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日信息服务业发展比较研究_信息发展论文

中美日信息服务业发展比较研究_信息发展论文

中、美、日信息服务业发展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务业发展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 —1167(2000)05—0050—04

1 中、美、日信息服务业现状比较研究

美国信息服务系统有交钥匙系统服务、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服务、软件产品信息服务、信息专业服务、信息处理服务等,已形成了信息服务功能齐全的体系。同时美国网络化程度相当高,有各种情报网、书目网、计算机网、Internet网等。Internet有近8000万台主机,预计到2000年可达1亿台主机,5亿用户。各种网络通过Hypeylink 汇集成巨大的信息资源库。到1995年信息服务的营业额已达2020亿美元,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已在全国铺设光缆。日本信息服务的最大特色是软件开发服务,其中向大型计算机用户定做软件的受托服务,在全世界首屈一指。日本信息服务业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据悉1990年的信息服务总营业额为5.9万亿日元,1995年就高达8.9万亿日元,到2000年将达到 144.5万亿日元。〔1〕日本1996 年以筑波与关西为核心的光缆连到全国30多个研究机构。6条大西洋和太平洋海底光缆已铺设完毕。〔2〕我国信息服务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网络化的信息服务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信息服务企业29万个,从业人员460万,1994年产值已达120亿元〔3〕,现已接近200亿元。我国信息服务年营业额1990~1994年增加了38倍。〔4 〕软件服务业产值1995年已达50亿元,出口额超过3000万美元,现代咨询业1995年营业额40亿元。〔5〕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已有较大进展, 网络化建设初具规模。我国公用数据通信网已基本建立,中国数据网(ChinaDDN)、中国公用分组交换网(ChinaPAC)、中国公用计算机网(ChinaNET)、中国公用帧中继网(ChinaFRN)正发挥着信息国道作用。在此基础上又建成了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中国科技互联网(CSTNET)、中国信息网(ChinaInfo)等。 我国信息高速公路正在实施“三金”工程和其它“金”字系列工程。但同美、日相比,我国信息服务业至少落后20年,其总产值不足世界的1%,信息资源占有率与美、日比,要差2~ 3个数量级。

2 借鉴美、日经验发展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对策

2.1 以基础设施为根底,加强信息服务设施计算机、 网络化建设

基础设施是指进行信息服务所必须的信息加工、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基础设施是信息服务的基础,信息服务是基础设施功能发挥、经济效益取得的必要条件。

(1)加强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建设。 计算机是信息服务必备的工具。美国80年代末,90年代初计算安装量占世界60%,软件产值占世界75%。美国IBM、微软、苹果等公司正在开发一种智能声控计算机。 此机能理解人说话含义,听懂会话,区别口音与音律。苹果公司研制的多媒体计算机已成为美国信息革命的核心之一。“美国能生产装有1024个并行处理器,每秒进行1310次浮点运算的CM5型计算机。”〔6〕日本除研制出万亿次巨型计算机外,还研制出“数值风洞”系统超级计算机,每秒能运算1245亿次浮点。日本电气公司也争相开发全光操作计算机。其软件生产居世界第三,仅次于美、法。日本半导体芯片在世界占绝对优势。为发展我国高科技,促进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就要借鉴美日经验,不但要发展面向大型科学工程计算机和大规模数据处理的百亿、千万亿次巨型计算机的研制和生产,而且要加强全光操作计算机、智能声控计算机、多媒体计算机的研制与生产。为提高PC机的存储能力与速度,重点加强芯片技术的研制。当前要在生产16兆位DRAM(动态随机存储器)芯片及研制256兆位DRAM芯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1024 兆位与生物芯片的研制,促其早日问世。为使芯片设计达到更高微型化水平,信息处理速度更快,集成度更高,要进一步加强纳米技术,分子计算机技术及量子点技术的研究。

(2)加强智能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美国的IBM、微软、苹果等公司、日本电气公司等都十分注重智能软件的开发与应用。我国应集中智能软件专家,进行大量投资,用群体攻关办法,加强智能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以便迅速占领智能软件市场,推动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智能软件能帮助人们大量吸收与消化知识,能代替人类进行逻辑思维,创造新的知识与技术。

(3)加强网络化建设。美、日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规模大, 程度高。我国网络化建设采用的是“通讯平台+专门应用信息系统”的模式。对其建设,国内要做到各行业信息部门局域网互联,国外同Internet连接。现在我国约有5万台主机上网,有15万用户,但网上信息资源90 %是外文,中文少。今后要以21世纪可生存的客户/服务器体系结构为目标,努力建设新一代计算机系统,争取于2010年初步建成以宽带综合数字网络(B—ISDN)技术为支撑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使微机和局域网与各类主机实现网络互联,加强具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中文信息资源上网。努力发展网络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检索、信息查寻服务、电子邮件、电子公告、电子文件传输、电子论坛、图文信息电视广播、数据广播、电视远程会议、数字图书馆、语言信箱等。

