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家军第四次北伐主要兵役制探析_郾城大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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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家軍第一、二、三次北伐,破李成和曹成匪軍,瓦解楊幺軍等諸戰,學界没有提出什麼歧見,故本文從略。感興趣者,可參看鄧廣銘先生《岳飛傳》(增訂本)①、王曾瑜先生《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②等論著。

      關於岳家軍第四次北伐諸次戰役,因相關史料的湮没和殘缺,記載顯然比順昌大捷簡單得多。劉錡有幕僚輩爲他撰寫《順昌戰勝破賊緑》和《淮西從軍記》。岳飛禮賢下士,也應有幕僚爲北伐戰事作筆緑,很可能在冤獄和“秦火”之餘,未能保存下來。儘管傳世史料簡單而殘缺,但仍擬在鄧廣銘、王曾瑜等先生研究的基礎上,盡可能作一些論析。③

      一、岳家軍大舉進擊

      岳家軍出師是在紹興十年(1140)六月,並且是違背宋高宗不準北伐的命令下,毅然進兵,而岳珂所撰《鄂王行實編年》,則是諱避了岳飛違令北伐的情節。④岳家軍六月首戰剋蔡州,⑤“孫顯破裴滿千夫長爲六月二十三日,張憲攻潁昌府爲閏六月十九日、二十日,近一月之内,不見岳家軍行動之記載,當有某種原因,而今存史料有所疏略,失於交待”。⑥兵貴神速,岳家軍既然已經違詔北伐,並且正好乘順昌之勝後的有利時機,而且又是女真騎兵怯戰的暑月,卻在近一個月内,没有軍事行動。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實際上是給了金軍一個多月的休整,補充兵力,以至重整旗鼓之機。

      岳家軍大舉進擊是從閏六月十九日開始的。完顔兀术(宗弼)退兵順昌府後,他本人與龍虎大王退回開封府,命韓常守潁昌府,翟將軍守淮寧府,三路都統完顔阿魯補守應天府。⑦看來他企圖以潁昌、淮寧、應天三個府作開封府的前衛,而開封府作這三個府的後盾,負隅頑抗。從閏六月十九日到七月一日,岳家軍攻佔了潁昌府、淮寧府、鄭州、西京河南府等廣大地域,打掉了金軍潁昌府和淮寧府兩個前衛據點。岳家軍的正面事實上是兩路出兵,同提舉一行事務張憲負責開封以南,而提舉一行事務王貴負責開封以西。

      (一)陳州與潁昌府之戰

      《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復潁昌府奏》記載,紹興十年閏六月十九日張憲率軍剋淮寧府,即陳州之戰。⑧《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陳州潁昌捷奏》同時記載兩戰。⑨從兩份捷報分析,張憲統諸軍打敗守城的韓常軍,剋復潁昌府後,就留董先和姚政率踏白軍和遊奕軍留守,自己又率諸軍前往淮寧府。針對岳家軍的進攻,開封的完顔兀术(宗弼)也發兵應戰。金軍分兩路。一是由鎮國大王會同敗將韓常,還有邪也孛堇,“邪也”是女真名,“孛堇”亦作“孛極烈”、“勃極烈”等,漢語可意譯爲官長、官人、部長等。⑩鎮國大王不知其姓名,他當然是重要將領,地位肯定在韓常之上,從前引順昌之戰的史料看,他未參加此戰,顯然是戰後增援者。他們所部有六千餘騎,很快被董先和姚政兩軍擊敗。二是前往淮寧府,增援翟將軍。我們特别應當注意到張憲捷報中“擺布大陣”四字,在今存剋復其他城市中的捷報中,都無“擺布大陣”四字,無疑是金軍的重兵,肯定遠不止鎮國大王等所率的六千餘騎。故張憲所率岳家軍的重兵是與强敵大戰而獲勝,這當然是岳家軍第四次北伐中第一次雙方大部隊的會戰。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兩戰,表明開封金軍派遣相當大兵力的增援和反撲,被岳家軍粉碎。

      (二)鄭州之戰

      在董先和姚政兩軍擊敗金軍的同日,提舉一行事務王貴派遣楊成統兵收復鄭州,《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鄭州捷奏》云:

      據中軍統制王貴申:“先次遣將楊成等統率軍馬,前去措置鄭州。今據楊成等申:於閏六月二十五日到鄭州南,逢番賊頭領漫獨化等部領賊馬五千餘人見陣。成等遂鼓率將士,與賊見陣,掩殺賊馬敗走,收鄭州,撫定了當,委獲勝捷。”(11)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二零七《岳侯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六紹興十年閏六月丁酉和《宋史》卷二九《高宗紀》載,由郝晸等剋鄭州,係誤,(12)當然應以此捷奏爲準。金軍萬夫長漫獨化逃離鄭州後,就屯駐開封府中牟縣。爲了鞏固剋鄭州的戰果,岳家軍又對此支金軍再一次發動襲擊,這是一次成功的夜襲。(13)剋鄭州的軍事意義在於切斷駐開封的完顔兀术(宗弼)與屯西京河南府李成的直接聯繫。緊接着,王貴又部署剋復西京的軍事行動。

      (三)西京之戰

      《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復西京奏》載,岳家軍中軍統制、提舉一行事務王貴“差中軍副統制郝晸等統押軍馬,前去措置收復西京去後。今據郝晸等申:‘進發至離西京六十里下寨。於七月初一日,有金賊馬軍數千騎前來,即時差將官張應、韓清將帶馬軍,於賊來路把截。其賊前來迎敵官軍,張應等即時掩殺,賊馬敗走。晸進發軍馬,當日酉時直湊西京城下。其金賊爲已敗衄,當夜棄城逃遁。於初二日早,收復西京了當,已撫存官吏、居民,各安職業。委獲勝捷。’”以上三次戰役的特點,是提舉一行事務王貴都未親自上陣,只是委派部將完成戰鬥任務。“遣將楊成”,可能脱漏“官”或“正”字,作“將官”或“正將”。王貴本人未親臨,顯然是估計金軍的守備兵力。金軍的編制單位往往不滿員,萬夫長漫獨化部下未必滿萬人,而守洛陽城的兵力爲“有番人七千餘人、馬五千餘匹,食糧軍三千餘人,知府係叛賊、僞奉國上將軍、安武軍節度使李成,並差番人同知”。(14)

      (四)王貴一路進軍路綫

      上引記載表明,在閏六月二十五日之前,王貴尚未到潁昌府屯駐。其進兵路綫可能是由汝州經河南府登封縣,而進入鄭州地界。前後有兩件相關的事。第一,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二零二記載:“(紹興十年六月)十三日丙辰,岳飛統制牛皋敗金人於京西。”(15)《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六和《宋史》卷二九《高宗紀》也有同樣記載,日期相同。按京西路的地域太廣,從六月“岳家軍之北伐方向看,西之虢州由武赳(16)負責,東之順昌府、光州、蔡州一帶由張憲、姚政等負責,牛皋之出兵方向似應往故鄉汝州一帶”。(17)

