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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世纪的轨迹
自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面对的基本历史课题是:从基于农耕文明的社会向基于工商文明的社会过渡。然而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动荡与战乱,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3年恢复,到1952年,占总人口10.84%的城市人口,对应着占经济总量42.28%的非农产业;而占总人口89.36%的乡村人口,对应着占经济总量57.72%的农业;乡村人均生产力仅为城市的19.4%。一个世纪的过渡,给中国社会留下了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绝大多数国民依旧立足于农耕文明。
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开始了艰巨的经济结构转移。图1描绘了半个世纪的转移历程。图中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其中“经济总量”1977年前为国民收入,1978年后为国内生产总值。
数据表明,这半个世纪中,我国经济在剧烈的波动中高速工业化,农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57.72%降到2003年的14.58%;然而与此同时,我国人口的生存状态并未同步变化,乡村人口的比重从1952年的89.36%仅降到2003年的59.47%。即我国仍有六成的人口主要依赖仅占经济总量不足一成半的农业为生。乡村人均生产力与城市人均生产力之比则从1952年的19.4%降到2003年的11.63%,将近10个乡村人口的生产力才能抵上一个城市人口!
这表明,我们继承下来的二元经济结构非但没有削弱,反而被强化。1968年是农业占经济总量超过50%的最后一个年头,此后农业的比重快速下降。结果高达六成的国民在经济上被“边缘化”了。
这就是我们一个半世纪走过的现代化道路。当今我们面临的几乎所有重大社会问题均来自这样一个二元经济结构。
当梁漱溟面对工商文明的挑战
关注乡村建设大约起源于梁漱溟。据说在清朝末年,他刚十几岁时,就有了致力于乡村建设的想法。与孙中山、毛泽东一样,梁漱溟认为中国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我所主张之乡村建设,乃是想解决中国的整个问题,非是仅止于乡村问题而已。”
但梁漱溟认为,中国建设不能走发展工商业之路,因为无论是个人营利、自由竞争,还是社会本位、统治计划,在中国都行不通。因此,中国建设“必走乡村建设之路者,即谓必走振兴农业以引发工业之路,换言之,即必从复兴农村入手”。
经济方面他主张“从农业引发工业,更从工业推进农业,农业工业叠为推行,产业乃日进无疆,同时亦就是从生产力抬头而增进购买力,从购买力增进而更使生产力抬头;生产力购买力辗转递增,社会富力乃日进无疆。这是真的自力更生。”
事实上,在强大的国际资本面前,这条路根本走不通。中国实际上走的道路是:由国际资本带来的工商业瓦解了传统的手工业,同时瓦解了乡村的社会结构,在官商一体的体制下,“利润极大化”机制制造了大量无业可就的流民,使“个人营利、自由竞争”的体制走进了死胡同,“社会本位、统治计划”体制遂取而代之。
社会方面他主张“一句话就是:这个新组织即中国古人所谓‘乡约’的补充改造”。他认为乡约共有四条: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此他极为重视教育,在邹平县的实验中,他将整个行政系统教育机关化,以教育力量代替行政力量。
这种构想基于“熟人社会”,而事实上,中国人口的流动性一直在增大,正在向“陌生人社会”过渡,正是“陌生人社会”创造了远为强大的生产力,聚集了远超过“熟人社会”的财富,并逐步蚕食了“熟人社会”的空间。
在梁漱溟的时代,中国的现代工商业非常弱小,产业工人不到人口的1%,乡村才是社会的主体,先为其重建秩序,是顺理成章的选择。而刁诡的是,其后的中国恰恰走了一条发展工商业之路。而且,中国的实际运行轨迹,一直在“个人营利、自由竞争”与“社会本位、统治计划”之间摆动。其间官商一体、盘剥社会更是司空见惯。
梁漱溟的实践对历史洪流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但以后形形色色关于农村建设的方略背后,往往不难看到这种修复原有社会结构的思路。人们本能地无视工商文明对传统社会的巨大破坏力,而寄希望于恢复传统文明、改良传统社会。
工商文明一直在迫使中国社会进行根本改造。一方面,十三亿人口、数千年传统,使我们不得不长期面对二元经济结构;另一方面,以历史尺度看,这一结构又处于不稳定的演变过程中。认清这一点,才有可能看清农村建设的关键。
土地:保障?效率?