2.2 以数据库为重点,加强信息资源标准化、大型化、 种类多样化建设

数据库是网上信息资源重要组成部分。据dale公司统计,截止1995年全球有数据库8,525种,其中美国有5,000多个,占69%。这些数据库中,超大型记录条数在100万以上者259个,100万~1亿条间的45个,1亿条以上的7个。〔7〕日本数据库约占全球20%,现在美、 日可通过Internet与国际联机检索网络获得世界90%以上的信息资料。我国数据库发展迅速,1992年只806个,1995年就达到了1038个。 但记录条数在100万以上的极少,50~100万的也少。其容量在一定范围使用过的只占50%,数据库标准化程度不高,全文数据库、数值型数据库少。对此,一要加强数据库集约化管理,制定完整统一的标准。标准化是信息资源共享必备而充分的条件,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中不同系统互联的可靠保证。因而应引进国际先进信息数据库标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修订并完善我国信息数据库标准,逐步将中文信息数据库标准推进为国际标准;二要联合协作,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型数据库。美、日数据库建设是按统一国际标准实施的。我国数据库建设,应统一标准,集中人、财、物,走联合协作之路。为突出我国信息资源建设的特色,要组织具有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化,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改革开放的政策与经验,科技、经济、商贸成果的中外文信息资源,建成独具特色的各类大中型数据库,重点面向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物化与贸易部门的科学家、教授、工程师及有关管理人员,以促进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三要推进信息资源电子化建设,建立多类型、多媒体信息数据库。电子信息资源除数据库外,还有光盘出版物、电子报刊、电子图书等。根据我国信息资源电子化趋向,就应以多媒体技术为核心,建立超文本化、多媒体化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有全文数据库、图像数据库、数值型数据库、声像数据库、书目数据库等,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知识经济建设服务。

2.3 以信息市场为导向,走创新知识及技术产业化、 商品化、国际化道路

创新知识与技术,要能实现其高价值补偿,以获得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资金,就要以市场为导向,把创新知识与技术转让给有关的物化企业,走创新知识与技术产业化、商品化与国际化道路。美国的“硅谷”、波士顿“128号公路地区”等300多个科技工业园、日本的筑波科学城、上总科学园等20多个科技工业园和中国的中关村、沈阳高新区大学科学园等都已实现了产、信、学、研一体化管理体制,大学、研究院(所)创造的知识与技术直接到物化企业生产出高新技术产品,直接投入国内外市场,实行价值补偿,又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依托推动其发展。工业园中的大学图书馆、信息研究所用现代化信息网络工具搜集资料,提供信息,促进知识技术的创新、物化及贸易。但我国不少高新技术开发区与大学、研究所脱节,不少大学、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束之高阁,物化率只25%。信息服务部门为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就应:(1 )准确、及时地向研究部门的研究人员提供特定需求信息。为了让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建立在世界高、新前沿的起点上,就要用现代化的Internet网络工具的WWW、Archie、Gopher 等与深入实地调查的方法搜集大量信息资料,用E—mail等手段传递给有关人员,以启发其创新思维。(2)积极、适时地作好技术转让工作。信息部门在了解物化企业的需求、技术创新部门新成果的基础上,将创新知识与技术的功能、价值、特点等信息传递给需求企业集团或用户,作好牵线搭桥的工作,以促成其知识与技术的转让;(3)全面、系统地发布产品与技术信息。 信息服务部门可运用信息发布的方式发布信息。(4)灵机、 适时地做好知识技术贸易。我国万方数据库(集团)公司,走出了一条知识技术商品化、国际化道路,是值得称赞的。该公司1997年根据市场需求,实现营业额过亿元,其中知识信息产品的收入占80%。知识经济的收入在九五期间以20~30%的速度增长。〔8〕近期的《化工产品供需厂商数据库》、 《高新技术产业数据库》坚持产业化、商品化道路,取得显著的成绩。〔9〕

2.4 以服务社会为对象,加强服务方式多样化、 层次化与体系化建设。

要将知识创新系统所创造的知识与技术物化为生产力,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就要在面向科研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基础上,寻找广泛的服务对象,为社会服务。为此,就要开展:(1)多层次服务。 信息服务系统是有层次的,从宏观角度说,有中央信息服务层。主要是为国家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国家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涉外投资项目等服务的。各省(市)、地(市)、县(市)分别是为本地的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地方决策等项目服务的。基层单位信息服务层是为本单位的知识创新与物化信息服务的。各系统的信息服务层是为各系统的科研项目、经济建设、地方决策等项目服务的;(2 )体系化信息服务。美国的知识经济之所以相当发达,是与其信息服务体系化分不开的。借鉴美国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为知识创新与物化应开展信息处理服务、信息提供服务、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集成等体系化服务,以充分发挥其整体系统功能;(3)多方式服务。现在美、 日的信息服务部门为发展本国知识经济开展了多方式服务。我国也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展信息源查寻、电子邮件、电子文件传送、电子论坛、信息网络检索、数字图书馆、图文信息电视广播、多媒体数据库广播、电视远程会议、网上贸易等服务。

