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标准竞争与海峡两岸合作_台企论文

国际技术标准竞争与海峡两岸合作_台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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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大陆“世界工厂”地位的形成,以及台湾投资大陆企业的技术含量的提升,台湾与大陆之间的产业合作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但合作的基本模式还是台湾的企业与大陆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台湾企业为大陆提供了就业的机会、经济的增长和外贸指标的提升,而大陆的地方政府则为台湾企业提供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和优惠的引资政策。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的关联性提高的幅度并不高,而且相互之间缺乏战略合作。随着大陆劳动力和土地价格的提升,台湾企业以原有方式获利的条件反而下降。未来两岸之间的产业合作如何在相互获利的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已经成为两岸业者以及经济规划人士共同关心的问题。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先生2005年7月再度访问大陆,与大陆有关方面商谈两岸关于技术标准的合作。该议题对于台湾、对于两岸都可以说意义重大,它涉及到两岸未来高技术产业战略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笔者愿意就两岸技术标准合作做一些战略层次的分析。

技术标准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含义

1.技术标准问题已经超过了工业制度的范畴

所谓技术标准,从形式上讲就是关于产品技术要素的一些成文规定,是大规模生产时代以来工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技术标准在生产和应用层面的意义是要使不同要素或系统之间通过遵守共同的标准体系而实现兼容互通,它构成设备系统有效运行的前提。标准的建立,提高了关于产品和工艺信息的编码化,有助于降低厂商之间、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信息成本,起到了规范技术发展和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作用。工业革命以来,技术标准对实现规模经济以及市场平等有效的交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许多国家内或国际性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都是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由政府和国际协会来加以维持。信息网络时代的来临使技术标准中所体现的兼容互通性的功能更显现出其重要性。信息技术产业大多数产品具有显著的网络效应和技术锁定效应。跨国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争夺在信息技术领域形成了许多事实标准。跨国公司不愿将其公共产品化,反而将技术标准和专利紧密相连,让其成为具有明确产权特征的商品性的代码,技术标准变成跨国公司拓展权力和财富的新工具。

新的技术领域的技术标准的形成和确立,超越了标准本身的技术特征,它涉及到市场主体间技术、经济和政治的动态博弈程。①举例说明。中国是DVD(数字高密度影音光盘)播放机全球最大的生产地,品优价廉。然而中国的DVD的生产厂家每生产一台DVD需交专利费近10美元给国外6C、3C等技术公司联盟。②因为中国厂家按照它们的标准生产DVD产品,必须支付相关的费用。中国CDMA手机的生产厂要向美国高通公司交销售额的2.6%作为选用CDMA的标准并使用相关专利的费用。又如台湾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商广达公司,其技术能力可以替代全球前十大品牌厂商代工笔记本电脑。美国的戴尔计算机,只需告诉所需计算机的规格、外型,广达计算机可以设计出戴尔的机种。因为技术标准被美国公司控制,台湾的电脑生产仍然是为他人“代工”。所以说尽管两岸都开始参与了所谓的高科技产品的生产,但由于没有自主的技术标准,这样的产业仍然是依附性的低附加值产业。

从国家和地区关系看,技术标准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或经济问题。在技术时代,它是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全球权力和财富分配体系中地位的重要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些重要行业是否具有制定技术标准和推行技术标准的能力,决定了它在国际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讨价还价的能力。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共同技术标准对共同市场的建立和区域一体化方面也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③对于两岸的相关业者来说,能在世界主要市场上推行并占有某个系列的技术标准,也就意味着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权力和财富的扩充,对于两岸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两岸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有促进作用。

2.技术标准决定着财富的流向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经济体,无不想运用现行的各类国际体系来使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在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大环境中,自主制定技术标准并为世界市场所接受则是实现这一目的重要手段之一。国际间技术企业之间的技术标准之争就是经济利益之争。

