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之辨(上)——《文化生活》教材札记之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生活论文,札记论文,之三论文,概念论文,教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文化生活》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会不可避免地面对诸多文化概念,这是本课程又一突出特点。如何把握和运用好这些概念,需要关注两个基本点。
第一个基本点是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和确立概念的要求。那就是:不必过于看重有关文化概念的定义,教材也力图不采取定义的表述方式,不把定义的表述当作教学目标来要求。淡化概念的定义,对于把握好本课程的教学来说,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辨点]为什么在过往的教学中,“学政治”,最终变成了“背政治”?“学政治”,究竟难在何处?我个人认为,把概念的定义当作认识的对象,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如果把教材中出现的所有概念都给出定义,并作为教学和考评的标准,这种所谓“难点”的困扰是无法摆脱的。诚然,理论概念的确立和运用,始终是学科课程实施的基本使命,对于教学活动的开展也十分重要。但更要明确的是:概念本身并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而是必要手段。通过教学,要认识的对象是生活,是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和问题。如果只是针对概念本身提出认识要求,甚至只专注表达这些概念的文字规范,势必会导致一种“制造难点的思维定势”。其表现是远离真正的认识对象,只求一字不差地背、记概念的定义,以至固化为“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这种把概念的定义奉为“神圣”的思维定势,说到底,是一个涉及教材观、教学观和评价观的问题。
其实,概念的正确与否,并不存在整齐划一的标准,概念的定义也不是永恒的、普适的。作为教学过程,尤其是人文社会学科,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把握,都会因学科背景、教学对象、课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要求。许多概念是可以用不同方式、在不同语境中表达的,它们同时都是正确的。所谓淡化定义,是淡化概念的定义,不等于淡化概念的运用。
[辨点]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概念”的定义,是这样表述的:“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人类在认识过程中,把所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点抽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而关于“定义”的定义,又是这样表述的:“定义,是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明的说明。”作为定义,前者的要义在于概括,后者的要义在于“确切而简明”。要求是不一样的。概念作为思维的形式,是认识的工具,而不是认识的对象。定义作为概念的表述,是学理的规范方式,而不是呈现概念、运用概念和评价概念的惟一尺度,更不是概念本身。
所以,有关概念的误区,并不表现为讲不讲概念,而在于如何讲概念、如何用概念、如何衡量概念。我们一再主张不能抠概念,不能从概念到概念,但是,如果不采取“淡化定义”的思路,这个主张是难以奏效的。具体讲:对形成正确的概念或正确地运用概念的要求没有错,错在过分专注于对概念定义的要求;对概念给出定义没有错,错在把定义的复制当作形成概念的标准和标尺;对定义的表述规范化没有错(简明而确切),错在把规范本身当作教学目标。总之,“淡化定义”的理由:着眼于学术规范,不便定义;着眼于目标设置,不必定义;着眼于目标实施,不宜定义。
[辨点]就概念形成的过程而言,可以有不同的递进层次;就概念运用的要求而言,可以分不同的情境、场合;就概念内涵和外延的表达而言,可以对应不同的范围、区域;就概念的评价要求而言,衡量其是否准确的标尺不是对某一固定表述的套用或“再现”,而是能否用自己的语言在具体的情境中表达确切。实施教学的关注点,不在于能否穷尽概念的全部意义,而在于能否顺乎学生的阅历和学历,这就需要更为倚重具体的教学途径和方式来引领,以利于学生达到“真懂”的要求。
第二个基本点是针对教师在教学中把握和运用概念的要求。不求死抠概念的定义,并不等于放任概念的运用。对于教师的施教来说,有关文化概念的把握和运用至关重要。弘扬什么、反对什么、发展什么、保护什么、理解什么、坚守什么、改造什么,等等,都要用确切的概念来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在教学中运用诸多文化概念,把握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或对应、或并行、或包含,力求得当、不出现偏差,这同样是本课程特有的、必须面对的突出问题。
下面,结合“淡化定义”的理念,对试教中反映较多的几个有关文化概念做一些辨析性说明。
文化概念的内涵之辨
首先,必须明确: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这是界定文化概念的指导思想。对此,“教师教学用书”的前言中提供了具体说明。其关键之点,在于阐明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因为,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与非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唯物史观与文化史观)的根本分歧,正是在这一问题上集中反映出来。
