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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连锁业发展状况和条件
商业连锁是零售业、饮食服务业中若干同行业店铺的共同进货或授予特许等方式连接起来的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组织形式。当前,随着我国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部分地区的工商企业引入了连锁经营形式,为工商企业改革提供了新的、有价值的经验启示。
连锁经营形式产生于发达的西方工业化国家。1859年,美国诞生了第一家连锁商店,即大西洋与太平洋茶叶公司,主要经营茶、咖啡等饮料食品。此后,又有许多分锁网络在全国纷纷建立。美国的连锁企业发展期,实际始于本世纪20年代,当时以汽车、石油业为代表的大公司以连锁经营的方式建立了连锁网。后来发展到传统的副食产品,主要经营粮食(大米、豆类、薯类)、食油、面包、果品、各种奶制品、新鲜蔬菜、保健食品、肉类及廉价早点、快餐等,这些产品价格便宜,生意也很兴隆,一般收入高的人和已不住在城里,而是住在附近的卫星城的人购买商品的主要去向是超级市场(日本将连锁店也称作超级市场)和新兴商业区,主要购买品种是副食品,购物形式是超级市场,这些特点对于居民生活十分方便。迄今,连锁商业在美国流通中已占重要地位,1-988年全美拥有连锁店60万家,销售额占全国零售总额的三分之一,有 300多家公司在国外开设了三万多家加盟连锁店。美国著名的商业公司 西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业务扩展到世界许多地方,1991年销售额达5-91亿美元,名列全球500家大服务公司之首, 是世界上规模最大、销售额最高的商业连锁公司。近几年美国的跨国连锁在我国一些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如肯德基、麦当劳等加盟快餐店,以快捷、便当的服务赢得了顾客青睐,其分锁组织已向城市其它繁华地带延伸。
日本的连锁企业诞生于本世纪60年代“经济起飞”时期,它的发展速度很快,1965年全日本只有七家连锁公司,十年后扩大到186家, 下属分店11.4万个。伊藤洋货店为人熟知,1991年销售额达24.1亿美元,属世界大服务公司前茅。据统计,连锁店销售额已占全日本商品销售额的30%。它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原因在于:一方面它顺应经济起飞后形成的“大量生产体制”和“大众消费市场”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政府制定了旨在鼓励其发展的法规政策和信贷措施。如60年代初,日本政府制定《振兴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中小企业现代促进法》,支持中小企业包括自由连锁组织在内的多种联合。此外,政府还对连锁组织给予资金上的扶植,如发放中长期低息贷款以及对中小企业研制长期规划,共用储运设施,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补贴,使他们在与大公司竞争中免遭破产的威胁,达到稳定经济,稳定秩序的目的。
就日本商业零售形式而言,大致分为五类:大型百货店:综合超市;方便店;廉价店;通信销售和访问销售业。日本商业发展的特点是:(一)综合超市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大型百货店。1962年综合超市销售金额与大型百货店比例为2.3:9.5;1970年为4.7:8.1;1982年为9.8:7.6;1991年为10.6:8.6,可见综合超市正在迅速发展。(二)一般小百货零售店仍为日本商业主力军,所占比例高于大百货店和综合超市。从经营销售额看,深受欢迎的仍是一般性小百货零售商店,所占比例也大,远远高于大百货店和综合超市。1970年小百货零售商店销售额占总数的87.2%,1976年占84.1%,1985年占81.3%,1991年占80.8%,发展趋势很快。(三)消费动向趋于个性化,多样化和高级化。80年代初,日本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提高,对商品需求也随之改变,个性化、多样化倾向日益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通主体多元化格局正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激烈。中小商业企业和大型企业积极引入连锁组织形式。如北京的丽华快餐、上海新亚快餐、荣华鸡等。后来这一势头又波及副食、百货、粮食各业。北京希福店创于1992年初,所属6 家分店均属北京西城副食公司。它在经营上除保留原副食品种类之外,还按照居民日常消费特点增添了速冻食品、小杂粮、日用品等;同时增加了家电维修等服务项目,尽可能地使消费者随时能买到所需要的各种日常用品。分店还一改以往单一柜台销售方式,采用开架、自选、柜台营销多种形式交叉售货,增强了商品的展示、直观性,使商店气氛更为和谐融洽。目前,希福店正积极组织筹划,准备在区内外发展更多的分支机构。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连锁经营可以集中资本,扩大规模,创造出巨大的规模效益;能够克服中小商业企业批发与零售各自独立运作带来的弊端;能减少产品开发、广告宣传、职业技术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提高标准化、高质量的服务;改变商业从属于生产企业的传统地位,使商业成为反映和引导消费需求、指导生产企业的商业。连锁店的出现,为我国国有商业企业的改革,特别是处于困境中的中小商业企业提供了一条存活发展的新路。