数千年来,土地是我们农耕文明中最重要的要素。土地的兼并与再分配总是导致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工商文明使土地这个要素的价值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有人估计:今天的中国,同一块土地用于工业,其现值比用于农业大约高20倍,用于住宅则大约高60倍。
然而,我们一直从农耕的角度评估土地。不同来源的中国耕地资源统计数据差距甚大。中国科学院封志明、刘宝勤、杨艳昭系统分析了各种统计资料,在《中国耕地资源数量变化的趋势分析与数据重建:1949~2003》中,给出了自1949年以来中国耕地面积演化的轨迹。
数据显示:1949年到1979年,中国耕地面积波动上升;而1979年后,持续下滑;进入本世纪后,下降加速。
而另一方面,中国人口一直在增加(见图2)。2005年,美国人口普查局预测,中国人口将于2032年达到峰值14.6亿人,到2050年将降为14.2亿人。
20世纪60年代的饥荒让国人思考耕地时首先想到粮食,1994年布朗发表《谁来养活中国》更强化了这种思维定势。
然而我们的耕地是怎样养活国人的?2003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65.22%用于粮食,而当年粮食产量中仅21.6%用于销售。这意味着我们有51.1%的耕地用于满足耕种者自己的口粮。加上其他农作物,我们稀缺耕地的大多数用于保障乡村人口的基本生存。它创造财富的能力极为有限,更不用说创造利润了。
在农村生产力远低于城市的环境下,这种“养活”被理论界视为对农村人口,包括在城市出卖劳力的“农民工”的最后“保障”。
不能怀疑学者们对乡村人口的关切,但以这种“保障”作为发展战略的基础,其实质是:让多数国民长期生存于“自然经济”之中,只在他们年轻力壮时,让他们进城为资本创造效益,一旦精力耗竭,则请他们回到自然经济的“保障”之中去。
对这种思路,我们且不作价值判断,也不探究其可行性。姑且假定我们能按这个思路前进30年,那时中国达到自己的人口峰值,届时仍有约4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需要这种“保障”的人口至少在6亿以上。考虑到无法融入城市的农民工,需要这种“保障”的人会更多。30年后,非农产业的生产力肯定会大幅提高,而农业生产力提高的潜力肯定远低于非农产业。于是我们仍有约一半的国民与另一半国民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经济环境中,其生产能力、拥有的财富、个人素质的差异比今天还大。这种状态可能稳定存在吗?
面对高达15亿的国民,土地无疑是极为稀缺的资源。工业用地的现值比农业用地的大约高20倍,住宅用地则大约高60倍。这表明从经济角度看,土地用于农业是相当奢侈的。在农业内部,用于谷物的效益远低于瓜果蔬菜油料。而我们的耕地六成以上用于谷物。如此低效地利用我们稀缺的土地,其理由居然是“安全”、“保障”!
土地使用效率不要说高20倍、60倍,哪怕只高10倍,其产生的收益都足以弥补农业损失,并使所有各方受益。
事实上,地方政府伙同财富集团疯狂征地,其背后动力来自这种效率差异。正是这种差异,使得农地在工商业扩张面前极为脆弱,使农民面对“圈地运动”几无抵抗能力。给点钱就一脚踢开的野蛮征地办法,使农民“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这种“权力暴,资本笑,农民逼上吊”的局面只证明了权力集团与财富集团的愚昧与短视。听凭“圈地运动”发展,势将造成一个数以亿计的流民阶级。历史上,这是社会动荡的主因。
因此我们真正的难题不是在“效率”与“保障”之间作出选择,而是如何使数亿农民卷入现代化进程,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遏制权力与资本无节制的聚敛冲动。当年孙中山先生主张“民权主义”,主张“节制资本”,看来那时他就切身感受到了权力与资本对社会的破坏性。
让农民融入工商文明
图1的数据表明,1978年后,乡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摆脱了长达20年的“基本稳定”,开始持续下降,到2003年,下降了15.21个百分点,意味着在这25年间转移出了约1.5亿乡村人口。在笔者看来,这是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成果。
让农民融入工商文明,关键在非农就业机会。是哪些行业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中国统计年鉴》提供了“分行业年底从业人员数”,从1978年到2003年间,非农各行业增加的就业人员如图3所示。
数据表明,这25年中,吸纳非农就业最多的是统计年鉴上无法归类的“其他”,然后顺次为: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社会服务业。这6个行业占新增非农就业总量的91.75%。
这些行业健康发展,能有效提高社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因此,国家产业政策选择的重点应着眼于:是否能为更多的乡村劳动力提供非农就业机会,而非是否“高科技”之类华丽的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行业中,除邮电通信业外,全是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这是否在暗示我们:消除垄断是扩大就业的途径之一?
