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竞争领域改革的根本出路_所有制论文

论国有企业竞争领域改革的根本出路_所有制论文

论竞争领域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改革论文,出路论文,竞争论文,领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企改革20年,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战略性结构调整等阶段和方式,可谓成效显著。但终没有使国企从根本上走出困境,国企亏损不断增加,效益不断下降,实力不断削弱,矛盾日益尖锐。究其原因当然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就竞争领域而言,根本原因是,就国企改国企,还是国企。这变那变,产权不变,这改那改,性质不改。这样的改革,就不是根本上、实质性的改革。所以,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国企生存发展的关键问题,实质性地焕发国企的动力和竞争力,也就无法摆脱国企的困境。实践证明,竞争领域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产权主体多元化、非国有化的改造,在于把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改造成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混合制、多种所有制的企业,在于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改组、重组、优化国有企业,这样国企改革才能成功。

一、产权结构不变,国企的面貌无法根本转变

1.官办的问题解决不了。多年来,我们对国企的改革多是改头换面,性质不变,万变不离其宗,万改不变其国。只是收垄了所有权(把分散变成了集中,把专业变成了综合),合并了管理权(行政管理与资产管理),改变了经营权(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改变了所有权的代表机关,并没改变所有权;改变了经营方式,并没改变企业性质。产权不变,国企的性质不能改变,出资的比例不变,控股的地位不能改变。产权决定性质,性质决定机制。有什么样的性质,就会有什么样的运营机制。只改机制,不改性质,只改经营权,不改所有权,官办的问题解决不了,国企的种种弊端就依然存在并无法改变,成为新型的铁饭碗,变相的大锅饭,国企根本上没有多少改变,也就没有根本性转变。

2.官员的问题解决不了。企业是官办的,经营者就是官员。国有企业的经理不是企业的法人、职工的代表,更不是企业家,而是政府委派管理企业的官员。他的产生、调任、辞退等都不是由职工、董事、企业说了算,而由党委政府说了算。经商不行去做官,这里不行去那里。所以,他不对市场负责,而对市长负责;不对企业负责,而对政府负责;不对职工负责,而对上级负责,是典型的官员身份。只不过他们是企业公务员,另一部分是机关公务员。企业公务员职责是在生产力、经济基础的范围内,机关公务员的职责是在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范围内。两者只有服务范围、职责的不同,本质是一样的。所以说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国企的经营者是官员,不是企业法人、企业家。

3.关联度的问题解决不了。产权是国有的、全民的,那么企业主体一定是缺位的、虚位的。产权是理想化的、理论化的、不切实际的。主人人人都是,人人都不是,财产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工人当家不作主。没有财产处置权和效益分红权的所有权是毫无意义的。全民资产的增值与否和经营者、生产者的利益关联度有多大?无法正确体现。如果说有关联度,也是部分的,不彻底的。也是负盈不负亏,盈利有分红,亏损无责任。亏是国家的,盈是自己的,亏了也赔不起。

没有关联度,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效益。没有关联度,没有应负的责,也没有应得的利,好坏盈亏都一样。“物质利益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一个缺少基本动力、基本利益的体制是不可能有竞争力的。国有搞不过集体、集体搞不过股份、股份搞不过私营、私营搞不过个体,其原因就在这里。所有制等级越低,关联度越大,竞争力、动力越强;所有制等级越高,关联度越小,竞争力、动力越弱。关联度越大,动力就越大,反之则相反。关联度的问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动力所在、关键所在。

4.关系的问题解决不了。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企分开的问题解决不了。国家是国企的出资人,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承担风险责任。既是出资人不管是不可能的,就势必对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和干预,不让干预是侵权,让干预就是政企不分。政企分开,不仅是行政管理与企业的分开,资产管理与企业的分开,其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是产权分开。只有产权分开了,政企才能真正分开。在产权不变的前提下,任何改革都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都是不彻底的改革,都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国企改革的首要问题。改变以政代企,还企业主体、主权、主人的地位,企业无行政主管,无上级,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是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行使民事权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产权清晰,权责才能明确;权责明确,政企才能分开;政企分开,管理才能科学。产权清晰是第一位的,是根本,产权分不开,政企就分不开。

5.关照的问题解决不了。在目前市场竞争中,政府必须关照国有企业,不特殊关照,政府就是失职,国企就无法维持。可这种特殊的保护政策,就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力经济的重要特征,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来说,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

在竞争领域,用宏观调控的办法,用保护国企的特殊政策,把竞争变成了垄断,把竞争领域变成了非竞争领域。在国有投资为主,国有企业为主的情况下,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政策保护、所有制保护,就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不保护国企的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不保护国企的市长,不是人民的公仆”。政府由裁判员变成了运动员,参与了竞争而又破坏了竞争。