      第二,金軍此次南侵,佔洛陽城時,宋河南府兵馬鈐轄李興抗擊,“額被重傷,昏仆於地。夜半復甦,省記舊路,復走外邑聚兵”。(18)後“收復伊陽等八縣”,(19)“又復汝州”。(20)“李興之衆二千”,(21)他與岳家軍會合後,岳飛命他“差兼本司左軍統制”,(22)又事先派中軍統領蘇堅“權河南府事”。(23)在收復洛陽城後,李興與蘇堅共守洛陽城,故史稱蘇堅“有干城牧衆之功”。(24)

      此外,京西還有另一支“統制忠義軍馬”(25)的孟邦傑軍。孟邦傑本是僞齊西京留守孟邦雄之弟。紹興三年初,孟邦雄被宋軍所殺,孟邦傑曾接替其兄,任河南府尹,同翟琮等軍作戰。(26)金“天眷初”,即宋紹興八年,孟邦傑殺金朝永安知軍,歸宋。(27)他在岳家軍此次北伐中,攻佔北宋皇陵所在,也是他故鄉的永安軍。(28)按永安軍原是宋朝西京河南府屬縣,僞齊與金朝一度改名永安軍。七月四日至七日,其部將楊遇又攻佔黃河邊的南城軍。(29)南城軍非宋原有的地名,應是僞齊和金所設。(30)

      今從以上兩事推測王貴進兵鄭州的路綫。到七月二日重佔洛陽城爲止,因岳家軍舉行猛烈進攻,其間也有李興和孟邦傑軍的配合,很快收復了宋朝京西的廣大地域。

      二、岳家軍攻勢停頓

      從七月二日收復洛陽城,岳家軍的正面大舉進攻大致停頓。在郾城之戰前一天,孟邦傑部將楊遇在七日攻佔南城軍,可説是掃蕩黃河南岸的殘敵。在京西廣大地域,主要就剩下了舊京開封了,就必須與完顔兀术(宗弼)所率金軍主力決戰。

      (一)岳家軍兵力分散

      岳飛出師時,宋廷曾命岳家軍的前參議官李若虚奔赴軍前,制止北伐。岳飛説服李若虚,李若虚主動承擔“矯詔之罪”,支持岳飛大舉進擊,(31)李若虚回臨安,“謂敵人不日授首矣,而所憂者,他將不相爲援”。(32)這實際上正是反映了岳飛對軍事形勢的基本估計。

      當時韓世忠軍負責東部戰場,文臣胡世將督吴璘、楊政和郭浩三將負責西部戰場,中部戰場有岳飛、張俊和劉錡三軍。《紫微集》卷二五《爲張俊乞賞繳奏狀》載,“今年夏敵人攻順昌之時,陛下屢降宸翰,使俊援劉錡。俊但奏起發,初無引道之意。朝廷於是遣雷仲、王德援順昌,俊苛留不遣。逮敵人既退,然後徐徐渡江,全軍而出,僅能取已降之宿、亳,又不能經理。復不俟命而擅退師,使岳飛軍孤,敵人復振,此俊之罪也。”(33)《紫微集》同卷《爲王德田師中除正任承宣使繳奏狀》亦載,“前者王德從大軍至宿、亳之日,正岳飛與敵人鏖兵於京西之時也。成師以出,僅能收復兩郡,乃擅退軍,遂使岳飛軍孤,敵勢猖獗。議者莫不歸咎,至今國言未已。”(34)張嵲的兩份奏議是在岳飛班師後所上。張俊仗没怎麼打,請賞卻完全是漫天討價:第一,要求部將王德和田師中升任僅次於節度使的正任承宣使。第二,全軍八萬人中,居然有四萬多人立“功”,要求論“功”行賞。依火頭、輜重兵等佔全軍四分之一計,(35)可推知他上報的“有功之士”,竟佔戰士之三分之二。張嵲身爲中書舍人,拒絶寫制詞,而上奏劾責。當然,説張俊“擅退師”也是冤枉,因爲宋高宗給岳飛的手詔説得很清楚,“已令張俊措置亳州,韓世忠措置宿州、淮陽軍,卿可乘機進取陳、蔡,就閏六月終,一切了畢。”(36)這是張嵲所不了解的内情。

      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二零一《順昌戰勝破賊緑》所載,劉錡軍分前、右、中、左、後、遊奕、選鋒七軍。他在“賊退十日後又被旨,先發老小往鎮江府駐扎。遂津遣老小、輜重并被傷將士,船載而行,以左軍統制杜杞、右軍統制焦文通兩軍防護東下”。左、右兩軍走後,就剩下了一萬幾千人。依宋廷的命令,劉錡應將順昌府的防務移交給岳家軍,而返回鎮江府。故此軍也無配合岳家軍進擊的軍事行動,只是在順昌府府待命。《鄂國金佗稡編》卷一二《乞劉錡依舊屯順昌奏》載:

      臣除已恭依前項聖旨指揮施行外,臣契勘近准樞密院劄子節文:“奉聖旨,順昌府舊屬京西,合撥屬本路。並要岳飛分撥兵將,嚴爲守備。劉錡候岳飛差到兵馬,將所部起發,前去鎮江府,聽候指揮使唤。”本司契勘所管軍馬,已分布調發前去陝、虢、西京、陳、蔡、潁昌、汝、鄭州一帶,並已有差往河東、河北措置事宜。已兩次申奏,乞將劉錡一軍且令於順昌府屯駐,庶幾緩急可以照應去訖。(37)

      此奏全面介紹了岳家軍因爲佔地甚廣,而兵力分散的軍事態勢。宋廷命令岳飛接管順昌府的防務,而岳飛則“乞將劉錡一軍且令於順昌府屯駐,庶幾緩急可以照應”。此奏既然提及“西京”,而岳家軍於七月初復西京,故可以判斷應寫於七月。(38)

      (二)在苟安政治方針左右下,宋廷低劣而荒唐的戰略指揮

      宋廷對前沿軍事進行戰略指揮,主要是採用皇帝手詔的方式,這其實是宋高宗和秦檜合作的産品,一般由宰相起草,皇帝抄緑和修改。(39)在金軍撕毀盟約,南侵河南之地的形勢下,宋高宗和秦檜爲了遮掩一力對金屈辱媾和之失策,表面上公開下詔聲討和懸賞金朝都元帥完顔兀术,又發表韓世忠、張俊和岳飛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似乎一改往昔的降金政策,要收復一切失地。實際上,正如前引宋高宗給岳飛的手詔中所明確規定,不但黃河以北,就是黃河以南的土地,包括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和南京應天府,都準備一概放棄。其軍事目標只以佔取亳州、宿州、淮陽軍、陳州(淮寧府)和蔡州五州之地爲極限,聊以遮羞。

      岳飛在七月五日上奏,今見《鄂國金佗稡編》卷一二《乞乘機進兵劄子》,以下全文摘緑《鄂國金佗續編》卷一○《收復趙州獲捷照會楊沂中除淮北宣撫劉錡除宣撫判官》,因爲其中所載岳飛奏,正是《乞乘機進兵劄子》:

      岳飛奏:“臣今得衛州忠義統制趙俊差人賫到申狀,自閏六月二十七日起離本州,於今月初四日到臣軍前報臣,比遣兵過河,會合忠義統制喬握堅等,已收復趙州了當。又遣本司統制梁興、董榮兩頭項過河,河北州縣往往自亂,民心皆願歸朝廷,乞遣發大兵,前來措置。臣見措置外,臣契勘金賊近累敗衂,其虜酋四太子等皆令老小過河。唯是賊衆尚徘徊於京城南壁一帶,近卻發八千人過河北。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時,乃金賊滅亡之日,若不乘勢殄滅,恐貽後患。伏望速降指揮,令諸路之兵火急並進,庶幾早見成功。取進止。”

