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的新旧挑战_自由贸易论文

自由贸易的新旧挑战_自由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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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旨在分析自由贸易理论与政策曾经和正在面临的新旧挑战。旧的挑战通过描述一两种市场缺陷而力图削弱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因而战后期间有两次这种挑战:50~70年代分析了要素市场的缺陷,80年代分析了产品市场的缺陷。新的挑战来自两方面:其是一,认为要想进行自由贸易首先必须让贸易公平化;其二是,虽然认为自由贸易富有效率,但却担心会让富国的非技术劳动力处境更糟。

四年前我已在伦敦作过一次纪念哈里·约翰逊讲演,今天我被邀请再作一次讲演,不免感到有些诧异。但我接着想起约翰逊的多产是无与伦比的:他的论文即使在其死后也在继续发表。几家杂志的传输渠道都充斥着这些论文。对他几度褒扬也不过份。而且,在充满成见的今天,规模报酬递增,为纪念一位伟大经济学家而作这种扩散性讲演具有双重意义。

由于哈里·约翰逊采用英国人传统的做法,即先从现实世界提取理论,然后再回头深入探讨这些理论,那时,我认为合适的做法莫过于先陈述约翰逊早期的讲演。这样讲演是针对多边贸易制度所面临的种种威胁而发的。其主要表现是:地区主义和具有侵略性的单边主义日益抬头,以及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困难重重。简言之,这些问题是关于我们如何实现各国的全球自由贸易,而不是直接提出自由贸易是否对自己有利的问题。

然而今天我要阐述的是后者这个更基本问题:即自由贸易对自身来说首先是否是个适意的政策目标。事实上,这个问题自亚当·斯密讨论劳动分工以及李嘉图随詹姆斯·穆勒建立比较优势学说并提出自由贸易基本理论主张以来,一直是国际经济学家理论分析的中心问题。

由于这一主张的关键取决于市场价格可反映社会成本的这种假定能否成立,因而在过去两个世纪,对这一学说的挑战来自于那些着眼于一两种市场缺陷的理论家。市场价格伴随的市场缺陷意味着市场价格不再等于社会成本,这只看不见的手(现今很脆弱和不够有力)需要帮助,因而自由贸易只有通过干预才能得以改进。

这样,从十九世纪上半叶时,早期关于保护幼稚工业以及通过关税以利用贸易垄断权的理论依据便开始萌芽,在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罗伯特·托伦斯,到战后的50年代至70年代我们这一代经济学家分析了要素市场缺陷,80年代我们的学生分析了产品市场缺陷,研究商业政策的理论家们一直在重新审视自由贸易的基本依据,并根据出现的缺陷设计适当的干预政策。

这些传统的以市场缺陷为基础的对自由贸易发起的挑战偶尔为保护主义提供了理论支持。80年代产品市场缺陷分析上的理论进展(尤其是关于战略相互作用的小组模型),无疑已在一般方法上被利用了,以鼓励自由贸易情绪并通过政策制定者来支持保护主义政策。不过在我们了结了这场千年之争时,九十年代又有了新的挑战,它们来自两个全然不同的方面,与传统的市场缺陷无关。

一方面是,在发达国家(美国也当然如此),已滋长了一种恐惧,即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会无情地降低非技术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随着再分配状态在各地陷入困境,市场决定工资结果也比以往任何时期更为重要。接下来便是虽然自由贸易在潜在的补偿意义上是帕累托最优,但它对于收入分配的不利影响,在无实际补偿时,会使它成为一种无吸引力的政策。在美国,非技术劳动的实际工资停滞不前往往归因于自由贸易,工会因而强烈反对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同墨西哥进行自由贸易,主要就是由于同样理由。克林顿政府早些时候对该协定的犹豫态度无疑也反映了这种担心。

与此同时,以“水平竞争场地”(level Playing Fields)作为自由贸易先决条件的这种要求前所未有地增长了。这一要求日益成为:除非象环境法规和劳动力标准等为数众多的并日益增加的国内政策是由跨国产业来协调的,否则自由贸易下的竞争就会“不公平”。既然这些要求很少能让步(虽然几乎所有需要都是以荒谬的理由为基础),其隐含的意义就是自由贸易(可以看出是“不公平”的贸易对手进行的)就会受到威胁。的确如此,例如,完成NAFTA和马拉克谈判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克林顿政府一直受到的压力,即它必须适应有关集团对这些问题的要求。

