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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老会向湘军的渗透
哥老会刚产生时,不过是长江上游四川一带的地方性秘密组织,它之所以能迅速向长江中下游扩张蔓延势力,与湘军的存在有着密切关系。
哥老会传入湘军,主要通过两条途径:
(一)随湘军的招募而流入军营。
王闿运《湘军志》:“哥老会者,本起四川,游民相结为兄弟,约缓急必相助。军兴,而鲍超营中多四川人,相效为之,湘军亦多有”[1];左宗棠奏称:“鲍超籍隶四川,而流寓湖南最久,……所部多悍卒,川楚哥老会匪亦杂厕其间”[2]。李榕也说:“窃按蜀中尚有嘓噜会,军兴以来,其党多亡归行伍,十余年勾煽成风、流毒湘楚,而变其名曰江湖会(按:即哥老会)”[3]。本来,湘军初期选拔营官、招募勇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与方法。曾国藩明文规定要招募那些“朴实而有农民土气者”的山农,力主在偏僻的山区募勇,反对招募城里人。规定所招各勇,必须“取具保结”,而且所招一营,一般均为同一县之人,以便在组织上易于控制。所以,哥老会势力要楔入初期的湘军,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随湘军的出湖南作战特别是不断扩编和成立新军,每年都要在湖南招募数以万计的新勇,湘军的募勇成法也开始受到冲击和破坏。所募之勇不尽是那些朴实无知的“山民”了。例如,咸丰六年(1856)底,胡林翼让鲍超赴湖南募勇成立“霆营”,一再叮咛“勇丁须以山乡为上,近城市者最难用”[4],建议他赴落后的江华、道州、新宁等湘南山区募勇,但后来鲍超却在长沙附近募勇了事。以后相沿成例,霆军多长沙一带人。到了后来,湖南的兵源更日见枯竭。有人估计,湘军自建军以来至攻占天京,阵亡病故伤残之人约八、九十万人,以湖南一省提供如此巨额青壮年,兵源当然紧张,曾国藩哀叹:“朝取夕取,网罗殆尽,刻下不特将领难得,即招募精壮勇丁,亦觉难以集事”[5]。这势必使曾国藩默认了一些湘军将领就地募勇的做法,收留了大量的散勇、降众。湘军的勇丁不仅不全是湖南人,连一些湘军将领也收用其它省籍之人。如霆军,其将领鲍超为四川奉节人,本为四川散勇,后赴广西入营镇压太平天国革命。霆军成立时,共五营,约3000人,以后陆续添募,如同治元年(1862)在募数千人之后,又于年底“派人至三厅续招五千”[6],总人数达13000多人。霆营中不少为四川人。据不完全统计,在霆军中做过统领或营官的有13人,其中湖南籍6人,四川籍4人(宋国永、冯标、杨鼎勋、苏文彪),籍贯不明者3人。四川籍约占一半。其勇丁也多四川人。而“蜀勇则哥老甚多”[7],霆军成为四川游勇、哥老会藏身匿迹、潜相纠约的渊薮。值得一提的是另一湘军将领黄鼎。同治九年(1870)左宗棠率领湘军远征陕甘,曾奏称:“西蜀当嘉庆年间,名将辈出,自顷嘓噜变成哥老会,军营传染殆遍。……臣初入关时,黄鼎以蜀人带蜀勇,正苦哥老充斥”[8]。黄鼎,字彝封,四川崇庆人。咸丰十一年(1851)骆秉章、刘蓉在四川镇压李永和、蓝朝鼎起义,以湘军成法,编练四川人,组成勇营,黄鼎即为勇营统领之一,率勇五营,约2500人。后刘蓉巡抚陕西,黄鼎率部随往。左宗棠进军陕甘镇压回民起义,归属左宗棠指挥。黄鼎所带蜀军步队达二十营,约1万人,陕甘的哥老会大约即是由黄鼎所统带的蜀军传入的。黄鼎所部哥老会员甚多,最终黄鼎也被哥老会剌死的。
总之,由于湘军的不间断的招募与扩编,使得曾国藩原先所定的招募成法变成一纸空文,一些哥老会员乘招募之机,加入湘军,在湘军中发展势力。
(二)“随营煽结”。
