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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3)05-0073-03
1 笼统地说,价值美学,或称价值论美学,属人文学科,是美学的一个分支,是以哲学价值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把审美活动作为价值活动来研究的一门学问。
既然价值论是价值美学的哲学基础,那么,离开了哲学价值论,价值美学便无从谈起。也就是说,要描述出价值美学的学科位置、性质和特点,必须从哲学这一根本问题入手,画出一个宏观的坐标图,然后寻找出价值美学在这个坐标图中的位置。
哲学是什么?古今中外的说法五花八门。但在我看来,哲学无非是人(主体)对世界(特别是人自身)的感悟和思索。这里的“人”,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与动物相区别的、有意识有意志的、能够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的“类的存在物”[1](P50),也即马克思后来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8)的人,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实践所造就所规定,同时自身又是社会历史实践主体、是人类历史创造者的人。人不但能够把自己同外在世界区别开来,使世界成为他的对象,与世界组成“对象关系”,而且能够把“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1](P50),使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也组成“对象关系”。“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2](P35)这种处于“对象关系”中的人,我们称之为“主体”。
这里的“世界”,就是与人组成“对象关系”的“对象”,也即处于“对象关系”之中的、与“主体”相对应的“客体”,而“客体”是与“主体”同时形成的,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也就没有“主体”。它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它可以是人之外的茫茫宇宙、日月星辰、山川湖海、花鸟鱼虫,也可以是人亲身参与其中的、看起来随机性很强的、不可重复的、但归根结底又并非完全无规律可循的社会历史运动,还可以是人自身内在的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精神世界、理性思维、瞬间感受、思想、感情、意志、道德情操、虚无飘渺的幻想、变幻无穷的情绪,以至于直觉、非理性、无意识,等等。
这里的“感悟和思索”,是指人(主体)对世界的精神把握方式和精神活动形式。“思索”,主要是对世界的理性思维,它虽然是哲学把握世界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形式,但并不是全部的和惟一的方式和形式。哲学同时还以“感悟”的方式和形式把握世界,其中包含着直觉、非理性、潜意识、无意识的活动。关于这一点,中国的某些哲学流派如崇尚“顿司”的禅宗哲学早已表现得很明白(例如,他们常常提倡通过“棒唱”而“悟”,而不是通过“逻辑思考”和“说理”而“知”);外国的一些哲学家如叔本华、尼采、柏格森、海德格尔等等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哲学作为人(主体)对世界的感悟和思索,常常历时地或共时地表现为几种不同的形态,或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方面和部分。当哲学家进行“哲学活动”即对世界进行感悟和思索的时候,他大体上面对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世界本身是什么,它怎样存在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哲学本体论,或哲学存在论。它的核心范畴是存在。第二,你如何知道世界本身是什么?你怎样晓得它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哲学认识论。实际上哲学家之所以说世界是什么、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不过表明这是认识的结果。如果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通过双向运动达成一致,那就是认识得正确,那就是真理。哲学认识论的核心范畴是真理。第三,你为什么要知道世界是什么?世界的意义何在?世界对人意味着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哲学价值论。它的核心范畴是价值。这三个问题彼此不同,但有机联系。与此相应的,在上述三种哲学基础上便可以建立起三种不同的美学理论:本体论美学、认识论美学和价值论美学(简称为价值美学)。
以上仅仅是从哲学基础来探讨可能存在的美学派别或样态。美学当然还可以因方法、视角不同或是具体对象、范围不同而有其他派别和样态。例如,从社会学角度研究审美活动的社会学美学,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审美活动的心理学美学,以及人类学美学、现象学美学、存在主义美学、文艺美学、音乐美学、建筑美学、绘画美学、戏剧美学、电影美学等等。它们常常可以互相影响、互相交叉,但并不能完全通约;它们虽然在一定时期有相对稳定的形态,但又常常变动不居,不断淘汰旧的过时的观念,增加历史本身所提供的新的理论因子。
