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分配与所有制的关系——与刘国光学部委员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部委员论文,所有制论文,也谈论文,分配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拜读了刘国光同志《关于分配与所有制关系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以下简称刘文,参见《开放导报》2007年第5期),感到非常重要,值得一读。我同意该文中的基本原理和方向,但对其中的某些观点却不敢苟同,特写此文与之商榷,以就正于本文作者和读者。
一、关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问题
刘文在说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两极分化问题时,以《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论述为例,来说明工人阶级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问题。我认为这是不符合马克思论述的原意的。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版中说的是“他们(指工人阶级)的贫困同他们所受的劳动折磨成反比”,而在法文版中却用的是“成正比”。虽然对此经济学界有不同的解释,如有人认为这是马克思的“笔误”(这根本不可能),有人认为后者是指整个工人阶级状况发展的趋势,而前者是指失业工人和在业工人相比较而言,而根本未涉及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问题。至于现时国际上通用的解释,人均生活费每天不到一美元者为绝对贫困,不到二美元者为相对贫困;我国也曾规定人均年收入不到630元者为绝对贫困人口。不论这种标准是否科学,但都不能作为两极分化的标志。基尼系数当然也是如此。
二、贫富差距扩大最根本的原因何在
刘文认为是“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我认为这值得商榷:第一,刘文用“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原理来说明,这当然不错,但为什么不进一步往上推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劳动者是最基本的生产力,人的劳动是一切财富的主要源泉,这是更基本的原理;第二,刘文对贫富差距扩大是“市场化改革”必然要付出的代价这种论调的评价:“这个说法不错”,“因为市场化本身就是崇尚竞争和优胜劣汰规则的过程,这一过程不断造成收入差距拉大”。并指出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和两极分化的铁的法则,进一步批判了贫富差距的扩大“是由于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不成熟造成的”观点。前者是“新左派”的论据。后者是所谓“新自由主义学派”的论点,刘文的倾向性不是很明显的吗?第三,刘文还评论了城乡二元结构论;地区不平衡论;行业差别论;腐败与钱权交易、不正之风论;政策不均、公共产品供应不足论;再分配环节调节力度不够论等等。可惜语焉不详,特别是没有突出制度上的原因,我认为这正是我国当前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从基本经济制度来说,所有制及其结构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刘文对此作了详尽的分析,这里就不赘述了。其次,从主要经济体制来说,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在国内虽然不会造成贫富差距,但却形成普遍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却拉大了,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也说明转变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刘文在这方面却很少分析。再次,关于其他经济制度、规制、政策、措施以至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等,对贫富差距扩大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如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钱权交易和不正之风以及垄断行业的特权和过高收入的问题,是人们当前最关心和痛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能比较彻底地解决,缩小贫富差距就只能是空谈。
三、对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的估计
早在1986年底,我提出了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飞机模式”:国有制好比飞机头,头不宜太大,占30%就可以起主导作用;集体所有制经济好比飞机身,是用来载人和装货物的,应当是主体,数量至少占40%;个体私营经济好比飞机翅膀,没有它就不可能起飞,至少应占30%。因此我称之为“343模式”。在1987年全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讨会上,我正式提出了这一模式,但却受到了会议上的普遍批评,当时只有宋养琰教授一人支持我的观点。后来又有人在《当代经济研究》上批判我的“非国有化论”,极尽歪曲攻击之能事,以致有人把我列入宣扬“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分子之一。刘文虽然没有直接点名批判我,但实际上是把我包括在内了,因此不可不辩。
首先,私有并不等于资本主义,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为什么一谈“私”就变色呢?不要把恐“资”病变为恐“私”病;其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和有利的,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还应当允许其一定发展;最后,关于所有制结构问题,以公有制为主体,并不等于从数量上要占70%以上,主要是看公有制经济的质量及其调控的能力。为此,我主张应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数量上应大力压缩,压到一千家就足够了,国家直接控制和掌握的不要超过一百家,其余的交给各省市区去经营,产权全部下放给各股份制企业,真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的真正改革。
四、关于所谓“私有化”倾向
刘文从实践层面和思想理论层面进行了揭露和批判。我认为也有些问题值得商榷。
一是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有制能否结合的问题,刘文指出有人“鼓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实行私有化。”这个观点早已有之,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其理论依据就是如此。而西方经济学家却据此宣扬“私有化”的“优越性”。其实,我国近20多年来主张实行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学家,绝大多数都是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完全可以结合的,而一些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的人却认为两者根本不可能结合,据此来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由此可见,刘文的矛头指向搞错了。
二是关于公有制企业的产权是否清晰的问题。首先,什么是产权?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对此下了许多定义,但都未抓住问题的本质。马克思有关论著中所说的“财产权”,既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也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这也就是西方经济学所谓的“产权”。可见,产权并不能完全与所有制画等号,而是在所有制的基础上,产权主体(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对所属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是各种权利的综合(因此英文用复数)。因此,如果以上理解不错的话,那么我国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就是产权不清晰甚至虚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明晰产权,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应当由董事会掌握,而不应当由政府机构来越俎代庖。
三是关于股份制的性质问题,刘文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从其中批判“通过股份制将国企化为私企”来说,他认为股份制是属于私人企业,连股份合作制也变为私人企业。我认为,这样的定性不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更不符合我国当前的现实。《资本论》第3卷中谈到信用制度的发展时,马克思指出股份制的出现使资本社会化,虽然这不是公有制,但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也有利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剥夺。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指出,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统治下,劳动者组成的合作社已具有劳动者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与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相对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劳动者组成的合作社,就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了,怎么会变成“私人企业”呢?