随营煽结,即是哥老会徒随营交结湘勇,发展组织,这是哥老会势力渗透到湘军的第二条途径。同治八年(1869)三月初一日闽浙总督英桂等奏:“自军兴以来,官兵驻扎处所,每有江湖会内匪徒潜随煽诱,聚党结盟”[9];同治六年(1867)陕甘总督左宗棠也奏称:哥老会“涵濡卵育,蠢蠢欲动,……凡官军驻扎之所,潜随煽结。陕甘两省,游勇成群,此风尤炽”[10]。如其部将高连升察得湘营收留外来游勇很多,其中多有哥老会分子,便勒令部属各营、哨严肃营规,惩办哥老会分子。但哥老会反而煽动其前营亲兵,于深夜拥入高连升营帐,将高连升及两营官杀死。同治十年(1871)七月曹克忠奏:陕省“各汛军营,时有遣撤勇丁往来如织,该匪等往往伪托营名,冒称差使,攫取讯票文札以及护符,时复盘踞附近州县,串通消息,各挟盟单暗记,勾诱营勇入伙,此拿彼串,踪迹跪秘。”[11]在大都是哥老会分子的散兵游勇的勾连纠结下,哥老会在湘军中广泛传布开来。
然而,在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12],哥老会在湘军中得以发展,还得力于湘军内部有着适应哥老会生存和成长的肥沃土壤。
首先,在湘军内部,将领日趋腐败,营私舞弊,导致官兵严重对立。
湘军饷章对营官以上将领薪饷的规定是相当优厚的,连曾国藩都感到“章程本过于丰厚”[13],但这些湘军将领大都欲壑难填,贪得无厌,“带勇专为牟利,其虚籍克饷,智计百出,”以各种非法手段掳取钱财。所谓“虚籍”,就是吃空额,如左宗棠致书曾国藩,指斥朱品隆、唐义训部“人数实不足额,仅止半成有零”[14],曾国藩回书表示无可奈何:“亦有所闻,欲求一破除情面之人前往点名,殊不可得。近日各营弊端甚多,不仅缺额一事”[15];所谓克饷,即克扣士兵军饷。如霆军,军饷“积欠本已不少,而该营哨每于发饷之时,借划边米价为名,又复多方克扣”[16]。一方面将领掊克聚敛,“位尊金多,自为之念重”[17],如悍将李续宾咸丰八年(1858)三河战死,据曾国藩的奏报,李已积存银两数万;另一方面,勇丁的月饷不足额,甚至几个月拿不到饷银,据统计,到攻陷天京时,湘军计欠饷500万两[18]。这势必引起勇丁的不满和仇恨,军中传有“红顶心黑”之谣[19],并张贴匿名揭帖。在这种对立情绪下,哥老会乘机潜纠诱煽,组织闹饷,甚至哗变。从湘军军营中初期的几次哥老会案件看,反对将领压迫,尤其是闹索口粮、饷项是起事的主要原因和目的。
其次,在哥老会传入之前,湘军内部就有“结拜兄弟”风气。
湘军中人戎马倥偬、南北征战,时刻处于有性命之虞的危险境遇中,因此,有必要将人际关系内化为类似血缘家庭中同胞兄弟的方式,才能有极为牢固的纽带将湘军成员结合在一起,从而提高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中国乡土社会文化心理所致。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湘军中盛行“拜盟”风习,也有成员角色从众心理因素在起作用——加入了“拜盟”成员圈内,才能消除“趋向一致性”的心理压力,从而达到心理平衡,获得认同感、安全感。如果将湘军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角色来研究,“拜盟”的盛行,显然与湘军的组织结构,招募方式有极大关系。曾国藩苦心孤诣地厘定了“兵由将招”、“选士人领山农”的招募制度,将绿营“兵为国有”的世兵制变成了“兵为将有”的募兵制,湘军也随之变成了一支封建的私人武装。曾国藩如此组织军队,他毫不遮掩地声明是为了“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20];士卒由私人关系转相招引,将官(一般是封建“士人”出身)也靠同事、师生、朋友等私人感情相维系,因此,标榜“患难相顾”、“忠心义气”的拟血缘、拟亲属关系的“异姓结盟”,必然在湘军内部找到了广阔的兜售市场。