2 然而具体考究起来,随着人们基本哲学观念和考察世界的角度、方法的不同,对价值美学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认定。一种观点认为,审美活动本身仅仅是价值活动,因而美学仅仅是价值美学,就如同哲学仅仅是价值哲学一样。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就认为哲学只是价值哲学,哲学以价值问题为惟一问题,因此,美学自然也应该仅仅是价值美学。另一种观点认为,价值美学是从价值论角度研究和论述审美问题的美学,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否认还可以从认识论角度、本体论角度、社会学角度、心理学角度研究和论述审美活动。总体而言,我比较倾向于后者。但我又以“中庸”之道,游弋于两者之间,主张吸纳前者的有价值的因素。我的基本观点是:价值美学是从哲学价值论角度对审美活动进行感悟、思索、考察和研究的一门学问;哲学价值论是把握审美问题的最适宜、最贴切、最合其本性的方法和角度。虽然认识论美学、本体论美学、社会学美学、心理学美学都有存在的必要和自身的意义,它们分别能够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部分特征,并且彼此也不能相互取代。但是,它们(不论是单独还是联合)能否完全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性质,能否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最基本和最突出的特征,我对此尚有怀疑。譬如,认识论美学能够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中的认识因素,但审美活动不仅仅是认识,它解决不了审美活动的基本问题。本体论美学、社会学美学、心理学美学等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情况。它们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基本性质和主要特征,总有隔靴搔痒之感。如果把价值美学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而联合本体论美学、社会学美学、心理学美学、认识论美学,则或许能比较顺利地和有效地迫近目标。
3 价值美学在国外学界虽非显学,也不算新鲜,但鼓吹者、研究者,不乏其人,而且论述价值美学问题的时候,也常常是把审美价值作为它的核心问题和基本范畴。譬如20世纪初德国学者莫里茨·盖格尔(注:莫里茨·盖格尔(1880-1937),德国美学家,出生于法兰克福。最初是学习心理学的,后转向哲学。1931年协助埃德蒙德·胡塞尔主编《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发表《审美享受的现象学》,创立了一个新的美学学派,成为现象学美学的创始人。《艺术的意味》是其晚年关于现象美学的总结性著作,惜生前未能完成,死后由别人根据手稿整理出版。中文译本由艾彦翻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出版。)在《艺术的意味》一书中反复强调:“美学是一门价值科学。”“当我们来到美学面前的时候,我们想要知道的不是人们在一个艺术作品面前体验到了什么,而是这里是不是存在特殊的审美经验和特殊的审美价值。”“美学是对有关审美价值的那些法则所进行的分析,仅此而已。”[3](P49)“美学是一门价值科学,是一门关于审美价值的形式和法则的科学。因此,它认为审美价值是它注意的焦点,也是它研究的客观对象。”[3](P78)“通过比较审美价值与其他各种价值,价值论美学发现了审美价值的本质;它研究存在于艺术的审美价值和自然的审美价值之间的那些区别。它研究一般艺术的审美价值,也研究个别艺术所具有的特殊审美价值。它在艺术作品中找到了审美价值所具有的那些条件。它本身只关注个别艺术——绘画、诗歌等等——的结构,这些个别艺术由于这种结构就有资格作为审美价值的承担者而存在。因此,它变成了一般的艺术理论,变成了一种有关艺术及其价值的理论。”[3](P31-32)差不多与莫里茨·盖格尔同时,英国学者萨缪尔·亚历山大(注:萨缪尔·亚历山大(1859-1938),英国哲学家,出生于澳大利亚的悉尼。曾任牛津林肯学院研究员,欧文学院、曼彻斯特维多利亚大学、格拉斯大学教授。新实在论者。主要著作有:《道德秩序与进步》(1889)、《时间、空间与神性》(1920)、《美与其价值形式》(1933)、以及1939年(即逝世一年后)出版的《哲学与文学论文选》(中文译名《艺术、价值与自然》)1930年,英王曾赐金质奖章。中译本《艺术、价值与自然》,韩东辉、张振明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出版。)在《艺术、价值与自然》一书中也强调把美作为“价值”来看待,他说,“美是满足建构性冲动的东西”,“美或美的事物都是这种冲动的东西,而美之所以是一种价值,乃是因为它把特殊的快感带给这一冲动”。“因此,很明显,美的价值是一种美的对象与创造或欣赏它的心灵之间的关系,因为欣赏正是一种服从于创造明显,美的价值是一种美的对象与创造或欣赏它的心灵之间的关系,因为欣赏正是一种服从于创造者的创造,它在作品业已完成之后,要重温对它的创造”。“美根本不是一种性质,而是对象与满足了审美情感的个人之间的关系”[4](P78-79)。“正是艺术运用其幻想,把物质材料未尝拥有的特征赋予它们,从而保证了艺术作品的艺术实在性,并把艺术的实在性增添到世界的真实的事物之上,我们称之为价值”[4](P36)。前苏联学者、著名“社会学派”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在上个世纪中期写了一本专谈审美价值的书,中文译名为《审美价值的本质》,也可以算是一本价值美学著作,在中国产生过一定影响。(注:列·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凌继尧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此外,听人介绍国外还有一些有关价值美学的著作出版,如M·格兰斯道尔夫《价值的一般理论及其在美学和经济学中的应用》、T·帕落斯基《审美价值》等等,但我尚未读到。)
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学界,价值美学大概仍然算得上一门新的或较新的学科,谈论审美价值的论文也不是很多。因为,中国的美学家或者研究美学的人,虽然从数量上堪称世界第一,但却很少有人从价值论角度进行美学研究工作,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价值美学的专著出版,也没有集中论述审美价值的专著。或者可以说,现代中国的价值美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注:只有少数几本研究文学价值或艺术价值的著作出版,如程麻《文学价值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黄海澄的《艺术价值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李春青《文学价值学引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敏泽、党圣元《文学价值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等等。)
总之,以往的中国美学研究,或者说从美学作为一个学科引进到中国这一百年来的美学研究,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薄弱之处在价值美学方面。
收稿日期:200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