伙伴关系

(一)经济伙伴关系的建立

日美在60年代初建立了经济伙伴关系。1960年修改后的《日美安全条约》第二条规定 :“两国将设法消除它们在国际经济政策中的矛盾,并且将鼓励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注:鹿岛和平研究所编‘日本外交主要文书·年表’第1卷、原书房、1983年、961 页。)为落实此规定,日美从制度入手,建立双边经济合作、对话机制。日本对建立与 美国的经济伙伴关系态度积极。譬如,岸信介政府曾向美方建议设置日美经济协商机构 。美国亦有意与日本建立伙伴关系。艾森豪威尔总统于1960年6月11日批准的国家安全 委员会第6008/1号文件规定:“以伙伴关系和平等的精神处理美国与日本的关系,充分 考虑日本的至关重要的利益并就相互感兴趣的事务与日本政府协商。”(注: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58—1960,Vol.ⅩⅧ,Japan;Korea,p.334.)

1961年6月,池田勇人首相访美,标志着日美正式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同月22日发表的 池田-肯尼迪联合声明称:“总统和首相对日美伙伴关系的坚实基础表示满意。为加强 两国的伙伴关系,他们同意建立一个阁僚级的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注:鹿岛 和平研究所编‘日本外交主要文书年表’第2卷、原书房、1984年、343页—344页、35 页、544页。)同日,美国国务卿腊斯克致函日本外相小坂善太郎,建议设置阁僚级的日 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其任务有三:第一,考虑促进两国经济合 作的手段;第二,就对持续扩大互利的贸易有不良影响的事情以及需要联合考虑的与两 国经援计划有关的问题交换信息和意见;第三,为了消除两国国际经济政策的冲突、提 供更为充分的经济合作并鼓励贸易流动,对认为适当和必要的措施可予以考虑,并将讨 论的情况报告各自政府。(注:Department of State,American Foreign Policy,Current Documents,1961,P.966.)小坂善太郎外相在复函中表示同意美方的建议。(注 :鹿岛和平研究所编‘日本外交主要文书年表’第2卷、原书房、1984年、343页—344 页、35页、544页。)日美间的磋商机制随之完善起来。

1961年11月2—4日,第一次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会议在日本箱根召开。两国代表 就如何扩大日美贸易等八项议题各抒己见。肯尼迪总统高度评价这次会议:“它成功地 把美日伙伴关系概念扩大到经贸领域。我认为,这是在两国关系中向前迈出的最重要的 一步。”(注:F.C.Langdon,Japan's Foreign Policy,Vancouver,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1973,P.62.)后来,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作为两国交换意 见、进行和协商政策的场所逐渐政治化,不但讨论双边经济关系、两国的经济问题,还 就两国的对外援助、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贸关系等问题进行磋商。在池田、佐藤担任首 相期间,该委员会共开会八次,对发展两国的经济伙伴关系起到了促进作用。日美经济 伙伴关系在60年代发展起来,与日本设定的国家目标有关。池田内阁在1960年7月19日 成立后不久,提出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为顺利实施此计划,日本迫切要 求美国继续充当日本的资金、技术和市场的提供者。为此,池田首相于1961年6月21日 向美国提出一个进口美国产品的倍增计划:日本将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完成时,把从美 国的进口额从每年15亿美元增至30亿美元。(注: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61—1963,Vol.ⅩⅩⅡ,Northeast Asia,p.696,p.717.)

日美经济伙伴关系对保障日本的经济大国化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没有美 国的扶植,日本要在1968年成为世界第三经济大国,会困难得多。从政策上看,两国一 致同意扩大双边贸易规模。这在1962年12月举行的第二次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会议 上得到强调。1967年9月举行的第六次日美贸易经济联合委员会会议对双边贸易的全面 发展表示满意。从资金上看,1961年4月至1968年底,日本从世界银行、美国进出口银 行和商业银行贷款26.8亿美元,比50年代增加一倍以上。美国对日投资亦从1960年的2.54亿美元增至1970年的14.9亿美元。不仅如此,随着越南战争的升级,美国在日“特需 ”订货猛增。据统计,1950—1970年,日本的“特需”收入平均每年5亿美元,累计近1 00亿美元。从技术上看,日本在60年代引进甲种技术86968件,比1950—1960年度引进 的1356件增加5.1倍,其中大部分来自美国。从市场上看,随着日本经济的持续高速发 展,其对美出口稳定增长:从1961年的10.66亿美元增至1970年的59.4亿美元,大大超 过美国对日出口的增长速度,导致日本对美贸易地位的根本改善。据日方统计,日本对 美贸易逆差在50年代累计约50亿美元,但在60年代则降至4.7亿美元。日美贸易规模扩 大的后果主要有二。第一,1965年日本对美贸易出现顺差,是战后日美贸易的分水岭: 此前美国对日保持顺差,此后日本对美保持顺差。第二,日本扩大对美贸易加大了其对 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日本对美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60年的27%增至1970年 的31%。

