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调查_农垦改革论文

盘锦市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调查_农垦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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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锦市国有农场现状及存在问题

盘锦市国有农场是在建国初期接收敌伪农场的基础上建立的,经过四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已形成集中连片的国有农场群。全市共有24个国有农场,总人口36万人(职工15万人),耕地94万亩,资产总额17.2亿元,年创社会总产值50多亿元,是全国重要的垦区之一。

四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盘锦市国有农场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八五”期间共生产粮食2729313吨,生产肉类1029410吨,蛋48593吨,水产品54366吨,菜700000吨,是全省重要的粮、肉、蛋、菜、水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对解决辽宁“米袋子”、“菜篮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多年来,盘锦国有农场除为省内外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农副产品外,还培育了许多品质优良的种子、种苗、种禽,在推进全省农业商品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现已成为辽宁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十年代以来,为了进一步搞活国有农场,充分发挥国有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盘锦市在进一步稳定完善农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场办企业,并努力进行农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管理体制方面,针对分场只作为农场派出的管理机构,改分场为经营实体,扩大分场的生产服务,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的职能,发展分场经济。大洼县17个国有农场,294个分场,已办起分场企业143个,成为农场经济的重要部分。

在财务方面,改革了农场统一投资,统一核算,统负盈亏的旧体制,场办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包干,解决了企业吃大锅饭的问题。

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大洼县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场办企业,占场办企业总数的25.1%,注册资本金已达到10616万元。

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方面,干部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农场职工由场统一招收、统一分配改为合同制。场办企业工人实行效益工资,农工实行联产计酬大包干分配。职工退休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并逐步推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盘锦国有农场这些改革,尽管起步时间不长,覆盖面不大,有些改革措施尚未到位,但已向市场经济迈进了一大步,方向是正确的,效果也是好的。但由于国有农场受计划经济体制束缚较深,特别是历史包袱沉重,走向市场经济困难较大,面临的问题也较多。

(一)社会负担过重。农场替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支出,超出了农场的承受能力。农场的社会负担主要有两大类:

1、政权性经费负担。全市24个农场都设乡政府,定编500人。一般乡的乡政府经费由财政按定员全额拨款。农场乡场合一,财政只给少量补贴,不足部分由农场负担。1995年24个农场的乡政府支出经费1200多万元,财政只给了250万元,其余的全部由农场负担。

2、社会性支出负担。主要是农场办学校、医院。全市国有农场共办中、小学263所,在校学生6.1万人,教职员工5700人。1995年教育经费支出达3900万元,财政和教育部门拨款2423万元,农场补贴1477万元。国家要求“普九”达标,建设标准化的中、小学,这笔投资也主要靠农场。大洼县1995年投入“普九”达标的资金2295万元,大部分是由农场负担的。农场办教育,吃掉了利润和积累,增加了企业的亏损。

(二)企业内部负担重。全市国有农场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已达13511人。离休干部100%发工资,退休干部按干部退休规定发退休金,职工实行老人老办法(基础退休费40元,每一年工龄加0.5元),新人新办法(不支付退休费,仅分配适量承包耕地)。每年需支付离、退休金1352万元左右,占职工家庭农场上交利润总额的70%以上。

(三)历史包袱沉重。国家对国有场实行拨改贷以后,农场购置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完全靠银行贷款,农场负债急剧增加。1995年末24个国有场、6个农垦企业,负债总额达到14.5亿元,年支付利息1亿多元,资产负债率达84.3%。大洼县平安农场债务总额8000多万元,已资不抵债。沉重的债务压得农场经济难以发展。

(四)粮食定购任务过重。盘锦市农场粮食定购率在全省居高位。“八五”期间共交售定购粮20.44亿斤,定购率高达37.4%。大洼县1980—1994年共交定购粮52亿斤,平均每年3.47亿斤,购率超过50%。粮食定购任务过重,市场销售量下降,不仅减少了农工的收入,也影响了农场的利润。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问题,也有经济管理体制陈旧问题,其主要是:政企没有分开,农场仍是肩负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的小社会;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力度不够,经营机制没能实现彻底转换;人员超编,管理不严,效益较低,亏损严重。大洼县国有农场办的353个企业,盈利的只占30%,亏损的占40%,1995年亏损总额达2500万元。有些场办企业,不仅不能起到以工补农的作用,相反还要靠农业反哺工业。

二、深化国有农场改革的意见

盘锦国有农场要走出困境,加快发展,根本的出路是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两个转变”。

深化农场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重点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科学的管理系统,推动农垦企业全面走向市场经济。