在我们深入探讨这些新的挑战之前,考虑到其政策起源及其理论含义,允许我把以传统的市场缺陷为基础的挑战转变为历史观点,以便更好地评价科学的80年代的重要发展,这些发展在90年代仍被许多制定政策的政治家和官员们引用,以作为保护主义的合法理由。

Ⅰ.传统挑战

保护幼稚工业和应用关税以利用贸易垄断权,这些理论依据,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一直是对自由贸易的唯一严重的理智的挑战。

(1)首先,从政策意义上说,最有影响的反自由贸易的新挑战自那时起随同大萧条而来。约翰·希克斯(1959.p.48)在1951年对曼彻斯特统计学会的自由贸易与现代经济学的讲演中描述了那些年的失业是如何严重损害了自由贸易学说的信念:

造成英格兰如此多的持自由主义观点的人在自由贸易方面丧失信心的主要问题是,旧的自由主义在巨大失业面前无能为力以及在积极的反失业计划中使用进口限制作为要素的可能性。人们当然不得不把这条思路同凯恩斯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就是这一点(几乎仅仅这一点)导致凯恩斯放弃其自由贸易信念。

凯恩斯对自由贸易背弃在《论货币》这篇论文以及它在1930年2月份在麦克米兰委员会陈述的理由中已提出来了。在那里他认为关税作为长期政策虽然不明智,但能立即减轻衰退。不过这一观点在凯恩斯1931年的思想和论文中更为明确,导致了同莱昂内尔·罗宾斯的著名争论以及由贝弗里奇领导的由罗宾斯·希克斯等人对凯恩斯关税方面的迅速反击。

有趣的是,凯恩斯似乎预见了后一种反对意见,即从高层进行干预以获取充分就业将导致国内通货再膨胀而非引发由国内的支出方向的转换所形成的保护性局面。

如果各国能通过其国内政策为自身提供充分就业…就不再有迫切的动机使一国需要迫使其商品输往他国或排斥邻国商品输入。

以后的理论分析就是说明在固定汇率制下,通货再度膨胀会引起外部不平衡,从而通货再膨胀与通货贬值这两个政策通常是必须的,以获取外部和内部的平衡两个目标。那么关税作为失业的解救办法似乎就比货币贬值和通货再膨胀的最佳组合就更差。

但是后来又有了这些观点,即凯恩斯30年代对自由贸易的放弃声明仍然是背离这一学说的有影响的依据。与大萧条引起的失业以及它所带来的持久的苦恼的后果相结合,这一背离使30年代成为自由贸易学说的挑战中最为严峻的一个。

(2)30年代还有来自一个产生完全不同方向的对自由贸易的威胁。它不是来自导致修正主义的经济环境,而是完全来自自主的理论进程,而这也是以一种肤浅的方式进行的。

随着20年代结束,爱德华·张伯伦(1929)和琼·罗宾逊(1931)各自提出了重要的完全竞争的理论分析,开始对完全竞争和纯粹垄断之间的中间领域作系统探索。其结果严重削弱了市场价格等于社会成本这一观念基础,使自由竞争的优点在更大范围内受到责难,同时也波及到自由贸易的优点上来。

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正确认识到这是一种威胁,因为它会导致干预主义正当化。因而,他们力图通过计量经济学去证明尽管市场对肉眼来说是不完全的,但现实中却的确存在“起作用的”竞争,并且这种不完全并不一定就要政策干预。今天,我们不说“起作用的竞争”,而说“竞争市场”然而大体来说其根本思想是一致的。

不过,尽管芝加哥学派进行了迅速反击,但因不完全竞争而使人们对价格能否反映社会成本发生的怀疑仍然有力地侵蚀着人们对自由贸易是适当政策的这一信念。约翰·希克斯(1959.p.46)在1951年的讲演中,分析了自由贸易学说失去了“大部分说服力”和“成本问题”的不同原因,他就很好地把握了这一事实:

垄断竞争之争论……比其它争论的实际意义少得多,但它至少值得顺便提一下,因为它无疑会对经济学学生产生一定的负影响…如果显性成本仅等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真实成本,而竞争很难是充分的,则最终有力的办法似乎是退出自由贸易之争。这事实上是一个对相当多经济学生似乎已达到的思想状态的公平描述。

