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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的社会主义运动为我们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景观:实力强大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中纷纷垮台,而原先那些实力并不很强的国家却扛起了社会主义之鼎。历史是如此的复杂,却又如此的深刻:它以社会剧变的方式向人们揭示出社会主义改革的哲理。
世纪之交,我们需要反思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之成败得失,总结其经验教训。本文所要探讨的是:在中国进行改革的同时甚至以前,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却发生了剧变乃至解体。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为何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究其原因,在于改革的性质、方向、程序、模式不同。
一、改革程序的差异
所谓改革程序,指主体对改革的时机、功能、内容、重点、难点等因素的认识与排列组合。中国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相比较,在改革程序上有如下差异:
1.关于改革的时机选择。
苏联建立社会主义的时期最长,但却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开始全面改革,但这已是传统体制生长了近70年后才提出的改革,积习颇多,危机重重。匈牙利、波兰虽然早在50年代就较早地意识到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体制和发展道路,但由于当时苏联的干涉而中途夭折。20多年后再次启动改革,但已错过了最佳时机。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执政几十年从不提改革,直到1989年垮台前仍然反对改革,结果付出了血的代价。阿尔巴尼亚也是长期拒绝改革,直到80年代末为政治经济危机所迫而勉强实行改革,但为时已晚,改革开始不久,执政者即为群众赶下台。苏东各国的改革一推再推,姗姗来迟,从而错过了改革的最佳时机,引起政局动荡。
改革的时机选择至关重要。早在50年代中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共领导人已经看到了苏联模式的弊端,提出了一系列很有价值的、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构想,后来由于党的指导思想发生错误,以致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局面。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结束十年动乱后,果断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任务,从而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虽然中国的改革开放由于“文革”而推迟了十多年,错过了当时世界发展所提供的机遇,与周边国家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但是,我们却紧紧抓住了世界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机遇,在随之而来的20年时间里咬定改革这根主线不放松,从而极大地缩短了与其他国家的差距。因此,从中国改革的总体进程来看,中国的改革还是及时的。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改革不仅是及时的,而且还是主动的、积极进取的。它有一个显著特点:改革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这个特点是东欧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所不具备的。尽管相当一部分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是执政党迫于群众的压力而开始的,但从总的来看,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运作方式基本上是自上而下,改革如何改,怎么改,都取决于中央。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生活在基层的农民自发地搞起了生产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尊重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毅然启动了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改革航船,从而拉开了改革大潮的序幕。中国共产党的决策与亿万人民群众的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中国的改革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互相呼应、互为配合的局面。
通过苏东社会主义各国与中国改革的时机选择之比较,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要积极、主动、及时地提出改革任务,这是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
2、关于改革的功能选择
所谓改革的功能选择,是指如何定位改革的功用和效果。
社会主义制度是由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构成的。基本制度反映社会主义的一般发展规律和共同属性,是相对稳定的;而具体的体制则反映着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和运行机制,是随着实践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在改革中,如何处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关系?由此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改革功能观:
一种是把改革看作是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入80年代以来,苏东各国的改革全面启动。为了揭露旧体制的种种弊端,它们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兴师问罪,对历史人物进行人身攻击,导致在政治思想上、舆论导向上完全否定党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严重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与地位。戈尔巴乔夫提出的改革目标,不是完善和改进社会主义制度,而是要“摧毁”“兵营社会主义”,与“万恶的过去”“彻底决裂”,创造一个“崭新的社会”,“它将既不是资本主义的翻版,也不是原来那种东西的翻版——哪怕是得到改善的翻版。社会主义与自由联姻,这就是改革的特殊目标。”(注:戈尔巴乔夫:《未来世界与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宣称要“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根本改造我们的整个社会大厦”。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即使是有所改善也不行,社会主义必须与自由主义结合,形成新的所谓“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
另一种是把改革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当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时,由于深受“左”的观念影响,人们的思想还比较混乱。如何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都困扰着人们。邓小平主持制定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事求是地总结历史教训,科学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全国人民的思想得到统一。邓小平还指出,改革不是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的改革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有机地统一起来,使之既包含有一定范围和程度的革命性变革,又保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3.关于改革的程序选择
