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区论文,城市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建立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的经济区,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战略任务。
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是城市经济协作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是地理位置不一的城市为了开发区域经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规模不等、形式不一的技术与经济协作网络,是以城市为中心,以区域为依托,以企业、行业、部门为基础的、区域内和区际间的生产技术与经济合作的空间组织形式。
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是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客观要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劳动分工日益深化。分工与协作是相互依存的对立统一体。分工是协作的前提条件,协作是分工得以存在与发展的保障。所以,社会劳动地域分工必然会导致区域生产协作。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专业化、社会化和生产组织的区域化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每一个地区都有根据当地优势而建立起来的专业化生产,拥有各自的专门技术与产品。每一个地区的优势正是其它地区的劣优势。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区间进行区域协作的客观要求。
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是区域生产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的产物。城市经济区为获得最佳区位效益,就应当根据自身的资源、经济与技术条件,按照生产力合理布局的原则,合理组织劳动地域分工,形成各具特点的区域专业化生产。但是,每个地区的专业化生产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要求在区内围绕专业化部门进行协作配套的生产部门和为之服务的各种相关经济部门都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有区域特色的地域生产综合体,以利于专业化部门的发展。所以,区域内的生产专业化与综合发展必然会促使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的形成。应当指出,区域专业化生产往往是由优势比较明显的地区率先形成。但是,任何一个地区内的专业生产综合体都不是一个封闭系统。它具有内在的自我膨胀力,要求与其它地区在生产上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从而又推动着其它地区的专业化生产的发展,最终将导致全国各个地区都能从发挥本地区优势出发,在互补互利的基础上,分工协作,共同发展,促成全国城市经济区协作网络的实现。
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是开展竞争的需要。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在地域层次上表现为区域之间的竞争。区域之间的竞争有同类型区间的直接竞争和不同类型区间的间接竞争。竞争关系着区域经济的兴衰,加深了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区位利益差别。同时,竞争的压力也促使不同区域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结成不同层次的协作关系,才能求得协调发展,共同繁荣。这就必然使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具有多层次性。只有多层次性的区域协作网络,才更具有竞争力。
建立城市经济生产协作网络还是形成新生产力的需要。由于社会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要求在空间分布上把被分解开来的不同地域的各个企业、行业与部门的生产上联结起来,以保证社会生产各方面的协调一致,并通过建立在专业化基础上的生产协作与联合,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力,即协作生产力。协作生产力不是原有各个企业生产力的简单相加,而是比原有生产力之和更大的一种生产力。要发掘这种新的生产力,必须通过建立城市经济区协作网络才能获得。
总之,加强区域之间的生产协作在我国具有特殊的意义。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资源差异较大,地域类型复杂。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从全国范围来看,形成明显的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从城乡来看,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经济比较发达,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域辽阔而经济比较落后,从民族分布来看,民族自治区总面积占国土的62%,战略地位重要,自然资源丰富,但经济相对贫困。因此,很有必要根据各种类型地区的特点有计划地发展我国区域间的生产协作和其它经济联系。正确处理好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的关系;城乡的关系;汉族聚集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关系;以及加工工业与能源、原材料产区的关系;重点开发建设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农区与牧区的关系;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区与广大内地的关系。通过科学合理的区域分工,使各类区域的生产要素得到最优的区域配置,形成具有本区域特色的局部优势,并在这个基础上,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形式
区域生产协作的内容从广义来说,包括物资、技术协作、生产协作(狭义)和经济联合。这四个方面的协作内容往往是围绕着生产协作的需要交织在一起进行的。物资协作指生产单元之间的物资串换和余缺调剂;技术协作也就是技术转移,其内容比较多,有技术服务(技术和企业管理知识的传授)、补偿贸易、科技成果转让、设备转让、联合攻关、合资经营、联合公司等等;狭义的生产协作是指生产环节的协作,它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生产相同产品的厂家生产环节的联合;二是互相联系的生产环节之间的联合,如半成品与成品,原材料与加工业生产环节之间的联合;三是扩散联合,即某些企业为提高专业化程度和实行产品升级换代,把原来从事的一部分产品和零部件的生产以及相应设备和技术扩散到其他企业中去,并同这些企业建立较稳固的联系;经济联合是在这三种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来的全面的经济技术协作,即在物资串换、资金融通、经济技术协作、共同开发资源、合资兴办企业以及人才、信息交流等广泛领域的全面合作。