“异姓结拜”,在清律中是明文禁止的。曾国藩等湘军将领却默认了湘军中结拜兄弟的行为。早在编练湘勇之始,曾国藩就“欲练乡勇万人,概求吾党质直而晓军事之君子,将之以‘忠义’之气为主”,“以庶几于所谓诸将一心,万众一气”,寄希望于练勇“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举杯酒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贼有誓不相弃之死党,吾官兵亦有誓不相弃之死党”[21],这实际上是怂恿练勇歃血盟誓,结拜兄弟了,尽管讲得有点遮遮掩掩。果然,咸丰年间,湘军营中出现了“结为兄弟”的“兄弟兵”。光绪元年(1875),两江总督刘坤一在一篇严禁结拜哥老会的告示中说:“前此各省用兵,营中材武之士,结为兄弟,自成一队”[22];光绪二十三年(1897)刘坤一致函张伯纯,更明确说:“尝忆咸丰年间,湘楚各军从征江粤等省,每遇悍贼恶斗,辄听各营挑选锐率,自成一队,称为兄弟兵”[23]。后来,结盟成为湘军中的普遍现象。同治十一年(1872)湘军将领何璟片奏:“查各营兵勇向有结盟拜会之事,原为战阵之际互相救援,迨纠众太多,良莠不一,遂有哥老会名目”[24];湖南布政使李榕讲得更直接了当:“楚师千万,无一人不有结盟拜兄弟之事”[25],反映出湘军中兄弟结拜的盛况。
当然,湘军中的拜盟风气与后来哥老会传入、结拜哥老会是有区别的,李榕早就指出过这一点:初期湘军有拜盟之风,而“哥老会又于拜盟之外,造立山名堂名及放飘、约会劫杀诸隐语,与(湘)营中写盟单、竖盟旗、患难相顾之兄弟行径又自不同”[26]。不过,哥老会传入湘军后,这种活动形式上的区别趋于泯灭。在哥老会的“煽结”影响下,“结为弟兄”的“兄弟兵”,变成了哥老会。湘军内部出现了许多哥老会山堂组织。咸丰九年(1859),曾国藩重新厘定营规,严禁结拜哥老会;次年,左宗棠在长沙金盆岭编练新勇,将勇丁结拜哥老会,列为“行军五禁”[27];咸丰末年,有人估计,湘军勇丁“入会者,亦十之三四”[28]。据目前所查见的材料,湘营中发生的较早哥老会案件是同治四年(1865)五月安徽徽州府休宁县各营相继闹饷哗变、殴伤道员。据《吴煦档案》记载,同年,杭州湘军蒋益澧部哥老会欲谋杀蒋益澧,抢劫司库,但事泄未成,蒋益澧大肆逮捕哥老会员,杀害30多人,其中包括“二、三品赏职之人”。并搜出哥老会“人名簿子”[29]。以后,哥老会案件在湘军营中频年迭发,势力盘根错节、支干互生。曾国藩说:“哥老会一事,尤为莫大之患。”表示缺乏禁止良法[30]。
湘军的遣散与哥老会的蔓延
出于湘军内部的腐败、派系斗争严重、战斗力减弱,特别是为了消弥清政府的疑忌、表白自己并没有“黄袍加身”的野心等方面原因,同治三年(1864)五月攻下天京后不久,曾国藩即递上《贼酋分别处治粗筹善后事宜折》,决定将湘军裁撤。据统计,至同治五年(1866),除存留少数几支军队在要地分防或派去剿捻、剿回外,湘军先后被遣撤约30万人。湘军的遣撤,为哥老会势力的壮大和蔓延,造就了新的契机。
首先,哥老会乘遣撤之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索饷斗争。
曾国藩遣散湘军,应该说是顺应大部分将士返乡思归以及厌战心理的。但湘军长期欠饷,如此大规模遣撤,曾国藩是无法筹足积年欠饷的。如攻占天京前曾国藩部属8万多人,李续宜部下2万人,“欠饷多者十五个月,少亦八、九个月”。迨攻克天京,湘军欠饷近500万两。尤其是霆军,积欠120万两。对一般弁勇来说,当兵就是为了拿饷吃粮。由于“切身之利”受到盘剥和侵吞,被遣湘军充满着不满和愤怒的情绪。在哥老会的组织领导下,湘军内部掀起了大规模的索饷斗争,这一斗争波及的地区达九省,为时较长。在江苏,刘松山部索饷,拒绝北上“剿捻”;在安徽,金国琛、唐义训、朱品隆三军索饷哗变,“殴伤官长”;在江西,韩进春军因索饷,烧营谋变。在湖北,鲍超部由于欠饷数目甚巨,同治四年(1865)三月,其部宋国永军在武昌附近的金口歃血结盟,由黄矮子、欧阳辉领导,攻入咸宁县,经江西、湖南、入广东,在兴宁投奔了太平军。霆军的另一将领娄云庆部在福建上杭也索饷哗变。这些斗争,不仅充分展示了哥老会的组织能力、斗争水平,同时也壮大了哥老会的声势,促进了哥老会势力的进一步扩张。
