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视角下的设计_本质与现象论文

实用主义视角下的设计_本质与现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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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969(2009)01-0083-07

1 引言

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1]。”这段话表明,与动物相比,人在执行所有行动之前,都会对行动进行计划和设计,设计是人的行动与动物的活动的本质区别。因此,从哲学层面对设计进行系统研究,对于更好地理解人的行动进而更好地理解人的本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由于设计在工程活动尤其是现代工程活动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即它是工程顺利实施和成功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因而,关于设计的哲学研究还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作为对设计进行哲学研究的典范,行动学(Praxiology)是波兰哲学家、逻辑学家科塔宾斯基(Tadeusz Kotarbinski,1886-1981)于1910年创立的,它旨在从效率的角度对人类所有领域的行动进行研究,是关于人类行动的一般方法论。

行动学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在传统行动学阶段,行动学主要围绕行动学的发展纲要、行动学的概念体系以及行动的评价原则和指导原则等内容展开研究,设计研究还没有成为行动学的研究核心。但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科塔宾斯基始终非常关注设计的研究,多次从设计是行动实施的准备的意义上论述设计的重要性,并对设计的本质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20世纪下半叶,随着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进入后工业社会即信息社会,人类日常生活和人类行动的复杂性不断增加,现代行动学逐步发展起来。现代行动学家明确提出,“如果根据当代社会所关注的事情以及对社会环境的重新思考,来回答‘行动学以什么形式继续对人类事务有重要贡献’的问题,答案是:行动学的新兴趣应当转向设计[2]。”为此,他们以科塔宾斯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设计进行了系统探讨。

解读行动学关于设计的研究成果,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设计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进一步提出关于设计问题的解决对策都将是十分有益的。本文将通过阐释行动学关于什么是设计和设计方法论,设计的过程包括哪些步骤,设计的社会性意味着什么,以及设计有何局限性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评析行动学关于设计的哲学观点,并指出这些研究成果对工程设计研究的重要启示。

2 什么是设计

什么是设计?设计的本质是什么?这些问题一直是设计研究的核心问题,在设计的行动学研究中也具有重要地位。

早在1913年,科塔宾斯基就对设计是什么进行了阐述,他认为设计就是“假说”在方法论意义上的合理使用。他写到:“当被问到未来将是什么样子时,实践者的回答将与其愿望标准相一致。他会这样做:首先在自身中唤起一个强烈的感情倾向,然后,他将按照这个感情倾向的指引,在他的内心世界中唤起对想要的对象的创造性想象。从一个原始的、粗糙的外形开始,最后以形成想要的模样结束。比如,他可能形成一个他想要制作的雕像,或者想要唱的歌曲,或者想要建造并实现的设计影像。形成影像之后,他将用想象的眼光看待未来,他描述未来的方式是基于他的想象力。当他看到未来符合他的愿望时,他的方法将比理论家的方法好很多。他将做那些理论家不习惯、不愿意做的事情,也就是说,他会把他的幻想对象变成‘客观现实’的模型,他将根据幻想的世界中‘看’到的客体的特征为基础,判断未来行动的过程。然后,他把在幻想的世界中‘看’到的客体的特征转移到客观世界,他实现了这个假说[3]。”

科塔宾斯基对设计的解释不仅形象地描绘了设计行动的整个执行过程,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了设计行动是不具有任何先验性质的。伽斯帕斯基(Wojciech W.Gasparski)对这一观点也表示赞同,他说:“设计不是任何先验的假定,因此,认识到一个理论是建构的而不是发现的具有重要意义[4]。”

伽斯帕斯基从设计的广义和狭义含义两个方面,对设计进行了分析:“在广义上,设计指的是一种方法,因此,在特定意义上它属于实践科学。在狭义上,设计指的是一种行动,即产生设计的行动。根据行动学的理论,当一个行动先于与之相关的其他行动,使它们的发生更容易,或者在一些情况中更可能发生,这个行动就是准备行动,因此,狭义设计是准备行动[4]。”由于广义设计和狭义设计都具有创建实践模型的共同目标,也就是某人想要实现的事态的模型,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的设计都是以某些客观条件为基础的,比如,自然规律。但是,广义设计和狭义设计追求的模型的特性是不同的,前者关注的是事态的一般模型,后者涉及的是应用于特定单元或重复性事态的详细阐述的实践模型。