      右勘會已降指揮,楊沂中除淮北宣撫副使,於今月二十五日起發,劉錡除淮北宣撫判官。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劄與岳飛照會。……紹興十年七月十六日。(40)

      另據《鄂國金佗稡編》卷二高宗手詔説:“覽卿七月五日及八日兩奏。”七月五日一奏即《乞乘機進兵劄子》,岳飛四日得趙俊“申狀”,五日發此奏,宋廷於七月十六日回復,行程十一日。但此份省劄抵達前沿岳飛司令部,應爲七月二十六日左右,時岳飛已班師。因爲宋高宗所發十二道班師詔,尚在此前。據《鄂國金佗續編》卷一○《令疾速赴行在奏事省劄》:

      岳飛劄子奏:“臣於七月二十七日取順昌府,由淮南路,恭依累降御筆處分,前赴行在奏事。”

      右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令岳飛疾速前來,赴行在奏事。今劄送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岳少保疾速施行。

      紹興十年八月八日。(41)

      省劄所引岳飛奏,即《鄂國金佗稡編》卷一二《赴行在劄子》,其中最重要的話,就是“恭依累降御筆處分,前赴行在奏事”。可知岳飛接到此份省劄時,正好是“以親兵二千,自順昌渡淮,赴行在”(42)之際。

      岳飛《乞乘機進兵劄子》主要有兩個要點:一是報告抗金戰爭的大好形勢,並説到金軍有撤退到黃河以北的跡象;二是“伏望速降指揮,令諸路之兵火急並進,庶幾早見成功”。

      岳家軍有十萬兵員,但此次北伐,水軍當然不能上前沿,是在後方留守,甚至還接管了直到江南西路江州和江南東路池州的江防,(43)拱衛荆湖北路、江南西路以至江南東路。他又派遣梁興和董榮兩軍越過黃河,在河東與河北襲擾金軍。另外還有各地的守備兵力,估計他能用於與金軍對決的機動兵力,就只剩下幾萬人。但岳家軍所面對的金軍達十餘萬人。故岳飛不打算本軍單獨與開封的金軍主力會戰,而是力爭各路宋軍前來,以便取得更大和更好的戰效。

      然而宋廷的回劄却耐人尋味,只是通知岳飛,“楊沂中除淮北宣撫副使,於今月二十五日起發,劉錡除淮北宣撫判官”。分明有張俊一支大軍,八萬人馬,(44)發省劄時,宋廷應已得知張俊在閏六月末已撤退的消息。爲什麼不動用張俊的大軍再上前沿,卻寧願捨近求遠,派楊沂中率殿前司軍從臨安出發,並且在發省劄後九天才發兵。楊沂中的兵力約三萬人,還不及張俊軍之半。宋高宗和秦檜發此省劄,估計還是不出同岳飛“虚與委蛇”四字,故省劄中只是説委任楊沂中和劉錡新命,根本就没有説命令楊沂中和劉錡到前沿,與岳飛配合作戰。

      再有一個重要問題,當然就是指揮權的問題。宋高宗在手詔中也承認,岳飛“素志殄虜,常苦諸軍難合”。(45)出於宋朝猜忌武將的傳統,更在於自紹興七年後,宋高宗對岳飛有愈來愈大的猜忌,降金與抗金政策的矛盾,他自稱“朕惟兵家之事,勢合則雄”(46),卻是決不能使岳飛統一指揮各軍進擊。宋高宗的方針,就是寧願使諸大將各自統軍,各自爲政,以犧牲軍事效能,也不能使岳飛統一指揮。按宋朝的慣例,即使暫時指揮,就可使用“節制”一詞。但省劄就根本不提什麼“節制”之權,全無將另外兩軍之節制權,委任岳飛之意。這正好與金軍由都元帥完顔兀术(宗弼)一人説了算,形成此劣彼優的鮮明對照。在苟安政治方針的左右下,宋廷低劣而荒唐的戰略指揮,表明其根本没有調動各支兵力,增援岳飛,贏得全勝的意圖。

      三、從郾城到潁昌大捷的進一步論析

      由於史料的缺乏,現在已無以瞭解岳家軍在七月八日郾城戰前的調動和部署。岳家軍從西、南兩面與開封府金軍對峙的地點依次是鄭州、潁昌府和淮寧府。當時潁昌府的兵力是加强了,由王貴親駐,這在後來潁昌大戰時可知當地的兵力部署,已非只是原來留守的董先踏白軍和姚政遊奕軍。潁昌府城之南是臨潁縣,再南是郾城縣,此兩地也毗鄰開封府。岳飛親駐郾城的兵力,除了背嵬親軍外,還有部分遊奕軍。這部分遊奕軍是一直隨着岳飛,還是在郾城戰前,臨時由潁昌府移屯者,並不清楚。郾城縣再往東是淮寧府西華縣,再往東是淮寧府城。都是與開封府界相接。

      問題是張憲所統幾個軍的兵力如何部署。“估計張憲自復淮寧府後,即駐守該府,至七月十日後,率軍增援郾城。”(47)因爲淮寧府城也同樣直面開封的金軍。《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和《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六紹興十年閏六月丙申記載,張憲剋復淮寧後,岳飛“以勝捷軍統制趙秉淵知府事”,係誤。最初應是“知淮寧府劉永壽並史貴”守城,誠如王曾瑜先生考證,“趙秉淵任知府乃七月二十三日後事”。(48)《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七《岳侯傳》和《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六紹興十年閏六月丙申還記載,張憲復淮寧府時,“岳飛遣統制官牛皋、徐慶等與憲會”。看來岳家軍最驍勇的五員將領的部署,是王貴率部份中軍,董先率踏白軍在潁昌府,而張憲的前軍、牛皋的左軍和徐慶所統的一個軍可能駐淮寧府。此後的記載表明,隨張憲的統制還有寇成、傅選和李山。(49)寇成應是統一個軍。但傅選後來任鄂州駐扎御前背嵬軍同統制,(50)李山後來任鄂州駐扎御前後軍副統制,(51)他们當時應是副統制,就未必統一個軍。

      (一)郾城大捷

      完顔兀术(宗弼)在郾城戰前,“皆令老小過河”,也是預作撤退準備,但“發八千人過河北”,則似屬佯動,用以迷惑岳家軍,掩蔽其反撲的意向。完顔兀术(宗弼)應是根據情報,得知岳家軍在郾城的兵力少,又是岳飛司令部所在,故選擇此地,作爲用兵突擊的方向,並且是在暑熱過後,即閏六月後之七月,秋高氣爽、弓勁馬肥之際,應當承認,這是一招高明的軍棋。《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龍虎等軍捷奏》摘緑於下:“今月初八日,探得有番賊酋首四太子、龍虎、蓋天大王、韓將軍親領馬軍一萬五千餘騎,例各鮮明衣甲,取徑路,離郾城縣北二十餘里。尋遣發背嵬、遊奕馬軍,自申時後,與賊戰鬥。將士各持麻扎刀、提刀、大斧,與賊手拽厮劈。鏖戰數十合,殺死賊兵滿野,不計其數。至天色昏黑,方始賊兵退,那奪到馬二百餘匹,委獲大捷。”(52)