[辨点]文化与经济、政治的界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清晰,当前又非常强调“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因此,讲这个问题时就要注意:既要明确“经济、政治和文化是社会生活的三个基本领域”,又要说明“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显著特点”,这是难点之一。难点之二,“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一定的文化由一定的经济、政治所决定,又反作用于一定的政治、经济,给予政治、经济以重大影响。”这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根本观点。但要确切说明“经济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基础”,又需要注意两点。其一,经济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基础,这首先是指社会经济基础与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社会意识形态。但所谓经济发展,也指包含科学技术在内的生产力的发展;所谓文化发展,也包括文化产业、文化设施等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其二,经济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基础,并不意味着文化的发展总是与经济的发展亦步亦趋。文化有其自身的传承性和相对的独立性。
其次,必须理解:课程所采用的文化概念,是以党的基本纲领对文化建设的提法和要求为依据的。对此,“教师教学用书”的前言也提供了具体说明。一是就文化概念的运用而言,可以基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或大文化、中文化、小文化三个层面的划分。我们把握文化的概念,大体上应着眼于“中文化”这个层面。在教材的概念体系中,所谓文化的力量,实质上就是精神力量;所谓文化生活,实际上就是精神生活;所谓文化建设,总体上就是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就文化概念的命名而言,应该区分两类不同的文化命名标准:基于实事判断(实体)的标准与基于价值判断(性质)的标准。同时,需要强调发展先进文化,这是整合内容目标的核心概念。
[辨点]有人提出,“关于文化的实质,教材没交代清楚,使得学习起来容易出现分歧”。其实,教材并未涉及“文化的实质”这个概念。我猜想,之所以提出这个话题,可能是出于我们在说明如何把握文化概念的时候所作的提示和要求,即“认识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表现,我们要强调文化现象实质上是精神现象”,“把握和运用文化概念,我们要强调着眼于精神世界,归结于精神生活”(见《教师教学用书》)。若如此,就需要说明:其一,这是针对教师的教学而言;其二,这是针对文化现象的观察而言;其三,这是针对文化概念的运用而言。因此,根本不涉及更不必引申到“文化的实质”是什么。
此外,还需要提醒:教材之所以先在内涵上对文化概念予以界定,目的是提供全书使用文化概念的规范基础,并不是给文化概念定义。随后,教材分别从两个视角就其显著特征加以描述。一是从文化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来看,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由人所创造,为人所特有。纯粹“自然”的东西不能称为文化。文化是自然的“人化”,或“人化”的自然,这是强调文化与人类社会俱来、是人们社会实践的产物。二是从文化与人们个体的关系来看,每个人所具有的文化素养都不是与生俱来,而是从社会生活的体验中,特别是通过参与文化活动,接受文化知识教育而逐步培养出来的。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创造物。这是强调人们通过文化教育等途径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和享有文化,以凸显文化对于人们特有的“教化”功能。
基于上述分析,教材刻意强调了文化现象实质上是精神现象,并着眼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关系,作了进一步说明。那就是:“人们的精神活动离不开物质活动,精神产品离不开物质载体,但我们观察所有文化现象都主要是着眼于人们的精神世界、归结为人们的精神生活”。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如前所述,我们在此后的教学中,将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诸多文化概念。如果说在教学中运用这些概念有什么一以贯之的要领需要把握,就在于聚焦精神文化的意义。具体讲,我们理解文化概念、运用文化概念、解释文化现象、说明文化作用的时候,主要都是将文化作为精神活动、精神力量来把握,而不是作为物质活动、物质力量来把握的。
总之,讲述文化概念的内涵,要注意这种解释式的而非定义式的表述。既从分清文化与经济、政治入手,坚持用唯物史观界定文化概念的内涵;又从分析文化的特征着手,点明我们在教学中使用文化概念的要领。把握文化概念的运用,既要着眼于三个方面或三个层面的划分,专注“中文化”的意义,同时不排除大文化或小文化概念的运用;既要着眼于两种文化命名的标准,以先进文化作为核心概念,同时区别不同的主题,恰当使用不同文化概念的命名。
文化软实力之辨
“软实力”,也译为“软力量”。最初由美国学者上世纪90年代提出,是同国家军事、经济力量等组成的“硬实力”相对应的概念。一般说来,“软实力”指的是一种精神力量,其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它是提升本国实力的精神力量,如“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就是这个道理。一方面,它是影响别国意愿的精神力量,包括政治制度的吸引力、价值观的感召力和文化艺术的感染力,等等。所谓软要素,在方方面面表现出来的就是这样一种影响力。