克莱茨克沃斯基(Konstanty Kreczkowski)同意设计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强调设计和设计理论在语义学中有明确区别,认为前者是从狭义上理解设计,后者是从广义上理解设计。他认为:“设计决不是实践科学的首要任务。它是任何有意识工作的预备行为;它是计划行为的‘序曲’。因此,实践行为的计划以及目标、工具和方法的选择中会体现出设计。另一方面,实践科学对有目的的行为本身的研究,以及对目标、计划和设计的确认,有其用意。概括地说,实践科学的本质不是设计过程本身,而是把设计理论应用于人类工作和行为的不同领域。基础理论学科的特征是为其自身而进行研究,不顾及实践结果,只注重有价值的概括性研究成果。这个特征在其他那些只注重理论而不顾及应用的学科中甚至在实践科学和应用科学中也是明显可见的[5]。”

可见,在行动学家眼中,设计是所有行动之前的准备行动,它关乎一切行动的成败,因此,在所有行动中,设计是最重要的。同时,设计不具有任何先验性质,而是人们从现实的实践状况中得来的,并且最终要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所以,设计具有鲜明的实践特征。

3 设计方法论

现代实践的复杂性决定了它不能等同于简单的“做的(Making)实践”。它应当首先是一个先于所讨论的“做的实践”的复杂活动系统,其中包括:解释实践问题、有目的地阐述各种克服实践困难的可能性,并在可以接受的价值体系中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案。伽斯帕斯基指出,与普通的做的实践相比,实践问题的解决在于通过转换信息以形成行动的概念准备,这时,建立设计方法论的要求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个要求的实现不仅有助于填补传统行动学关于行动的评价标准以及实施有效行动的建议等研究方面的不足,而且,有助于丰富关于实践问题解决过程的控制理论,以及有助于限制那些认为一定会从解决方法的理性和它们的相关性中获益的思想的影响[6]。”

由于“方法论”一词具有多种含义,因此,阐明“方法论”一词的含义对于研究设计方法论的本质是十分必要的。科塔宾斯基指出:“与大多数人的期望正相反,古希腊的词汇中并没有“方法论”一词。现在经常使用的方法论概念都是在对古希腊‘方法’概念的理解基础上的引申[4]。”因此,要想理解“方法论”首先要理解“方法”。在科塔宾斯基看来,“方法一般意味着行动的方式。每个行动是一个过程,一种行动的方式就是一个过程的结构……一个过程包括一系列阶段,即由一系列特定的子过程组成。显然,每个复杂对象或者每个复杂过程(所有行动按照一个特定的方法执行)包括了由不同划分标准区分的组成部分。……方法论和方法的关系好比植物学和植物,或者动物学和动物的关系一样。它的任务是:明确那些能将方法和其他可能的研究对象区别开来的特征;接下来,客观地区分不同类别的方法;最后,追根溯源地去解释这些不同之处[7]。”因此,在科塔宾斯基看来,方法论就是方法的科学,它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专门的或应用的逻辑。

伽斯帕斯基十分赞同经济学家布劳格把“经济学的方法论”理解为“应用于经济学的科学哲学[8]”。他认为,设计方法论就是应用于设计科学的科学哲学。以这种方式来理解,“设计方法论既不是设计的实践,也不是为了实践目的的指令,而是沿着科学哲学家反思方法论的方式,对设计过程的理论反思。因此,所有打算研究设计方法论的人,必须遵循布劳格的模式,为设计方法论加上副标题:设计者或者研究者在实践科学中如何逻辑地研究变化[4]。”