      龍虎大王完顔突合速和韓常在此前屢次參戰。但“蓋天大王賽里,名完顔宗賢”。(53)據宋葉夢得上奏説:“見主兵侵我者,不過十三人。兀术等八人則在京師,以窺淮、浙;撒哩褐(完顔撒離喝,漢名杲)等三人則在關中,以擾隴、蜀;僞蓋天大王等二人則在濬、滑,以主簽軍。”(54)可知他原來擔任後方留守,此次參戰,説明金軍在順昌敗後,得到了增援。以下再引《鄂國金佗稡編》卷二兩份宋高宗手詔:“覽卿七月五日及八日兩奏,聞虜併兵東京,及賊酋率衆侵犯,已獲勝捷。卿以忠義之氣,獨當強敵,志在殄滅賊衆,朕心深所傾屬。”(55)這是宋高宗看了《乞乘機進兵劄子》和郾城捷奏後的回覆。第二份手詔説:“覽卿奏,八日之戰,虜以精騎衝堅,自謂奇計。卿遣背嵬、遊奕迎破賊鋒,戕其酋領,實爲雋功。然大敵在近,卿以一軍,獨與決戰,忠義所奮,神明助之,再三嘉歎,不忘于懷。”(56)

      現存《龍虎等軍捷奏》是戰事結束,立即上報,叙事簡略,因“天色昏黑”,戰果也來不及統計,故岳飛後來無疑又有補充捷奏。這份捷奏雖已佚失,但在宋高宗第二份手詔中仍有所反映,其中有“虜以精騎衝堅”的情況,還開列所殺“酋領”的姓名。這是《龍虎等軍捷奏》所没有的,現在已不知在郾城之戰中,所殺金軍“酋領”是誰。但宋高宗看了第二份捷奏後,對郾城之戰的評價顯然比前一手詔高,由“已獲勝捷”提高到“實爲雋功。然大敵在近,卿以一軍,獨與決戰,忠義所奮,神明助之”。

      岳珂在《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對上引捷奏有所補充者,一是“先臣遣臣雲領背嵬、遊奕馬軍,直貫虜陣,謂之曰:‘必勝而後返,如不用命,吾先斬汝矣!’”這反映郾城之戰的一個特點是相當大規模的騎兵會戰。在岳家軍次年援淮西時,背嵬軍即有“八千餘騎”。(57)這是在第四次北伐俘獲大量馬匹之後。紹興十年時,騎兵可能還少一些,但背嵬和部份遊奕軍的騎兵,只怕也須有六、七千騎。以騎擊騎,這是其他各支宋軍決然做不到的。

      二是“楊再興以單騎入其軍,擒兀术不獲,手殺數百人而還”。這在《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和《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七紹興十年七月己酉的記事相似記載,兹不重複。

      三是在此戰最終階段,“初,兀术有勁軍,皆重鎧,貫以韋索,凡三人爲聯,號‘拐子馬’,又號‘鐵浮圖’,堵牆而進,官軍不能當,所至屢勝。是戰也,以萬五千騎來。諸將懼,先臣笑曰:‘易爾!’乃命步人以麻扎刀入陣,勿仰視,第斫馬足。拐子馬既相聯合,一馬僨,二馬皆不能行,坐而待斃,官軍奮擊,僵屍如丘。兀术大慟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勝,今已矣!’拐子馬由是遂廢”。此段記事肯定有不少錯訛。鄧廣銘先生首先作了考辨,(58)王曾瑜先生也作了考辨。(59)金軍常以左右兩翼騎兵,即“拐子馬”進行迂回側擊的戰術肯定没有“由是遂廢”。但他引《晉書》卷一○七《石季龍載記》:“(慕容)恪乃以鐵鎖連馬,簡善射鮮卑勇而無剛者五千,方陣而前。”並説,晉朝記載證明,金軍偶而採用‘三人爲聯’,‘貫以韋索’戰術,非絶無可能,而必爲岳珂杜撰。然使用此動轉不靈之戰術,應爲正面衝擊,而不應爲兩翼拐子馬之迂回側擊。前引宋高宗御札:‘覽卿奏,八日之戰,虜以精騎衝堅,自謂奇計。’似可作‘三人爲聯’,‘貫以韋索’戰術理解。如金軍僅使用兩翼拐子馬交鋒,乃是慣伎,而非‘奇計’。”(60)當然,此僅爲一説而已,不須作定論。

      《龍虎等軍捷奏》説雙方“鏖戰數十合”,就是指女真騎兵進行數十次“更進迭卻”的戰鬥。岳飛巧妙地指揮部屬,“或角其前,或掎其側,用能使敵人之強,不得逞志於我”,(61)則表明金軍在此戰中也同樣採用兩翼拐子馬之迂回側擊戰術。至於“將士各持麻扎刀、提刀、大斧,與賊手拽厮劈”,則應是描述以步擊騎的場面。這場惡戰大約從下午二、三點鐘打到七、八點鐘,金軍才最後敗退。

      此戰的金方兵力,按前引《龍虎等軍捷奏》是“馬軍一萬五千餘騎”。但據《鄂國金佗續編》卷十《郾城獲捷支犒士卒省劄》説,“岳飛一軍於郾城縣,獨與番寇全軍接戰,大獲勝捷。”(62)

      又宋高宗看到補充捷奏,並且發下一份獎諭詔,據《鄂國金佗續編》卷四《郾城斬賊將阿李朵孛堇大獲勝捷賜詔獎諭仍降關子錢犒賞戰士》説:“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師臨陣,何啻百戰。曾未聞遠以孤軍,當兹巨孽,抗犬羊並集之衆,於平原曠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63)這當然是宋廷當時對郾城之戰所作的絶高評價。完顔兀术(宗弼)的大軍有十多萬,光一萬五千騎兵不應稱爲“全軍”,當然也説不上是“抗犬羊並集之衆”。可推知這一萬五千騎兵乃是其前鋒和精華,在戰鬥過程中,十多萬人馬陸續開到戰場,應在岳飛的補充捷奏中有所交待。當然,如前所述,十多萬金軍並不是清一色的女真騎兵,也肯定包括戰鬥力不強的漢人簽軍之類。

      此戰的岳家軍兵力,根本没有所謂“兩萬人馬”的胡編數字。岳家軍共十萬兵力,至少分成十二軍,但在郾城僅有背嵬軍,再加遊奕軍的一部份,遊奕軍的另一部份隨統制姚政守潁昌。這一個半軍,估計大約不過一萬幾千兵力,除去守城軍和火頭軍、輜重兵等非出戰人員外,參戰兵力就更少。可見郾城之戰是在女真騎兵佔盡天時地利的條件下,而“遠以孤軍,當兹巨孽,抗犬羊並集之衆,於平原曠野之中”,以少擊衆的硬仗和惡戰。

      (二)第二次郾城戰役

      關於十日郾城再戰,《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郾城縣北并垣曲縣等捷奏》説得相當清楚:

      今月初十日申時,據巡綽馬報覆,有番賊馬軍一千餘騎,徑來侵犯郾城縣北五里店,在後塵頭不絶,不知數目。臣躬親提領軍馬,出城迎敵。遣差背嵬將官王剛等,將帶背嵬使臣五十餘人騎,前去探賊。據王剛等稱,於五里店見賊擺一字陣,内見一名甲上着紫袍,認是頭領。遂一齊入賊軍,併手斫下上件頭領,其餘賊衆一發退走。今於斫下屍首上并馬鬃上,取到紅漆牌子二箇,上題寫“阿李朵孛堇”。追趕賊馬二十餘里。(64)

      岳珂在《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補充説:“先臣時出踏戰地,望見黃塵蔽天,衆欲少卻,先臣曰:‘不可,汝等封侯取賞之機,正在此舉,豈可後時!’自以四十騎馳出,都訓練霍堅者扣馬諫曰:‘相公爲國重臣,安危所係,奈何輕敵!’先臣鞭堅手,麾之曰:‘非爾所知!’乃突戰賊陣前,左右馳射,士氣增倍,無不一當百,呼聲動地,一鼓敗之。”王曾瑜先生認爲“《行實編年》岳飛‘突戰賊陣前,左右馳射’等記事,非十日戰況。如屬‘訪於遣卒’之回憶,應爲八日戰況。”(65)與諸史書不同者,是《皇宋十朝綱要》卷二三的記載:“(紹興十年七月)飛駐兵郾城縣,丙午,金人來攻,飛出,與戰,破之。”“己酉,兀术、龍虎大王復舉兵來攻,戰於縣北二十餘里,又敗之。……辛亥,金人再犯郾城,諸軍戰少卻,岳飛遣其子雲率兵進戰,破之。”

      此書又增五日丙午一戰,十日之戰況亦異。但十日戰況只能以岳飛的捷奏爲準。從後來的史實判斷,完顔兀术(宗弼)在八日郾城之戰後,確是没有勇氣來郾城,尋求與岳飛再次決戰,其所派遣的“番賊馬軍一千餘騎”,乃是一支佯動的部隊,用以掩蔽他以大軍佔據臨潁縣。戰鬥經過,也只是王剛率五十餘騎,採取“擒賊先擒王”的斬首行動,殺阿李朵孛堇,趕跑了千餘金軍騎兵。

      (三)小商橋之戰和張憲軍重佔臨潁縣

      《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記載:“兀术又率其衆併力復來,頓兵十二萬於臨潁縣。十三日,楊再興以三百騎至小商橋,與賊遇。再興驟與之戰,殺虜二千餘人,并萬户撒八孛堇、千户、百人長、毛毛可百餘人,再興死之。張憲繼至,破其潰兵八千,兀术夜遁。”又《鄂國金佗稡編》卷九《遺事》説:“御衆得其死力,楊再興殁於虜,焚其屍,得矢鏃二升,蓋不僨不止也。”可知楊再興等戰死,確是非常壯烈的。

      關於完顔兀术(宗弼)以十二萬人佔領臨潁縣,《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七《岳侯傳》也有同樣記載。儘管《紫微集》卷一九有追贈楊再興、王蘭、高林、羅彦、姚侑和李德的兩份制詞,但没有具體的戰鬥情節。但《三朝北盟會編》卷二零四和《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七紹興十年七月乙卯兩處記載,將楊再興戰死繫於十四日潁昌大戰,顯然不確,《宋史》卷二九《高宗紀》所載與《鄂王行實編年》時間和地點相同:“甲寅(十三日),岳飛遣統制(實爲將官(66))楊再興、王蘭等擊金人於小商橋,皆戰死。”

      小商橋位於臨潁縣城南,正好介於臨潁縣城與郾城縣城之間,明《嘉靖許州志》卷一説,臨潁縣“南至郾城縣:界在小商橋二十五里”。同書卷二記載方位相同。看來楊再興等率三百騎是到小商橋一帶武裝偵察,猝然與金軍大隊人馬相遇,而發生激戰和死戰。

      按《鄂國金佗續編》卷二一《鄂王傳》末章穎説:“時政記書事數年之後,紀載豈無闕遺。紹興諸將之功,夏官賞功之籍,猶可考也。”他舉出一件具體的檔案資料,即兵部“賞功之籍”。這説明章穎也並非單純抄緑《鄂王傳》,而本人也參考了兵部“賞功之籍”,證明“飛之功,當時史官所書,用檜風旨,削而小之者有矣”。(67)上引《鄂王行實編年》“殺虜二千餘人,并萬户撒八孛堇、千户、百人長、毛毛可百餘人”的記事可能就是抄自上述兵部的檔案,故非常具體。《三朝北盟會編》卷二零四只是説:“楊再興、王蘭以五百騎直入虜陣,殺數千人。”就不如《鄂王行實編年》的數字具體。在史家看來,“百人長、毛毛可”本是同義詞,何須分爲兩詞。但據《宋會要輯稿》兵一四之三四,三京等路招撫使劉光世也有同樣的奏報:“捉到活人五十六人,内一名係千户,五人係毛毛可,一人係百人長。”故上引《鄂王行實編年》的“百人長、毛毛可”,倒反而證實其抄自原始記載的真實性。

      完顔兀术(宗弼)七月八日突擊郾城,則比佔領臨潁縣高明。大軍遠離後方大本營開封,固然可將潁昌和郾城的兩支岳家軍暫時隔斷,正好可招致兩支岳家軍的夾攻,而且也可乘虚直搗開封城。但楊再興等三百騎的英勇戰死,卻使金軍支付了很大的死傷代價,也使完顔兀术(宗弼)清醒了。他顯然意識到不能再在臨穎坐待岳家軍的猛擊,他所尋求的解脱之方,就是留下八千兵力,然後率大軍轉攻潁昌。

      十三日,張憲應已從淮寧府一帶趕到郾城,他奉命率領背嵬軍、遊奕軍、前軍,還有其他一些軍組成的雄厚兵力,進兵臨潁縣,當然是尋求與完顔兀术(宗弼)大軍決戰。據《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小商橋捷奏》記載,臨潁縣一戰,可知金軍的留守兵力甚至只與張憲軍的“綽路馬”交鋒,即已潰敗,而“望潁昌府、尉氏縣路前去”(68)張憲軍趕到臨潁縣,其實只是撲了個空。

      (四)潁昌大捷

      完顔兀术(宗弼)最初並不打算攻王貴以較大兵力戍守的潁昌。直到小商橋血戰之後,才決定率大軍轉攻潁昌。這表明他其實是一種賭徒的心理,僥倖一試,而無勝算。據《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王貴潁昌捷奏》説:

      今月十四日辰時以來,有番賊四太子、鎮國大王、并昭武大將軍韓常及番賊萬户四人,親領番兵馬軍三萬餘騎,直抵潁昌府西門外擺列。貴遂令踏白軍統制董先、選鋒軍副統制胡清守城。貴親統中軍、遊奕軍人馬,並機宜岳雲將帶到背嵬軍出城迎戰。自辰時至午時,血戰數十合,當陣殺死萬户一人,千户五人。賊兵橫屍滿野,約五千餘人,重傷番賊不知數目。其奪到戰馬、金、鼓、旗、槍、器甲等不計其數,見行根刷,續具數目供申次。委是大獲勝捷。(69)

      據此,王貴當“續具”捷奏上報,而這份補充捷奏也已佚失。《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關於此戰的記事如下:

      郾城方再捷,先臣謂臣雲曰:“賊犯郾城,屢失利,必回鋒以攻潁昌,汝宜速以背嵬援王貴。”既而兀术果以兵十萬、騎三萬來。於是,貴將遊奕,雲將背嵬,戰于城西。虜陣自舞陽橋以南,橫亘十餘里,金鼓振天,城堞爲摇。臣雲令諸軍勿牽馬執俘,視梆而發,以騎兵八百,挺前決戰,步軍張左右翼繼進。自辰至午,戰方酣,董先、胡清繼之。虜大敗,死者五千餘人……(70)

      據《鄂王行實編年》載,此戰的金軍兵力,除“三萬餘騎”外,尚有“兵十萬”。這與前郾城之戰的《龍虎等軍捷奏》相似,《王貴潁昌捷奏》大致是説了金軍前鋒的兵力。金軍全軍應有十多萬人。《王貴潁昌捷奏》没有記載龍虎大王完顔突合速、蓋天大王完顔宗賢,並不意味着兩人就未到戰場,大約是率後續部隊晚到。宋方雖有中軍、遊奕軍、背嵬軍與踏白軍、選鋒軍五軍,然而除董先的踏白軍外,背嵬軍、遊奕軍的一部份尚在郾城和臨穎,選鋒軍的一部份當隨統制李道在外地,中軍的一部份也隨統領蘇堅屯駐洛陽等地,都不是全軍。可知首先出城迎戰的中軍、遊奕軍和背嵬軍三個軍,兵力也不過一萬幾千人。戰鬥打了整整一個上午,在此戰中,王貴曾“以潁昌怯戰之故,爲臣(岳)雲所折責。比其凱旋,先臣(岳飛)猶怒不止,欲斬之,以諸將懇請,獲免”。(71)可知戰鬥之激烈,甚至連宿將王貴也不免一度怯戰。岳雲斥責王貴,他出入敵陣,“大戰無慮十數合,出入虜陣,甲裳爲赤,體被百餘創”。(72)“潁昌之戰,功先諸將”。(73)最終則是董先和胡清率踏白、選鋒兩軍適時出城,於是完顔兀术(宗弼)所率的金軍大部隊大敗。可見潁昌之戰同郾城之戰一樣,也是以少擊衆的硬仗和惡戰。潁昌大戰之激烈,甚至連遠處於後方的黃縱,也得知殺得“人爲血人,馬爲血馬,無一人肯回顧者,復中原有日矣”。(74)

      《鄂王行實編年》對《王貴潁昌捷奏》另一段重要補充,是“殺其統軍、上將軍夏金吾(75)(失其名),并千户五人,擒渤海、漢兒[都提點、千户]王松壽,女真、漢兒都提點、千户張來孫,千户阿黎不,左班祗候承制田瓘以下七十八人,小番二千餘人,獲馬三千餘匹及雪護闌馬一匹,金印七枚以獻。兀术狼狽遁去,副統軍粘汗孛堇重創,輿至京師而死”。(76)正如王曾瑜先生所説,“據捷奏,王貴當‘續具’捷奏上報,然另一補充捷奏今已佚失。《行實編年》叙述戰績,甚爲具體,當另有所據,估計應來源於另一補充捷奏”。(77)

      《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在另一處説:“韓常又以潁昌之敗,失夏金吾,金吾,兀术子婿也,畏罪不敢還,屯於長葛。”也有學者據此提出“否定夏金吾存在的另一條重要理由,是‘當時女真習俗,本族人不準與他族通婚,對於貴族的限制尤嚴。女真人中並無夏姓者,即使别族真有一個夏金吾,也不可能成爲兀术的子婿”。王曾瑜先生也回覆説:“就我所知,金朝似從未有此習俗或禁令。完顔亮生母大氏是渤海人。據《靖康稗史箋證》,大量宋俘女子都成了女真人的侍妾。民族偏見最深的金世宗還下詔,安排契丹人‘與女直人雜居,男婚女聘,漸化成俗’。”(78)不知禁止通婚的習俗出自何據?金朝同元朝一樣,民族也分五等,其中女真、契丹和奚人無夏姓,渤海人“其王舊以大爲姓,右姓曰高、張、楊、竇、烏、李”,(79)但小姓中有夏姓。(80)看來,夏姓的金吾衛上將軍以渤海人或漢兒的可能性爲大。當時漢兒在金朝政權也佔有一定地位,如獨眼的韓常,便是完顔兀术的重要助手。(81)統軍使和金吾衛上將軍的實職和虚銜的官品完全一致,正是金朝天眷的新官制。(82)可知岳珂之説顯然不是憑空捏造。

      當然,關於潁昌之戰,也有歧異的記載,趙甡之《中興遺史》,此書雖已佚亡,《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保存了其記事:

      (紹興十年七月)十四日乙卯,岳飛統制王貴、姚政敗兀术於潁昌府。楊再興、王蘭、高林殁於陣。楊再興、王蘭以五百騎直入虜陣,殺數千人,再興與蘭皆陣殁,高林亦戰死,聞者惜之。獲再興之屍,焚之,得箭頭二升。天大雨,溪澗皆滿溢,虜騎不得進,官軍乃得還。(83)

      《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三七紹興十年七月乙卯載:

      湖北、京西宣撫司都統制王貴、統制官姚政及金人戰於潁昌府,敗之。初,岳飛以重兵駐潁昌,欲爲久駐之計。會張俊自亳州南歸,金人諜知飛孤軍無援,於是併兵以禦飛。飛不能支吾,告急於淮北宣撫判官劉錡。錡遣統制官雷仲出兵牽制,抵太康縣。是役也,飛將官楊再興、王蘭、高林皆戰死。獲再興之屍,焚之,得箭鏃二升。會天大雨,溪澗皆溢,虜騎不得前,官軍乃還。(此以趙甡之《遺史》、《岳侯傳》、《淮西從軍記》參修。)(84)

      據王曾瑜先生論析:“《建炎以來繫年要緑》以秦熺《高宗日曆》爲底本,再參據其他記述。李心傳在注中説明取材來源,無非因《高宗日曆》無從查考。(85)他取材於《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七《岳侯傳》的,是‘以重兵駐潁昌,欲爲久駐之計’一句,而棄其楊再興戰死臨潁之説;取《淮西從軍記》岳飛‘不能支’,求援劉錡,劉錡出兵太康的記事,又删去岳家軍‘幾敗’,劉錡出兵後,‘金人乃退,飛軍得還’之説;取《中興遺史》楊再興戰死潁昌之説,又删去‘五百騎’‘殺數千人’的記事。依李心傳的估計,潁昌之戰其實不算勝仗,但又寫上‘敗之’兩字。今存潁昌捷奏表明,此戰並無‘天大雨,溪澗皆滿溢,虜騎不得進,官軍乃得還’的狼狽景象,而是‘自辰時至午時,血戰數十合’,‘賊兵橫屍滿野’,‘大獲勝捷’。楊再興戰死地點也顯然不在潁昌。”(86)李心傳其實是參據若干不確的記載,卻未見到晚出的《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王貴潁昌捷奏》,這才是可信的原始文件。(87)按金朝統治下的漢人所寫《靖康稗史箋證·呻吟語》引《燕人麈》説,“兀术尤驕橫,所向無敵”。“岳少保敗之潁昌,鋭氣漸消”,也同樣是大捷之明證。