在这种关照、保护之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的平等,市场竞争的公平已成为一句空话。它不利于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产生,不利于各种非国有经济的成长和发展。私营、民营等多种非国有经济形式之所以发展缓慢,众多的戴着红帽子、名为国营实为私营、名为集体实为自己的公司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身份不平等、市场不公平。国有企业高人一等,非国有企业低人一等。有时竞争失败的原因不是因为实力不够,而是因为市场不公。国企靠吃偏饭,非国企靠上手段,结果市场愈争愈乱,如建筑行业的转包挂靠行为,就是最好的说明。

马克思说,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就是平等,在市场面前人人平等。政府的基本职责就是营造良好的市场条件,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服务。没有平等,经济就不能发展,没有公平,经济就会畸形。

6.“关门”的问题解决不了。部分国企领导人总是企图关住国企改革的大门。国企改革的障碍不仅在外部,而且在内部。因为国企的命运就是他们的命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国企,就没有他们的权力、地位、待遇,只有保住国企才能保住自己的权力、地位、待遇。至于国企搞的怎样与他们关系不大,搞得好,个人好处就多些,搞得不好,基本待遇也不变,亏了是国家的,赢了有自己的,改了是不行的。国企是他们的命根子,所以他们像保护生命一样来保护国企。

要改也不是不行,但只愿往大改,改成大公司、大集团、大企业,不愿往小改;只能改下面,不能改上面;只能改别人,不能改自己;只能改形式,不能改实质;只能改机制,不能改性质。千改万改,国企的属性不能改,改革是国企性质不变前提下的改革,这样的国企改革怎么能够成功呢?

没有牺牲、没有代价的改革,古往今来是不存在的,国企改革也不例外。为了广大职工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国企领导者的利益也是国企改革命题中应有之意。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换取大多数人的利益,正是我们改革的目的。

综上所述,这样一个企业无主体,领导者无责任,生产者无动力,经营者无主权,市场有关照,改革无动力的体制、性质,国企怎样能有竞争力。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只能一败涂地,只能破产、倒闭。所以,在竞争领域的国企改革不跳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这个框子,不从根本上解决因产权关系而产生的制约国企生存发展的六大弊端,国企的责、权、利就分不清,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控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身份就无法实现,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经济行为和高节奏、高效率。产权结构不变,国企就不可能有根本性转变,改革就不可能获得成功。要国企焕发生机活力,搞好搞活微观经济基础,根本出路是进行产权清晰的、主体多元化的、非国有化改造。

二、竞争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应扩大,而应缩小

1.国有经济的分类及地位。国有企业行行业业,千差万别,当然不能采取一个模式、一个政策,也不能一概都非国有化。可根据国情、实力及国企的地位、作用、产品、功能、市场、前景等因素划分为六种形式,区别对待、分类推进,逐步到位。(1 )国有经济必须保持控制地位的领域。(2)国有经济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领域。(3)可按市场原则经营,但国有经济应保持主导地位的领域。(4 )国有经济应全部退出的领域。(5)国有经济应大部分退出,只参股、 入股不控股的领域。(6)国有经济小部分退出,可吸收非国有成份加入, 但要保持控制地位的领域。

国有经济的地位,主要是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在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主要适用“九高”产业。一是控制力高,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二是经济地位高,即国民经济中的支柱行业、基础产业。三是科技含量高,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起示范带动作用。四是管理素质高,能够较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增强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五是经济效益高,经济实力雄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能力较强。六是风险性高,充分发挥其主体经济的作用。七是公共、公益性高,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生产的目的。八是安全、垄断性高,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的行业。九是生产社会化程度高,产业生产方式、规律本身在客观上要求国有、国控的所有制形式。这些产业应由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

2.划分两大部类,能退的逐步全退。把国有经济划分为竞争领域和非竞争领域两大部类。这两大部类的性质、职能、作用、地位、产品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法律法规、经营方式、管理机制、组织模式、实现形式都应是不同的。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规律和本质,企图用同样的形式和方法,解决不同质的问题,显然是行不通的。

非竞争性、垄断性领域,主要是从事公益性、公共性、基础性、战略性、特殊性的行业,不以盈利为目的。按国际惯例,就是要由国家大包大揽,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都由国家负全部责任。基本原则是铁饭碗加思想觉悟。因为这部分是特殊行业,比重又较小,所以不会成为国家的负担。

在竞争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应再加强、扩大,而应削弱、缩小,不应处于支配地位,而应处于被支配地位,不应是主体,而应是主导,不应只是创造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而应创造更多的所有制经济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

竞争性领域面积大,份量轻,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比为主要目标。国有经济不具备优势,是竞争领域中没有竞争力的层面,应分层、分类、逐步地全部退出。对于经济效益差,技术要求低,劳动密集型,小型分散的行业,应先行退出。能全部退出的则全部退出。凡是私人能干的政府就不干,凡是私营能干好的,国营就退出。最后使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