其次,随着湘军的遣散,不少湘军将士迅速沦为赤贫,无以为业,纷纷投奔哥老会,哥老会得到广泛的蔓延和扩张。
湘军遣散后,那些通过克扣军饷、贪污税款等手段而中饱私囊的湘军将领纷纷成为新贵,如曾国荃在湖南购田万亩;郭嵩焘有粮六千石,现银万两;陈士杰有田约三千亩,而被诱骗参加湘军的数十万农民,除极少数上升为小军功地主外,绝大部分并没有能够“升官发财”,他们或早已埋骨异乡,或最终一贫如洗。被裁汰为民的一般勇丁,虽可领到补发的欠饷,但多数被打了折扣,如同治元年(1862)浙江李元度军裁汰时,弁勇只领到一个月饷,其余被一笔勾销了。即使拿到足饷的弁勇,以区区数十金带回湖南,在大量暴富的湘军将帅哄抬地价、大肆并吞土地的情况下,购不了多少田地。加之大量将弁涌回湖南,使湖南“米粮酒肉百物昂贵”、“人人难于度日”[31],另外,不少将弁在军营中沾染赌博、吸食鸦片等恶习,这使得他们很快坐食耗尽,囊橐空虚了。而哥老会宣扬“出营离散之后,贫困而遇同会,可周衣食”[32],自然得到了这些遣撤勇丁的青睐,纷纷趋赴不遑,相从而靡。
一部分积功累保官阶的勇弁,遣散后也大都流为游民散勇。为了激励士气,增加部队战斗力,迎合广大将弁的升官发财心理,曾国藩等湘军将领曾在历次战功保举中,大肆保举有功之人。由于湘军非国家经制部队,湘军的保举,仍是照绿营的官阶叙保的。最初,曾国藩定每次战功保案,百人中保3人,但咸丰六年(1856),湘军二克武汉,官文、胡林翼在15000人中保3000余人,百人中达20人。之后,“每百人中保二十人者几成常套”[33]。据曾国藩在同治七年(1868)估计,各省军营保至武职三品以上的将士不下数万人,那么,三品以下则为数更多,因为保举先由低阶而后高阶,品阶愈低则人数愈多。而三品以上的武职官阶为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额定员数总共只有646人。以数万人而候补这646人的出缺,当然是遥遥无期,难上加难。他们虽保有官阶,但大都屈居弁勇,很快陷入悲苦困顿境地。苦难的现实生活,无其它谋生“长技”,以及出于被愚弄被抛弃的愤懑,使他们很快托身于哥老会。对此,当时人就有评说:“江湖落魄,年复一年,糊口无资,栖身无地,其流而为匪者,情也,亦势也”[34]。我们发现,在有关早期哥老会案件中,其组织者、领导者及一些骨干分子,大都即系这些保举武职之人。湘军从原先的镇压人民革命的反动地主武装,变成一支巨大的反抗清统治阶级的巨大社会力量。刘坤一悲叹:“前则为国剿贼,今竟自陷于贼,将来为人所剿,良可痛心”[35]。
曾国藩对哥老会蔓延所采取的对策
面对哥老会的不断扩展与蔓延,曾国藩采取了所谓“外宽内严”、“刚柔并济”的“治之之法”——即“告讦之胁从,概从宽宥,以绝株累诬扳之风;访获之头目,必置重典,以杜煽诱猖獗之渐”[36]。一句话,就是胁从者不问,为首者严惩。后来,清政府处理哥老会案件,尽管在量刑上愈趋严厉,但基本上并未逾出曾国藩所定的这一基调。
但在实际处理哥老会案件过程中,曾国藩并没有不折不扣地实施他所定下的“外宽内严”、“刚柔并济”的方针。湘军遣散后,哥老会首先在两湖地区蔓延崛起并不断起事,使得两湖籍的官僚、地主惴惴不安。一向处变不惊的左宗棠竟然也忧虑“湘中事变纷乘,虑归后亦无止泊处耳”;刘蓉则预言:湖南必大乱,“要不出三数年间,不待智者而言矣”[37]。曾国藩也写信给在家乡的曾国荃:“人多言湖南恐非乐土,必有劫数,湖南大乱,则星冈公(笔者按:曾国藩的祖父名玉屏、字星冈)之子孙,自须全数避乱远出”[38],欲躲避哥老会的打击,逃离曾家世居的湘乡县了。揆诸情理,曾国藩此时应该火速实施他的“外宽内严”、“刚柔相济”的方针,镇压连续不断的哥老会起事了,但他却并不这么做,而是一再指示当时的湖南巡抚刘崑以及在家乡的二弟曾国潢:“哥老会之事,余意不必曲为搜求,……凡保至一、二、三品武职,总须以礼貌待之,以诚意感之。如有犯事到官,弟在家应常常缓颊而保全之。