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辩证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4)02-0019-02
近年来,哲学界对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两种较为普遍但又各执一端的提法,一 种是只提“人的全面发展”,而忽视甚至用它来代替“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另一 种则只强调“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又不提甚至否认“人的全面发展”。当然, 这两种提法都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找到一些根据,也都反映了事实的某一个 侧面,因而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二者都有所偏颇,因而都有其片面性。究其原因, 其根本之点就在于二者都没有把握好“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辩证关系。为了把 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也为了避免走向两个极端而导致片面性,笔者认为有必 要对二者的辩证关系作一探讨。
一
把人的发展问题区分为“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这两个不同的侧面有助于对这个 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全面而准确的把握。其实,“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这两种提法 ,是有关“人”发展的两个不同的侧面,是既有质的区别又有内在联系的。二者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人”与“个人”的外延不同,“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所指的范围也不一样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人”与“个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的概念外延大 ,内涵小;“个人”的概念外延小,内涵多。也就是说,“人”是相对于“物”而言的 ,尤其是指“人”这个特殊的“族类”相对于其他族类、特别是“动物”而言的;而“ 个人”则是相对于“人类”而言的,它是指“人”这个族类的“类分子”,即大概念中 所包含的子概念。可见,“人”的概念比“个人”概念的外延大。而从哲学的角度看, “人”与“个人”也可从两个方面区别开来:其一,“人”的概念可理解为它是指区别 于动物这个特殊的“类”的总体或整体;而“个人”则可被理解为构成这个类整体的部 分。其二,“人”可理解为对所有“个人”的概括、抽象,即理解为一般;而“个人” 则被理解为现实存在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人,即理解为具体、个别。因而,从哲学的角 度论及“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时,各自相对的对象和所指的范围也就不一样。“ 人的发展”是指相对于动物并与动物相区别的“人”这个特殊的族“类”在整个社会历 史长河中的发展,它包括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群共同体、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中的 个人的发展,但又不能仅仅归结为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的群体或特定阶级、阶层、 社会集团中的个人的发展。而“个人发展”是指构成“人”这个“类”的各个分子的发 展,即“个人发展”是相对于同类中的“他人”或由所有类分子构成的“社会”而言的 ,是指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环境中特定的群体中的单个成员,即“个人”的发展。 在这里,作为“类”的分子的“个人”或作为“类”整体的部分的“个人”的发展虽然 是“类”整体发展的表现,或代表着“类”整体的发展,但毕竟不等于整体的发展。因 为部分虽是整体的部分,但部分并不等于整体。同样,从“人”与“个人”的一般与个 别的区别来看,“个人”发展虽是“人”的发展的表现或“人”的发展在“个人”身上 的表现,但“个人”的发展并不等于“人”的发展。因为个人就“是”人,但个人并不 等于人,个别就“是”一般,但个别并不等于一般。
2.“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各自所具有的内涵不同。“个人发展”主要指个体的 社会化和个性化过程。个体的社会化是指社会将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并使其具有人的“ 类”特性的过程,是指个体在生活实践中适应社会环境和通过接受教育、接受社会文化 并被社会文化同化而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这既是个人或个体发展的过程和 内容,也是个体个性化的基础。个体的个性化与个体的社会化走的是同一条路,是在同 一过程中完成的,但又具有不同的内容。个体的个性化主要指个人性格特征的形成,个 人稳定的心理品质和行为特征的形成和发展,个人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个人自我价值和 社会价值以及个人自由的实现,等等。个体的社会化和个体的个性化是“个人发展”的 两个不同侧面,其中个体的社会化是“个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个体的个性化才是“ 个人发展”的落脚点和最高目标,也是“个人发展”的本质内涵所在。“人的发展”则 与“个人发展”不同,它主要指人从自然压迫和人自己造成的社会压迫中获得解放,指 区别于其它“物种”尤其是“动物”的人的“类特性”和构成社会的“人类”或作为社 会主体的“人”的各种能力与人“类”的全体“个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以及“人”的价值和“人”的自由王国的实现过程,而这一过程不是单个“个人发展 ”所能完成和替代的。
3.二者要求从不同的系统来考察。现代系统论认为,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组 成的有机整体,系统具有结构性和层次性。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人”和“个人”是 分别作为不同系统的要素而存在的。“人”与自然构成生态系统这个大系统,而“个人 ”不过是作为构成生态系统的“人类社会”这个子系统或小系统中的要素而存在的。同 时,“人”与“个人”在它们各自所属的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也不同。因此,考察二者 的发展,应该分别从不同的系统中去考察:“个人发展”一般都放到“人类社会”这个 系统或更小的系统(如阶级、阶层)中去考察,即考察作为要素而存在的各个“个人”之 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考察作为“要素”的各个个人与人类社会或阶级、阶层等系 统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以及“个人”在人类社会这个系统中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等等。而考察“人”的发展或人这个特殊族类的发展,仅仅局限于人类社会本身这个系 统是不够的,因为“人类社会”这个系统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它必须与周围环境,即其 他系统发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从而与其他系统一起又构成一个更大的系统。因此, 对“人”的发展问题就要求置于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去考察,至少要把它置于人与自然万 物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生态环境”这个大系统中去考察。
诚然,考察“个人发展”也必然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单个的个人并不能与自然 构成生态系统,只有社会化了的“人类”才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要素或子系统与自然 发生相互联系,从而构成一个更大的生态系统。因此,对于“个人发展”不必像整个人 类的发展一样置于生态大系统中去考察,这也是考察“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重 要区别之一。