(二)战略含义

日美建立经济伙伴关系的战略含义主要有二:第一,美国减小扶植日本的力度。60年 代,美国对日无偿援助迅速减少,到1969年完全停止。据统计,1950—1969年,美国对 日无偿援助5765亿日元,其中50年代为4974亿日元,占86%,60年代为791亿日元,仅占 14%。第二,日本走向外援大国。肯尼迪总统在1961年1月发表的经济咨文认为,对发展 中国家的经援,不应由美国单独进行,西欧和日本的合作亦不可缺少。是年,日本政府 开发援助起步,达1亿美元。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在1965年走上正轨后,逐渐增加,到197 2年达到4.8亿美元。日本的经援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达成其在亚洲的战略目标的工具。 腊斯克国务卿在1967年9月4日写道:“我们希望日本在亚洲充当伙伴而非竞争对手,但 这是在地区责任方面分担政治、经济负担的伙伴。虽然我们现在不谋求日本在自卫以外 的更大的军事作用,但日本的行为应贡献于而非有损于有效地完成我们对亚洲的军事和 安全承诺。”(注:细谷千博等编‘日米关系资料集’、东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746 页、595页—596页、855页、911页。)

日美建立经济伙伴关系隐含着一种分工。1964年1月28日池田首相向腊斯克国务卿表示 :日本的国家使命是贡献于解决南北问题。池田认为,亚洲在基本的军事安全上指望美 国,而在经济领域却开始指望日本。(注:细谷千博等编‘日米关系资料集’、东京大 学出版会、1999年、746页、595页—596页、855页、911页。)从政策协调上看,1965年 1月14日佐藤荣作首相与约翰逊总统发表联合声明称:“为谋求世界上发展中国家的政 治稳定,提高生活水平和发展社会福利是必不可少的,同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国家的经 济援助。双方同意今后继续协商援助的方式。总理大臣对于扩大日本在亚洲的开发和技 术援助方面所起的作用特别表示强烈的关注。”(注:鹿岛和平研究所编‘日本外交主 要文书年表’第2卷、原书房、1984年、343页—344页、35页、544页。)

60年代,日美就联合开发东南亚达成共识。1962年2月5日,池田首相会见正在访日的 罗伯特·肯尼迪,认为亚洲经济共同体的想法值得更加认真地注意,并问美国对日美更 密切地合作开发东南亚的可能性有何感受。罗伯特·肯尼迪称:约翰·肯尼迪总统对该 地区很感兴趣。他认为,如果日美作为伙伴可以联合工作,去发展这种合作,那么这在 未来岁月中将很有益。(注: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61—1963,Vol.ⅩⅩⅡ,Northeast Asia,p.696,p.717.)以美国维持其在远东的军事存在、日本充 当亚洲的主要援助国为核心内容的日美经济伙伴关系的发展,预示出两国将在分担负担 的基础上进一步联合起来。1975年越南战争结束前后,美国削减外援,而日本则增加外 援。结果,日本对亚洲的援助额在1977年超过美国。此后,日本更积极地为美国分担负 担。1977—1980年,日本政府的年援助额从14亿美元增至33亿美元。日本在80年代迅速 增大外援金额,到1989年,其年度政府开发援助额增至近90亿美元,超过美国,跃居世 界第一位。