“其他”成为吸纳新增劳动力最多的“行业”,这是否意味着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有越来越多的新生行业诞生,并成为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这是否在暗示我们,对新生行业宜采取宽容的保护态度,而非在“规范”的名义下进行管制?
《中国统计年鉴》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细分职工人数(2003年底)”显示了中国劳动力就业的分布情况(见表1)。
从“企业”、“事业”、“机关”的分划角度看,“企业”吸纳了64.8%的职工,这是否提示我们,应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而非把“机关”、“事业”单位搞成人人向往的地方?
从“国有”、“集体”、“其他”的分划角度看,“国有”吸纳了61.3%的职工,这是否意味着国有单位应将国民就业作为重要的指标,而不应单纯追求“减员增效”?而事实上,在工业中,国有企业比重越高的行业,单位资产装备的从业人员越少(见图4)。
由《中国统计年鉴2004》提供的数据可以计算出不同规模工业企业单位资产创造的就业机会(见表2)。
我们看到,占有资产最少的小型企业,提供了最多的就业机会,而占有资产最多的大型企业,提供了最少的就业机会。单位资产创造的就业机会,大型企业仅为小型企业的34%。
事实上越是大型企业越有能力影响公共决策,越能获得“政策优惠”。对它们的“优惠”本质上是对缺乏政策影响能力的广大劳动者的歧视。注意,除小型企业外,还有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于微型企业、个体户。统计资料表明,2亿多工业就业人口中,超过1.56亿人在规模以下的微型企业中就业。
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绝大多数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场所,它们存在的意义不仅是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承担风险,它们更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获得生存来源的地方,由此,它们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有效需求”。关注这个群体,本质上是关注社会多数成员的生存状态;“抓大放小”如果被理解为只需照顾大企业,那是取乱之道。
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分行业年底从业人员数”,2003年非农就业总数为4.253亿人,而“按登记注册类型和行业细分职工人数(2003年底)”仅为1.049亿人,这是否意味着,74.57%的非农就业劳动力不是“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如此巨大比例的劳动力处于非正式职工或自谋职业的状态,社会应如何为他们改善生存条件,使之得以安居乐业?还是听凭“城管”之类准执法人员对他们吆五喝六、驱来赶去?他们的子女是否应该受到起码的义务教育?还是听凭他们在集市、工地、窝棚里自生自灭?
就业机会是离乡农民关注的首要问题,但不是唯一问题。他们的居住、社会保障、医疗、教育都是严重的问题。在“资本利润极大化”原则事实上支配社会资源配置的今天,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是极为困难的。
《金陵晚报》曾报道了位于南京建邺区兴隆街道“河南村”学校,这个地方因来自河南固始县的打工者比较多而得名。他们的学校是租用废弃的厂房改造而成的。这个打工者子弟学校成立6年,已经搬了7次家。进入学校,首先看到一个鲜红的标语——“学会生存”!
事实上,在工商文明里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对大多数来自农村的国民而言,是一个需要世代努力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就只能堆积大量潜在失业劳动力和被城市资本耗竭的报废劳动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农村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
在中世纪的德国有一句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讲的是如果一个农奴在自治的城市里住满了101天,就取得了自由民的身份。那21世纪的中国城市应当如何对待走进城市的“乡下人”?撇开道义不谈,仅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精英阶级能避免历史循环的梦魇,也不能长期容忍约六成的国民在经济上被边缘化。
告别“自然经济”,面对“陌生人社会”
除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外,留在农村的国民目前仍是国民中人数最多的群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他们的数量都足以决定中国社会的性质。
那农村居民的生存状态如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提供的数据,可计算出其纯收入中农、林、牧、渔收入占的比重(见表3)。
数据表明,进入本世纪后,农、林、牧、渔在农村人口的经济来源中已经下降到50%以下,非农业行业开始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这意味着,农村经济已经不再是传统的自然经济。今天的农民已经不是梁漱溟、晏阳初、陶行知时代的农民,他们已经切切实实地面对着“陌生人社会”,类似“乡约”的思路已经不可能实现农村的社会整合。
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布的《分省市区农村住户及人口情况》,提供了各省农村个体工商户的行业构成,共分为工业户、建筑业户、交通运输业户、批零贸易餐饮业户和其他业户。由此可以计算出各行业在农村非农就业中的比重,进而探寻农村中非农各产业发展的趋势。