从我国目前区域生产协作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来看,协作的内容表现出下述特点:①由生产资料为主的物质协作,逐步转变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相结合的物质协作;②由物资协作为主,逐步转变为技术协作、经济联合,即资金、技术、人才和物资四位一体的协作;③由一次性、临时性的协作,逐步转变为长期、稳定的协作和对口支援。不仅如此,生产协作正突破地区界线,按照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规律的要求,发展到区域之间大跨度的生产协作和经济联合,正在形成各具特色的、具有全国意义的区域经济综合体。在发展中,区际之间的生产协作内容不仅具有上述三个区域生产协作的特点,而且因为其跨度大、战略性强而表现出新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第一,通过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的生产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为开发大西南、大西北,为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转移服务。第二,组织和支持高能耗的产品和企业向能源、资源丰裕的地区转移,促进全国地域生产布局合理化。第三,开展“东西合作”式双边、多边的开发性经济联合,将东部沿海地区的资金、设备、技术和管理优势同西部内地的资源、能源优势结合起来,迅速形成社会生产力。第四,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和经济特区,在“外引内联”中发挥了基地和桥梁作用,各地创办的开发区,对引进和接受新的生产技术,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实现管理现代化,搞活经济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适应上述区域内外生产协作内容的发展,近几年我国区域内外生产协作的形式由微观、自发和低层次转向宏观、自觉、全方位的联合与协作,尤其是多角化经营战略和集团化经营发展,迅猛地突破了行政区堡垒,显示了区域内外生产协作的强大生命力。最近几年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企业集团,就是我国全方位区域生产协作和经济合作的新生事物。
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是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劳动地域分工不断深化的情况下,企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以追求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按照取长补短的原则相互组合起来,以形成相对优势,参与竞争。这种组合结构的紧密程度不一,有的松散,有的比较紧密。它们一般都先在经济区内部由若干具有优势的骨干企业组成。不受制于某一行政区域,形成经济区的优势。经济区内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企业集团经济实力的加强,势必外化,寻求在更大地域的联合,发展为跨区域的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它们有如下类型。①城乡结合型。城市大、中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解决土地、资金、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或为了转移实用技术和产品,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精尖产品,而与乡镇企业进行生产协作和联合。主体厂发挥技术、管理的优势,为参加联合的乡镇企业提供产品图纸、工艺和测试手段等技术资料及技术标准,带动乡镇企业共同发展。②区域内的配套协作生产型。这是以区域内“名优特”产品为“龙头”,以大中城市的骨干企业为依托而形成的“一条龙”式的联合生产。③跨区域联合型。由于全方位经济联合的开展,跨区域的生产协作和联合发展很快,并且由跨区域的企业生产协作和经济联合已发展为城市之间、区域之间的松散的生产协作和经济合作的综合体。例如,1986年以来,东北经济区同全国部分地区和城市组成开放型经济协作网,就有辽宁沿海五城市参加的环渤海15城市经济协作圈;锦州、朝阳参加的冀、蒙、辽边界7市、地经济联合体;由齐齐哈尔市与福州、青岛、成都等10个地、市、盟组成的经济合作商谈会;由东北、华北、西北30个城市郊区参加的“中国北方城市郊区经济技术联合组成”等。从发展趋势看,我国区域生产协作和经济合作必然导致在东、中、西三大地带之间开展大跨度的区域经济合作。
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企业集团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生产的协作和经济的联合。从实践看,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如下作用。第一,有利于实现政企职责分开,打破“条块分割”,促进区域的生产协作和经济联合。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企业集团大多数是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经济联合体,它们与政府管理机构一般不再存在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这样,改变了企业对行政部门的依附性。而且,由于它们多数具有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长处,有利于不断冲破“条块分割”的壁垒,发展区域之间的生产协作和经济联合。因此可以这样说,区域的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企业集团数量越多,规模越大,效益越高,区域经济越繁荣。从发展趋势看,它将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部分,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第二,有利于区域实现专业化生产,改变封闭式的行政区域生产结构。以“名优特”产品为“龙头”,进行区域专业化生产协作和实现为专业化服务的综合化,使区域形成有特色的生产结构。这样,有利于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行政区经济的封闭式企业组织结构。同时,区域的专业化、综合化生产协作,实现了以优补劣和开放式的优势叠加,使协作生产能获得新的集体生产力,即区域协作生产力。