以二代移动通信设备为例,目前全球的技术标准有两大类,一个是GSM,另一个是CDMA。欧洲为何不选用美国的CDMA?而美国又为什么不采用欧洲的GSM?并不是因为相互之间的品质性能的优劣和消费者的偏好问题。之所以互不相让,是欧洲与美国公司之间围绕全球市场分割的经济利益之争。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当它拥有了某一项国际技术标准后,就可以向其他使用这一标准的生产厂商收取高额的标准使用费。这样,它不仅可以坐收由技术标准带来的额外收入,而且可以通过许可证的发放来限制其他企业的进入,从而减轻市场的竞争压力。微软和英特尔两家公司的联合,通过开放标准、许可证颁发以及产品和处理技术创新等策略迅速靠标准扩大了市场占有。通过许可证颁发,它们允许别的企业使用其标准进行生产,看似让出了部分市场份额,实际上却控制了未来市场的结构,并获取了巨大的标准使用费,保证了自身在该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④

从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的角度来看,如果掌控了众多国际标准,不仅可以在国际市场进行大范围垄断,使相关产品的生产在其可控制的范围和速度内进行,而且可以用所收取的巨额标准使用费为其高新科技的研发补充资金,获得更大的技术标准垄断优势。技术标准的垄断还可以压制他国的技术创新的突破,使他国的人才涌向技术标准拥有国。因此,技术标准是一种重要的国家财富,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美国新经济近10年的持续增长,技术标准的贡献率极高。

3.技术标准意味着国际权力

技术标准属于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的结构性权力(structural power)。结构性权力是指能够决定事情如何完成的权力,决定框架内游戏规则的权力。也就是说这样一种权力并不直接决定物质权力的多寡,而是决定了财富和物质权力汇聚的方式。⑤占优者是属于那些能够创建技术标准并获得市场认可者。那些能够建构产品生产标准并控制广泛的、快速流动的、竞争性生产市场的经济行为体因此获得国际竞争力,而创新、设计领先和品优价廉都无法保证一个企业或经济体的国际竞争力。对于制定者来说,技术标准是获取并占有市场的工具,对于非制定者是进入市场的壁垒。技术标准一旦确定,就具有事实的强制性,就成为其他生产厂家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

技术标准不仅是世界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而且是高新技术产业经营的高级形态。技术标准成为一个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谁控制国际技术标准,谁就控制了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利益的流向,这在高端技术产品的贸易中表现尤其突出。

谁掌握了标准制定权,谁的技术就很有可能成为国际技术标准,谁往往就掌握了国际市场上的操纵权。为此发达国家始终把国际技术标准战略作为经贸战略的核心,把领导、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运作作为实施自身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专家认为:“如果美国公司不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他们就有可能发现国际标准的编写是为了符合他们竞争对手的产品的规范的”⑥。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依靠其先进的科学技术制定出的技术标准越来越多,而且要求越来越高。这样迫使相对技术弱国只能在其制定的标准下从事“代工”。它们在巩固自身在国际标准体系中的地位的同时,进一步限制其他国家创新的可能,增加其技术和经济上的依赖度和依附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技术标准所构成的技术依赖可以衍生出经济依赖,并扩展到政治依赖。所以技术标准可以说是一种国际间的权力和讨价还价的筹码。

缺乏自主技术标准支撑的台湾高技术产业

1.台湾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困境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台湾,其高科技的发展有着相当辉煌的业绩。在IC、IT产品的设计、制造、代工、封装、测试方面,台湾的排名已居于全球前5位。表面上看,台湾似乎已经成为全球IT硬件产品最大的供应商之一。它已经确立了作为电脑硬件可靠生产者的地位,但面临一个困难的选择:究竟是继续利用它的生产能力进行代工呢,还是进入风险很大的新产品领域;要么提升成为全球具有结构性权力的制造商,要么被另一个更具优势的代工基地取代。

在2005年的全球IT硬件产品当中,台湾企业生产的硬件产品的产值增长了10.5%,达到770亿美元。⑦可以说台湾这些年的努力就是将代工做到了极致。台湾笔记型计算机公司产出占全球市场份额的62%,但几乎全部为全球知名厂商制造,除宏基外均没有自己的品牌。因为没有自主的、市场可以接受的技术标准,台湾技术企业的设计能力只能在别人的标准中为别人代工。广达公司的例子就是如此。虽然广达计算机在10年中从OEM(委托制造代工)变成ODM(委托设计代工),并且在美国也成立维修中心,但迄今尚无品牌,其产品必须支付大量的标准认证和生产授权费用。