即明知其哥老会,唤至密室,恳切劝谕,令其自悔”[39];并不谈什么“外宽内严”、“刚柔相济”。并且他还声称哥老会“愿充老冒雄长而敛财者,数百人中不过二三人;其愿谋反叛逆者,数千人中不过一、二人,若因拿办此一二人而株连及数万人,则事将不可收拾,而心亦有所不忍”。指示部属对待哥老会最好的处理方法即:只“问其有罪无罪,不问其是会非会”。什么才称得上有罪呢?他厘定了几条标准:大罪一条,“谋反叛逆是也”,中罪三条,一曰杀人伤人,二曰聚众抢劫,三曰造蓄军器。只有触犯了这几条才算有“罪”[40]。在曾国藩看来,一般哥老会员自然是达不上这几条标准的。他还怕部下滥用这几条标准,特致信湘乡知县刘虞九,要专主“外宽”,“不著‘内严’之说”,担心刘虞九“矫枉而先过乎正”。并解释他的“外宽”之意即是:“凡探告会匪者皆不批准,凡供扳会匪者皆不捕拿”[41]。指斥曾国潢:“哥老会之事,闻弟认真访拿,意欲搜尽根株,兄意殊不以为然,盖营勇无知,相率入会者盈千累万,搜之不胜搜,拿之不胜拿,兄意一概放松”[42]。一贯杀人如麻,主张对劳动人民“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就不能打消其推翻清朝统治的意图,声称虽“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被冠以“曾剃头”的曾国藩,为何却一反常态,百般为哥老会辨白!、开脱?我们以为,主要有这两方面原因:第一,如前述,曾国藩初建湘军时,为了与太平军“血战”,激励士气,是怂恿默认湘军中所流行的“兄弟结盟”风气的;哥老会传入湘营后,结拜哥老会又成为湘营的普遍现象,其会员又大都是湘军中勇猛善战,立下汗马功劳的骨干分子,其中不少已被曾国藩等人保举为一、二、三品大员。欲曾国藩大肆镇压哥老会,犹如令他举刀剜除自己身上长出的毒痈,下不了手;第二,曾国藩吃惊地发现湖南哥老会活动的分布恰与湘军的招募地区相应合。他在同治元年(1867)七月十五日致湖南巡抚刘崑的信中指出:哥老会以湖南为最多;而湖南哥老会又以长沙府最多,衡州、永州次之;长沙府又以湘乡、湘潭、长沙、善化、湘阴、宁乡六县为最多,特别是湘乡县,而这六县,恰恰就是湘军最初的主要招募地区和骨干人员的集结区。如果从地域方面看,湘军本来就是以湘乡人为核心,基本上由湖南人组建起来的封建地域观念十分浓烈的地主武装。随着湘军的陆续遣散、湘军将勇返归故里,哥老会也随之相应地在湘乡县等地区蔓延、扎根,并日趋频繁活动,壮大声势。曾国藩深知这一点,惟恐哥老会将攻击矛头对准曾氏家族,使刚臻“门第鼎盛”的曾家遭灭顶之灾。因之,在曾国藩的家乡湘乡,他专主一“宽”字。对湘乡的哥老会“不准擅杀一人”,“局绅不准擅断一狱”,如此,“则是湖南之福,亦寒门私家之幸也”[43]。事实上,哥老会的确曾企图给曾氏兄弟以打击,同治六年(1867),曾国荃致函曾国藩:“侧闻此次会匪起事,专为报仇起见,且系报仲兄(笔者按:指曾国潢)办会匪之仇。”[44]
曾国藩对待哥老会所谓“刚柔相济”、“只问匪不匪,不问会不会”,而实际处理哥老会案件上又一味主“宽”,对哥老会的蔓延和扩张,事实上起了保护伞的作用。同治年间,哥老会在两湖等地区势力盘根错节,已形成了一套较完整、严密的组织结构,仅惩办一、二个“首要分子”,对其它哥老会成员概置不问,是不可能有效遏制哥老会迅猛发展的。曾国藩这一态度和方针,对湘军将领和其他地方督抚有直接的影响。如同治年间,云贵总督劳崇光访获哥老会数人,搜出会簿,“牵连旗绿兵丁及各衙门书役甚多,当经焚之通衢,概置不问,人情帖然”[45];同治八年(1869),左宗棠“驻扎河口,勇丁结哥老会,几至决裂不堪”,“亲兵一营即有数百入会者”,但左发觉后却并不介意,“帐之前后侍立者如故,守更者如故,夜间被酒酣卧若无事者,众心大安”,后拿哥老会头目两三人斩之,其它哥老会员概不追究[46]。这两件事,深得当时任江西巡抚刘坤,一的称道,并以此告诫南赣镇总兵王永胜对待营兵应“坦怀待之”,而其它“市虎之谈,无尽深信”[47]。因此,在考察哥老会在两湖等地区蔓延的因素时,湘军将领特别是曾国藩在事实上对待哥老会的暧昧不清、游移不定的态度以及镇压不力,理应加以充分注意。