第三,有利于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结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繁荣区域经济。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由于能更合理地利用区域内外的各种优势,科学地配置生产要素,更有效地发挥主体厂优势产品、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的作用,迅速地增加优势产品和综合经营的投资强度,使联合体具有综合的、强大的生产能力。这样能在扩大产量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成本耗费,使联合体获得规模效益。同时,由于联合体具有产品、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企业能适应市场变化和竞争的需要,从事多元化产品的系列生产及其配套生产的体系,使联合体形成自组织、自协调、自配套的能力,减少内耗,增强应变能力。这样,能分散风险,缓解和消化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提高联合体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使联合体获得结构性效益。第四,有利于实现国家计划的指导。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国家行政层次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通过对市场的宏观调节和控制来引导数以千万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能很快地适应宏观经济管理方法的
这种变化,能有效地实现上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因为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内部实行的是以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企业管理方法,国家可以通过调控市场来影响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并通过区域经济联合体、企业群体、企业集团中的大企业来组织众多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既可以做到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生产经营,又能符合国家对宏观经济发展的意图。这种企业管理企业的做法,优越于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有利于把企业搞活,有利于国家计划指导的实现。
三、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的原则与措施
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涉及到许多关系,不仅考虑工业部门和企业本身的要求,也不能局限于产值利润多少,还要考虑区域内的自然经济条件、能源与资源情况、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它在全国经济网络中的格局与联系等问题。总之,要着眼于区域系统及其环境系统,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才不致于失之片面和封闭。从目前情况看,建立城市经济区生产协作网络,需要考虑下述原则。
1、互利互惠、等价交换原则。区域内外的生产协作和经济合作都要坚持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等价交换。这样,才能把区域内外的生产协作和经济联合建立在共同发展的牢固基础上,政府主管部门不能脱离实际,违背自愿互利、平等协商和等价交换,凭借行政命令搞“拉郎配”,搞“平调”。这样强行组织的区域生产协作和经济联合,往往联而不合,不欢而散。但是,政府主管部门从全局的长远的利益出发,有目的地组织区域经济联合还是必要的。企业和区域要自觉树立整体观念,克服地方的、本位的思想。在协作和合作中还要有长远的战略目光。经济技术落后的地区,为了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资金,可以给生产协作地区的支援一方以适当的优惠,以便调动支援方的积极性,促进后进地区经济的振兴,协作支援方也要讲究风格,应把支援后进地区和兄弟民族地区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互利互惠、互相支援、共同发展,才能达到振兴经济共同富裕的目的。
2、经济互补原则。任何一个区域都有其优势与劣势。开展城市经济区之间的经济协作,应以协作各方的优势劣势互补为前提,使一方的劣势能够得到另一方优势的弥补,从而达到互补效益。为此,各市场经济区都应根据本区的自然、经济与技术特点,本着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原则,合理选择主导专业化部门,合理确定各城市经济区间的劳动地域分工,并围绕主导专业化部门,建立相关的配套、服务系统,形成开放式的有区域特色的新型产业结构,以打破和改造“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式的传统产业结构模式,消除因结构雷同而产生的对峙与互斥力,更合理地利用各区域内的资源、技术、人力与财力,合理布局生产力,更好地发挥区位效益。在此基础上,即可使参加协作的各方彼此互为市场,合理组织各企业、行业、部门和地区间进行原料、燃料、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的交流与互补。以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支持,共同获利,取得区域协作与互补效益。
因此,为了取得互补效益,如何选择各区域内的主导专业化部门和进行合理的劳动地域分工,就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都是按照比较利益原则去确定。所谓比较利益,是指一个区域生产某种产品比生产别的产品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也叫区位比较利益。按照区位比较利益选择主导专业化部门,体现了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的原则,可以避免生产力布局的盲目性。
3、技术进步原则。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产业、新产品不断涌现,使商品市场竞争更为剧烈。因此,城市经济区在组织生产协作时,应遵循技术进步主导原则。在生产协作中,加速改造传统技术和传统产业,促进传统技术和传统产业在革新与创造中,向新兴产业、新兴技术转换,生产新产品、新花色、新品种,更好地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人民的新需要。为此,在生产技术协作中,要把握技术进步的基本方向,改进投资结构,控制投资方向,以投资结构的改进来促进工业生产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要制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并通过价格、税收、税率、利润留成比例等措施,不断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产业结构的转换能力,促进经济区以至全社会的技术进步。