3.国有私营、国有民营、国有不国营。实践证明,在竞争领域只要是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都是一改就不灵,一控就不行。在竞争领域不能全部退出的,也不亦采取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形式。要采取国有资产参股、入股、不控股的形式,国有私营、国有民营,国有但不国营。国有民租、国有民包、国托民管,放弃国有国营的模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出资,不经营,只入股,不控股。充分发挥私营、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优越性,为国有经济服务。将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激发效应”引入国有经济之中,弥补国有制的先天不足。实现多种所有制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改变国有资产的运营机制和产权组织结构,让国家从生产者转化为投资者、管理者和保证者。用最能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最能创造劳动生产率,最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私营、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的经营机制,来管理经营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在最优、最佳的经营方式下,产生效益,保值增值,增添生机活力,使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就像董事、股东从自己利益出发,去选择、委托懂管理、善经营的经营者一样,谁行就选择谁,谁能带来利益就选择谁,不行再换他人。把这种委托经营、授权经营的现代企业制度,运用在不同所有制之间的资产运营上,同样是可以奏效的。

在竞争领域,国有经济的作用主要应通过参股、入股、委托经营、授权经营的形式来实现。实践证明:这种形式是吸引组织社会资本,放大国有经济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搞活国有经济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各种渠道把国有资产投入到这种体制中来。

4.“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根据“抓大放小”战略的原则,对不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不起主导作用的行业、企业、产业,就是采取放开、放活、放掉的办法,实行非国有化的改造、改组、改革,进行社会经济结构调整、资本重组、资产流动。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按照“四个一批”,即出售一批,兼并一批,股份制改造一批,破产一批的方针,及市场经济的原则,加速优胜劣汰,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使国有资产从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实现国有资产从小企业到大企业,从低效企业到高效企业,从一般性竞争行业和领域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集中和集聚。

在退出的形式上,可采取股份、股份合作、公开拍卖、联合、转让、出售、兼并、租赁、委托、承包经营、破产等多种形式。实现三个重组,即产权重组、企业重组(包括内部优化重组、分拆重组、合并重组、联合重组、收购重组和破产重组)以及资产重组。把竞争性企业国有产权逐步分流、分散、分掉。使国有企业从数量上由多到少,质量上由弱到强。从而形成这样的所有制结构,即国有经济部分从产值作用上看,是一个倒三角形,从数量、体积上看是一个正三角形。这样结果是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有控制力、产值多、作用大,比重、数量又不过大。

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国有经济主体地位在质不在量,在力量不在数量。国有经济的比重小一些,不会影响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国有经济的规模小一些,也不会影响国有经济的实力。而是减少了国有资产的量,增强了国有经济的质,减少了国有资产的规模,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效益,缩短了国有经济的战线,加强了重点,提高了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发挥了主导作用,增强了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从而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竞争领域应以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体

公有制为主体,是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言,而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其结构可以,也必须有所不同,不一定,也不能都是主体。现阶段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竞争领域,以深圳目前为例,在所有制结构上应进行这样的调整,并形成“以国有制为主导、股份制和混合经济为主体,私有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

一是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经济。这既不是根本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也不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经济。是现阶段国家进行结构调整,总量平衡的“稳定器”。质量要高,作用要大,控制力要强。但比重不宜过大,占20%即可。并可随着私有经济和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逐步缩小。

二是私有制经济。即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经济,半劳动或非劳动者的私有制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私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量可多,但根据我国私有经济的实力及水平,目前比重以占30%为宜。

三是共有制经济。即以股份制和混合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是与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以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共同劳动为基础,个人享有所有权的经济,因此能够实现个人与社会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主性、独立性、民主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它包括:合作制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股份制经济、新型的城乡集体所有制经济(即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社区集体所有,联社集体所有,社团集体所有等形式)等多种经济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各种所有制之间的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其中既有国有的部分,也有非国有的成份,其中公有资本控股的实质就是公有制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共有制经济具有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主体多元化、决策分散化、利益多边化、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种基本所有制形式中比重最大的一块,可占50%。并应不断的发展、壮大。

四、国企产权主体多元化和非国有化的改造并不是私有化

什么是最先进的生产关系?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什么所有制最能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出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什么所有制就是先进的。发展生产力是目的,所有制形式是手段,一切有利于实现目的的手段,都可以用,都可以为发展生产力而服务。对国企产权主体多元化、非国有化的改造,不是私有化,非国有也不等于就是私有。非国有制经济是由多种经济成份组成的,有私有制、股份制、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等多种经济成份。如国有资产参股、入股不控股,就还有国有资产的成份。由于非国有制内经济成份是多样化的,所以其实现形式也必须是多样的。这也是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具体表现。

