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辽宁地区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区论文,辽宁论文,为例论文,信息资源论文,图书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共建共享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永恒主题。美国学者贝克在她的《资源共享的未来》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今天的图书馆正生存在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进一步讲,就是每一个图书馆都必须将自己视为世界图书馆体系的一部分,必须摆脱自给自足的状态,必须发现迅捷而合算地从世界图书馆体系中获取资料并送到自己用户手中的方式,必须随时准备将自己所收藏的资料提供给世界各地的其他图书馆”。贝克的话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即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本质是共建与共享。
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活动可以追溯到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图书协调方案》。从那时算起,我国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活动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了。然而,综观我国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现状,不难看出,我国不同地区的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经济发达的省(市)如上海、广东、浙江、江苏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项目多、覆盖面广、成效显著,而其他大部分的地区图书馆的情况就很不尽如人意。
2 我国地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从国家的大环境看,我国政府历来就有重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优良传统:1957年9月,国务院全体会议第57次会议批准了《全国图书协调方案》[1],对全国的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给予规划和指导;1962年12月,国家科委和文化部联合制定了《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草案)》[2],在草案的“图书部分”,对全国的文献资源整体化建设提出了设想;1980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第23次会议通过了《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3],在文献信息资源共建方面《提纲》指出:“图书资料是一种国家资源,必须统筹安排,把它们组织起来才能合理使用”;1987年3月,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图书馆工作的报告》[4],《报告》提出“协调全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搜集和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布局,组织协作,实现资源共享”的工作;1998年底,教育部开始实施“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2000年6月,正式成立了由科技部直接领导的“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1998年10月和12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国家主席江泽民先后视察了北京图书馆,两位领导人指示要考虑图书、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
上述的不完全列举,都是我国政府重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问题的典型例证。充分说明了我国政府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重视程度。
从地方政府看,在政府的重视程度上,上海堪称楷模。上海1999年5月13日召开的“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会议”,就是在上海市委和市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关心下召开的。会上成立了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周慕尧亲自担任[5]。
而除上海外,我国其他大部分地区的政府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并不十分重视,例如辽宁,辽宁省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活动的重视主要体现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辽宁平台”和“辽宁省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上。但我们知道,“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是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的。2002年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5年,文化部、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6],对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一文件的指导下,各省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如火如荼开展起来。同时“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也是各省都在着力打造的,所以辽宁省政府对这两个工程建设的重视并不能说明政府对整个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的重视程度。可以说,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是我国地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始终处于低水平的直接原因之一。
2.2 社会认知度低
目前,我国各地区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文献传递、馆际互阅等服务形式的读者利用率还比较低,据我们对高校图书馆读者的调查,有相当一部分读者甚至不知道图书馆可以提供馆际互借服务,当在本馆借不到所需图书时,一般是通过其他办法自行解决。没有读者需求的推动,此项工作自然进展缓慢。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读者不会操作图书馆的馆际互借系统,这与图书馆的自我宣传不够,读者培训不力有直接关系。
2.3 在管理体制上,没有权威的跨系统的协调机构,协调统筹能力差
我国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方面,面对的首要障碍就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导致系统间缺乏协作和协调,最终造成在国家或地区整体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建设和利用上的资源布局失衡、资源的采集既大量重复又大量缺漏及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我国除上海外的其他地区普遍存在这种状况。例如辽宁,目前辽宁还没有一个权威的跨系统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协调机构,能够称得上协调机构的就是1988年成立的“辽宁省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或“辽宁省图书馆学会”,但辽宁省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已有名无实,基本上不开展什么活动。辽宁省图书馆学会是民间自发成立的机构,没有强制性的行政权力,没有也不可能发挥真正意义上的协调作用。没有协调机构,自然谈不上协调机制。
而上海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上海图书馆为总馆,在其他区县、大学等单位的图书馆设立分馆式的联合图书馆”[7]的组织管理模式,这就使得上海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有了统一的领导,这种共建共享的意识和做法是值得其他地区效仿和借鉴的。
2.4 跨系统的共建共享项目少
关于跨系统的项目,首先看一下发达省份的做法:前述的《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就是一个上海地区公共、高校、科研系统图书馆之间的联合体,上海的市高校图书馆、科学院系统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情报(信息)所等60多个单位是该协作计划的成员馆,近年来,加入该计划的成员馆不断增多,各成员馆在外文采购协调、馆际互借、联合编目、联合知识导航站建设等共建共享活动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为全国各省(市)图书馆界资源共建共享起了示范作用。
浙江的情况:浙江省早在1999年就开放了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图书馆、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三家单位高层读者的互阅;2000年12月,上述三家单位又签订了“数字化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书”,开通了“数字化文献资源共享网”;2005年12月,上述三家单位联合打造的公益性网上服务咨询平台——浙江省联合知识导航网(http://www.zjdh.org)正式开通;2006年4月,由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图书馆、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等10家省内主要科技图书文献信息机构组成的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平台正式建立。如此等等。
