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流动与教育公平的博弈论文

教师流动与教育公平的博弈论文

理论观察

教师流动与教育公平的博弈

赵亚利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 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存在博弈关系,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才能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无序以及非正常的教师流动不但不能促进教育公平的发展,还会加剧教育不公平的态势,甚至破坏整个教育发展的生态平衡。本文在认识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对教师流动产生的正负面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借鉴日韩的教师流动模式。以平衡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的关系,消除教师流动对教育公平的负面影响,让两者能够和谐统一,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服务。

[关键词] 教师流动;教育公平;教师教育

一、我国教师流动的社会背景

2017年初,人社部公布《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取消高校和公立医院编制。高校教师编制的取消意味着教师终身制铁饭碗被打破。有人感叹,这一制度将促进教师流动行为更加频繁。人社部的这个方案,虽然仅仅针对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并不会取消,但是其引发的关于教师流动的话题以及相关的教育公平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作为教育领域的争议话题,一直都存在。目前,教师所在的单位(公办院校)一般采取事业单位的编制制度,这一制度被认为可以保持教师的稳定和低流动性,同时也会对教育公平产生一定影响。

教育的公平总体上来讲,可分为教育外部公平和内部公平。教育外部公平指教育作为一种权利或利益在分配上的公平,它主要考虑权利与利益是如何向整个社会不同的群体、组织以及个人进行公平分配的。教育内部公平则体现的是一种交往上的公平,即教师如何根据学生的特质以及学生如何根据教师个人风格在交互主体的意义上实现教育过程中的互动性影响,最终使学生发展成为应该成为的人。[1]本文所谈到的教育公平问题主要是指外部教育公平问题。外部教育公平又包含硬件和软件两个范畴,对于教育机构而言,软件的核心是教师。教师作为教育的主体,在教育环节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教育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水平的高低,在教育实施的具体过程中,优秀教师始终是受教育者热切希望得到的宝贵资源。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各地区的师生比的数据,我国中学教师和学生的合理比例应该保持在1∶17左右。美国中学平均班级规模为15人到20人,可以实现标准师生比,而我国一个班级一般都达到50人,根本无法保证1∶17的师生比。这样一来,学生多、教师少、优秀的教师更少,学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优秀的教师或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但我国各级长期无法达标的师生比,为教育公平的实现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二、教师有序流动对教育公平的正面影响

2017年,人社部出台的取消高校教师编制方案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教育公平和教师流动关系的讨论。之前的教师编制制度对于教师的自由流动有一定限制,各级教师出于对稳定和保障的考虑以及流动手续的繁杂等原因,流动意愿普遍不强烈。高校教师取消编制的方案被很多人解读为“放开了教师的自主流动”。这就意味着如果教师都流向待遇好、办学条件优越的学校,就会导致某些办学条件差、地域环境不好的学校的优秀教师流失情况加剧,从而导致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象进一步加剧,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恶化。

念蓉将影集收起,走进客厅,打开收音机。楚墨还在厨房里刷碗,清洗剂涂抹得到处都是。收音机里传来思蓉的声音,念蓉对楚墨说:“等一会再刷吧。先听我姐的节目。”

事实上,这种担忧虽然有道理,但教育流动和教育公平二者之间互相影响、互为博弈的关系也应合理看待。早在2011年,《新华日报》就曾刊登新闻报道《教育公平已从教师流动做起》,介绍了南京市的中小学在省教育厅的带领下,合理引导中小学之间优秀教师的流动,保证了教育公平以及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事迹。报道强调“让优秀教师流动起来,才能推动教育公平,带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2]。2014年《四川日报》也曾刊登《促进教育公平,教师须合理流动》,该报道指出“‘择校热’‘大班额’现象难除,背后其实是‘择教师’的问题,实现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政策有助于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3]

从我国教育的长期发展来看,教师的有序流动对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是一项积极的措施,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师流动对于教育公平的正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让教师资源分配更加合理化

研究组出院后的随访依从率达到了93.18%,高于常规组81.82%,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3。

(二)激发教师的活力

教师的合理流动可以促使教师自我成长,避免职业疲劳感的产生,有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教师流动除了可以缓解师资分配不均衡的现象之外,还可以直接促使教师自我成长。教师的流动可能会打破终身制、吃大锅饭的现象,越优秀的教师流动空间就越大,从而必然促使教师们积极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自发向优秀教师学习,增强教师群体的活力。

对于流入新单位的教师而言,新的环境和新的学生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弱教师长期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带来的疲劳感和重复感,可以刺激教师焕发新的职业生命力。优秀教师流入以后,也将会对该单位的其他教师形成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提升学校的整体师资水平、办学水平有一定帮助。同时,优质学校数量的增多也将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环境,这也是促使教育公平实现的一种方式。