      自七月八日到十四日,自郾城之戰到潁昌之戰,當然使岳家軍經歷了嚴峻考驗,也證明了其戰鬥力。這兩次關鍵性的大捷,使完顔兀术(宗弼)的大舉反撲完全失敗。紹興四年第一次北伐,岳家軍只是與金劉合孛堇的偏師交鋒,紹興六年冬,僞齊軍進攻岳家軍防區,也只是勾結金軍的偏師同來,兩次戰事都未與金軍主力交鋒。金軍“撼山易,撼岳家軍難”之説,應是紹興十年北伐,尤其是郾城和潁昌兩次大戰的經驗之談,他們至此才真正感受和領教了岳家軍的戰鬥力,而發此感歎。在此就可以對順昌與郾城、潁昌兩戰作出比較。一是都在利於女真騎兵馳突的平原作戰,二則都是以少擊衆,是其共同點。其不同點:一是劉錡軍以逸待勞,以逸克勞;岳家軍卻不佔天時之利,只能在女真騎兵弓勁馬肥之際,與敵決戰。二是劉錡軍是以步擊騎,岳家軍則是步騎協同,既以騎制騎,也以步擊騎。三是順昌打了十八天,六月九日大戰,只是大量殺傷金軍,並未擊潰金軍,而是金軍最終被迫撤退;七月八日郾城和七月十四日潁昌兩戰,都只打了半天,經歷數十回合血戰,岳家軍就一舉擊潰强敵。由此可見,郾城和潁昌兩戰確是反映和表現了岳家軍比劉錡軍更强的戰鬥力,只怕是没有疑義的。

      四、朱仙鎮之戰補充論證

      關於朱仙鎮之戰,今據王曾瑜先生《岳飛第四次北伐》(五)《朱仙鎮之戰考辨》,(88)並加上《嘉靖尉氏縣志》的新證,再作補充論證。《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記載:

      先臣獨以其軍進至朱仙鎮,距京師才四十五里。兀术復聚兵,且悉京師兵十萬來敵,對壘而陳。先臣按兵不動,遣驍將以背嵬騎五百奮擊,大破之。兀术奔還京師。(89)

      在《鄂王行實編年》問世前,今存史料都没有記載朱仙鎮之戰,今存史料關於朱仙鎮之戰,大致都是照抄或依據《鄂王行實編年》的記事。人們否定朱仙鎮一戰的理由是一無捷奏傳世,二無其他史書過硬的旁證。但人們也須考慮宋高宗和秦檜大興文字獄,篡改歷史造成的嚴重後果。

      岳珂《鄂王行實編年》的原稿,是岳霖委託國子博士顧杞所撰,編寫時還“攷於聞見,訪於遺卒”,在岳霖臨終前,傳授於岳珂。(90)此外,岳珂也參考另一史書《野史》。(91)現在顧杞原稿和《野史》既已失傳,我們就不能斷言,在《鄂王行實編年》問世前,這兩部書必定没有朱仙鎮之戰的記載。據《鄂國金佗續編》卷一四岳霖、岳震、岳靄、岳甫上《賜謚謝表》説:“鼓行將入於京都。”似可表明,在顧杞原稿中已有朱仙鎮之戰的記緑。

      《鄂王行實編年》記載朱仙鎮之戰確有含糊和離奇之處,例如連“驍將”的姓名也不交待。然而如趙鼎日記,岳飛“遣偏將收復商州”。(92)僅憑此語,也不知“偏將”是何人。估計《鄂王行實編年》載朱仙鎮一戰,即是“攷於聞見,訪於遺卒”,因年深月久,而戰況已不可能詳細。

      今存紹興十年岳飛最後一份捷奏,是《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臨穎捷奏》,今摘緑於下:

      前軍統制、同提舉一行事務張憲申:“今月十八日,到臨潁縣東北,逢金賊馬軍約五千騎。(93)分遣統制徐慶、李山、寇成、傅選等馬軍一布向前,入陣與賊戰鬥,其賊敗走,追趕十五餘里。殺死賊兵橫屍滿野,奪到器甲等無數,輕騎牽到馬一百餘匹,委是大獲勝捷。”(94)

      此次戰鬥發生在臨穎東北,可以理解爲進兵開封城的遭遇戰。又據《宋史》卷三六八《牛皋傳》載,“金人渝盟,飛命皐出師,戰汴、許間,以功最,除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揮使、成德軍承宣使”(95)。“汴、許間”,就是開封和潁昌之間,也應理解爲自潁昌向開封挺進時,牛皋的左軍戰功最大。因爲據《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王貴潁昌捷奏》,直到七月十四日爲止,牛皋左軍尚未到潁昌,參加大戰。《朱子語類》卷一三六説:“紹興初,岳軍已向汴都,秦相從中制之。”看來在七月十四日後,岳家軍大概是從臨穎和潁昌兩地,分别向汴都進軍。

      再引《嘉靖尉氏縣志》卷二《游寓》注記載:“尉氏去朱仙鎮四十五里,岳飛自夏入秋,雖分布諸將,經略河南、北,而岳寨則在尉氏也。南有南營,北有北營,東有小寨,西有大營,此實其制勝之地。迨今岳寨保、南營保、北營保名入册籍,與尉氏縣名同爲不朽矣。”同書卷一《保分》有此三地名。據《鄂國金佗稡編》卷一六《小商橋捷奏》,七月十四日張憲統各軍重新奪據臨潁縣時,“殺死賊兵不知數目,其賊望潁昌府、尉氏縣路前去”,可知岳家軍攻佔開封府尉氏縣,應在七月十四日潁昌大捷之後,岳家軍在距離朱仙鎮四十五里的尉氏縣紮營,下一個進攻目標正是朱仙鎮。按金軍的慣例,守一個城市,並不是在城中駐兵,而往往是在城内或城外另外扎寨,(96)估計完顔兀术(宗弼)在潁昌敗後駐兵朱仙鎮,也是同樣情況。可知並非如南宋有的記載和若干現代史家的估計,岳家軍只是駐兵郾城縣,原地不動。(97)

      關於金軍撤出開封城,《鄂國金佗稡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記載,“兀术疑京城之民應先臣,夜棄而出,北遁百里。……方兀术夜棄京師,將遂渡河,有太學生叩馬諫曰……”(98)《金史》卷七七《宗弼傳》記載,完顔兀术(宗弼)是在紹興十年五月出兵,即佔據開封。此傳説“宋岳飛、韓世忠分據河南州郡要害,復出兵涉河東,駐嵐、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99)其實就是指岳飛北伐,但岳家軍並未“出兵涉河東,駐嵐、石、保德之境”。這是將當時活躍在河東的一支王宗植抗金軍説成是岳家軍。王宗植軍曾“取石州等十一郡”,但似與岳飛没有聯繫,而是受川、陝宣撫司領導。(100)因爲岳家軍是主要勁敵,所以《金史》中往往將其他宋軍的行動,都算到岳飛和岳家軍身上。至於“孔彦舟下汴”,既在岳飛出兵後,當爲撤出開封後卷土重來,與《行實編年》之説可以互爲印證。