日本以增加外援的方式为美国分担负担是它的惟一选择。首先,美国不愿看到日本在 军事上取代其在亚洲的霸主地位。其次,日本受宪法第九条的制约,不但不能派兵海外 ,就连军事援助也不能提供。显而易见,在军事扩张道路被堵死的情况下,日本只能实 行包括提供外援在内的政治、经济扩张。

二、日美政治伙伴关系

(一)政治伙伴关系的建立

日美在70年代中期建立政治伙伴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两国的磋商趋于 频繁和制度化,高层互访的次数明显增多:(1)首脑访问由单向变为双向。福特总统在1 974年作为美日关系史上第一位美国在任总统访日。(2)日本外相与美国国务卿的协商开 始制度化。1975年8月6日三木武夫首相访美时与福特总统联合宣布:日本外相和美国国 务卿每年将对共同关心的双边事务和全球事务进行两次检查。第二,日美在国际政治舞 台上更多地相互支持。这在美方表现为:从1948—1969年扶植日本变为从1970年起要求 日本支持美国。这在日方表现为:确保美国支持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 70年9月18日,爱知揆一外相在联大发表演说,要求重新考虑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构成 。从日本对外战略的角度看,这标志着政治大国化目标的提出。美国口头上支持日本成 为政治大国,始见于1973年8月1日在华盛顿发表的田中—尼克松联合公报:“总统表达 了他的信念,为使安理会依联合国宪章完成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应找到 一种途径,来保证国力和影响力在世界事务中都很重要的日本成为该理事会的常任代表 。”1977年3月22日在华盛顿发表的福田—卡特联合公报再次确认:“总统表达他的信 念,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充分合格,并且声明美国支持此目标。”(注: 鹿岛和平研究所编‘日本外交主要文书年表’第3卷、原书房1985年、656页、895页。)

在70年代,尽管日美关系起初因两次“尼克松冲击”造成经济关系恶化而一度紧张, 但在整体上,两国的伙伴关系仍在加强。尼克松总统在1972年2月9日的外交政策报告中 称:“1971年的冲击只是加速了美日关系的发展。这种发展无论如何都是早就应该发生 、不可避免的,而且最终是可取的。”(注:细谷千博等编‘日米关系资料集’、东京 大学出版会、1999年、746页、595页—596页、855页、911页。)随着经济摩擦的缓解, 日美关系明显改善。1974年美国总统福特访日和次年日本昭和天皇访美,标志着日美建 立了政治伙伴关系。1975年12月7日福特总统表示:“我们的双边关系从未更好些。最 近的互访象征着一种基本的政治伙伴关系。”(注:细谷千博等编‘日米关系资料集’ 、东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746页、595页—596页、855页、911页。)

日美政治伙伴关系在80年代继续发展。1980年11月21日,负责远东和太平洋事务的助 理国务卿霍尔布鲁克注意到美日政治伙伴关系的发展:“我们与日本的关系已成熟到羽 翼已丰、更为平等和更有成果的伙伴关系。……在过去四年,日本的世界作用已开始从 一种谨慎的几乎全神贯注于以务实为中心的经济活动,转向政治上积极、伙伴关系和领 导。”在他看来,美日政治关系需要进一步发展:“由于我们将在东亚而且确实在全世 界继续提供战略伞,我们将无疑恢复我们过去一直拥有的‘主要—次要’关系的某种成 分。但是,真正的伙伴关系是我们这样的两国之间惟一可以持续的模式。这种真正的伙 伴关系必须意味着,如果不是结束我们的关系的‘不平等’性质,也至少是一种巨变。 日本现在是个全球性大国,我们两国必须继续适应这个事实……必须既愿领导又愿追随 。”(注:Department of State,American Foreign Policy,Current Documents,1977 —1980,pp.1038,1041.)