对国企产权主体多元化、非国有化的改造,是同国有经济的调整、改组相辅相承的。国有经济的调整、改组、流动过程,也是与非国有经济多渠道、全方位融合的过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上,而且体现在国有经济参股、入股的企业上,体现在非国有的企业上。非国有经济同国有经济一样,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会极大地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并为国有经济的调整和重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对国企产权主体多元化、非国有化的改造,并不是动摇公有制的基础,而是通过改革更有效地发挥公有制的作用,更好地巩固公有制。是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的有机结合。对公有制的改革,是对公有制具体形式的调整,改变那种超越生产力水平的公有制放大了的部分,使它的具体形式更加适合生产力的要求。目的是将公有制关系落到实处,将公有资产得到更好的保护,产权更加明晰,监督管理责任更加明确,改变全民所有制的一维线性超稳定结构,建立多维动态耗散性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所有制结构模式,构建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让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改革并不是全盘否定公有制,而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自我调节和完善,是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多种的、最佳的实现形式,增加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根本不存在搞私有化的问题。

对国企产权主体多元化、非国有化的改造,是对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资产的重组,结构的优化,力量的集中,重点的加强,合理的组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转型期国有企业战略性的改组和转型。

对国企产权主体多元化、非国有化的改造,是实践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正确选择。所有制同任何事物一样是运动的、变化的。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不能随之相互地变革,就会成为发展生产的桎梏。所有制在运动中也是可以分割的,它不仅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而且同一所有制也可以分割成为不同的管辖范围、管理方式、实现形式。与此同时,这种分割是为了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优化结构而实行新的组合。对国企的非国有化改造,正是这种所有制的变革、分割和组合,是实践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客观选择,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工具,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只是国家发展经济的手段,企业效益和国家受益才是目的。企业最终让国家受益的只有两条,一是就业,二是税收。至于利润,私营经济利润的受益不归国家,国有经济利润的受益廖廖无几。所以,对国家来讲,企业归谁、什么所有制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淡化所有制观念,强化发展意识,不要在所有制形式上大做文章,而要在怎样促进经济发展上大做文章。什么形式能促进经济发展,为国家多交税,为人民多就业,什么形式就是好形式。什么形式能够达到目的,什么形式就是正确的、成功的,否则就相反。你办厂,我就业,你发财,我收税,什么形式无所谓,这应是我们正确的方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衡量国企改革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这一标准就是要看能否使国企产生效益,国资保值增值,摆脱国企的困境,给国企带来生机活力。而不在于这种目标的实现过程、形式、手段。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集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我们都可以大胆利用。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们国企改革的步子可以再快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放的再开一点。

五、国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唯一标志及规定性

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人们惯用所有制形式来确定和等同于社会的性质。即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公有制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唯一标志和特殊的规定性。

公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国家所有制是有国家以来就有的所有制,不是社会主义独有的所有制。原始社会的公有制是比现代社会还高的所有制形式。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家所有制。只不过国家代表的不同。所以不能说,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和社会的规定性。

历史上不同社会形态国家的国有制都曾经是很强大的。如中国封建社会的秦王朝,是靠国家所有制的力量,修建了世界著名的万里长城,没有国家所有制的力量,没有在此基础上的统一组织、实施,就不可能有万里长城。这绝不是小生产、私有制的产物。资本主义的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国家所有制比重也都是很大的。英国、德国等国的国家所有制在历史上也是很大的。社会主义的前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国家所有制的比重都在2/3以上。但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国有经济比重过大、管理差、效益差,使经济陷入困境而难以自拔,最后宣告国家解体,并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国家所有制及其比重,现代社会各个国家的国家所有制及其比重都是不一样的。无法以哪个时期、哪个国家的所有制及其比重为标准,来确定社会形态的性质。如用这样的标准来确定也不是唯物主义科学的方法。

国有制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都是普遍存在的,其比重是因国情不同而不同,并不完全因为社会形态、性质的不同而不同。所以说,国家所有制并不是衡量社会性质、形态的唯一标准和原则。反过来,社会的性质、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决定着国家所有制的比重、数量、质量,体现着社会的性质和形态。国家所有制只是一种与其他所有制形式并存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并不完全代表并决定社会性质、形态。在实践上,也不能用国家所有制及其比重来判定一个国家的性质、形态,其在社会中的数量、质量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主要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其根本的要求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所以,国家所有制及其比重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唯一的标志和规定性。

国有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并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只要我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改革,就一定能创造出更多的国有制实现形式,一定能够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一定能够促进国有经济不断的发展壮大,社会主义一定能够战胜资本主义。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理论才是我们判定社会主义性质和规定性的唯一标志。它对于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标签:;  ;  ;  ;  ;  ;  ;  ;  ;  ;  ;  ;  ;  

论国有企业竞争领域改革的根本出路_所有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