但是正如希克斯所指出,不完全竞争理论对自由贸易政策造成的损害不能认为已经很严重。这有两个原因。首先,在导致保护主义需要的经济环境中没有什么事物引用了这种理论:对自由的攻击是虚无主义的多样化,难以被特殊利益集团所左右。此外,自由贸易已经被凯恩斯的背弃、巨大失业的经济环境以及我所描述的新的宏观经济学家们转向不完全竞争时,这种威胁会变得严重:经济环境可能已经改变了,有更强烈的保护要求,关于不完全竞争的新工作风格和材料对保护主义者的利益来说更易于被他们利用和把握。

(3)让我马上接着转向战后时期,50年代至70年代是发达国家贸易越来越自由化的时期。接连不断的关贸总协定谈判使关税降到低水平,贸易扩张与收入增长相互作用的结果,使这20年成为黄金时期,从而与麻烦不断的70年代形成令人不快的对照。

但是发达国家贸易日益自由化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转向进口替代和保护政策形成对照。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决定用“幼稚工业”理由来无限制地支持新兴产业。同时,他们认为这些产业是现代经济和社会必须的成份。发展中国家的这种观点被60年代国际经济学家们称之为“非经济”偏好。此外,人们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是有大量的市场缺陷,其中主要是在要素市场:扭曲的部门间工资差别、粘性工资、市场工资超过影子工资、分部门的最低工资和买方垄断等等。所有这些市场缺陷意味着需要保护。

因而有趣的是,由于贸易理论往往对现实作出反应,这一期间商品政策理论的主要发展不是来源于发达国家的自由化(虽然欧共体的确刺激了新关税理论中贸易自由化偏好理论),而是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的有关保护问题和政策。

这样,在存在非经济目标条件下,最优干预政策理论由于上述的原因而发展起来了,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包括戈登(1951)、约翰逊(1965)、伯格沃蒂和斯瑞尼瓦萨(1969)以及许多其他学者。但更多的是,为医治多种不同市场缺陷的扭曲而建立的最优与次优政策理论,在这一时期更加得以突飞猛进地发展。

不过,上述理论的发展却为自由贸易提供了某些间接的证据,因为这些理论分析不是片面强调以保护主性措施来克服这些市场缺陷,而是得出了如下的结论:即解决国内扭曲(如多数要素市场缺陷)主要应通过国内政策干预的手段,在这些情况下,保护措施最多只是次优措施。

这一中心观点的净效果削弱了(而非强化了)采取保护措施的依据,因为直到那时人们还通常认为保护是处理多种市场缺陷的适当方法。现在,人们普遍意识到,只有当市场扭曲是由外部因素而非国内因素所引起的话,保护性措施采取才被认为最优政策。

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关于非经济目标的重要问题,相应地,贸易理论家说明了只有当非经济目标属于对外部门(例如,一国为了“自给”而想减少进口),最优干预才会采取保护形式,在其他情况下,则需要采取国内政策干预的方式。

通过对不同现象进行比较,我们可得出70-80年代有如下的特征:

①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实施进口替代战略中广泛采取了保护性策略,从而对自由贸易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因而发达国家却普遍追求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种威胁。

②对市场缺陷(通过要素市场)和非经济目标的充分关切均来自于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干预政策的合法性的增加,从而也意味着采取保护贸易的合法性也有可能增加;但另一方面,因为这些问题所引发的理论分析却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纠正国内市场的扭曲只要采取适度的干预政策便可以了,并非要采取贸易保护性措施才能奏效。这反而又强化了自由贸易的理论依据。

③80年代与50~70年代都有将自由贸易理论扩展到不完全竞争领域的特点。但早期关心的是要素市场的缺陷,后一时期则关心产品市场的缺陷。

按次序说,这反映了一种转变,即从发展中国家专注于保护主义转向发达国家专注于保护主义。事实上,在70年代末,由于大量的经济论文的发表,对进口替代的成本进行大范围的研究,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好处,以及出现了远东一些国家成功地实施了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战略等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的结果导致了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的趋势。

与之形成对照,发达国家反而求助于非关税壁垒(NTBS),以替代关贸总协定要求减低的关税。事实上,非关税壁垒的上升(如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等等),从80年代开始就在欧共体和美国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控制。