日本的政治大国化成为80年代发展日美政治伙伴关系的动力。在日本,为大平正芳内 阁制定国家战略的九个研究小组之一完成的《综合安全保障战略》报告认为:“日本继 续作为‘经济大国,政治小国’而不平衡地存在下去,对国际关系的稳定来说并非是件 好事。”(注:政策研究会综合安全保障研究ケル一プ编‘综合安全保障战略’、大藏 省印刷局、1980年、49页。)在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约翰·霍尔 德里奇于1981年10月28日对日本发挥更大的国际政治作用感到高兴:“日本正走向—— 尽管谨慎地——承担一种负有全球责任的与其大国地位相称的政治作用。……我们欢迎 日本方兴未艾的作用:日益积极地参与全球性问题。”(注:Department of State,American Foreign Policy,Current Documents,1977—1981,p .1011.)应当指出,美国 支持日本政治大国化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日本不能脱离美国自行其是,而要以充当美国 的支持者来换取其政治大国地位。

(二)战略含义

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日美建立政治伙伴关系的战略含义有广狭两义。从广义上说, 日本的经济大国化意味着它终将取得与其经济实力相称的国际政治地位。这是不以人的 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日美建立政治伙伴关系的内容之一是:日本要求摘掉战败国的 帽子,取得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以跻身全球性政治大国之列;美国则在口头 上表示支持,以换取日本的经济支持。应该指出,日本要实现其政治大国化的战略目标 ,仅有美国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日本要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与联 合国的多数成员国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从狭义上说,80年代的日本在“支持者”意义上 成为美国的小伙伴。这就是美国继续充当“世界警察”的角色,而日本则与美国分享外 援大国的地位。在美国霸权体制尚未解体的情况下,日本在全球范围充当援助提供者的 角色,不过是为美国推行“一国霸权主义”助一臂之力。美国推动日本成为外援大国的 目的是:既要保存自己的实力,也要通过消耗日本的国力来减弱其上升的势头。

从日本国内政治的角度看,随着80年代日本国力的膨胀和政治大国口号的提出,右翼 民族主义势力在日本政坛渐趋抬头:温和派主张走政治大国道路;强硬派主张走军事大 国道路。在此背景下,日美发展政治伙伴关系,既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解了日本民族主 义愿望得不到满足的状况,又抑制了反美的日本戴高乐主义的发展。就日本而言,它从 自身利益出发走向外援大国,是毋庸置疑的。在此意义上,日本充当外援大国,不仅是 谋取经济利益,也是以分担负担之名,行与美国分担责任和分享权力之实。

日美发展政治伙伴关系使日本的外援具有更大的战略含义。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在80年 代日益战略化:美苏冷战的热点地区及其周边国家成为日本援助的重点对象。这导致如 下循环机制的形成:日本的外援与美国的全球战略需要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促使两国就 日本外援的流向加强磋商,从而有助于两国发展政治伙伴关系。

在本质上,分担负担不过是日美搞政治交易的一种形式。日本虽然在80年代成为世界 上首屈一指的债权国和贸易顺差国,却没有与其经济实力相称的国际政治地位;美国虽 然保有一定的世界霸权地位,却感到力不从心,已经离不开日本的经济支持。日美在分 担负担问题上搞政治交易意味着:日本在逐渐增大其全球性经济、政治作用的同时,势 必直接、间接地为美国分担更多的费用,而美国则以不损害本国利益为前提,帮助日本 政治大国化,给日本以更平等的伙伴地位和更大的权力。

从长远观点看,日美建立政治伙伴关系具有过渡性质。日本的政治大国化既是其经济 大国化的结果,也是其继续大国化的一种选择,即在政治大国化和军事大国化两者间更 重视前者。如果说,日本的政治大国化是对其直接走军事大国道路的否定,那么,与之 相适应的是,日美建立政治伙伴关系是两国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必由之路。

三、日美军事伙伴关系

(一)军事伙伴关系的初步建立

冷战后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其与美国在经济规模上的差距拉大了。日本难以在经济上 进一步支持美国,遂转而在军事上进一步支持美国。日美在此问题上的共同利益在于: 这不但与美国要日本为其火中取栗的既定目标相一致,而且对在海湾战争中不得不出资 130亿美元的日本来说,也是件求之不得的事。在此意义上,出人可被视为出钱的替代 。结果,在美国的推动下,致力于建立与美国的军事伙伴关系就成为世纪之交日本的发 展趋势之一,其方向不是日本增大对美依赖程度,而是增大相互性。