(一)连锁店使零售商业摆脱了单一的、传统的经营形成,通过多种连锁方式,创造了零售商业更多地获得规模效益的机会和途径。连锁商店获得规模效益的主要形式,首先是技术共享规模效益。连锁商店与超级市场密不可分,超市的出现给零售商业带来的革命性变革,是把现代工业的流水线生产方式运用到了商业经营上。在超市占重要地位的零售经营中,比感性的柜台操作更为重要的是理性的经营资本运作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另一种形式是机会效益。市场机会不是无限的,有严格的时空限制,在恰当时机投入经营的资本规模越大,收益也就越大,这里反映的是集中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单位时间和空间内资本产生递增的机会效益规律。
(二)连锁店是经济效益对经济活动的普遍要求与零售经营的特殊要求有机结合形成的。连锁确立后,相对减少了单位固定成本,增加了同类商品购销数量,形成独具特色的零售网络。
(三)连锁店是实现零售商业规模经济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有效形式。生产经营越专业化,越应发展跨地区连锁,壮大专业化的空间与行业规模。连锁商业的效益既来自规模经济,也来自专业经营,更多的是出自两者结合产生的综合效益。
(四)连锁店是提高零售商业组织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打破单一所有制界线,推进多种所有制相结合的新的组织形式。既能使企业展开公平、有效的竞争,保持市场活力,又是实现政府调控流通体制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连锁店从30年代在美国极盛到在西欧发展,再到日本和亚洲一些国家、地区普及,时差大约为20年,但是有逐步缩小的趋势。发展连锁商店要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它是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时差20年说明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由于世界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和国际交往的加强,后进国家可以在总体经济水平还未完全具备发达国家在连锁商店发展初期的经济水平时,成功地推动连锁商业发展。
从发达国家在连锁商店发展初期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分析,可以把发展连锁商店所需的最基本的条件归结为:
(一)较高的工业生产水平。多店铺统一经营和超级市场自选方式销售,要求生产部门提供的商品必须规格统一、质量稳定、同一商品花色品种多,工业加工程度高,以便于统一经营战略、统一价格政策的实施和技术标准的推广运用,也便于消费者自选。
(二)国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购买能力提高。在日常用品和食品领域集中、大批量、专业化经营是连锁商店的优势。这种优势的发挥首先要求大多数人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有较强的日常用品购买能力;其次,要求消费有能力,而且在观念上也愿意承担表现在价格上的商品外加工,如清洗、分割等费用。
(三)较好的运输、通讯条件。连锁店的店铺分布各地,市场瞬息万变。商品运送,总部与店铺的信息传递不畅就会失去市场机会。80年代连锁商店在世界范围内再度兴旺,与信息技术不无关系。
(四)统一而有序的市场。广泛分布的多店铺统一计划、统一战略、统一经营、统一价格能够成立的条件,首先是不存在地区间非经济壁垒的市场分割,各种经济活动、经济行为间的关联性波及影响不被非经济因素阴隔和扭曲;其次,所有市场行为,包括企业进出市场、竞争行为、担负的市场责任都被置于统一、平等、公开和稳定的基础上,这是发展连锁商店对市场环境的要求。
(五)现代化管理手段、高科技人才。人才是创业之本,高科技人才的应用比企业形式的选择更为重要。有了高科技人才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就会如虎添翼,企业一定会办好。
我国目前的经济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也初步具备了推行连锁经营的条件。1、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快提高,封闭的、狭隘的、 地方性的市场正转向开放的、统一的国内市场,进而与国际市场接轨。工农业生产已进入加速发展时期,消费工业品水平的提高尤为突出,适合连锁商店、超级市场经营的精加工商品在城市供应中已占有相当比重,一定条件下的买方市场也已经出现;2、人民收入普遍提高, 消费水平迅速增长,一部分地区、一部分阶层已先富起来,城市居民消费水平迅速提高并趋于多样化、多层次,基本上达到发达国家连锁店发展初期城市一般家庭的水平。3、在商品标准化、店铺计算机应用以及交通运输、 信息等方面,也已具备了一定基础,虽不太理想,但目前正处于完善之中,就城市范围而言,不会成为发展连锁店的障碍。