湘军是由曾国藩为首创立的一支镇压太平天国的地主武装,它的出现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湘军与哥老会有着密切的存在与发展的关系:第一、哥老会原先僻处西南一隅,传入湘军后,由于生存环境、组织发展等方面的适应性,哥老会势力在湘军内部得以充分发展与扩张;第二、随着湘军的辗转征战和战后的遣散,哥老会在长江流域蔓延开来,迅速地扩及于全国大多数省份,并最终成为凌驾于其他教门和会党之上的最大秘密结社。一部湘军史向人们证明:一种力量在社会上出现与膨胀的时候,它也造成了遏止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对立面。湘军的对立面不仅是存在于外部的太平军,也存在于它自身所滋育、哺养出的哥老会,湘军适时地挽救了清政权的覆灭,但它在晚清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所产生的诸多“负面效应”,又无时不在动摇着清政权这座业已摇摇欲倾的大厦;而哥老会的崛起及其在辛亥革命中与新军的联手斗争,则最终将这座腐朽的封建大厦彻底摧垮。
注释:
[1]王闿运:《湘军志》湖南防守篇第一,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18页。
[2]《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5,第12页,同治四年八月廿三日《提督鲍超所部仍请由该员自为主持片》。
[3]李榕:《十三峰书屋全集》批牍,卷1,第18页。
[4]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9《致鲍春霆》;陈昌:《霆军纪略》卷一,咸丰六年八月。
[5]《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2,《致骆中丞》。
[6]《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七日《致沅弟》。
[7]《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9,第44页,《答曾沅甫》。
[8]《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第32页,同治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惩办闹饷为匪各营弁请敕部拣补碾伯营都司片》。
[9]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2724。
[10]宫中朱批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702~1。
[11]同治十年七月廿八日前甘肃提督曹克忠《会匪诱勇潜逃追击惩办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2724。
[12]《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7页。
[13]《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咸丰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致四位老弟》。
[14]《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6,《与曾节相》。
