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政权运行与政府公文发展趋势_朱元璋论文

明初政权运行与政府公文发展趋势_朱元璋论文

明初政权运作与政府公文走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权论文,公文论文,走向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2)02-0074-06

制度往往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元代的公文制度并没有随着元朝政权退出中原立即消失,而是在元明鼎革之后,进入了明代朝廷的施政机构。事实上,元朝遗留下来的这种公文制度并不尽如人意,明人对此是这样评价的:“元末官府文移案牍最为繁冗,吏非积岁莫能通晓,欲习其业必以故吏为师,凡案牍出入,惟故吏之言是听,每曹自正吏外,主之者曰主文,附之者曰贴书,曰小书生,骫文繁词,多为奸利。”[1]2010这样的公文制度不仅极大降低了朝廷的办事效率,还会产生奸利害政的后果。为了革除这些弊端,朱元璋着手对公文制度进行改革,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重新建立公文书写规范。

(一)公文书写内容的改革

朱元璋是位极其务实的皇帝,凡事皆以实效为前提。培养选拔人才时,很注重实际才能。洪武二年(1369)六月,他召国子生问道:“尔等读书之余习射否?”国子生回答说:“皆习。”朱元璋又问:“习熟否?”国子生回答说:“未。”朱元璋说:“古之学者,文足以经邦,武足以戡乱,故能出入将相,安定社稷。今天下承平,尔等虽专务文学,岂可忘武事?”(娄性:《皇明政要》卷十二)明初国子监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四书》、《五经》、《说苑》、律令、御制大诰等,可以看出,朱元璋此处所说的“文学”,并非现代意义上着重于审美的文学,而是指治世安邦的经世之术。他希望学校培养出的人才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而不是只会读书的腐儒。他曾就此出敕问题:“朕观上古圣贤之言,册而成书,智者习而行之,则身修而家齐,为万世之用不竭,斯良之至也。今之儒不然,穷经皓首,理性茫然,至于行文流水,架空妄论,自以善者矣。及其临事也,文信不敷,才愆果断,致事因循,将何论乎?请论之。”[2]137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诏停科举考试,其原因在于及第的考生缺乏处理政务的实际能力,不能为朝廷所用,所谓“朕设科举以求天下贤才,务得经明行修、文质相称之士,以资任用。今有司所取,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与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朕,非朕责实求贤之意也!”[1]1443

培养才能之士是兴邦的前提,而如何有效使用才能之士则是兴邦的重要保证。为了防止这些进入朝廷政权机构的才能之士空言废政,朱元璋对他们的言论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来:

自汉以来,惟贤志者得与君同游,稽其所任之事,则宰国朝之典章。凡侍左右,必慎容仪、致礼节于上。若言则阐先圣之威德、尧舜之道统,无稽之言不语,故职名曰五经博士。以今言之,则翰林院官之职是也。于斯之职,非博通今古,己身己修,己家己齐,善恶之人美恶,口无择言,行无颓迹。古人以此数事而能之,乃得升是任而辅君弼仁,以踵先圣先贤之事,若否,安得居此任而同君游乎?朕今特以尔某为翰林某官,尔当一前人之道,助朕未知,则扬名者矣。[2]47

他要求臣工以圣贤之道作为言论之准则,以达成辅弼君主治世的目的,切不可以毫无根据的奇谈怪论、阿谀之辞欺蒙害政。对于言论与王朝兴衰之间的关联,朱元璋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责难之词,人所难受,明君受之为无难;谄谀之语,人所易从,昏主信之为易入。朕观唐虞君臣,赓歌责难之际,气象雍容。后世以谄谀相欢,如陈后主、江总持,污秽简策,贻笑千古。”[3]71规劝的话虽不好听,但可以兴国;阿谀之辞虽悦耳,却可以导致亡国。正是鉴于此种认识,他特意告谕侍臣:

朕观前代人君,多喜佞谀以饰虚名,甚至臣下诈为瑞应,以恣矫诬,至于天灾垂戒,厌闻于耳。如宋真宗亦号贤君,初相李沆,日闻灾异,其心犹存警惕。厥后,澶渊既盟,大臣首启天书以侈其心,群下曲意迎合,苟图媚悦,致使言祥瑞者相继于途,献芝草者三万余本。朕思凡事惟在于诚,况为天下国家而可以伪乎?尔中书自今凡祥瑞不必奏,如灾异及蝗旱之事,即时报闻。[1]1255

朱元璋此番言论意在阻绝空言之风,扫除害政之患。在此基础上,他对明代朝廷公文书写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后笺文,只令文章平实,勿以虚辞为美也。”(余汝,楫:《礼部志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他要求公文书写要做到内容平实,不可铺陈空言。为了使臣工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洪武五年(1372)七月,朱元璋专门颁布诏令,废除了中国历史上沿袭已久的臣工向君主进贺圣节、冬至表笺的传统[1]1390。

(二)公文书写语言的改革

在朝政事务中,用浅显直白的语言形式表述施政方略,更容易被百姓接受,也更容易收到良好的施政效果。对此,朱元璋有着极为清楚的认识。

早在建国前夕,即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的十月份,朱元璋把熊鼎、朱梦炎两位儒士征募到建康(今南京),让他们改编《公子书》与《务农技艺商贾书》,理由是:

公卿贵人子弟虽读书,多不能通晓奥义,今集古忠良奸恶事实,以恒词直解之,使观者易晓,他日纵学无成,亦知古今行事可以观戒。民间商贾子弟亦不读书,宜以所当务者直辞解说,作务农技艺商贾书,使通知大义,可以化民成俗。[4]1551

朱元璋的目的非常明确,他试图借助浅显直白的语言形式,最大限度地将书中的内容传播开来,最大范围地影响百姓、教化百姓,进而达到治世的目的。或许是他的这一举措确实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建元之后,他继续积极推行此项政策。洪武六年(1373)正月,他命令孔克表、刘基、林温等“取诸经要言以恒言释之,使人皆得通其说而知圣贤之旨意”[4]1557。洪武二十年(1387)前后,他又“以将臣于古者善恶成败之事未能通晓”为由,“特命儒臣编集申明,以鉏麑、樊哙、金日磾、张飞、钟会、尉迟敬德、薛仁贵、王君廓、仆固怀恩、刘闢、王彦章等所为善恶为一编”,定名为《武士训诫录》,“释以直辞,俾莅武职者日亲讲说,使知劝戒”[4]1562~1563。“恒言”,常言,通俗的话;“直辞”,直白的语言。都是指明白通俗的表达形式。

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将这一原则运用到了公文语言的改革当中,规定:

古人为文章,以明道德,通事务。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诵之,使人忠义感激。近世文士,立辞虽艰深,而意实浅近,即使相如、杨雄,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事务者,无事浮藻。[5]2173

他要求公文能够以直白的语言形式为朱明王朝的统治服务,而不至因为语言障碍影响朝廷政策的实施。洪武时期的《律令直解》就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产生的。当时,朱元璋就该书的编撰宗旨对周祯说:“律令之设,所以使人不犯法,田野之民,岂能悉晓其意?有误犯者,赦之则废法,尽法则无民。尔等所定律令,除礼乐制度、钱粮、选法之外,凡民间所行事宜,类聚成编,直解其义,颁之郡县,使民家喻户晓。”[3]17在他看来,律法是用来约束和保护百姓的,只有在百姓完全懂法的前提下,这一目标才能实现。如果没有浅显明晰的语言形式,文辞古奥,百姓看不懂,完备严整的律法,不仅不能起到保护百姓的作用,还会产生害民害政的恶果。

(三)公文书写格式的改革

在庞杂繁忙的朝政事务中,大大小小的案件日以万计,准确高速的办事效率对提高朝廷的执政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公文简洁与否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显然是不容忽视的。而洪武初期的公文情况又是如何的呢?陆容是这样描述的:

职方掌边务,复奏封事颇多事,必引援经史,断以大义,比诸司章奏,稍涉文墨,盖故事因袭如此。至何行宜掌司时,一奏之中,引经大半,而处置事体处,反欠精神。[6]121

公文重在陈述存在的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必旁征博引进行道义阐说。引经据典阐说道义不仅会掩盖事实,还会因篇幅繁冗,浪费大量的写作、阅读时间,致使朝廷的办事效率严重降低。朱元璋对这种书写形式甚为不满,对侍臣詹同说:

六经之文简奥,《史》、《汉》之文太繁,至于唐、宋愈加繁矣,所以后人不如古人也。予于文不喜其繁,唯爱简直。孔子曰:“辞达而已矣。”卿当辞命,宜以简古为尚,不以艳丽为工也。[7]267

他认为,在公文的创作中,只要以简短文字把问题说清楚就够了,不必繁文缛词。为了明确公文这一写作要求,朱元璋专门颁布了上书陈言之法,诏示天下:

若官民有言者,许陈实事,不许繁文,若过式者问之。[2]194

诏令规定,官民进言要就事论事,不得枝蔓衍说,须省去不必要的言辞,所谓“如问钱粮即言钱粮,如问水利即言水利,孰得孰失,务在典实,不许敷衍繁文。遇当写题处,亦止曰云云,不必重述”[8]448。

(四)公文书写风格的规范化

华美的辞采能够给人以娱情悦性的审美享受,这对文学作品来说无可厚非,如果将这种华美文风带入到公文写作中,显然就不合适了。公文是用来处理朝政事务的,不是用来休闲娱乐的。华美的文辞不仅会转移读者的注意力,还会喧宾夺主,遮蔽文章内容,使事理不明,给朝政事务的处理带来不便,这显然是朱元璋无法容忍的。建国初期,他着手对元朝遗留下来的这种华而不实的文风进行整治。

洪武六年(1373)九月,他对群臣说:

唐虞三代典谟训诰之辞,质实不华,诚可为千万世法。汉、魏之间,犹为近古。晋、宋以降,文体日衰,骈俪绮靡,而古法荡然矣!唐、宋之时,名儒辈出,虽欲变之而卒未能尽变。近代制、诰、章、表之类,仍蹈旧习。朕常厌其雕琢,殊异古体,且使事实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告谕臣下之辞,务从简古,以革弊习。尔中书,宜播告中外臣民,凡表、笺、奏、疏,毋用四六对偶,悉从典雅。[1]1512~1513

朱元璋以唐虞三代典谟训诰为法,反对晋、宋以来的骈俪绮靡文风,下令公文以质朴为尚,不得使用华丽的骈体文。洪武十四年(1381)七月,礼部再次颁布政令:“表笺文词不得用骈丽,务在典雅”[1]2171。

如果说质朴的文风有利于公文内容的传达,那么庄重的风格则对政令的有效执行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公文作为用以处理朝廷政事的媒介,与朝廷的形象有着甚为密切的关联。朱元璋对此相当重视。洪武六年(1373)九月,他对礼官说:

朝廷,礼法之所自出,天下之所瞻视。凡文武官于朝班奏对之际,言辞当详雅切实,勿为浮溢之语。若莅事临下,须有惠有威,使人畏服,切戒忿怒及恶言加人。先圣云:“非礼勿言”。《礼》云:“君子恶言不出于口”。卿等为礼官,当致谨于此,庶无忝于尔职也。[1]1509

“有惠有威”、“不忿不怒”,即要求文章在语气平和的同时,又不失其作为官方文书所应该具有的威慑效力。在朱元璋看来,以这种语气来书写公文,不仅可以树立朝廷威严、垂范礼治,还有利于朝廷政令的顺利执行,对于维护王朝的稳定显然是积极有益的。

为了有效推行建立起来的这套公文书写规范,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申明禁令

洪武十一年(1378)罢除中书省后,朱元璋的公务日益繁忙,据孙承泽说:朱元璋在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的时间里,“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平均每天要处理400余件事情[9]。所以,在洪武九年(1376)之后,他又曾多次下令禁繁词:洪武十六年(1383)十一月,令“内外奏札宜减省繁文”[1]2447。洪武二十五年(1392),刑部尚书开济上奏:“钦惟圣明治在复古,凡事务从简。今内外诸司议刑奏札动辄千万言,泛滥无纪,失其本情,苟非禁革,习以成弊。”朱元璋说:“虚词失实,浮文乱真,朕甚厌之!”(雷礼:《皇明大政纪》卷三,明万历刻本。)随即命刑部会诸司官吏讨论成式,并榜示中外。为了使此一规定发挥长久的约束效力,朱元璋还令人将它写入了《大明律》:

陈言事理并要直言简易,每事各开前件,不许虚饰繁文。(刘惟谦:《大明律》卷一二,明嘉靖范永銮刻本。)

(二)严惩违禁者

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大开言路,诏告天下臣民向朝廷进言。当时的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了一份篇幅为17000字的奏疏。待奏疏呈上之后,朱元璋让中书郎中王敏读给他听,当读到6370字时,还没有进入正题,这让朱元璋极其愤怒,不等王敏念完,就派人把茹太素召来痛责了一顿。待到次日深夜,朱元璋躺在榻上,让人继续给他读茹氏的这封奏疏,当读到16500字以后,所言内容方才进入正题。在剩下的500字当中,茹太素共谈了5件事情,其中有4件事情切实可行,当日早朝朱元璋就命令中书都府御史台将茹氏所言的4件事情执行了[2]193。

在处理茹氏的这件事情上,朱元璋触动很深,他感言:

古今上书陈言者,未尝不为国为民而为君,而言者虽有,责人以难,故要其名者亦甚不多。今朕厌听繁文而驳问忠臣,是朕之过。有臣如此,可谓之忠矣。呜呼!为臣之不易,至斯而见。惜哉。[2]194

朱元璋在为茹氏满腔忠诚感动的同时,也对他的这种谏言形式深感厌恶!

(三)颁行范文

为了让臣工遵守公文书写规范,朱元璋令身边的儒臣“择唐、宋名儒表笺可为法者”进呈,经过其亲自裁选,最后将柳宗元的《代柳公绰谢上表》、韩愈的《贺雨表》作为模仿的范式,颁行天下[1]1512。

鉴于明初绮靡文风鼓荡不止的情状,朱元璋特命刘三吾、王俊华二人撰拟了一种固定格式,颁行到各个行政机构[1]3576~3577,兹摘录这一格式如下:

某衙门某官臣某,某年月日,钦蒙(给赐某物、升授某职),谨奉表称谢者。臣某诚欢诚忭,稽首顿首。上言,伏以圣恩敷布,广大如天,凡在臣民,均霑雨露,恭惟皇帝陛下,圣神文武,治同百王,春育海涵,兆民忻戴,是以天心永眷,而基业愈昌也。臣某等,深蒙恩宠,补报是图,惟坚葵藿之诚,上祝万年之寿。无任瞻天仰圣、激切屏营之至。谨奉表称谢以闻。[8]439

臣工在使用这种文体时,只要将致谢事宜填入括号内即可。可以说,这种格式极大地限制了作者自行组织语言的自由,以如此手段遏制绮靡文风确实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这一文体也会因此而失去活力,成为了一种毫无生气的固定套式,丧失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失去了文章的生命力。

(四)列入教学科目予以规范公文写作

洪武二年(1369)十一月十八日,朱元璋对各地社学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规定:

侵晨,讲明经史、学律;饭后,学书、学礼、学乐、学算;未时,学习弓弩、教使器棒、举演重石。学此数件之外,果有余暇,愿学诏、诰、奏、笺、疏、议、碑、传、记者,听从其便。[10]

为了对乡村实施有效管理,明代朝廷设有里甲制度,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其余一百户为十甲,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而社学即指设于里中的学校,基本属于私学性质。洪武时期,朱元璋要求里中建立社学的目的是“明伦敬身”,“导民为善,乐天下之乐”(林希元:《林次崖文集》卷十,清乾隆十八年陈胪声诒燕堂刻本)。可以说,这种机构虽然也参与国家人才的培养,但不是致力于直接选拔人才,所以从社学设置的课程来看,诏、诰、表、笺等公用文体只是选修课目,不作为学生学习的硬性规定。