改革虽然是前无古人的事业,但也不是毫无规律可循。改革具有稳步发展律、适时推进律和配套适应律这三大规律。其主要内容可表述为:改革要稳定发展,适时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要配套,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苏东各国的改革一个个走向失败,除了改革错失良机和偏离方向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没有按照改革的规律来进行改革。在经济改革没有搞好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种错位导致社会失序,政局失控。这个教训不能不说是惨痛的。匈牙利1988年经济改革面临困难陷于危机后,急忙加快政治改革步伐,实行多党制,走议会道路,以所谓政治民主来弥补经济不足,结果反对派迅速崛起,引发政治危机。匈党穷于应付,不但无暇顾及经济改革,连自身也分裂解体,最后被反动派击败。苏联的传统体制,由于是旧体制最完备的典型,存在的时间也最长,因而它积累起来的弊端和矛盾也较多。这不能不增加苏联改革的难度。然而不幸的是,苏联领导人对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戈尔巴乔夫1985年就任苏共中央总书记时,苏联经济已基本上陷入停滞状态。戈氏最初提出了“加速发展战略”,结果却不遂人意。为了扭转不利局面,戈氏不断提出新方案,三天一个计划,五天一个纲领。在苏联经济每况愈下的情况下,他没有检讨改革计划的不切实际和改革目标选择失当,而是归咎于改革的政治阻力太大,于是急匆匆地将改革转向意识形态领域,提倡政治公开性、民主化,允许多党存在,建立起总统内阁制,最终导致苏共覆灭和共和国解体。这些都表明,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中,采取什么样的步骤进行改革,以及如何处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是涉及到改革成败的重大问题。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改革之路。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而前苏联、东欧各国的激进式改革却陷入持续的停滞和衰退之中,两者形成了鲜明对比。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系统综合协调,整体推进。但由于中国实际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区、部门间的条件不一样,因而整体推进的改革战略难于实施,采取局部推进的办法能绕开这些难点。中国的传统文化从总体上看是有利于渐进式改革的。由于传统文化建立在封建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其中的一些落后因素如平均主义、保守思想等都阻碍着改革的进程,这就要求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在不致引起巨大社会震荡的前提下让民众逐渐接受新观念、新变化。中国的改革开放毫无经验可遵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先利用试点改革再加以推广。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城市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充足的劳动力,同时也产生连锁效应和良好的示范作用,推动城市的改革;在城市的改革过程中,先从那些改革成本较低、收益较高的部门开始改革,阻力少而见效快;在改革中先解决容易的问题,再解决难题,这样有利于维持改革中稳定与速度两种要求之间的平衡;在改革的力度上,以人民和社会的承受力为量度,逐步推进改革进程;在改革的节奏方面,不搞西方那种“休克疗法”,也不是象东欧那样实行激进式改革。走渐进式的改革之路,在局部推进的基础上实行整体转变,使局部推进与整体转变相结合,从而产生质的飞跃,这就是中国改革的特色。
经过农村改革、城市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的改革一步步深入。那么,如何处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采取了灵活而务实的态度。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报告,是指导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80年代中期,当经济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如我党对商品经济理论取得共识、乡镇企业发展壮大、城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等)时,邓小平又顺应这种形势,重提政治体制改革。他指出:“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176页。)虽然邓小平在改革的初期和中期两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出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即政治体制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并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两种改革相适应的思想,在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以精简机构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
二、改革模式的不同
1.两种不同的指导思想
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还是坚持民主社会主义,这是中国与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指导思想上的分野。
苏联的改革分两个阶段。1985年—1988年为第一阶段,当时的问题是社会主义道路怎么走下去。这一时期,改革总的来说还是在社会主义范围内进行的。1989年—1991年为第二阶段,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其中1988年6月苏共第19次代表会议是改革方向发生变化的转折点。这次会议决定改革的重点从经济体制转向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从批判“障碍机制”转为否定整个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它标志着“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初步形成。1989年11月26日《真理报》发表了戈尔巴乔夫的《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变革》,系统地勾画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蓝图,是戈氏公开倒向民主社会主义的宣言书。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经过激烈争论,通过了《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草案,系统地阐发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潮。1990年7月,苏共28大通过上述纲领草案,宣布“苏共的目标是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取消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指导思想的提法。苏共28大的纲领声明指出:“苏联共产党坚决放弃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垄断地位”。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潮从抽象的、超阶级的“人”、“人道主义”出发,否认社会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戈尔巴乔夫在《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提出“新思维的核心是承认全人类的价值高于一切”(注: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184页。),“全人类利益高于阶级利益”(注: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183页。)。他宣称“不能只从两个对立的社会体系的角度看问题”,“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分歧已经消失”,“阶级敌人和阶级斗争已不存在”,“只有朋友、合作和协作”。(注:戈尔巴乔夫1987年11月4日参加十月革命庆典与各国代表团会昭时的讲话。)“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欧洲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的倾向。部分共产党改旗易帜,完全社会民主党化;部分共产党名称未变,但纲领和策略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民主社会主义的观点;有些共产党员退出共产党后,另行组建社会民主党。