与核心技术创新相比,技术标准并不是一个智力投入很多的一种创造。从技术能力角度看台湾已初步具备了设计技术标准的能力。其主要市场在美国、欧盟和中国大陆,岛内市场规模有限。台湾就算制定自主的技术标准,也会因为没有巨大市场接受和支撑,使得制定的标准毫无作为。1983年台湾的宏基公司就通过独立研制推出了第一台与IBM兼容的个人电脑。1994年台湾联电公司研制出自己的中央处理机。结果两项产品都被美国公司以莫须有的知识产权问题拒绝于美国市场之外。⑧台湾信息技术企业在创新方面经过连续外部挫折后,只好继续走OEM和ODM之路。市场订货不断,生产能力满荷,但却没有积极性和剩余的资源走独立发展的道路。

世界其他地区代工能力的提升,挤压了台湾作为优秀代工者的地位。台湾的代加工成本越来越让生产商难以承受,结果造成台湾信息产业产品的价格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大量的技术智力投入并没有换来丰厚的收益,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台湾对外贸易的发展。台湾作为美日企业的代工者并不是唯一,因此美国和日本公司也不愿意让台湾挤进市场权力中心,分割巨大的市场利益。它们还要继续控制着关键技术标准,持续从台湾的生产中获得额外利润,使台湾企业继续沦落为没有自主品牌、自主技术的廉价的“代工商”。台湾的高科技企业整个行业一定要成为拥有或分享技术标准者,才可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制定并拥有技术标准的四个条件

制定并拥有获得市场认可的技术标准必须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巨大的产业规模。从美国微软和英特尔公司建立自己技术标准王国的例子,可以看出巨大的产业规模的作用。巨大的产业规模决定了快速打开并占据市场(fast-marketing)的能力。在创建技术标准时要一次性打开市场,而且有能力建立系列标准,并通过几次更新换代将市场占据。

(2)不断增长的技术实力。拥有资金和人才支撑的技术实力是创建技术标准的关键之一。作为事实标准的产品要素,技术标准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得来。技术标准并不单独存在,它一定是依附在某一系列技术产品之上。技术标准的制定一定要与技术开发、自主创新相结合,要以自主的知识产权作支撑。离开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

(3)巨大的市场空间。一个标准最终能在多大程度上被接受取决于市场的大小和容量。市场对于标准来说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托盘,只有符合市场的标准才能被托起;只有被巨大市场托着的标准才具备与其他标准竞争抗衡和对市场准入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

(4)国际上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一个围绕生产和贸易的经济结构能否起作用,往往要看有没有一个坚强的政治支撑。美国拥有自主技术标准的企业需要美国政府为其在全球进行服务。一方面我们看到许多美国大公司依靠技术标准的开放与许可证颁发来获取利益。另一方面我们看到美国总统每次出访几乎都以跨国公司母国政府的角色与他国进行所谓知识产权的谈判,要求对方国家让步。没有这样的能力,即使拥有了市场和制定标准的能力,在他国的压力下也得放弃,而且对其他无偿盗用标准者也束手无策。

两岸技术标准合作的必要性与方式

1.两岸进行技术标准合作的必要性

以上述四个条件来看,台湾仅部分拥有前面两项条件,而完全不拥有后面两项条件。若以两岸合作共同制定标准来看,两岸合作则可以满足以上全部四个条件。

(1)大陆对台湾的意义。大陆对于台湾来说,不是一个普通的投资地和贸易对象。中国大陆拥有全球1/5的人口。巨大的市场和市场潜力意味着它拥有着在某些领域可以制定独立标准的能力,在技术标准使用方面也具备与世界其他国家或企业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美国的经济学家预言离中国制定自己技术标准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并称这样一个时代为“中国标准时代”⑨。