与社学的课程设置相比,公文写作训练在国子监中则显得尤为重要。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的“博士厅”是明代国子监的前身。至正二十五年(1365)九月,朱元璋将集庆路学改为“国子学”。洪武十五年(1382)三月,正式将国子学更名为“国子监”。在国子监的学规教条中,朱元璋规定:

每旦,祭酒、司业坐堂上,属官自监丞以下,首领则典簿,以次序立。诸生揖毕,质问经史,拱立听命。……所习自《四子》本经外,兼及刘向《说苑》及律令、书、数、《御制大诰》。每月试经、书义各一道,诏、诰、表、策论、判、内科二道。……六堂诸生有积分之法,司业二员分为左右,各提调三堂。凡通《四书》未通经者,居正义、崇志、广业。一年半以上,文理条畅者,升修道、诚心。又一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乃升率性。升至率性,乃积分。其法,孟月试本经义一道,仲月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季月试经史策一道,判语二条。每试,文理俱优者与一分,理优文劣者与半分,纰缪者无分。岁内积八分者为及格,与出身。不及者仍坐堂肄业。如有才学超异者,奏请上裁。[11]1677~1678

在国子监中,公文写作是学生学习的必修课程和积分做官的主要依据,此主要因这一机构的教学目的所决定。明初朱元璋制定的人才培养政策,可大体概括为作养于学校、简拔于科举、抡升于岁贡三个步骤。而国子监则通储广蓄人才,待学生业精行成,即可依次擢应时需[12]98,任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当时虽然间行科举,但监生与荐举人才参用者居多,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12]101,国子监堪称是培养和选拔朝廷官员的重地。在朱元璋看来,写出符合规范的公文是这些官员的必备技能,如果这些准官员不能熟练掌握公文写作规范,日后势必无法很好应付朝政事务。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将公文写作作为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主要依据之一。洪武三年(1370),设科取士诏中规定:“第二场试礼乐论,限三百字以上,诏诰表笺。”[13]1540洪武十七年(1384)颁布的科举考试成式又规定: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表、内科一道[8]448。

(五)勤政纳谏,培植实言进谏之风

在中国历代帝王中,朱元璋向来以勤政之君著称于史。他是这样描述登极以后生活的:“朕自即位以来,常以勤励自勉。未旦即临朝,晡时而后还宫,夜卧不能安席,披衣而起。或仰观天象,见一星失次,即为忧惕,或量度民事有当速行者,即次第笔记,待旦发遣。”[1]1882对于进谏之人,不论职位,不分官民,他都尽力接见,扩充视听,兴利除弊,培植实言进谏之风,刘珝在《开言路疏》中是这样说的:

太祖高皇帝临御之时,自公侯以及守令,下至军民匠后诸色人等,皆得言事。其言中理,即为施行,且或予之官,或给之赏;言不中理,亦置而不问。盖诱人使之言也,犹恐人不得尽言,再设登闻鼓于左右长安门外,应有可言之事,许直至御前陈列,所以广耳目,不偏听,防□蔽,而通下情也。故当是时,虽闾闾之间,细微之事,无不周知。[14]670~671

经过朝廷的强力推行,在永乐前后,公文一改元末遗风,步入了朱元璋制定的书写规范之中。此一结论当基于两个方面的认识:第一,在永乐之后、正德之前的这一段时期内,不论是在朝廷政令中,还是臣工言论中,基本看不到申斥公文书写规范的内容了,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明初公文写作存在的弊端有所扭转;第二,从不同权力阶层官员的公文写作案例来看,也的确如此,如杨士奇《开经筵疏》:

伏惟皇上肇登宝位,继承□列圣,统御万邦,必明尧舜禹汤文武之道,以兴唐虞三代之治,然其根本在致力于圣学,自古圣贤之君,未有不学而能致治者也。去年十月内,宣宗皇帝御左顺门,召臣士奇论之曰:“明年春暖,东宫出文华殿读书,凡内外侍臣俱用慎择贤良廉谨之臣。”不幸宣宗上宾,中外哀戚,臣未敢□言,然此事至重,不敢久默,臣闻《尚书》曰:“王,人求多闻,时维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经筵侍讲之官,实为学之资本。皇上进学养德,当预择讲官,必得问学贯通,言行端正,老成重厚,识达大体者数人以供其职,庶以上副先帝之意。乞预命吏部、礼部、翰林院公同推荐,具名陈奏,取自上裁,如或其人学术不正,立心行巳素无□誉者,不得滥预。盖师友之臣,即他日辅道之臣,不可不择也。又闻《书》曰:“仆臣正,厥后克正,仆臣谀,厥后自圣,后德惟臣,不德惟臣。”盖言仆臣贤否,系君德重轻如此,自古圣贤之君,左右使令公用正人本,皇上富于春秋,凡起居出入,一应随侍,及使用之人,皆宜选择行巳端庄,立心正当者,使在左右庶不正之言、不正之习皆屏远,不得以上惑聪明。如或其人举动轻佻、语言亵慢、立心行巳不正者,皆宜早去之。若随侍既久,言听计从,后来欲去其势,难矣。古语云:“与善人处,如入芝兰之室;与不善人处,如入鲍鱼之肆。”盖言慎所渐染也。此在常人尚须谨择,何况天子之左右乎?[14]612~613

该文写于正统元年(1436),在当时,杨士奇以内阁重臣的身份主持朝政。观此文章,并无阿谀虚饰之辞,语言极其平实,既没有用典,也没有生词僻字,更没有华丽的辞藻,尽显公文端庄典雅之气,这对于朝政事务的处理而言,是不无裨益的。

再如王恕《选用进士疏》:

照得每科第三甲进士,前七、八分多选在外知县等官,后二、三分俱选京职,所以进士该外选者,或告养病,或因公差□家延住,俟不选外任,方才赴部,希冀京职之除,若不处置,诚恐递相仿效,非惟有坏选法,抑且有坏士风。今后除丁忧,起复进士,仍照常例,遇缺随众选除外,其余养病、公差回还者,上下各除选给事中、御史、中书舍人,并王府官外,如已选外任,亦选外任;已选京职,亦选京职,庶人心得平,而选法不坏矣。[14]683

王恕为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由选庶吉士授大理寺左评事,进左寺副,后任扬州知府、江西右布政使、河南巡抚、南京刑部左侍郎、左副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官至少傅兼太子太傅等,并没有攀到杨士奇那样显赫的地位。他的这篇疏文极为省净,在短短100多字的篇幅中,将当时朝廷选用进士存在的弊端、原因、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都作了清楚交代,可谓文词简洁,文意明确。不论是书写,还是阅读,都十分省时便捷。除此以外,他还写了《议覆公选法疏》、《选用进士疏》、《选任运司官疏》、《议工完升赏疏》等。

在遗存至今的永乐、正德年间的公文当中,还可以举出大量这样的文章,如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历任御史、山东提学佥事、大理左少卿、大理寺丞、南京大理寺卿、礼部右侍郎、翰林学士、左侍郎的薛瑄写有《缉熙圣学疏》;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历官监察御史、兵部侍郎、兵部尚书的于谦写有《乞止渔猎疏》;五朝元老马文升写有《乞停送武当神像疏》;正统七年(1442)进士,历官吏科给事中、南京刑部右侍郎、左侍郎、礼部尚书、礼部尚书的姚夔写有《弥灾修德疏》;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历任吏部侍郎、翰林学士、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等职的王鏊写有《史官议》;历任吏司主事、贵州龙场驿丞、江西庐陵知县、南京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等职的王守仁写有《宥言官以章圣德疏》,等等。它们皆是在朱元璋积极提倡公文意明言简、文辞朴雅的文化政策背景下产生的。

概而言之,政府公文作者是一个对政治变化反应极为敏感的文人群体,对于政治上的任何细微变化,他们都会以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反映到政府公文文风的走向上来。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文风兴起之后要绵延很长一段时间,即使促成这种文风兴起的动因已经完全消失,洪、正年间政府公文写作能够就范于朱元璋制定的书写标准,得力于洪武时期的严厉整治。

标签:;  ;  ;  

明初政权运行与政府公文发展趋势_朱元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