保护主义的抬头既意味着对“保护”需求的增加,也同时意味着“保护”渠道的增加。对保护的需求因沃尔克衰退(walcker-led)已逐步上升到无法控制的水平。而且,美国在里根政府第一任时吃了美元高估值之苦。美国也注定要返回到“消失的巨人综合症”之中。

发达国家公司间的激烈竞争和出于保护本国公司免受外国竞争者侵害的愿望为保护性的理论发展提供了大环境。这段时期的理论分析了不充分竞争大组模型和小组寡头模型中的干预主义的含义,从而抓住了保护主义的幻想,满足于保护主义者的需求,并从而迅速进入了公共政策讨论的中心阶段。

那么,从保护主义观点来看,50和70年代非充分竞争模型在发展中国家作为保护主义理由(从非批评性眼光看)是受欢迎的。80年代的非充分争竞争模型在发达国家作为保护主义理由(从非批评性眼光看)同样受欢迎。

至于政策,论述产品市场不完全竞争的理论家们在如下的两方面之一又转向到自由贸易论:

(i)他们或者追随“芝加哥学派”的方法,认为市场缺陷并不会导致商品堆积,因而政策制定者应忽略不计。这是诸如基恩·格斯曼(1986)等经济学家在不同程度上持有的观点。他们认为在寡头垄断产业应用贸易政策使租金朝本国转移(已科学地表明是好的干预政策),必须有足够的租金转移;但是可以证明在现实中这种租金并不多。

(ii)他们或者遵循了更为保守的“公共选择学派”的方法(该学派认为看得见的手会起扼杀作用)认为:干预政策比起我们力图整治的不完善市场会产生更糟的后果。如果我们从政府的强制掠夺性来看,这种情况是会发生的,而这也并不奇怪。但从公共选择理论来看,为特殊利益展开的活动会扭曲行为结果。保尔·克鲁格曼(1987)持这种观点。

因而,虽然80年代是以把发达国家日益上升的保护主义需要同产品市场的完全竞争理论的发展联姻,并且的确产生了保护主义、开始使该时期成为自由贸易的高度威胁;但这一年代却是以该理论的倡导者返归自由贸易、使反保护依据得以强化而告终的。

Ⅱ.新的挑战

然而,正如我在开头所指出的,新的挑战又出现了,验证了那句话:自由贸易者的生活不会在成功之后变得平淡无奇。这是因为对公平贸易以及交易国的国内政策和制度协调作为自由贸易的先决条件等方面的需求已成倍增长,同时还由于普遍存在一种担忧,即与穷国的自由贸易会导致富国工人的穷困。这种恐惧在诺思·配罗与派特·克安特(1993)对与墨西哥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谴责中雄辩而清楚地表明出来了。他们认为该协定是“一个严格而不公平的计划”,它“会使美国与墨西哥工人陷入不断恶化的竞争中”。

公平贸易作为自由贸易的前提

虽然贸易经济学家通常认为交易国之间的多样性对于互利贸易来说是好事而非坏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于国内政策(如环境与劳工标准)和国内制度(如零售分发系统与技术政策)的部分或完全协调的需求近来已经上升。

也许最有力的一个原因是,如果你不愿承认自己是因无力竞争而需要保护,那就声称外国因不公平贸易而获利,从而使保护主义需要更有能获得同意和满足。传统的公平贸易机制的大量使用,如80年代反倾销和反贴补税(以抵销我国补贴)的课征,不是从掠夺性倾销和外国补贴现象的实际上升而解释,而是解释为了出于保护主义原因成为这些机制的斯蒂格勒类型。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公平贸易制度是不公平地用以获取保护而不是用以维持自由贸易。

不过,我认为,一个主要原因是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以及在最近20年随着贸易对GNP的份额在各国都已大幅度上升,大量的经济活动都会展开竞争。接着,在OECD国家,已有相当多的专门技术在集中合成(部分是由跨国公司的全球活动带来的),从而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多的产业可以“自由流动”:那种因别人获得了新的小小的优势而可移动的产业的数目似乎已膨胀了。

结果是出现了多样化的比较优势,象某种刀刃。某天我在X上,你在Y上有比较优势,明天可能相反,然后又倒回来,象一种抢座位游戏。然后便有了两种后果,每种后果都与我说明的对自由贸易的两种新挑战中的一种有关。