二 连锁商业的类型模式
国外连锁店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正规连锁,即同属于某一个资本的店铺统一经营,总店对各店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二种是自由连锁,即各店铺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联合经营,其所有权、经营权和核算都是独立的,成员企业通过协商自愿联合,共同合作,总店与分店间是协商和服务关系。第三种是合同连锁,即特许连锁。总店同各分店签订合同,使各店铺在一定时间内经营总店的某种商品或服务。各分店在财产和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在经营管理上必须按盟主规定的条件和任务去做。这三种形式都有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在实际经营中是相互交汇、相互溶合的。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应重点在中小型零售企业中进行连锁经营试点,建立以零售主导型和批发主导型为主,以生产主导型为辅的连锁网络。
(一)零售主导型的连锁商店。这是由零售商业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的经济联合体,可以以现有的公司为基础,在所属基层店中发展正规连锁,以经济纽带代替行政隶属关系。另外也可选择一些信誉好、规模大、辐射强的国有大中型零售商店为核心企业,以自由连锁和合同连锁的形式,吸引大量经营同类商品的中小型零售企业参加,组成一个规模和影响较大的连锁商店,充分发挥商业企业群体规模经营的优势,实行跨地区的连锁经营。
(二)批发主导型的连锁商店,是把一些经营范围广、商品全、辐射强、影响大的国有大中型批发企业改造成自由连锁商店的总店,以连锁形成吸引与自己经营范围大体相同的零售企业参加,组成一种批发和零售相结合的连锁组织。其最大优点是能够同时发挥批发和零售两个优势。批发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仓储、运输设备等条件,为连锁企业负责采购、集配、送货、承担起物流中心的职能,提供各项服务。而下属各连锁分店可以一心一意搞好销售,拓展市场,二者结合,真可谓扬长避短,相得益彰。
连锁商业经营作为一种先进的经营方式,在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已普遍推广,我国的零售业、饮食业也相继建立了一些连锁商店。目前,我国在大力推广连锁经营中,还必须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模式策略:
(一)以现有大型零售企业为基础发展连锁商店,有利于扩大市场,形成更大规模,取得更大效益。按国外的做法,大型连锁商店都以正规连锁为主,具体形式:一是大型零零企业之间的正规连锁。二是以大型零售企业为龙头,利用大店的进货渠道和储运设施优势,通过独资新建、兼并或租赁、合营方式、发展专业店、方便店等。
(二)以现有中小商店为基础发展连锁商店,通过连锁形式扩大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具体有:一是以现有公司为基础,选择直接拥有的一部分商店建立正规连锁店。由总店对各成员店实行统一领导、统一价格、统一店名等方式,形成实力后再逐步向外扩展,扩大规模。二是中小零售店改成专业店,与大店、名店发展特许连锁,销售各种名优特新产品;三是打破部门界线,发展自由连锁。这种组织形式靠利益纽带联结起来,尤其适用于同一区域内不同部门的小企业,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并有利于避免各部门的重复建设。
(三)以现有批发企业为基础发展连锁商店,可以利用自身的储运优势,扩大经营规模。一是大型批发企业经过改造可以成为自由连锁的总部,吸引县市区公司参加,总部在经营上要发挥资金雄厚、渠道多、技术设备先进和管理水平高等优势,为加盟店提供经营指导、信息和配送等服务。加盟企业要以大批发企业作为可靠后方,精心研究市场,加强消费者需求信息的反馈,以其达到降低成本,合理经营目的。二是区域性批发企业也可改造成为自由连锁店的总部,吸引中小零售加盟,承担配送中心和发挥业务指导功能。三是不能承担总部职能的批发企业,可加盟到别的连锁组织,充分利用自己的储运设施优势,为连锁组织承担物流中心的功能。
(四)以生产企业为主吸引零售店加盟的连锁商店。这是由生产企业组织吸收零售店以特许形式参加而形成的连锁商店,生产企业必须为成员店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和其他有关服务,零售商店必须专门销售该生产企业的产品,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消费者的要求和信息。
(五)饮食业连锁商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正规连锁。如一些大的专业饮食企业以商品来联结,各分店经营品种相似或相同。二是特许连锁。这种组织形式必须做到统一化、规范化、专业化,因此主要在快餐业中发展。
(六)服务业连锁店。从国外情况看,服务业发展特许连锁较好。这要求服务的规范和统一。应支持一些在经营服务上有成效的企业发展成为总部,以特有的服务技艺和管理技术,吸引同行业加盟。