(一)政企分开。盘锦国有农场,现行的是乡(场)党委、乡政府、农场三个机构一套班子,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其好处是,能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便于协调乡政府和农场之间的关系。但也存在问题,一是政企合一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符;二是政府工作人员与农场工作人员没有严格界定,乡政府实行公务员制度,农场干部实行聘任制、职工实行合同制等项要求很难落实到人;三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乡政府还是农场混淆不清。但鉴于国有农场具有社区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政府工作与农场的社会性工作交织在一起,政企彻底分开难度较大的实际状况,近期宜稳定完善现行体制,待具备条件时再实行政企分开。

(二)组建农垦企业公司和农垦企业集团。盘锦国有农场,场一级基本上是管理层,多数不直接经营企业。场一级的改革应按公司制的原则,逐步改建为农垦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农工商总公司、农垦企业集团。具体设想:1、场办企业较少的农场可以组建农垦企业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职能是经营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场办企业较多、规模较大的农场,应组建农工商总公司,把承担生产管理的科室转变为基层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实体化公司,把分场一级转化为经营实体,通过改革把农工商总公司与场办企业的关系改为母子公司,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参与市场竞争。3、有大型骨干核心企业的农场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企业兼并和联合,组建农垦企业集团。

(三)赋予场办企业独立法人地位,按照“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的要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同时加强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使企业尽快实现“两个转变”。

(四)搞好产权制度改革。对农场及场办企业的资产要进行评估和界定,进行产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保值增值,不流失。搞活存量资产,对部分企业,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对长期亏损的企业,可以拍卖转让,少数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实行破产。

(五)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农场的管理干部,要定岗、定编、定员,裁剪冗员,企业管理干部实行聘任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企业职工实行合同制,要给企业用工的权利,给职工选择就业的权利,建立职工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在分配上要实行效益工资,职工的收入与效益挂钩,建立干部、职工报酬可多可少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农场,在完成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可以试行场长、经理年薪制,交纳抵押金,把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的盈亏兴衰紧密地连在一起。

(六)继续完善农业职工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体制。土地承包期满的,可以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在承包期内允许承包土地的职工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行农工生产、生活费用两自理,承包、核算、风险、盈亏四到户。分场要作为服务实体强化服务职能,为农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条件的分场要发展统一耕作分户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

(七)发展非国有经济。国有农场要以国有经济为主体,通过多种途径发展非国有经济,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一是要允许、鼓励职工家庭发展个体经济和私人企业;二是可以把场办的小型企业拍卖、租赁给职工或非职工经营,也可把大中型企业改造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三是组织职工、非职工出资兴办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四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发展“三资”企业、独资企业;五是充分利用农场的资源优势,与场外的其他企业法人联合、合作,开发“四荒”,加速发展繁荣垦区经济。

三、深化农场改革的政策建议

深化农场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帮助农场解决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

(一)重组农场债务。农场负债过高,已严重影响农场经济的发展。对农场的债务,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理。国有农场实行“拨改贷”的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转为国家资本投入;省、市政府的“拨改贷”资金,转为对企业的投入。企业之间的债务,经双方同意,允许将债权转为股权。

企业转制前的亏损挂帐,属于财政应补未补的,由财政部门在企业改革前补足;属于企业经营性亏损挂帐,经核定,允许企业在改制时冲减资本公积金和国有资本金。

农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无力偿还救灾贷款,经审查属实,可采取停息挂帐,所欠贷款由企业逐步偿还。

(二)减轻农场办学负担。盘锦市农场办学负担过重,盈利的农场吃掉了利润,亏损的农场靠贷款办学校。省、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解决农场办学负担过重的问题。将场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分期分批地将场办学校移交给县教委管理。减少农场对教育经费的补贴。五年内做到,农场中、小学教育经费,与其他乡镇一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拨给农场。

(三)增拨乡政府经费。鉴于乡场合一乡政府必要的行政经费,大部分由农场支付的不合理状况,省、市应调整财政包干基数,乡政府所需非行政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县编委核定的编制,全额拨款。

(四)增加农场农业投入。“九五”期间,省、市、县政府对农场修复水毁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开发、农业技术推广都要纳入农业总体计划之中,在投放农业资金时,使农垦企业得到应得的份额。

(五)农业六站要确定编制,考试录用。编内人员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定额补贴。

(六)减少粮食定购任务。农场承担的定购粮任务,应不超过水稻主产区乡镇的购率。

(七)加强农垦企业改革的领导。盘锦市要强化国有农场管理机构,指导农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搞好协调、服务,推进国有农场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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