1994年,日美经济冲突空前尖锐产生的危机感与“日本威胁论”开始在美国消退的因 素合在一起,给两国主张加强日美安全关系的势力提供了一个驾驭未来的机会。同年3 月11日,克里斯托弗国务卿在日本经济同友会讲演时透露:“今天早晨,我们召开了安 全协商委员会会议,以考虑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安全伙伴关系。利用这种方式讨论我们两 国之间的安全问题,尚属首次。”(注:沃伦·克里斯托弗:《美国新外交》,新华出 版社,1999年,第326页。)同年春,若干美日官员、学者开办了一个学习班,其美方成 员有中央情报局的沃格尔、国防部办公厅日本分部部长保罗·S.贾拉、国防分析研究所 研究员迈克尔·J.格林、国防大学教授帕特里克·克罗宁,日方成员有驻美公使饭村丰 、驻美使馆一秘石井正文和美国国防大学的客座研究员高见泽将林。双方的共同目标是 :稳定日美关系,使两国的安全合作具有活力。反复讨论的结果,完成了一个囊括讨论 要点的战略文件。约瑟夫·奈在9月出任负责国际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前,曾听取 沃格尔对该战略文件的说明。奈当时未置可否,但后来提出的“奈氏倡议”却与此文件 的精神一致。

奈和沃格尔一致认为,美国过于重视引起美日关系紧张乃至分裂的贸易摩擦问题,而 对有助于两国拴在一起的安全问题注意不够。他们的主张为克林顿政府采纳,导致美国 对日政策的重点从在经济上打击日本变为在军事上拉拢日本。1994年10月至1996年4月 ,日美在奈的倡议下重新定义日美安保体制,被称为:“奈氏倡议”。“奈氏倡议”的 成果之一是:为给日美安保体制注入活力,自1995年8月起,两国开始起草《日美安全 联合宣言》。《日美相互提供物资和劳务协定》和《日美安全联合宣言》于1996年4月1 5日、17日相继公布,标志着日美迈出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第一步。

日美致力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第二步,是以提升日本的军事地位为前提,修改1978 年的《日美防务合作指针》(简称旧《指针》)。1996年5月28日在夏威夷召开日美安全 小组委员会会议,明确了远东有事时美军为“矛”、日军为“盾”的分工(其实是美国 主攻、日本助攻的分工),并达成下述一致: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远东有事时日本对美 军的后勤保障上。这是修改旧《指针》之始。同年6月,为开展修改旧《指针》的工作 ,两国改组了隶属于日美安全协商委员会的日美防务合作小组委员会。从1996年10月到 1997年4月,以设想朝鲜半岛有事为前提,日美共进行四次个案研究。1997年9月23日在 纽约发表的新《日美防务合作指针》(简称新《指针》)是两国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纲领 性文件。新《指针》对旧《指针》作了很大改动,强调日美应在平时合作方面加强交换 情报和政策协商,增加了在维和、裁军、军控、安全对话等方面的合作内容,而在战时 合作方面则首次提出日本周边有事时日美采取联合军事行动的框架,标志着日美安保体 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此后,落实新《指针》就成为日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最大课题,主要涉及新《指针 》相关法案的立法工作。从1999年5月到次年11月,日本相继出台《周边事态法》等法 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建立与美国的军事伙伴关系的国内政治障碍。落实新《指 针》亦表现在日美两军建立协调机制方面。50年代初建立的日美军事同盟不存在联合指 挥机构。这是日本抵制美国压力的结果。然而,冷战后日美同盟对等性、相互性和互补 性的提高,导致日美两军加强协调。新《指针》规定:“为共同实施有效的作战行动, 自卫队和美军须通过包括灵活运用日美联合协调所在内的协调机制,在作战、情况活动 及后勤保障方面相互密切协调。”(注: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日本军事基本 情况》,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352页。)经过长期酝酿,日美安全协商委员会于 2000年9月11日决定建立新的协调机制,标志着日美迈出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第三步。

进入21世纪后,日美军事伙伴关系初步建立,其标志主要有二:第一,日美在2001年 决定在安全领域开展战略对话,以加强两国军事关系的相互性。第二,2001年9月11日 美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日本积极支持美国的反恐战争,继同年10月29日通过《反恐 怖特别措施法》后,于11月向印度洋派遣两支舰队。这不但是日本走向行使集体自卫权 的重要的一步,而且意味着日本开始作为一支国际性军事力量与美国并肩作战。