4、结构效果最大原则。结构效果是近年在我国学术理论界提出的新概念,它指的是由于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效果。它是结构变化与效果变化因果关系的客观反映。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带来经济效果的变化。结构效果大,表明产业结构合理;反之,结构效果小,表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需要调整。可见,结构效果这个概念,在经济运行机制内,揭示了产业结构与经济效果的相互关系,使我们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问题有了判断的客观标准。因此,在推进城市经济区的企业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城市之间的横向联系生产协作时,可以从对生产协作的联合体、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的结构效果中,去分析这种生产协作引起的产业结构变化的合理程度,以便于正确地指导企业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乃至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横向生产协作,使其不断合理化,产生最大的结构效果。
5、城乡一体化原则。由于工业与农业的相互依赖、互为补充,“谁也离不开谁”的紧密经济关系,使得城乡经济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只有在相互促进中,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否则,任何一方的落后,都会牵制和影响对方的发展。因此,大力开展城乡生产技术协作,有计划地把城市工业向乡村扩散,与城镇企业结合并逐步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建立起新型的城乡关系、这是城市经济区组织社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必须统筹兼顾,在明确新的分工原则的基础上,以城乡企业联合为重点,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广泛组织工业的专业化协作,实现城乡工业双方的优势迭加、功能互补,既全面提高工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又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物质技术装备。使城乡工业协调的过程成为逐步实现城乡经济融合和城乡一体化的过程。
6、生态环境平衡原则。目前,工业化对环境的污染与生态的破坏已成为全球性的严重问题,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消费。因此,城市经济区的生产协作,必须考察到区域生产环境质量的问题,要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讲究社会综合效益。在生产协作中,注意不要在大城市和局部地区过于集中地发展和布局工业,要注意工业生产的均衡分布。在工业扩散时,不许把污染向农村转移,在扩散工业、发展城乡工业时,要把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问题考虑在内。
为使上述各原则得到贯彻,必须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尤其是以下几方面,必不可少:
1、制订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开展城市经济区协作的前提是在深刻了解区情的基础上,根据本区的优劣势,以“名优特”产品为龙头,以中小型企业为骨干,合理确定本地区的主导工业化部门,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明确本区应有的战略地位,从而能做到以己之长补人之短,以人之长补己之不足,积极地参与全国各地区间的经济联合与协作。这就必须有一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后制度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规划,提出本区纲领性的发展战略与总规划,明确本区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以及基本的产业结构与生产力布局方案,确定发展步骤,并依据规划方案,确定本区域参与纵向与横向、区内与区际间的合作与协作项目和内容,分期分批予以规划,做好前期科学论证,为实现区内外协作奠定基础。
2、划分城市经济区系统。为建立城市经济区网络,开展区域经济协作,必须在区域发展战略与区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为主体,按照各级城市的特点、地位、职能与规模,划分不同等级、不同层次、特点突出、职能各异的城市经济区体系,从而通过科学分析,规划各城市经济区内外的经济联系与分工协作项目,为国家进行宏观控制提供依据。
3、坚持企业自主与政府指导相结合的方针。亦即由“政府搭桥,企业唱戏”。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说到底是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因此,在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时,必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坚持企业自主的方针,不要由政府包办代替,不搞“拉郎配”。否则,企业就不会有主动性、积极性。但是,政府也并非要袖手旁观,不闻不问,任其自流。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必须实行有力的客观调控,尤其是在目前体制转换时期,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出面组织各企业间的联合与协作还是十分必要的。通过政府的牵线搭桥,能够更迅速地推动企业间、地区间的联合与协作。当然,各企业自己主动地开展联合与协作更应积极鼓励与支持。
4、运用经济手段规范企业行为。也就是用经济契约而经济协作合同的方法,把参与协作的各方用合同规范下来,以指导和约束企业的行为。违约者应给予经济惩罚。
5、运用法律手段实现仲裁。单是经济合同往往不能使协作各方遵守契约而使经济手段失效。因此,还必须制订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法规,用法律手段保证经济合同的履行,协调各方的关系,解决协作中出现的种种违约行为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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