[链接]比如,如今“中国制造”享誉世界,但只出口电视机,而不出口电视机播放的内容,仅是一个“硬件加工厂”而已,只能显示某种意义上的经济力。又如,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出国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中文说明已成为各种公共场所的必备物品了。但我们又不无尴尬地看到各种单独用中文标注的禁止性规定:请给老人、孕妇让座;请在黄线外等候;请勿随地吐痰;请不要随地大小便;请不要用闪光灯,请不要吸烟;等等。再如,为了防范成绩造假,哈佛法学院对中国学生采取额外的防范措施:要求用中文推荐信。所有这些事例,不能不带给我们有关“文化软实力”的痛切感触和深切思考。
所以,阐明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就不仅要说明大力发展包括科学技术、文化产业在内的文化生产力的意义,更需要强调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意义。强调先进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强调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都是着眼于精神力量。整体上作为软实力(精神力量)的文化向硬实力(物质力量)的转化,必将影响各国综合国力的消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文化竞争力是影响综合国力消长的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要素;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结合当代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要明确增强文化软实力的现实性、重要性、紧迫性。
民族文化之辨
首先,要明确:讲民族文化,主要应围绕“文化多样性”的主题展开。而所谓“文化多样性”本身,实际上是一个极为宽泛和复杂的概念,原本就很难给出清楚的界说。所以,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给民族文化下一个定义。
其次,运用民族文化的概念,既然是为了阐述文化多样性的意义,就要着力于肯定民族文化的差异性、独特性、平等性。所以,凡涉及民族文化的内容,我们关注的是特色,强调的是尊重,主张的是“一律平等”。就此而言,民族文化的确是“只有差异、强弱之别,没有优劣、好坏之分”。换言之,在这一概念体系中,不宜采用先进和落后的说法,倘若套用先进文化和落后文化的概念,显然就词不达意了。
第三,如何在教学中更有针对性地讲述发展民族文化的意义和要求,根据老师们的经验,大体有这样三个着眼点。
其一,着眼于本民族文化与外域文化的关系。主要涉及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如何面对本民族的文化。其基本要求是:“既要防止固步自封、闭关自守,又要防止民族虚无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既不妄自菲薄,又不妄自尊大。二是如何面对外域(主要是指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的文化。其基本要求亦如教材所言:“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相互借鉴,求同存异”。三是如何看待本民族的文化与外域文化的关系(即文化认同与文化理解的关系)。这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尊重文化多样性。亦如教材所言:尊重文化多样性既是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又是实现世界文化繁荣的必然要求。
其二,着眼于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关系。所谓世界文化,是不同民族的文化总和,世界上并不存在超然于民族文化之上的所谓独立的“世界文化”。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世界性与民族性的统一。文化的世界性存在于民族性之中,并通过文化的民族性体现出来,世界文化的统一性寓于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之中,世界文化的共生性存在于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之中。如果失去了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多样性,世界文化的世界性、统一性也就不复存在。正因为世界文化是由具有各自鲜明特色的民族文化组成的,不同民族文化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同民族文化才能相互交流、共同发展。
其三,着眼于“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的命题。主要针对两个问题。一是针对文化霸权主义,即把出自某民族、某区域的文化当作人类文化的普世(适)价值,强加于其他民族和国家。就此而言,谁也不能自诩“自己”就是人类文化的代表者。二是针对文化趋同的主张。一般而言,我们描述文化发展的趋向,采用文化“交融”一词,既表达交流与融合的状态,也表达交流与融合的结果。也就是说,要肯定民族文化越有特色越好,但不是越纯越好。比如,中华文化就是在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但并不意味着多民族文化的消亡。因此,解释“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的意义,其实也简单,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辨点]“文化交流、融合”与文化趋同有什么区别?一般而言,我们用“交流”一词,更侧重于描述行为、说明过程;用“融合”一词,更侧重于描述状态、说明结果。采用“交融”一词,那就是既表达交流与融合的状态,也表达交流与融合的结果。如用“趋同”一词,过于笼统、语义不明,没什么实际意义。描述趋向,至少有两种意义,一是基于文化传承的意义,民族文化越来越发展、越来越丰富,也就意味着世界文化越来越发展、越来越丰富;二是基于文化创新的意义,异质文化的交融产生了新质文化。如中华文化就是在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但并不意味着多民族文化的消亡。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