      總之,南宋初年,具備光復故地的決心和能力的統帥,真正説得上是進攻型的統帥,唯有岳飛一人。他批判宋高宗“僅令自守以待敵,不敢遠攻而求勝”,(101)其實也是宋朝保守和消極的軍事傳統。南宋初,還没有其他將領,像岳飛第一次、第二次、第四次北伐那樣,組織、指揮和實施大規模的進攻戰役。岳家軍的戰鬥力和戰績,也得到金朝方面的公認。金方劉祹稱“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102)甚至岳飛身後二十年,金朝方面尚有“岳飛不死,大金滅矣”之説。(103)六十年後,金朝在招誘吴曦叛變的詔書中也承認岳“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104)足見岳家軍當年的戰績和威名,應無可疑。

      ①鄧廣銘:《岳飛傳》(增訂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

      ②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55—67頁。

      ③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68—78頁對岳家軍第四次北伐的形勢,郾城和潁昌戰役,以及朱仙鎮之戰進行了考證論述。

      ④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497—499頁。

      ⑤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13頁注文。

      ⑥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16頁。

      ⑦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09—511頁注①。

      ⑧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0頁。

      ⑨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0—931頁。

      ⑩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8頁;脱脱:《金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992、1215頁。

      (11)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2頁。

      (12)參見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19頁注⑧考證。

      (13)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2—933頁。

      (1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66頁。

      (15)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1456頁。

      (16)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70頁。

      (17)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14頁。

      (18)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1442頁;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冊,第811頁。

      (19)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1470頁。

      (20)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2册,第834頁。

      (21)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65頁。

      (22)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70頁。

      (23)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67頁。

      (2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789頁。

      (25)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5頁。

      (26)李

撰,燕永成校正:《皇宋十朝綱要校正》,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642頁。

      (27)脱脱:《金史》,第2004頁。

      (28)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續編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610頁。

      (29)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5頁。

      (30)鄧廣銘先生在《岳飛傳》(增訂本)第307頁認爲南城軍“即爲永安軍的别稱”。王曾瑜先生在《盡忠報國——岳飛新傳》第272頁説南城軍“治孟津,今河南偃師市北”。筆者爲此詢問,王曾瑜先生回答,此乃是依方位大致判斷,因爲據《金史》第592頁,金朝後在河南府新設孟津縣,孟津縣在黃河邊,又與宋原永安縣相近,可能就是南城軍的改名。永安縣金朝後改名芝田縣。孟邦傑攻佔故鄉永安軍後,可發兵就近攻佔此地。

      (31)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1456頁。

      (32)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3册,第10頁。

      (33)張嵲:《紫微集》,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31册,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562頁。

      (34)張嵲:《紫微集》,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31册,第566頁。

      (35)參見王曾瑜:《宋朝軍制初探》(增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

      (36)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29頁。

      (37)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69頁。

      (38)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69頁注①。

      (39)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2册第822頁載,宋高宗命劉錡“擇利班師”的“御筆”,“其實宰相(秦檜)所擬也”。

      (40)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1273—1274頁。

      (41)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1276頁。

      (42)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2册,第838頁。

      (43)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卷二高宗手詔載,命岳飛“遣舟師至江州屯泊”。葉夢得:《石林奏議》,《續修四庫全書》第47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451頁載:“近者又聞岳飛分兵下守池州。”

      (4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605頁;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1577頁;熊克:《中興小紀》,第344頁。

      (45)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44頁。

      (46)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15頁。

      (47)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91—592頁注文。

      (48)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18、591、962—963頁。

      (49)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40頁。

      (50)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3册,第29頁。

      (51)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3册,第81頁。

      (52)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4頁。

      (53)確庵、耐庵編,崔文印箋證:《靖康稗史箋證·呻吟語》,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226頁。

      (54)葉夢得:《石林奏議》,《續修四庫全書》第474册,第463頁上。

      (55)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34—35頁。

      (56)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35頁。

      (57)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1049頁。

      (58)見鄧廣銘:《岳飛傳》(增訂本),第425—431頁。

      (59)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35—540頁。

      (60)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40頁。

      (61)張嵲:《紫微集》,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31册,第443頁。

      (62)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續編校注》,第1275頁。

      (63)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續編校注》,第1195頁。

      (6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6頁。

      (65)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41頁。

      (66)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48頁。

      (67)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續編校注》,第1518頁。

      (68)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7頁。

      (69)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39—940頁。

      (70)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49—550頁。

      (71)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658頁。

      (72)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05頁。

      (73)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795頁。

      (7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續編校注》,第1588頁。

      (75)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240頁。

      (76)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49—550頁。

      (77)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51頁注⑥。

      (78)脱脱:《金史》,第1964頁。

      (79)確庵、耐庵編,崔文印箋證:《靖康稗史箋證》,第4頁。

      (80)脱脱:《遼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04、1336頁。

      (81)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241頁。

      (82)參見王曾瑜:《點滴編》,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10年。

      (83)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第1470頁。

      (84)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2202頁。

      (85)佚名:《皇宋中興兩朝聖政》(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卷二六紹興十年七月乙卯載:“湖北、京西宣撫司都統制王貴、統制官姚政及金兵戰於潁川(昌)府,敗之。”除“兵”字外,文字與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緑》第一句同,可能即是《高宗日曆》的原文。從潁昌捷奏看,王貴並未任都統制,他作爲岳飛第一副手的頭銜是“提舉一行事務”。

      (86)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142—143頁。

      (87)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501頁)載:“十年五月,金人畔盟。京西、湖北宣撫使岳飛密奏:‘今日欲圖恢復,必先正國本,以安人心。然後陛下不常厥居,以示不忘復讎之意。’先是,飛入對,得詣資善堂,見建國公英明俊偉,退語家人,遂上此奏。(張戒《默記》以飛請建儲,爲紹興七年事,而飛孫監鎮江府大軍庫珂作飛《行實》,係之此年,且辨《默記》之誤甚悉。今移附此,更須詳考也。)”李心傳在此又修改《建炎以來繫年要緑》卷一○九將岳飛請建儲繫於紹興七年之前説。但李心傳顯然未參考岳珂此書,而修改《建炎以來繫年要緑》關於潁昌之戰及其他有關岳飛記事之錯訛。

      (88)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143—146頁。

      (89)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61頁。

      (90)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27頁。

      (91)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1034、1043、1056、1076頁。

      (92)趙鼎:《忠正德文集》,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28册,第741頁。

      (93)“五千騎”,《鄂國金佗稡編校注》與《鄂國金佗續編校注》作“六千”,“五”和“六”當有一字誤刊。

      (94)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940頁。

      (95)脱脱:《宋史》,第11465頁。

      (96)鄭剛中:《西征道里記》,《全宋筆記》第3編第7册,鄭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01頁。又如岳家軍收復建康城時,金人也另築新城,見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121頁注⑧。

      (97)徐規:《仰素集》,第594—595頁。

      (98)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568、583頁。

      (99)脱脱:《金史》,第1754頁。但第1784頁不寫下汴州之事。

      (100)脱脱:《宋史》,第13217頁。

      (101)岳珂撰,王曾瑜校注:《鄂國金佗稡編校注》,第859頁。

      (102)陶宗儀:《説郛三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24頁。

      (103)薛季宣:《浪語集》,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59册,第328頁。

      (104)脱脱:《金史》,第2178—21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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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家军第四次北伐主要兵役制探析_郾城大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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