三 我国连锁商业的发展对策
我国连锁商业起步较晚,又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加快与发展连锁经营需要综合考虑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经营特点,以及市场环境、消费方式、体制条件等多重因素。要从促进生产经营和满足消费的实际需要出发来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具体应处理好几个方面关系:
(一)现阶段我国连锁商业的发展在发展目标的选择上应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分阶段推进的路子。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注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在发展形式上,要采取国家扶持引导与企业自我发展相结合,国家主要是从宏观上制定政策,更多地是要依托企业的力量发展连锁商业组织,鼓励优势企业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和优势,通过兼并、承包等方式形成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并予以扶持。
(三)在组织形式上,要注意打破部门、行业、地区性分割,反对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以经济促联合。考虑到现有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体制条件,在起步阶段,可以更多地采用半紧密型和自由连锁形式。
(四)在区域范围的考虑上,应选择比较好的大中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开放地区,优先发展区域性的连锁商业组织。
(五)要增强产销之间的联结程度,在发展集中供货,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加强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迅速准确地向生产领域沿伸和反馈。必须看到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连锁组织一定要有生产企业的参与,才能形成比较稳定的规模优势。
须指出的是,发展连锁经营还应注意到一些具体问题。例如:应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等。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商品用房的产权问题。它直接影响到连锁业的发展。为了支持连锁商业发展,安徽、杭州等地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上下一齐努力,争取将商业用房一次性划拨或按优惠价格有偿转让给商业部门特别是中小商业企业。暂时做不到有偿转让,对利用原有商业用房改建连锁商业的,应维持基准房租,这些都是很有启发意义的举措。
(二)资金问题。内贸部何济海副部长认为,解决连锁商业发展所需资金,原则应是“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扶持为辅”。各地要争取将连锁商业所需资金列入当地政府的技改资金和贷款计划。
(三)税收问题。地方政府在财力许可范围内,应在地方税的征收上支持连锁业的发展。上海市对列入发展规划的新开设的连锁超市,经营蔬菜、副食品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都可借鉴推广。
(四)配送车辆的通行和停靠问题。它直接影响连锁经营的运转和经济效益,需要地方交管部门对试点企业专用送货车通行和停靠给予一定照顾。
连锁商业在西方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中国连锁商业的发展模式需要吸引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更多的还是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在连锁商业的行业分布、适度规模、连锁形式、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探索,允许和鼓励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特色连锁商业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子。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将为建立我国的连锁店,发展连锁化经营提供更宽松的外部环境,国有中小型零售企业若能成功地运用连锁店这一先进的经营方式,必将使其重新在社会主义商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将推动我国零售商业发生一次新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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