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兰谈科技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政府职能转变论文,科技论文,朱丽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朱部长,你好。今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你能否简单回顾一下,在20年的改革历程中,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哪些成绩?
朱丽兰: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也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从探索试点走向全面深入的。回过头来看科技改革,当时有人曾经说科技体制改革超前了,比如改变拨款制度是断奶断粮;现在又有人说科技体制改革似乎有点滞后,因为有些院所“小富即安”、“小康即满”。不论是超前还是落后,科技体制改革都有自身的特点,其历史进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978年3月到1985年3月是第一个阶段,全国科技大会后开始酝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局部的、分散的探索与试点。改革的主要特征为扩大院所的自主权,试行科研责任制和合同制,对外实行有偿服务和成果的有偿转让,从而部分地调动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1985年3月到1995年5月为第二个阶段,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科技改革从探索试点走向全面展开。从科技拨款制度改革和建立技术市场入手,以“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为总方针,推动科技体制的改革。随着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计划的实施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立,科技改革已经跳出了封闭的科技体系,从多方面探索着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道路,使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到了经济建设主战场。这一阶段的改革非常重要,我们今天的很多说法如“依靠、面向”、“科技经济一体化”、“稳住一头、放开一片”、“一院(所)两制”等等都是这时形成的。
第三阶段从1995年5月开始, 以全国科技大会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以科研院所多模式发展为特征,正在使科技体制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记者: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是有目共睹的,同时也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你认为科技体制改革存在怎样的不足?
朱丽兰:无论从微观还是从宏观上讲,过去的改革还是比较浅层次的。微观上,作为改革的主体—科研院所自身的改革,在整体上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同时,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的进步、科技的发展还没有在国家层次的战略上对经济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特别表现为技术储备不足、成果转化不快和创新能力不够。宏观上,体制上要解决好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问题,科技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不能只停留在院所变企业、转化成企业这个层面而已,要从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层次出发,为解决国家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做出有力度的贡献。
记者:那么,今后科研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应该如何定位呢?
朱丽兰:也许我们可以从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口号看出中国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轨迹: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在我们提出“知识经济”和“新世界经济”,其核心就是说科技要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在经济中占的地位是第一位的,是决定性的。知识经济本身也体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内涵。因此,我们对待科技体制改革的观念上,要从以前的就科技论科技,转变到把科技放在整个经济、社会的大系统和大背景中去定位。具体来说,改革的整体目标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改革不仅要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而且要使科技进步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体现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上。一方面在量上,科技的总体贡献率要上去,比如从现在的30%提高到40%、50%;另一方面,科技要对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优化等质的方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要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上做出贡献。比如我们推广CAD和CIMS,就是走工业化和信息化结合之路; 比如走农业的产业化道路,就不能只局限于良种培育等单方面的科技进步,而且要考虑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涉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第二、就是要增强科技的后劲、实力、水平和国家的创新能力。这要求科技工作不能急功近利,必须有储备。国家对基础科学和高技术研究是非常重视的,今后五年内,基础研究增加投入25亿元,科学大工程大约20亿元。当然,基础研究和科学大工程一定要瞄准国家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要配套有新的组织形式和实施办法,在确保宽松的学术环境和自由探索的学术氛围的同时,力争多快好省地实现国家的目标。
第三、促使各种类型的科技机构进一步搞活,增强实力,提高水平,进一步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如果不能把这些机构搞活,调动起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包括人才培养,那么前两方面的任务就无法完成。
记者:股份制已成为我国企业的最重要的所有制形式之一。在科技体制改革中,你对科技界引入股份制改革有何看法?
朱丽兰:我们鼓励多模式、因地制宜地探索。绝大部分科研机构要以经济建设为主战场,有多种形式,如科研机构进入企业、转变成企业。股份制为我们解决过去院所和企业因产权关系不明确、利益机制无保证造成的分离提供有效的手段。通过技术入股,技术参与分配,技术成果不只是商品化,而且是技术成果资本化,股份制成为科研机构与企业结合的新纽带。在科技体制改革中,为进一步建立科技生产联合体,股份制的提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走入另外一个误区。股份制是一种有效的融资和转制手段,但不是最后的目标,最后的目标是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股份制不是万金油,不可能一股就灵、一股就化。股民迷信和追捧高科技,当然是好事,但我要提醒,高新技术是高利润、高附加值的,可也是高风险的,任何高技术的竞争,瞬息万变,上市公司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对股民负责及长远的发展战略,所以不能陷入盲目性。科技界做事理所当然要有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态度,千万不要乱刮风。
记者:国家政府机构正在进行改革。改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观念和职能上的转变上。科委改成科技部后,如何在职能和观念上进行调整和转变?
朱丽兰:整个世界在变,政府也在变,要改革。科技部要转换职能,更新观念,加强学习,改革自身,才能和国家政府职能的转变一致。过去的指导思想是把该做的事做好、做正确,现在则要转变为首要考虑去做对的、正确的事,其次要把对的、正确的事做正确,做得更有效。科技进步决不是一种部门行为,科技部的工作首先要跳出部门的小圈子,不能就科技部的事情论科技部,要改变过去那种偏重项目管理的传统方式,要在战略上下工夫,围绕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出主意,进行参谋决策,并把战略的部署落实在战术的行动上。
归纳起来,科技部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可以概括为:想大事——站在国家的角度,努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服务;当高参——为推动本届政府“科教兴国”的重要任务,努力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参谋,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争先锋——科技应始终走在经济与市场的前面,体现前瞻性和超前性;送清风——就是要为经济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示范和科技产业相互补充,相互衔接。
记者:我们强调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搞好技术进步已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政府机构改革也要求政企分开,尽量不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对科技的投入。在这种新形势下,科技部如何参与企业特别是国家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工作呢?
朱丽兰:这也是个观念和职能转变的问题。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是抓好科技进步的试点示范,抓共性、关键性技术的推广,抓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体系建设,抓好长远性、全局性、关键性、跨地区、跨行业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为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储备技术成果和动力。先进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要以产业部门为主,科技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比如,CAD应用工程与示范、CIMS 推广应用就是我们抓的重中之重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附: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大事记
1978年3月,全国科技大会召开, 邓小平在大会的讲话中论述“科学技术是生产力”。
1982年,全国科技奖励会上,中央领导首次提到“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
1985年3月,党中央、 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6年1月,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颁布施行。
1987年1月, 《国务院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定》出台。
1988年,国家计委开始实施“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计划”。
1988年5月,北京市政府决定在海淀设立新技术试验区。8月,国家火炬计划开始实施。
1988年11月,中科院提出“一院两制”的发展模式的构想。
1993年10月,国家科委和外经贸部授予首批100 家科研院所外贸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开始施行。
1993年,国家经贸委等认定首批40家“国家级企业中心。”
1995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会议提出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1996年3月,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立;9月,国家院发布《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
1996年,国家经贸委实施“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计划”。
1998年3月,国家科委更名为国家科技部。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指出“科教兴国是本届政府最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