而与上海、浙江、江苏等发达省份相比,我国其他大部分地区的图书馆还是有差距的。例如,辽宁目前还没有具有一定规模的跨系统的共建共享项目,已有的称得上跨系统的共建共享活动还仅仅局限在馆际互借、联合目录的编制、数据库的联合购买等比较低层次的活动内容上,而且没有统一的领导和组织,没有制定规范的章程或条例,都是各馆之间自愿结合开展,这与上海、浙江、江苏等发达省份比较起来还显得比较原始。
2.5 系统内的共建共享活动在水平和规模上还有欠缺
主要表现在共享活动的项目少,内容单一。下面以辽宁为例分系统阐述。
2.5.1 公共系统
目前,辽宁公共系统图书馆开展得比较好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项目主要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辽宁平台”,该平台将广电网络和文化信息资源有效的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辽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了辽宁文化发展和繁荣,对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平台的开通仪式上的致辞中认为:该模式对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8]。辽宁这一平台的运作还是相当成功的。但类似这样的平台或项目毕竟少之又少。
而反观发达地区的江苏,公共系统的共建共享项目除了有类似辽宁的“江苏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外,还组建了江苏省公共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网;同时,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初步实现。可见,江苏省公共图书馆间的共建共享项目多,内容丰富,除了常规的馆际互借、文献传递以外,还有联合参考咨询这样高层次内容和服务。
2.5.2 科研系统
辽宁科研系统开展比较好的项目是“辽宁省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这一平台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的面向全省、服务于社会各界的公共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然而这一平台整合的主要是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和各市科技情报所的资源,而没有像江苏和浙江那样依托省内科技、教育、文化三大系统图书馆的资源,所以它虽然在全省的科学研究及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江苏跨系统共建的“江苏省工程技术文献信息中心”及浙江跨系统共建的“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平台”比较起来,在拥有资源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是有所欠缺的。
2.5.3 高校系统
在高校系统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方面,目前江苏省在CALIS的基础上已经成功运行了JALIS,而“辽宁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建设项目还在申请过程中。此外,1997年,江苏率先在全国启动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宣布,2010年江苏省将全面建成高校数字图书馆,实现全省高校纸质和电子图书文献互通共用、集成整合、资源共享;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南京农业大学图书馆三校图书馆,于2005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成功组建了南京城东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共享联合体,有效地整合了三校文献资源。而辽宁高校图书馆间的共建共享项目还很少,共建共享活动内容仅局限在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数据库的联合购买等常规而传统的项目上。
而辽宁目前的这种状况是带有共性的,这些问题是除发达省份以外的其他大部分地区图书馆所共有的。
3 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
3.1 政府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从政府的宏观层面上看,政府应对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政府的重视和投入是一个地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能够取得成效的保障,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我国历次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均证明,凡是有政府推动及投入的项目都能取得显著成效并能长期的持续发展下去,如NSTL的建设有科技部等部门的专项经费投入,CALIS的启动和运行也有国家投资作为保证,正是由于有了持续的政府投入,才使这些项目有了资金上的保障,才能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地区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要想提高和完善,政府的重视和投入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应在方针政策的制定、实际工作的指导及资金支持等方面发挥作用。
3.2 图书馆界要提高认识,提升素质
从图书馆的微观层面看,图书馆界自身应提高认识,树立合作观念、共享观念,同时要提高馆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不断宣传自己,引起政府和社会对图书馆共建共享工作的关注,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3.3 建立区域性跨系统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协调机构和协调机制
要实现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制度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障。解决了组织和制度的问题,就解决了共建共享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9]。关于建立区域性跨系统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协调机构问题,可以借鉴上海的做法。1999年5月,在“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会议”上,成立了以副市长周慕尧为组长的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上海图书馆为主任单位的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笔者认为,我国地区图书馆成立区域性跨系统的由政府牵头的具有行政权威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职能机构,在三大类型图书馆间建立起有效的协作机制,使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达到最大限度的共享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可行性在于:上海在这方面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我国地区图书馆在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三大类型的图书馆各自具备了比较好的资源基础。因此,在这些基础上,在统一的协调机构的领导下,在一定的协作机制的调控下,我国地区图书馆的共建共享活动一定会在原有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逐步缩小与先进省(市)的差距。
3.4 着力建设和完善系统内的共建共享项目
以辽宁为例,辽宁已有的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辽宁平台”、科研系统的“辽宁省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仍要保持其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在高校系统,要实施“辽宁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目前该项目的申请工作已列入辽宁图工委2009年的工作计划,项目的申请和准备工作要继续下去,争取得到教育厅的支持和省财政厅的资助。在建立和完善系统内的项目的基础上,建设有影响力的区域性跨系统的共建共享网络。
3.5 整个地区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高校图书馆、科研院所图书馆及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分工协作、各自突出特色资源建设,可考虑由各省文化厅在各系统图书馆命名一批省级特色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基地,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联合采购、彻底扭转资源布局失衡、资源的采集既大量重复又大量缺漏及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实行联合编目、联合参考咨询,充分发挥和整合各馆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4 结语
比较是为了借鉴,为了提高和完善,通过将我国不同地区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进行对比研究,有助于我们找出问题和差距,在切实可行的措施的指导下,使问题得到解决,差距得以弥补,使我国不同地区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均衡发展。
收稿日期:20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