中国在“十五科技规划”中将技术标准列为三大科技发展战略之一,在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方面,投资近2亿元人民币,选择了19个重点城市和22个企业,积极开展了技术标准的试点和示范工作。截至2005年年底,科技部的“十五”专项共研制国际标准30多项,所属ISO和IEC标准28项,其中有7项已经发布,所属ITU标准6项,其中5项已经发布。研制国家标准1000多项,研制并建立检测方法100多项。标准专项首批选择了第三代移动通信关键技术、高清晰度平板显示技术、自动交换光网络和宽带IP技术、集成电路IP技术、中文信息处理关键技术等一批战略必争的自主核心技术标准进行研制,其中部分自主核心技术标准研制已实现重大突破,确立了中国在这一产业技术领域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在一批相对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研制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抢占了新兴产业发展的先机。其中,已完成的两项通信领域的国际标准,有望改变中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被动局面;已制定12项中文信息处理关键技术的标准,对提高中国信息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⑩

另外中国信息产业的主干企业发起成立中国企业技术标准联盟——“闪联”。(11)2003年7月10日,由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等12家国内业界有代表性的高科技信息企业发起,由国家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主导的“闪联”工作组正式成立。“闪联”联盟还在不断发展壮大,现有42家企业,涵盖了从核心软件、芯片到网络的运营商、终端设备提供商在内的初步完整的产业分工和产业链条。“闪联”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信息技术标准的企业联盟机制已经建立。

大陆技术标准的制定还在起步阶段,需要产业和技术的补充和支撑。台湾如果凭借自己的产业和技术优势与大陆合作,建立以共同技术标准为基础的共同市场,也就意味着台湾某些产业的研发和生产可以获得更多附加值。大陆的研发能力正在逐步增强,所以留给台湾业者的时间也并不很多。

(2)台湾对大陆的意义。台湾对于大陆来说也是重要的。台湾拥有世界领先的高科技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也很强劲,而且对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全球华人市场有着独特而深刻的了解。台湾宏基公司在1986年就推出了它的第一台32-bit微电脑,让IBM和康柏感到意外,它在开发新产品上屡创第一,在汉语软件开发上也独树一帜。⑧

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两岸在信息技术产业上的合作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而且在许多领域已经开始共同面对来自技术强权的围堵。在相关的信息技术产业因为不能自行掌握关键零组件和技术,两岸厂商每年不得不支付给外国公司使用其技术和规格的权利金。以CD-ROM光碟为例,台商每赚100元钱,要拿出60~70元交与他人。这也就是两岸信息产业附加值太低的重要原因。早在2001年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中国光盘推进委员会组成的大陆光盘行业代表团,与台湾光盘相关厂商联合在台北召开两岸DVD产业交流会,进行了具有前瞻性的讨论。两岸业者达成了共识,将共同建立DVD新规格。(12)台商有92%的光驱厂商都在大陆设厂制造,而大陆音像市场中的DVD播放机,约有60%都采用台湾的解码芯片等关键零组件。这说明两岸互动已非常密切,具有很好的合作基础。

如果台湾能够针对未来以两岸市场为主体的全球华人市场开发新的科技产品,与大陆一起创建新的技术标准,那么台湾就能实现历史性的飞跃,成为拥有或分享技术标准者。大陆则可以通过与台湾的合作,快速提升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两岸技术标准合作的方式

两岸技术标准的合作根据领域、规模、参与层级可做多种方式的分类。由于目前两岸的技术领域的关联性尚在逐步加强之中,两岸政治关系还没有达到实现全面技术经济合作的要求,两岸技术标准的合作只能走“先民间、后官方”,“先局部,后全面”的道路。

(1)技术标准的具体行业合作。从事开发和生产的企业以及行业是技术标准制定的主体,也是最终的受益者。所以两岸的企业和研发单位一定要积极地参加到信息技术标准制定的合作过程中去。两岸的行业协会可以发挥协调作用,而政府技术管理部门则可以根据总体利益判断来为此合作提供战略的框架和合作的媒介。