第一后果是,在这个有威胁性的新世界里,生产者对于其国外竞争者因为某种他们应该有的“不公平”优势而得到至关重要的竞争力的可能性变得非常敏感。每个人都要去窥探别人,看一看他人的国内制度或政策是否让他们获取了某种不公平优势。如今,在有严格标准的国家(一般是OCED国家)人们抱怨最多的问题之一是,他们不具有同样的环境法规,也不必达到同等的安全性标准。

正如新近缔造的有关这些问题的NAFTA补充协定所指出的,由于墨西哥的桑利纳斯总统不得不同意提高墨西哥的最低工资,如果不能允许同他们作自由贸易,那么穷国工资的上升幅度也很小(假如说,不再回落的话):声名狼藉的“贫民-劳动力”之争就会复活。

第二个后果是,比较优势的短暂会导致劳动力更大循环从而会妨碍工作技能的获取,这将使劳动力收入曲线平坦,如同伯格沃蒂所述(1991.a.b)而德赫加(1992)使之正式化的观点,滚石不生苔,流动的工作者无技能。我们因而在这里可以得出贸易会损害工资的相当新颖的理由,它对下面我考虑的对自由贸易的第二个新的挑战有帮助。

不过,回到公平贸易这个问题,很显然,人们的这一信念,即协调比自由贸易通常更为必要是以下面这一错误概念为基础的:没有这种协调,贸易就不再是一种互利现象,它反而是有害的。经济分析可以立即证明,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错误概念。国内政策、制度与标准的多样化通常与有利的自由贸易并不矛盾。

然而,如今通常的假定和需要是,如果你的国外对手的环境与劳工标准更低,就等于是他在你的市场上作“社会倾销”,从而应该允许你课征反补贴的进口税。这一观念在欧共体和美国盛行,它是基于两个明显的谬误:(1)国家间同一产业的标准差异将反映不同国家间在法律上对其目标的不同优先顺序。就象墨西哥更愿意将其预算用于防治湖水被造纸厂化学品污染而不是去减少含铅燃料中的二氧化碳的排放,而美国则正好相反;(2)同样的一般标准,如对排放二氧化碳征税,通常会对比较利益产生非中性效应。

此外,这种方法明显地开启了一个潘朵拉盒子。一旦认可了对因不同的国内政策所造成的成本差异征收反补贴关税的做法,而不管这样做是否缺乏经济上的逻辑性,也不管这种成本差异的最初是否是出于“正当”理由(如环境与劳工原因),就等同于在怂恿保护主义者为课征反补贴税而滥用这些理由,这种趋势在美国已表明不但与NAFTA谈判相关,而且与日本的高度竞争性的贸易相联系。

贸易与工资

对自由贸易同样有力的另一个挑战是害怕同南部国家的贸易所产生的所得分配效应。奇怪的是在对北方与南方国家间的相互贸易的态度上,北方国家与南方国家的态度发生了逆转。在50和60年代,大多数南方国家认为同北方的贸易有危险,而非机遇,他们害怕如果不受保护就不会实现工业化,因而转向进口替代;而北方则愿意通过广泛的自由化对南方开放(如对北方自身一样)。如今,从80年代晚期开始,在北方已有了害怕的论调,害怕同贫穷的南方的贸易会使本国的工资和工作条件降低至这些穷国的水平。相反,许多南方国家则把即将与北方的贸易视为一种机会而非危险。墨西哥和美国国会对NAFTA反应的对照是这种高危转变的十足例证。

有趣的是,北方害怕同南方更自由的贸易会使非技术劳动状况恶化,为此,或明或隐地提出了一些重大的支持性的理论结构。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要素价格均衡(FPE)定理以及斯托卡-萨缪尔森定理,它们指明了自由贸易对一国相对海外贸易伙伴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不利影响,如相对于资本等要素来说,北方的非技术劳动力就比南方的要稀缺一些。

然而有趣的是当保罗·萨缪尔森(1948,1949)在这本杂志上发表有关FPE定理的两篇文章时,这一定理就被认为是不可行的,因而可能是错误的,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篇理论奇文而已。与此同时,当瓦西里·利昂惕夫提出其令人惊异的发现,即美国正在输出劳动密集型产品时,为了寻求解释,人们便把注意力集中在为什么建立在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基础之上的FPE定理仅因为一两个不现实的充分条件而失去了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这个问题上来。简言之,FPE定理的方法与其说它说明了现实倒不如说它为研究者提供了为什么它没有解释现实的必要线索。

