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三次金融危机的比较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危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后,整个80年代世界货币体系风平浪静,甚至有学者发出“浮动汇率制下无货币危机”的断言,然而自90年代以来,三次地区性、国际性的金融危机相继爆发,它们分别是92年的欧洲金融危机、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与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本文拟对这三次金融危机的概况与成因进行比较分析,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三次金融危机的概况比较
1992年的欧洲金融危机,始于芬兰宣布脱离马克自由浮动,经历了意大利里拉与英国英镑的先后告急并相继退出欧洲货币体系,到法国公民投票通过加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之时,外汇市场信心初步稳定。但平静是短暂的,自11月19日瑞典实行克郎自由浮动后,市场压力迅速波及到西班牙、葡萄牙、挪威、爱尔兰、丹麦等国,12月10日挪威克郎也实行自由浮动,爱尔兰镑、丹麦克郎、法国法郎的中心汇率通过干预成功地受到保护,危机基本结束。
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自其新任总统12月份宣告比索贬值15%开始,经过国际社会两次提供援助,墨西哥政府实行经济结构变革,到95年2月份,比索汇率基本稳定。
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起自泰国,席卷菲律宾、印尼、韩国、马来西亚,并且北上南下,日本、香港、台湾都受到它的冲击。从泰铢到港股,从港股到韩元,从韩元到印尼盾……一波数折,绵延不已,至今仍然余波未止。其传播范围之广、速度之快、持续时期之长、损失之重,都是三次金融危机中首屈一指的。
三次金融危机主要危机国家货币贬值幅度为,欧洲金融危机:92年9月11日至92年10月5日,里拉贬值17.1%,英镑贬值15.1;墨西哥金融危机:94年10月20日至95年1月12日,比索贬值70%; 东南亚金融危机:96年12月至98年1月9日,泰国52.1%,马来西亚45.9%,菲律宾41.3%,印尼74.5%,新加坡21.4%,韩国52.8%,日本12%,台湾19.9%。
二、三次金融危机的成因总结
1.从根本原因来看,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与地区实际经济状况不佳。
众所周知,一国货币的强弱是由其经济实力的强弱所决定的。金融危机的酝酿与爆发,是经济增长与发展中诸多矛盾日益累积的结果。欧洲金融危机发生时,高赤字、高失业率、低经济增长率是西欧国家普遍面临的问题。92年西欧12国平均经济增长率为80年代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平均预算赤字则为二战以来历史最高水平,平均失业率也大大高于当时的日本和美国。墨西哥和东南亚金融危机都是在利用外资求发展的过程中爆发的。经济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结构升级的过程,然而无论是墨西哥还是东南亚诸国,在利用外资时都没有处理好引入外资的规模、结构、使用方向及使用效益等至关重要的问题,经济结构的升级也差强人意。墨西哥金融危机发生时,其经济结构明显失衡,农业长期停滞,工业中除出口工业迅速发展外均发展缓慢,商业、金融业等第三产业却迅速发展。东南亚国家中以泰国为例,在1991—1995年年均出口率增长的同时,泰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未能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工业生产结构未能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2.从直接原因看,三次金融危机发生国的汇率制度自身存在缺陷,而国际金融投机的力量不断发展。
欧洲货币体系的钉住马克汇率制度、墨西哥与东南亚国家的钉住美元汇率制,都存在着缺乏弹性、不能及时依本国经济情况迅速加以调整的缺陷。实行钉住汇率制度的国家,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制定本国货币政策的自主权,货币政策成为汇率政策的一部分。欧共体各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货币的强弱不一,经济的景气度不同,其中弱币国需要降低利率以促进经济增长,强币国需要提高利率以防治通货膨胀。弱币国为维持钉住汇率制度,使得挣扎于低谷的经济再遭紧缩,进一步钉住马克的任务更加严峻,遭到冲击时溃不成军也就成为必然。墨西哥与东南亚诸国实行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其本意是减少汇率风险与交易成本,促进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但是名义汇率的相对固定,一方面不再可能以贬值为手段改善贸易状况,另一方面还能诱导贸易状况的恶化。在墨西哥与东南亚贸易赤字扩大,货币面临贬值压力时,其钉住的美元还在不断连续小幅地升值,“不合时宜”的钉住美元汇率制度加速了金融危机的爆发。
在这三次金融危机中,国际金融投机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世界金融自由化趋势下,各国竞相取消或放松对国际金融交易的管制。世界信息技术的发展又使投机者们得以迅速地发现机会,更准确地把握时机,更方便地联合操纵市场。总之,无论是政策还是交易技术都为国际金融投机活动大开绿灯,金融投机力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增长。90年代三次金融危机中,东南亚金融业的损失最为惨重,与金融投机力量的日益增强是分不开的。
三、由比较引发的思考
1.开放经济应如何处理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关系。开放经济的特点即善于利用国外资源、资金、技术等一切有利因素促进本国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国外因素在给国内经济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蕴含着挑战,而抓住机遇、战胜挑战的关键仍然在于国内经济增长的潜力与发展的素质。欧盟自诞生以来对西欧各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欧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也说明了联合的过程更是利用联合促进自身增长的过程,只有有利于自身经济增长的联合才是稳固的。墨西哥与东南亚金融危机则有力地说明了“自力更生”立场对发展中国家制定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性,对外开放的最终目的是自身经济发展素质的提高。发展贸易时不能只重视贸易额的增长而忽视国内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升级,利用外资时不能贪多求快,而忽略对外资规模的控制和外资流向的管理,否则,利用外资的结果就是被外资所利用,与对外开放的初衷相背离。
2.建立适合本国经济情况的汇率制度。汇率制度的安排通常面临两难选择:相对僵硬的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管理浮动制、钉住汇率制)有利于降低资金流动风险和交易费用,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相对僵硬的汇率制度加大了管理的困难,易于受到游资的冲击。总之,没有一种汇率制度是完美无缺的。笔者认为,汇率制度的选择必须结合本国的实际经济发展进程以及一段时期内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来考虑。以东南亚国家为例,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在开放初期有效地减少了汇率风险,促进了贸易与投资,但是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外汇管制的减弱,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东南亚国家放弃了钉住汇率制度,选择弹性较强的汇率制度并在适当时候改行浮动汇率制度也许更为明智。
3.正确对待国际金融投机。 外汇投机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1)投机的存在可以缓解外汇市场上的供需矛盾,某种意义上有助于外汇市场价格的稳定。(2)投机者主动承担风险的盈利, 客观上为贸易者和投资者提供了规避风险的手段,从而有利于贸易和投资活动。笔者认为,外汇投机虽然不应该被禁止,却应该被限制在一个合理的程度上。限制外汇投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 )谨慎实施本国货币资本项目下的对外开放,不给国内外热钱涌入涌出套利套汇的机会。(2 )已经实行货币资本项目下对外开放的国家,可以考虑在全球范围内对私人外汇交易征收小幅度的统一税,以增加投机者的交易成本,有效地扼制金融投机。(3 )国际社会成立对国际金融领域联合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监督与惩治的专门机构,该机构人员可以由各国中央银行派驻代表组成,必要时有权要求成员国政府在法律和资金上的支持。对外汇投机的种种限制也许短期内减少了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但从长远和根本利益来看,外汇交易的各方都能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