伽斯帕斯基将设计方法论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实用方法论”,研究设计的目的,阐述它的本质,以及分析应用于设计过程的方法。这一部分也被称为“设计的方法”,包括对产生设计所涉及的个体行动的描述。第二部分是“非实用方法论”,关注的是设计的客体,尤其是阐明设计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的语言。设计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在这里被看作是复杂对象或者系统。后来,伽斯帕斯基把实用方法论中的一部分内容,即研究设计产生步骤的算法化,看作是设计方法论的第三部分,称为设计的技法(Methodics)[6]。

这样一来,设计方法论就成为了一种“元科学”,犹如科学方法论是相对于科学的“元科学”一样。因此,行动学家们认为科学方法论研究可以而且应当为设计方法论提供基础。

4 设计的过程

行动学研究是为了改进行动,但是,在现代行动学家看来,它并不是把行动的实施作为整体来研究,而是更注重研究行动实施的某些部分,而这些部分就是实践状况。从系统论角度来看,就是把行动与其实践状况联合起来作为研究对象,从整体上考察它们。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状况就是行动的实施背景,行动执行者就是实践状况的主体。

任何实践状况的好坏都是由主体来进行评价的。当主体对实践状况不满意的时候,他就会试图改变现有状况;当主体对实践状况满意的时候,他就会试图保持现有状况。由于自然或社会活动会对现有状况产生破坏性影响,因此,即便保持现有状况,也需要某种“变化”,尽管这种变化相对于这个实践状况本身来说是外部变化。因此,人类行动的本质就是克服实践状况的限制,实现行动的目的。

克服实践状况的限制需要一些准备行动,这些行动是为了消除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克服实践状况的难度和风险。“这样的准备行动被称为解决实践问题,或者说是对新的实践状况的设计[6]。”一般说来,行动学意义上的设计包括三个步骤:映射实践状况、形成关于克服实践状况限制的假说以及检验假说。

映射实践状况,就是对实践状况的描述,它作为后续行动的基础,必须反映出这个实践状况的本质。对实践状况考虑得越周到,所获得的映射的充分性和精确性越大。最一般性的映射就是系统映射或者系统分析。

由于被映射的实践状况与它之外的“其余的现实”或者“世界的其余部分”是相互作用的,因此,实践状况之外的其他现实状况也必须在映射中有所反映。因此,克服实践状况约束的执行者被看作是内部主体,一般来说,他是实践状况变化的发起人。“这样的主体可能是真正的人或者设计者假定的主体。但是,变化的发起者与变化的执行者并不总是一致的。现代社会的劳动分工,使得专门负责执行变化的执行者也可以主动提出变化的要求[9]。”实践状况之外的“其余的现实”或者“世界的其余部分”中的主体被看作是外部主体。外部主体通常决定克服实践状况约束的可采纳的框架,也就是决定执行变化时可以实现的自由程度。

如何形成关于克服实践状况限制的假说呢?主要运用改进的方法和设计的方法。前者在传统设计中占支配地位。它首先是对已有的实践状况进行映射。如果现有状况不令人满意,就对这个实践状况进行改进。因此,状况的每个变化都是改进。后者则是现代特有的设计概念,它只是将实践状况作为形成理想的解决方案的基础,对现有状况的事实中所隐含的局限性和有利条件不予考虑。而这些事实只是后来在决定现实的解决方案中才加以考虑。因此,这种方法的使用被要求尽可能降低现实解决方案与理想解决方案之间的差异。

检验假说就是证实或者否证已经形成的关于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案。一种类型的检验是检验假说的认知基础,也就是对解决方案中涉及的应用(或者基础)科学的相关理论的检验。比如,通过证明热力学第一、第二定律与永动机的不相容性,揭示出永动机不可能存在。第二种类型的检验是检验模型用于实践的可能性,也就是对模型投入使用的真实条件的检验。

诺瓦克(L.Nowak)指出:“理论研究者致力于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实践研究者对这个不感兴趣,……他不关心为什么这个东西是这样,而是关心根据效率标准,如何做能使它这样,也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某个价值的条件是什么。他想要设计出实现预先设定的效率标准的方法。通过试错法得到满足标准的最好方法的情况很少会发生,因此,这个方法仍然将作为解释方法来使用。显然,我们可以说,发明家靠直觉发现了一个适当的解决方法,因此,未来他能够以同样的方式继续承担同一类型的设计任务[4]。”