(三)促使学校改革

学校都希望留住优秀教师,一旦优秀教师大量流失,对于学校的长期发展必然是不利的。为了挽留优秀教师,学校方面就会实施一定的改革措施。这对于学校的长期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学校会从教师的流动中去反思自身发展的不足之处,积极进行政策调整,提升办学质量,这对于促进教育行业的整体公平也是有利的。需要注意的是,教师流动虽然是教师的个人行为,但是它会直接影响所在行业的发展态势。因此,只有清晰认识教师流动的负面影响,才能够更全面更客观地对教师流动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1) 由于PVC价格便宜,可通过添加多种配合剂提高耐温、阻燃、耐油、耐酸碱腐蚀等性能,在电缆绝缘材料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2]。普通PVC绝缘的仪表电缆导体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70 ℃,短路热稳定允许温度为160 ℃。在添加了相应的耐热性增塑剂后,导体长期允许工作温度可达90 ℃和105 ℃。在低温时,PVC绝缘的电缆易变硬、发脆,PVC绝缘的电缆不宜在低于-15 ℃的环境下使用。由于含有卤素,在燃烧时会产生浓厚的有毒黑烟,不满足低烟、无毒场合的使用,绝缘层可以采用无氯阻燃化合物(HFFR)替代[13]。

教师流动可以带动学校的改革,刺激学校提升教师待遇和办学质量,有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竞争实力。

三、教师无序流动对教育公平的负面影响

我国国土广袤的特质导致了我国的教育发展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比如东西部地区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学校的软硬件、师资力量、教学环境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教师流动一旦处于无序状态,不但不会对教育公平产生积极影响,反而会加剧教育的不公平。比如,在2017年教育部召开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工作推进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呼吁“东部各高校,请对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手下留情”,此前的“西部高校人才向东部高校流动被形象地比作孔雀东南飞”[4]。但是,这种教师流动不但不能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反而会加剧东西部高校发展的不平衡,使西部高校的优质教师资源大量流失,办学质量逐步下降。虽然高等院校的发展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这也是教师无序流动对教育公平负面影响表现的一个缩影。

这一点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日本于1949年发布《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用专门的法律制度规定中小学教师流动的年限和待遇、方式、规模;韩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中小学中实施“教师互换制度”,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4年之后就必须强制流动。日本和韩国的教师流动都是由政府来统一规划的,并且最大程度保证了教师的利益和待遇。[7]

(一)教师流动不平衡加剧

办学条件软硬件较差的学校将流失大量的优秀教师,学校之间师资不平衡现象会进一步加剧。

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的博弈在于教师虽然是教育发展中的主导环节但并非决定性环节,所以教师的流动需要在一定的制度保障下合理流动,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教育公平。简单地将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联系起来进行片面的讨论都是不合理的。推进教育公平,教师“流动制”很难“单兵突进”,必须有配套措施的跟进。[6]所以,应在认清楚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博弈关系的基础上,理顺两者的关系,让两者相辅相成发展。两者之间的博弈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平衡。

优秀教师向条件好、待遇好的学校流动是教师流动的正常现象,但是,一旦这种流动长期、无序地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差学校的优秀师资全部流失,好学校囊括大量的优秀教师,学校之间的师资不平衡不但得不到缓解,反而会加剧,引发更大规模和程度的不公平现象。

目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核心矛盾是师资分配的不均衡。比如重点中小学的教师,无论在人数还是在质量上都优于普通中小学,学生和家长对于重点中小学的追捧实际上就是对优质的教师资源的需求。一旦让优秀的教师进行流动,各学校之间教师资源差距就会缩小,师资队伍会得到平衡,会减少师资分配不均衡的现象,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师资分配不均衡的矛盾,避免出现优质的学校越来越好、差的学校越来越差的极端现象。

各级教育部门需要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充分发挥教师流动的正面影响,削弱无序流动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挖教师”现象频繁出现

学校之间的恶意“挖教师”现象会破坏教育行业的整体发展,不仅会加剧教育的不公平,还将导致学校之间的恶意竞争,破坏教育行业发展的生态平衡。

正如前文提到的西部高校教师的“东南飞”现象,其实就是学校之间恶意挖教师的一种表现。不仅是高校,在中小学中也存在这种现象,2017年4月,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永新在深圳举行的“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高峰论坛”上说,现在好教师流动就像“割韭菜”,村里的教师到乡镇,乡镇的教师到县城,县城的好教师到了市里,中西部的好教师到东部。中国教育报曾刊发《骨干教师非正常流动是“劫贫济富”》一文,文章认为“这种做法破坏了教育生态平衡,背离了教育均衡发展的轨道,扰乱了人员流出地的教育教学秩序,对流入地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也不利”[5]。目前,确实存在大量学校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拿出优厚的政策大肆从不发达地区、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挖”走优秀教师的情况,这并非是教师流动的合理现象。这种现象倘若长期存在,不但不会保障教育公平态势正常形成,反而会在教育行业形成恶劣的风气,会使那些给不出优厚条件的乡村学校、偏远学校以及在这些学校里学习的学生都面临更加恶劣的教学环境,将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所以,教师的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存在一定的博弈,教师的流动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合理、有序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四、教师流动与教育公平之间博弈的解决措施