[15]《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3,《复左制军》。
[16]《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9,《致孙小山护抚》。
[17][19]《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6,同治二年《答曾节相》。
[18]《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5,《补发湘军欠饷作第四案续报之款片》,其中说:“同治三年六月以前,尚欠发各军银四百九十八万七千五百两有奇”。
[20]《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8,第18~19页。
[21]《曾文正公全集》书札,第35页,《与文任君》。
[22][23]《刘坤—遗集》第六册,第2794页;第五册,第2187~2188页。
[24]同治十一年七月何璟等片,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秘密结社,案卷号2724。
[25][26]李榕:《十三峰书屋全集》卷7,批牍一,第13页,《湘潭县梅震荣到任禀批》。
[27]《左宗棠未刊奏折》(湘军史料丛刊),岳麓书社版,第49页。
[28]天下第一伤心人:《哥老会说》。
[29]《吴煦档案选编》(四),第149~160页。
[30]《曾文正公全集》批牍,卷3,第32页。
[31]《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卷10,第34页。同治五年七月初六日《与沅弟》。
[32]《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1,第20~21页,同治六年五月廿四日《复刘韫斋》。
[33]《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2,《复沈中丞》。
[34]何良栋:《皇朝经世文四编》,卷39,《论会匪》。
[35]光绪六年《哥老会匪及早改悔示》,《刘坤—遗集》第六册,公牍卷之二,第2794页。
[36]《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1,同治六年七月十五日《复刘韫斋中丞》。
[37]刘蓉《养晦堂文·诗集》卷8,第28页,《复李筱泉制军》。
[38]《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同治六年六月六日《致澄弟》。
[39]《曾文正公全集》家书,同治五年八月初十日《致澄弟》。
[40]《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1,第20~21页,同治六年五月廿四日《复刘韫斋》。
[41]同上,同治六月十月三十日《复刘韫斋》。
[42]王定安:《求阙斋弟子记》卷35,第16页,《寄弟国潢》。
[43]《曾国藩全集》,岳麓书社版,书信九,第29册,第6475页,同治六年十一月廿日《复郭崑焘》。
[44]《湘乡曾氏文献》第八册,第5116页,曾国荃《致伯兄》。
[45]《刘坤—遗集》第四册,书牍卷之五,第1735~1736页,同治十二年正月十九日《复曾星槎》。
[46]《左宗棠全集》,岳麓书社版,诗文家书,第140页,《与孝威》。
[47]《刘坤—遗集》第四册,书牍卷之五,第17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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