行动学的设计方法论把映射实践状况、形成假说和检验假说作为设计的基本步骤,特别强调行动的实践价值,注重行动的效率问题。可以说,行动学的设计方法论是一个源自效率标准的方法论。

5 设计的社会性

人是设计和规划工作的承担者。人既有自然的一面,又有社会的一面。设计科学如果只研究自然的人,不考察社会的人,那它就不是关于设计的科学,至多是心理学、认知科学或工程学、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因此,伽斯帕斯基指出:“设计科学的一个实质性特征,是从人性的角度去考察设计过程[10]。”索比希(Robert Sobiech)针对设计的社会性提出“设计社会学”的概念,他认为:“随着对设计的兴趣日益增加,以及设计科学的发展,我们可能会注意到:关于设计的研究往往忽视了设计的社会性。我们应当认识到:设计系统即使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动的,它也是人造系统,它在一个具体的现实中起作用,塑造这个现实,并使它服从它的影响。看起来,必须通过增加设计社会学以完善关于设计问题的研究[11]。”因此,设计社会学就是将设计放到一个社会背景中进行反思,从而为正在对未来进行准备工作的执行者提供对设计起作用的关于社会因素的信息。

设计行动发生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设计行动的社会环境可以分为三种[11]:第一,人类群体。这种环境具有无限延伸的结构和高度的形式化,涉及的范围很广。由于社会功能的划分以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结构化,一个共同体的期望和利益通常被不同的组织按照组织的规则进行阐释。这种环境的结构错综复杂,经常发生信息传递的失调。因此,设计是否以真正的社会需要为基础,就成为了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第二,小型社会组织。这种环境具有相对简单的结构和较低的形式化,涉及的范围较小。通常,这种组织是为了实现特殊任务而组成的。在这种组织中,由于设计涉及的人员数量较少,因此,设计者为了满足特定的需要而引入特殊方法,具有较高的成功率。第三,社区共同体。这种环境中的设计者通常是个体设计者。他们可以是在正式组织之外活动的设计者,包括在专业组织结构之外活动的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这种类型的设计者他们应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小型社会组织的行动进行设计。由于他们与客户直接联系,所以他们非常了解社会的期望。但是,由于这种环境的约束条件较少,所以,他们往往会努力实现他们所设计出的理想模型。他们也可以是设计活动中的所有成员,这种设计活动的接受者是他们自己以及与他们最紧密相关的环境。比如,已婚夫妇装饰房间和家庭主妇准备晚餐都是这种类型设计者。

除了设计社会环境属于设计的社会学研究之外,设计者的社会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西钦斯基(Andrzej Sicinski)认为,设计者的社会责任日益增加,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方面,“现代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全球化联系的加强,使得设计的结果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范围和较大的影响规模”。另一方面,“现代工作组织作为现代技术发展的衍生物,正在削弱设计的主体与设计的客体之间的联结[12]。”这是因为,现代设计通常是群体完成的产品:某个设计者只是准备整体设计的某个部分,最终的设计结果经常在时间、空间、社会意义上被应用于远远超乎个体设计者能够设想的情况。因此,现代设计者需要更强的社会责任感、更抽象的思考能力以及更大的想象力和洞察力。

一般来说,在研究设计者的责任问题时,如下四方面内容是必须加以考虑的[12]:

第一,设计者的个体特征:包括他拥有的一般知识、专业技能、想象力、创新力以及他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观。

第二,设计任务的适当说明:关于目标和方法的说明既不能太概括也不能太精确,要为设计者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留出一定的空间。

第三,执行设计任务的条件必须适合这个任务:一个人如果只是根据设计技术规则提供给他做工作的工具,就无从谈论设计者的责任。

第四,设计者的工作方式对于他的责任感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要使他的工作与社会目标相协调。