(二)战略含义

日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步伐在20世纪最后五年明显加快,其战略后果是消极的。第 一,日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将推动日本军事大国化。第二,作为美国推动日本发挥地区 性安全作用的结果,美日的战时分工从美军进攻、日军防守变为美军主攻、日军助攻。 不仅如此,由于美日在扩大日军的战时功能方面采取渐进路线,故随着时间的推移,日 军还可能为美军承担更多的义务。一个基本的趋势是,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将更积极 地企图介入其周边国家的安全事务,其程度将保持在对美军的辅助作用的范围内。

美国推动日本军事大国化,在双边军事技术合作领域表现得十分突出。从技术上看, 日美以利益互换为原则,进行一场双赢博弈:两国利用对方的技术优势,取长补短,以 降低开发成本。譬如,日本新一代F-2支援战斗机就是改造美国F-16战斗机的产物。双 方在研制过程中各取所需:美国向日本提供现成的技术;日本向美国回流其开发的新技 术。又如,美国在冷战后本着“以技术换技术”的精神与日本开展弹道防御系统的研究 ,对在新的战略环境下维系美日军事同盟,起到促进作用。从战略上看,冷战后日本继 续在美国的卵翼下走向军事大国,是个日本以发展对美合作来增强本国军事实力的过程 。日本增强军事实力必然增大其对美讨价还价的能力,其战略含义是:美国对日控制力 势将下降;日本对美独立性势将增强。

1996年重新定义日美安保体制后,日本开始谋求双重身份:既要充当美国的“被保护 者”,又谋求在远东扮演直接支援美军的“保护者”角色。日本对美作战支援的范围在 1997年从日本扩大到日本“周边地区”,暴露了其欲与美国合霸远东的野心,是日美致 力于建立军事伙伴关系的表现。应当看到,日本与美国建立联合武装干预地区安全事务 的新体制,并非仅仅服从冷战后美国全球军事战略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为其日后以大国 身份发挥地区性安全作用预作张本。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的对美独立性将增强。这将 使其“被保护者”色彩趋于淡化,而“保护者”色彩将趋于浓重。鉴于日本在国内面临 宪法等制度上的障碍,这一历史进程的发展将是渐进的。

日美要建立真正的军事伙伴关系,就需修改或废除不平等的《日美安全条约》。然而 在世纪之交,日美都不希望废约,至于修改条约,障碍主要在日方。日本对宪法第九条 的解释是:拥有但不行使集体自卫权。要把美国单方面保卫日本的条约变为相互防御条 约,关键不在修改条约,而在于修改日本宪法第九条。由此观之,冷战后日本对修宪的 考虑增多,本身就有与美国建立军事伙伴关系之义。是否利用日本的修宪势力,已成为 美国面临的现实问题。2000年10月11日美国国防大学国家战略研究所发表的特别报告《 美国与日本: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主张在新的基础上重建美日伙伴关系。该报告提 出,为使美日安全合作更加密切、有效,美国应支持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在该报告看 来,美国必须欢迎日本表达成为更加平等的同盟伙伴的意向。(注:‘世界週报’2001年1月30日、71页。)从本质上说,该报告的要害是企图利用日美军事伙伴关系 化来为美国的利益服务:通过驾驭日本的发展方向,使亲英美派在日本继续掌权并与美 国联合干涉别国事务,防止反美的日本戴高乐主义者上台。

展望未来,21世纪第一个10年日美关系的发展,将集中体现在两国继续建立军事伙伴 关系上。未来的日本可能更倾向于与美国一起推行强权政治。这将是日本的“普通国家 ”化在外交、军事领域的体现。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美国将利用日美关系平等化为自己 的利益服务。日美安保体制的一个不对等的方面是,美国承担保卫日本的义务,而日本 则没有义务保卫美国。今后在美国的推动下,日本将部分承担保卫美军的义务,从而部 分地改变日美安保体制不平等的这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美安保体制的片面性将 趋于减少,而相互性则趋于增大。这将是日美关系全面伙伴关系化在军事领域的体现。

注释:

⑧甲种技术系相对于乙种技术而言,涉及用外汇支付的合同期限逾一年以上的技术进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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