与苏东国家相反,中国的改革始终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所确立的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分别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在发展道路、政权建设、领导力量、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不同表述。它们各有侧重,又共同统一于马克思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这表明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作为指导思想。同时也推动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发展到一个新阶段——邓小平理论。
2.两种不同的政治体制改革模式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就愈发展。因此,发展民主就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然而,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改革中纷纷搬用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最终导致执政党领导地位的丧失。
苏东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大变化在于确立了“多党制”、“政治多元化”、“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制”的原则。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上决定实行多党制,放弃苏共对权力的垄断。戈氏还提出“建立总统制”,赋予总统“一切必要的权力”。3月,第三次人代会修改了苏联宪法第6条,从法律上取消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并正式设立了总统职位。(注:自此以后,苏联权力中心由苏共中央转移到苏联议会和总统府,戈尔巴乔夫不是依靠党的中央机构而是依靠总统班子领导国家,苏共高层领导被排除在决策圈外,以致“8·19事件”中无法组织有效的反击。)此举令国际舆论大为惊讶。布热津斯基发表评论文章说:“戈尔巴乔夫正在离开布尔什维克的共产主义传统,而按照孟什维克的社会民主传统办事”,他“选择了民主化混乱。”(注:1990年2月19日美国《新闻周刊》。)多党制、人代会和总统制的建立,使苏联由传统的苏维埃体制转变为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体制,这使得反对党乘机崛起并策划夺权。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决不意味着照搬西方的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极富中国特色。邓小平指出:“关于民主,我们大陆讲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概念不同。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20页。)邓小平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40页。)“至于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讲普选,现在我们在基层,就是在乡、县两级和城市一级、不设区的市一级搞直接选举,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和中央是间接选举。像我国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42页。)“又比如讲党派,我们也有好多个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42页。)“又如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的联邦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57页。)邓小平强调坚持发展民主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方针,但民主的实现必须有个过程,“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85页。)
3.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
苏共28大提出要抛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向私有化过渡。1991年通过的《关于企业非国有化和私有化原则法》,规定5年内分两个阶段实现私有化。苏共所推行的私有化主张在与苏联有特殊关系的东欧各国产生了“热效应”,许多国家也纷纷提出了向私有化过渡的纲领。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掀起的大规模私有化浪潮使二战以来的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东西方两大阵营实行的两种经济体制的人为分割状态宣告结束,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统一了。同样是以市场为改革取向,但苏东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是以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实质上放弃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中国则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主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
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恐怕是最难的一关。长期以来,人们把市场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独有的经济制度,并把它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截然对立起来。关于计划与市场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前后讲了十多次。1992年南巡时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73页。)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这在马克思主义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有三大特征:其一是以共产党为领导、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其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其三是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联合国在对比中国和苏东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上的差别后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状态良好,而“大规模走向私有化的绝大多数东欧国家和俄罗斯等前苏联衍生国家将继续面临经济大滑坡”。(注:《1993年世界经济调查报告》。)
4.两种不同的对外开放模式
在关于对外开放的问题上,苏联走向了两个极端:冷战时期,苏联出于意识形态的需要,长期关起门来搞建设,没有通过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吸取有益的成果加以利用,以致经济增长速度不断下降。而当戈尔巴乔夫启动全面改革后,又倒向了另一个极端——全盘西化。戈氏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只有“互相丰富的交流、健康的竞赛、共同发展与共同创造”,“无论在政治中,还是在意识形态中都要取消‘敌人形象’”。(注:戈尔巴乔夫:《未来世界与社会主义》。)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面临困难时,为了得到西方国家许诺的所谓“经济援助”,不惜以丧失原则为代价,一退再退,全面接受了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
在对外开放中,邓小平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中国的对外开放,采取的不是全盘西化而是辩证扬弃的态度:对于资本主义的一切文明成果,大胆加以利用;对于资本主义腐朽消极的东西,坚决抵制。由于政策得当,我国的对外开放健康发展,从沿海的经济特区逐步扩展沿江、沿边和省会城市及一些有条件的城市,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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