行动学对设计行动的社会性研究,受到了很多设计研究者的高度评价,一些学者甚至把它等同于西蒙的设计纲领。例如,杨砾等人指出:“在波兰,设计研究中的所谓‘人性观’,主要指‘行动学’——研究人在社会组织中的抉择行为模式的学科。在西方,类似的学科是‘现代决策理论’的核心部分——‘人类决策理论’。这两种理论,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十分相似……后者的突出代表作之一是西蒙的‘有限理性说’[10]。”这个评价是中肯的。

6 设计的局限性

设计作为行动的准备,它致力于研究以认知为基础的变化,并与社会评价标准保持一致。因此,似乎设计准备得越好,那么它就越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没有预料到的或者不可控的事情。其实不然,因为设计的局限性决定了设计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行动做准备。

伽斯帕斯基认为,设计的固有局限性主要来自于设计的认知基础,这主要是因为行动者克服实践状况的限制需要两种知识,即事实性知识与方法性知识。前者与涉及现实中的某些部分的现象有关,后者与使用事实性知识的方式(方法、技巧)有关。理想情况下,设计者或者设计团队拥有完备的知识组合,因而能够高效完成设计任务。但是,在现实世界,每个人拥有的知识都是有限度的;知识在群体中的分布也是不对称的。群体中的个体成员由于其不同的经历,只能拥有局部的、少量的事实性知识以及方法性知识。这样,现实中的单个设计者拥有的知识一定比理想设计者拥有的知识少;现实中的设计团队拥有的知识也一定比理想设计团队拥有的知识少。不仅如此,从动态看,设计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常常并不是在设计之前就已经存在着,而是在设计过程中不断搜索、不断生成着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在行动之前对行动做出十全十美的准备工作(即设计)。

除了认知方面的局限性之外,还有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设计对未来行动的预测能力。这包括“设计者的个体特征(比如,设计者的前瞻性、分析能力),应用于研究范围的工具(方法论工具、社会学工具,比如,问卷),设计中的一些客观因素(设计所需要的时间、资金),等等[13]”。

7 结论

行动学从行动的效率角度出发,对设计进行了系统研究。其中的很多观点——例如,把设计的本质规定为“为特定的实践状况寻找解决方案的实践方法”;将设计的方法论看作是对“设计过程的理论反思”;社会性是设计的根本属性;设计的主要局限性在于“认知基础”,等等——不仅对设计哲学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对工程设计的哲学研究具有重要启示。

作为一种特殊的设计活动,工程设计不仅仅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也就是说工程设计的对象是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的而只存在于少数人的头脑中的事物,而且,工程设计还呈现出其他一些“特有的个性”,例如,工程设计往往“是对不明确问题的解决,这其中,可能不存在解决问题的算法……不存在唯一正确的解决方案[14]”;再比如,工程设计一般会受到政治、技术、经济、军事等很多因素的共同影响,因此,工程设计通常是在各种冲突中进行的折衷选择。

根据工程设计的这些特性,要想使工程设计更加“有效率”,必须充分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设计中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方面,要承认工程设计是有规律可循的,是在一定方法论指导下的实践活动。所以,应当注重发现和掌握工程实践中得来的方法、规律和原则,并把它们概括、升华成一般方法论。但是,另一方面,工程活动的“当时当地性”决定了任何具体的工程设计都不可避免地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要注意统筹兼顾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实现工程设计的“个性化”。

第二,处理好设计者的个体性和集体性的关系。工程设计尤其是现代工程设计通常是由团队而不是单个个体来承担的,因此,设计者在工程设计中既作为组成团队的个体与团队的其他成员打交道,同时又代表着团队与客户沟通和交流。由于团队中的成员组成是多样化的,他们往往来自不同专业,具有不同的实践背景,因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个体积极性,这对设计团队有效地开展设计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还要强化设计者的集体观念,加强他们承担设计风险的责任意识。

第三,高度重视工程设计的社会性问题。与其他设计活动相比,工程设计不仅仅是科学技术活动,它是与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联的,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会过程”[15]。工程设计,尤其是大型工程的设计,往往会对特定地区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具有直接的、显著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对于工程设计的哲学研究不能只是关注设计活动本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依照行动学家们的建议,建立“工程设计社会学”,是十分必要的。

收稿日期:2008-11-15;修回日期: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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