四是关于所谓“国退民进”的问题。这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流行的一个口号,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来的,其用意何在?但是,正如刘文所说的:“中央提出国有经济战线过长,要作战略调整,以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从而提出“有进有退”的战略。试问:在这样的形势下,提出“国退民进”的问题,应当是合情合理的,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最后,关于所谓“一卖了之”、“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问题,这的确是在国企改革后期出现的一个严重问题,引起各方面的严重关注。但是,这到底该怪谁呢?难道都推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学家吗?更不能推给一些地县市的领导干部,因为他们主持卖掉一些国有企业,是地方财政养活不了这些企业,国家财政又顾不到这些企业,只有出卖一条路;再加上当时地方国企也不争气,多数亏损严重,不但不能给地方按时交税,而且还要地方支持,成了地方上一个包袱,都以丢掉为快,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至于有的地方由于采用了MBO方式(即由国企内部管理人低价收购),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但也只是少数地方试行,而且很快就被纠正过来了,为什么老是抓住不放呢?
此外,这里还要谈谈“郎旋风”的问题,因为刘文吹捧郎咸平教授是“香港有良知的学者”,他“抓住了要害问题,私有化,MBO,等等”,“网民们给郎以九成的支持率”,“反对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私有化”。我认为,这些都是溢美之词,并不符合客观实际,据近年来的表现,郎咸平教授推出《大陆人吃人的社会》一文,即认为现代中国出现的各种差距及其扩大,都是“人吃人”的表现。不管他的主观意愿如何,他把大陆改革开放30年来都说成是“人吃人”的结果,这是对我国现实的恶意歪曲和诬蔑,也暴露了他的资产阶级立场和观点,这是我们必须坚决反对的。
五、“公有经济低效论”是个伪命题吗
这是刘文中提出的一个新观点,其用意在于要证明“公有经济高效论”是个“真命题”。其实,所谓“真”、“伪”的标准取决于实践,要让事实说话。从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践证明,从总体来说和从长期来说,公有经济(包括国有和集体经济)是高效的,这点谁也没有否认,连反对和敌视我们的人也无法否认,刘文所说的所谓“私有化”论者也没有人说过。但是我国30年来的实践也证明,公有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也经常出现“低效”甚至“负效”的情况,其中国有经济甚至一度出现全面亏损的现象,这也是不可否认的问题。由此可见,所有制并不是决定企业高效或低效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主要因素,因此说公有制决定企业高效或低效都是不可取的,当然也不能完全否定公有企业(或私有企业)存在“低效”或“负效”的客观事实。
问题在于: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会出现效率很低和很高甚至一度出现全面亏损的现象,我认为主要是在经济体制和具体制度与规制中存在问题。例如在体制转轨时期,我们仍固守计划经济体制不变,国家有关部门仍然抓住国有企业不放,牢牢掌握国有企业的产权,使国有企业无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有依靠国家财政(通过银行)生存,对国企职工又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以至出现前面卡得过紧,导致生产效率下降、企业大面积亏损,而后面又放得太松,特别是对国有垄断行业过于优惠,使得其利润大幅度上升,职工待遇成倍增长,从而拉大了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埋下了若干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才是当前应当重视和及时解决的问题,至于公有经济是高效还是低效问题的争论无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留给学术界再去争论吧。
(被商榷文章《关于分配主导所有制关系若干问题的思考》请见本刊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