相比之下,今日之趋势是把FPE的命运看作是前世注定的,就因为(非技术)生产者面临着无法避免的悲惨状况,或者至少实际工资的增长非常的不利。但是,现在我们该清醒的认识到,FPE定理的初始观点是正确的,只是它的前提条件过于严格,因而它不是对现实世界现象的有力的或是足够的指南。

特别地,我们可考虑这一假定:作为自由贸易的结果,南北各国的实际工资会趋于一致。这一假定被认为是非真实的假定有三个原因。我将把它们与SS定理相联系,假定富国输入(非技术)劳动密集型产品,输出(人力与有形)资本密集型产品,并假定当展开自由贸易时,贸易条件改进,在定理的这种(2×2)说明中(它与FPE定理一致),非技术劳动的实际工资下降。

1.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会使SS定理无效,引起两种要素的实际工资上升。原因很简单:影响非技术劳动力实际工资的再分配效应可以被发生全面影响的规模经济对边际产品从而对两种要素的实际工资的效应有所超越。

这一现象的最先理论说明是阿文德·帕劳哥里亚(1981)作出的。他以旧的方式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模型,它对公司是外部规模经济,对产业是内部规模经济,从而保存了我们以完全竞争模型进行研究的能力。

赫尔鲍曼和克鲁格曼(1985)在公司内部规模经济条件下,从而也是在非完全竞争条件下建立了相同结论。他们的分析不过限于单个公司产出不随贸易而上升,从而得出自贸易的增加利润源于多样化而非规模成本下降这一特例。布朗等人(1993)现在已同时对这些效应作了更为一般和明确的分析。

2.多样化。SS定理(以及FPE定理)取决于自给自足下的均衡和多样化锥形下的自由贸易。也即,贸易不应导致完全专业化。如果完全专业化,商品与要素价格间的唯一联系就会打断:当要素价格在某种商品的完全分工下是唯一的时,商品价格则不会是唯一的。因为该种商品上升的价格同商品的连续专业化不矛盾。

同样地,只要贸易将生产转向一种商品且不引起完全专业化,就会发生SS再分配效应,一旦获得专业化,这种商品(相应的)价格的任何进一步上升将明确意味着两种要素都会从中受利:从这种贸易条件改进中(隐含在专业化商品的相对价格的上升里面,在这里,其报酬固定在专业化水平),得到的全面影响就会出现,净效应可能是让两种要素在自由贸易下而不是闭关自守下处境更好。

3.贸易竞争。如果贸易意味着更多的竞争和纪律,则上述的全面效应就会出现。如果这样,并假定一国经济的两个贸易部门均发生这种效应,则很显然,两种要素都会从这里获得实际工资的增长,从而可抵销因受SS影响的要素在实际工资上面出现的下降趋势。

但是,即使我们假定进口竞争部门的生产函数的提高是渐次进行的,我们也可以立即从早期有关技术革新条件下一般均衡时的供给收入弹性的论文中看出,假使其他情况不变,自由竞争的效应是将增加那种在这些部门中密集使用的要素的实际工资,如我们这个例子中的非技术劳动的工资。

对这一假定的经济计量学证据难以找到。不过,吉姆·莱文桑思(1993)新近以有关进口品作为竞争假定的新近论文,虽然不是很精确地应用了这里的方法,却通过控制经济条件应用了土耳其的工业数据,从而成功地检验了其假定。这表明我对贸易通过竞争而对技术变动的效应的说明也是正确的。

事实上,在研究80年代非技术工人工资的变动趋势的劳动与贸易经济家之间似乎已达成了一致意见,那就是贸易并非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真正有罪的是技术和技术变动。

新的信息技术加强了格里克斯(1969)的最初观点,即技术劳动力更能对资本起补充作用,例如一台计算机能取代好几个非技术工人并为一个技术工人创造一份工作。经济增长的两个来源即资本积累和技术改进的确能够降低而非增加因而其影响可以非技术工人的实际工资。

译自《经济学杂志》1994年第六期

匡小平 译 江西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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