从合作的领域看,两岸可就条件成熟的领域先行合作,通过合作建立信心和相互信任,并获取利益。然后通过溢出效应,扩展到新的技术领域和更高的合作层级。在技术层面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合作:首先,针对大陆方面已经完成制定或接近成熟的标准,台湾企业或行业可以在标准的产品化和量产方面做出贡献;其次,针对大陆还在制定或正要起步的标准,台湾的企业或行业可以一起参与研发制定工作;第三,台湾可以提供良好的标准制订方案,作为大陆制定未来标准的选项;最后,大陆可以参与台湾的技术标准的开发制定,并确定作为大陆的技术标准来源。从战略层面看,首先,大陆企业或行业根据台湾方面在技术标准制定上的贡献,协商出台湾企业或行业在该技术标准中的拥有的份额,通过协议方式保证其技术创新和技术贡献的收益。其次,可组成两岸技术标准的企业集团,类似于3C和6C标准集团,联手应对其他国际标准集团的挑战。

(2)技术标准的两岸全面合作。在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情况下,由双方当局技术管理部门直接出面建立两岸技术标准的合作机制,并将其作为两岸共同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岸技术和经济当局可以定期讨论相关的技术标准问题、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日程、新兴产业规划问题,直至建立两岸共同技术标准委员会似的组织。这样一个组织的建立可以共同商讨技术标准开发、推行、公布、相关产权保护、许可证颁发、国际间谈判等事宜。

由中国制造、台湾代工向“中国标准时代”飞跃

面对技术标准领域中出现的国际霸权主义现象,两岸应当加强合作,一起跳出由发达国家所制定的技术标准包围圈。目前两岸技术标准的合作已初见端倪。2005年7月,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在北京召开,该论坛由江丙坤领衔的台湾华聚产业共同标准推动基金会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共同举办。两岸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围绕AVS(音视频编解码技术)、TD-SCDMA、移动存储和高清晰度平板显示等四个领域的技术标准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5年年底,由台湾工研院主导力推的红光高画质规格FVD进入布局阶段,而大陆方面中国电子音响协会、中国音像协会已与台湾同行方面进行接触,目前双方已运作两岸工作小组,希望协商出一套共同支持的光储存规格,这一合作预计不久之后就会积极启动。

目前两岸关系的僵持严重妨碍了两岸技术标准的全面合作,两岸业者无不为台湾当局敌对性的大陆政策感到遗憾。然而两岸产业围绕共同技术标准的合作却因为激烈的国际技术和产业竞争而不能等待。两岸应当在新技术领域通力合作,在未来新的产品系列中,特别是以华人为消费群体的产品中创造新的技术标准,两岸就可以在全球信息产业上拥有结构性的权力,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技术的长久领先。通过两岸技术和产业精英的合作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台湾代工”向“中国创造”的飞跃。

注释:

① 高世楫.标准、标准化与公共政策——中国科技发展研究报告2002.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84~96

② 6C联盟包括松下、日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和JVC;3C联盟包括飞利浦、索尼和先锋

③ 陈淑梅.欧洲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技术标准化.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132~156

④ Sangbac Kim,Jeffrey A.Hart.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of Wintelism.http://www.vii.org/papers/wintlism,htm

⑤ Strange,S.State and Markets. London: Pinter Publishers,1988:25

⑥ Jancsurak J. The World of Standards// Appliance Manufacturer.Chicago (USA): Business News Publishing company,1999

⑦ 王建民,陈险峰.2005-2006年台湾经济形势回顾与展望.http://www.huaxia.com/tw/sdbd/zq/2005/00401660.html

⑧ 椿钦.台湾海峡两岸的分工:对电子业的宏观概述和分析//巴里·诺顿.经济圈——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的经济与科技.新华出版社,1998:235,218

⑨ Greg Linden.China Standard Time:A Study in Strategic Industrial Policy.Business and Politics,2004,6 (3):Article 4

⑩ 刘恕.点击科技部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科技日报,2006-01-09

(11) 艾静.中国正在着力打造技术标准体系.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7)

(12) 〔台〕经济日报,20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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