随着纯农业户占农村总户数的比重从87.4%下降到17.7%,各行业在非农就业中的比重发生了引人深思的变化:以副业手工业为主的“其他业户”的比重从将近60%下降到约10%;批零贸易餐饮业户比重从约15%上升到约40%;交通运输业户的比重从约12%上升到约25%;建筑业户的比重下降,而工业户的比重没有明显的上升。
副业手工业带有浓厚的自我消费、就地消费色彩,建筑业和工业的发展空间主要不在农村。批零贸易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都服务于商品的流通,这证明了商贸与流通在改造小农经济中的关键作用。从事商贸与流通,必须接触乡里之外的世界。于是,农村在告别自然经济的同时,也在告别“熟人社会”。
农业部1999年调查统计了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50个县的3万多个有利益连接机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这些经营组织从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占48.1%,中部占44.7%,西部占7.2%,可见农村发展程度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育有明显的对应关系。在这些经营组织中,按组织类型划分,以各种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龙头企业带动型占66%,以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带动型占26%,其他类型占8%,可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重点在于面向市场组织加工与流通。
谁都知道,组织起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我们一直在“生产合作”方面开展组织活动,农民自己的实践告诉我们,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市场”、“流通”、“销售”领域的组织工作。
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中国农村社会组织;数千年来一直以家族为基础。维系这样一个“熟人社会”的是宗法、血缘、姻亲等因素,它规范着成员的社会行为,数千年的熟人社会已将自己的道德原则刻到每个人心上。由此产生了梁漱溟先生寄以莫大希望的“乡约”。
现今中国的农村与梁漱溟先生的时代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异。商贸正在全面渗透农村。在告别“自然经济”的同时,人们发现自己日益面对一个“陌生人社会”。于是,超越家族、乡里的交往,使各种经济组织日渐成为必要。与之相适应,契约、法律取代“乡约”成为农村社会组织的准则。由此,激发农村经济活力、促进农村社会演化至少需要关注三个问题:
1.调整政府农村投入的目标:从救助扶持小农经济转向营造涉农商贸环境;从投入生产经营(更不用说那些对农民没有任何意义的“形象建设”了)转向投入经济组织培育。
2.鼓励农民成立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如“粮农组织”、“菜农组织”、“果农组织”、“合作运销组织”等协会或合作社,以提高农户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以促进农民的组织化和要素的聚积。
3.打破行业垄断,开放市场准入,允许任何合法的商业组织与企业进入涉农商贸领域。鼓励、培育从事农产品购销调存业务的各类商业组织和经纪人,促进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专业化分工,如仓储、运输、经纪等。
从“穷人经济学”到“穷人政治学”
人们都希望我们的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此首要的问题是认清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中华民族从农耕文明向工商文明转移。
于是,“新农村建设”不只是农村的事,而是整个民族的事;不只是农业的事,而是整个国家产业结构的事;不只是经济建设的事,而是国民生存状态的事。
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学家们构想的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枣核型社会结构不可能在中国出现,国民的大多数是“穷人”,是在乡村或刚从乡村转移到城市的人。这个群体的生存、发展与演化态势,决定了中华民族现代化的成败。
温家宝总理讲到了“穷人经济学”,其实对掌握公共决策的政府而言,更重要的是“穷人政治学”,是为大多数国民寻找进入工商文明的通路,是在各种公共决策中为这个巨大而孱弱的群体抵御权势和资本的侵害。
笔者在网络上看到了许多网友讲述他们家乡的事:
“春节在农村,很少看见年轻人,平时更少,在农村,中年人、年轻人初中或高中毕业就外出打工,家里就剩下老人带孩子和种地看家,中年人打工十几年变成老年人后又回到家中带孩子、种地看家,如此循环,农村就成了早出晚归种地的农民变成少出晚(老)归打工的农民,相同的是农民还是农民,农民的意识没有变;不同的是农村缺少了最好的劳动力(人力资源),没有人才又怎样能发展农业,没有现代农业又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听同事说他的老家已经开始‘建设新农村’了,具体做法是:拆掉现有农民住房,另建农民新村,建新房的钱ZF先出,对农民除按面积补钱外,其余的房款逐年还。农民的意见是:要规划新住宅情愿按户分地自己建,因为ZF建的房肯定偷工减料。两年前建的救灾房现在都已经有裂缝了,好多人都不敢住。”
“老家是一个山里的村子,政府认为那里没有前途。把全村农民转为城市户口,让他们全部迁到城里。把郊区卖不掉的商品房贷款卖给他们。然后全部转为城市低保人员。这些人买了房吃低保拿什么还贷款?”
我们应该这样建设“新农村”吗?
请各地“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者、决策者们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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