式中Q表示渗透介质体积流速,m3/s;K表示材料的渗透系数,m2;A表示测试试样渗流截面面积,m2;μ表示渗透介质在测试温度下的粘性系数,(s·N·m-2);dP/dz表示压力梯度,N/m3。

(一)政府出台指导政策

当然,在科研上光是“异想天开”是万万不行的。“异想天开”只是提供一个设想,而设想只是对问题的一个超前、大胆的预测,必须靠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手段加以证明。实现创新突破的覃重军也一再强调自己的“大胆猜想”,是经过了一系列严谨的科学实验才最终得以成功实现的。

教师流动需要合理有序,无序流动将对教育公平产生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日本和韩国的教师流动由政府出面进行合理规划,通过行政手段保证教师的流动成为定期行为和可控行为,最大程度上减少流动的无序和混乱状态。这一点值得我国的有关部门大力借鉴,相关部门应制定出相应的中小学教师定期流动的政策,保证教师流动发挥出最大积极效应。由于教师的流动情况可以被合理掌握,因此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教师流动过程中带来的负面效应。

(二)新型教师流动手段的采用

结合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采取新型的教师流动模式,以最少的人力和物力来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随着科学技术和人们认知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科技和新的生活方式被人们所接受,教师流动模式也可以吸纳这些新技术、新模式,呈现出新的态势。

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第一次南巡时便非常欣赏寄畅园,回京后即在万寿山东麓仿建,乾隆十九年建成,名惠山园。乾隆帝在《惠山园八景诗有序》中写道:“江南诸名墅,惟惠山秦园最古,我皇祖赐题曰寄畅。辛未春南巡,喜其幽致,携图以归,肖其意于万寿山之东麓,名曰惠山园。”⑦惠山园是清代皇家园林中成功的仿建案例:构景要素上,寄畅园的假山宛若园外惠山的余脉,建筑数量少且尺度小,林木之美是其最大特色;构景手法上,寄畅园借景锡山、惠山,惠山园则借景万寿山。

2018年4月,北京在城乡中小学之间推广了一种教师流动新模式——“共享教师”制度[8],即优秀教师资源可以被多所学校“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并非简单采取教师到不同学校授课的模式,而是结合在线教育、微课、慕课等高科技手段,使优秀教师的“共享”和流动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随着高科技的采用和教师流动新模式的采用,教师流动的成本将大大下降,教育公平也将更容易实现。

教师流动和教育公平之间的博弈在我国还将长期存在,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才能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无序以及非正常的教师流动不但不能促进教育公平的发展,还会加剧教育不公平的态势,甚至破坏整个教育发展的生态平衡。因此,教师的流动需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进行。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采取适应时代发展的积极有效措施,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让我国的教师流动呈现出健康的、有序的、合理的发展态势,让教师流动成为教育公平的催化剂,让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更加合理,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而努力。

且夫两汉而下,文之不如古者,岂其所谓绳墨转折之精之不尽如哉?秦汉以前,儒家者有儒家本色,至如老庄家有老庄本色,纵横家有纵横本色,名家、墨家、阴阳家皆有本色。虽其为术也驳,而莫不皆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是以老家必不肯剿儒家之说,纵横必不肯借墨家之谈,各自其本色而鸣之为言。其所言者,其本色也。是以精光注焉,而其言遂不泯于世。[13]294-295

参考文献:

[1] 夏松品,冯文全.西部地区教师流动对教育公平的影响[J].学园(教育科研),2013(2):9-13.

[2] 郁芬.教育公平已从教师流动做起[N]. 新华日报,2011-02-06.

[3] 任鸿.促进教育公平,教师须合理流动[N]. 四川日报,2014-05-16.

[4] 梁璇.西部高校如何留住人才,“孔雀东南飞”真的无解吗[N]. 中国青年报,2017-03-08.

[5] 阚兆成.发达地区“挖名师”,地方中小学特级教师流失严重[N]. 中国教育报,2017-02-22.

[6] 周继坚.推动教育公平别迷信教师“流动制”[N].光明日报,2010-02-25.

[7] 日本文部省.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施行令(昭和二十四年(1949)一月十二日政令第六号,最终改正:平成十四年(2003)六月二十八日政令)[OB/OL].http: //www.docin.com/p-562494204.html.

[8] 张海英.“共享教师”促进教育公平[N]. 湖北日报,2018-04-11.

[中图分类号] G63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3712(2019)18-0003-03

[基金项目] 广西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跨文化适应研究——基于广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的透视”(YCSW2018077)。

[作者简介] 赵亚利,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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