4.二者的发展过程存在着有限和无限之别。由于受到个人所生存的具体时代的社会生 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的制约,也由于单个“个人”的实践能力、认识能力、体能、 智能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等,“个人发展”总是有限的。然而,由前后相继的无数“个 人”构成的人类总体的发展,即“人的发展”过程却是无限的。因为具有自觉能动性和 创造性的人类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以及由此而创造的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都 是无限的。这些都为“人”的无限发展奠定了物质和精神基础。同时,社会基本矛盾的 运动,必然推动着人类生存的社会形态向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方向由低级向高级依 次更替。这既体现着“人的发展”的无限趋势,同时也为人的无限发展开辟了道路。
5.二者的发展趋势和发展过程并不完全吻合。在唯物史观看来,个人这个特殊的族类 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从总体上看,虽然其基本的发展方向、趋势和过程是统一的,但 这种统一并不是完全吻合,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统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一定历史阶 段上,不仅存在着类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相背离的情况,而且有时还会出现尖锐的冲突和 对立。这种状况在阶级社会中,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马克思在论 述人的发展的三个历史形态时,着重阐述了这个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的发展的第 二阶段,即“以物的依赖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相对于“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 ”的第一阶段来说,人“类”是向前发展了,整个社会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 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但是,与类的这种整体能力的发 展相对立的是人类个体的畸形发展,即个人的对象性关系的极度贫乏和能力的片面发展 。这就是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是以个人的片面发展为基础的, 甚至会以牺牲某些个人以至整个阶级为代价。尽管历史终将克服二者发展的对立状态而 实现类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统一,但二者的发展过程并不完全吻合,这是不可否认的事 实。
二
肯定“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并不意味着这是两个各自绝 对独立进行又互不相干的过程。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中,人的发展与个人发 展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
1.从整体与部分的角度理解“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联系与统一。如果我们把 “人”理解为类的总体或“整体”,那么,“个人”则可理解为构成这一整体的“部分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整体和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整体依赖于部分。也就是说, 没有时代的“个人”的存在,也就没有“人”的存在,相应地,没有各个时代的各个“ 个人”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代表着类的整体的“人”的发展。可见,“人的发展”是 依赖于“个人发展”并以“个人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另一方面,部分又是整体的部 分,离开了整体,部分也就不成其为部分,部分也依赖于整体。这就是说,在特定的历 史时期,“个人”总是作为人类整体中的个人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员而存在的,离开了类 的整体或人类社会这个整体,个人就不成其为个人。同样,没有作为“类”或类整体的 “人”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发展。事实上,“个体发展”的水平或程度的 高低,是与“类”整体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甚至是由类整体的发展水平或程度所决 定的,并且,它还随着人的类整体的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可见,如同“人的发展” 依赖于“个人发展”一样,“个人发展”也同样依赖于“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与 “个人发展”的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正是二者发展过程的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具体 表现。
2.从一般与个别的角度理解“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的相互联系与统一。在唯物 辩证法看来,一般和个别既相区别又相联结。一方面,个别是一般的基础,没有个别就 没有一般,一般是与个别相联结并通过个别而存在的,没有脱离个别的纯粹的一般,一 般是寓于个别之中并通过个别表现出来的。另一方面,个别是一般的表现,个别体现着 一般,没有脱离一般的纯粹的个别,个别也是与一般相联结而存在的。一般与个别的相 互联结在“人”与“个人”及其二者的发展中也得到了体现。在这里,“人”及“人的 发展”是一般,“个人”及“个人发展”是个别。一方面,“个人”发展是作为类的“ 人”的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个人”的发展,也就没有作为类的“人”的发展;“ 人的发展”并不存在于“个人发展”之外,而是存在于“个人发展”之中并通过“个人 发展”表现出来的。我们不能脱离“个人发展”来空谈“人的发展”。事实上,“个人 发展”才是“人的发展”的最终归宿或落脚点。只有个人发展了,人的发展才有其实在 的内容和现实的基础。但另一方面,“个人发展”又是“人的发展”的体现,“人的发 展”是“个人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整个族类的进化与发展,单个人的发展也就失去 了内在的根基和外在的社会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代表着整个族类发展的“人的发展” ,绝对孤立的“个人发展”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就像脱离“个人发展”这个基础来 谈“人的发展”是一种空洞的抽象一样,撇开“人的发展”这个前提条件和二者之间的 内在联系去孤立地考察“个人发展”,同样会使我们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
总之,“人的发展”与“个人发展”既存在着区别,又存在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 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既不能抹煞二者之间的区别而把两个不同的问题混淆 起来,也不能割断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去孤立地、片面地考察某一方面,更不能用一方 代替另一方,而应该从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中去考察、去理解。这样才有助于我们更全面 、更准确地把握有关人的发展的理论问题,并把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