2.5 以市场竞争为机制,加强产权所有制多元化、竞争化、 联合化建设

市场竞争是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动力,是不断地将创新产品商品化、占领市场的重要手段。为此,就要:(1 )加强产权所有制多元化建设。信息服务业务多所有制并存,便于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美、日的信息服务业都是多所有制并存的。美国民营信息服务企业还占相当的比例。我国信息服务企业除加强对国营、集体企业改革外,还要逐步稳妥、积极地发展外资和个人私营企业,推行“国营——民营——外资”互动模式,逐渐从“以国营为主,民营为辅”过渡到“国营、民营”并重发展、适当发展外资企业的模式,以形成相互竞争、蓬勃发展的局面;(2)促进企业间的相互竞争。国营、集体、外资、 私营信息服务企业的产权所有制不同,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就要大力创造良好的信息市场条件:人才、通信、资金设备供应等,就要用现代化的手段随时掌握竞争对手的销售渠道、信息价格、加工手段、技术特性、服务态度等信息,以便采取有力的竞争对策,就要不断地捕捉用户对高新产品、技术、知识的需求及知识与技术创新单位、个人的信息,从中牵线搭桥,从竞争中赢得更多的利润,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3 )促进信息服务企业间的联合与合作。要在国内外信息市场竞争中取胜,单个小企业缺乏竞争力,必须实行企业间的联合与合作,才能在资产规模、技术含量、管理水平、信息服务人才、销售额上,与人一争高下,才能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稳操胜券。其联合的办法,可以是合作、重组、兼并,以形成“航空母舰式”的企业集团,方能奏效。

2.6 以信息服务人才为根本,加强人才复合化、专深化、 结构合理化建设

要做到知识、技术与经济联姻,信息服务人才的素质与结构是至关重要的。没有高素质与合理结构的人才队伍,一切都是空谈。为此,就要做到:(1)人才复合化。信息服务人才, 既要懂信息管理的理论基础、技术、方法及“四会”(会听、会写、会说、会用)的外语知识,又要具备某一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美、日的高级信息咨询服务人员,基本上都是复合型人才。为此,在人才培养中要加强“双学位”生或研究生的培养。理、工、文科的本科生再从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或研究生教育,以双学位生或研究生,造就信息服务部门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从而促进高新知识与经济的联姻;(2)人才专深化、 熟练化。信息服务人才主要是从事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搜集、整理、存储与提供的工作,服务对象是各行业专家、教授、工程技术人员,因此对专业领域的知识要专深、熟练,要不断地随着科学的发展而逐步深入。美国1990年有60所图书馆学院、系及信息学院、系,为社会输送大批高层次人才 在信息部门工作的人员中,获博士学位的占17.9%,获硕士学位的占41.9%〔10〕我国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中,高层次博士、硕士毕业人员比例很低。就以信息业较发达的天津为例,信息专业毕业的只占8.4%,其中获博士学位的只占0.065%,获硕士学位的只占1.1%〔11〕。对此,要改革我国研究生招生、培养体制,采用国家与民众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并轨,考生上学缴费,以扩大招生名额,加强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以造就理论基础深厚,动手能力强,具有创造性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结构合理化。信息服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个人,又要有高水平的群体。这样高水平的个人才能发挥高水平的作用。此队伍的结构,应是多学科专业结构,老中青结合的年龄梯队结构,高、中、初结合的职称结构,对半的性别结构,内外向型的性格结构。

2.7 以管理为手段,加强信息服务法制化、规范化、 现代化管理

管理是创新知识与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催化剂,是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可靠保证。为此,对信息服务的管理要做到:(1)法制化。 为促进有关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政策。美国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的法规、政策大都是1977年前制定的。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从1977至1990年期间,新增的关于信息、信息技术的法规或法令就有300多项。”〔12 〕在政策上对信息服务等制定了资金税收、信贷等扶持政策。日本于50年代后期制定了“机情法”、“情促法”等一系列法规。1978年科技厅提出了“关于科学技术情报活动推进的目标和政策”的报告,1997年7月2日通过了由科技厅提出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法案”(130号), 其中第一章第三节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国自80年代后,相继制定或草拟了一些与信息服务业有关的法令、条例、决定。这有《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暂行条例》、《计算机著作权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展今后十年信息服务的方案》等。一些经济发达、较发达的省市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制订了适应本地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但从总体上说,信息服务管理法规还不健全,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法规、条例、政策,以促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对已制定的法规、条例、政策要加强宣传,努力学习,清理整顿,打击犯罪;(2)规范化与现代化。就是做到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 信息服务的标准化。如对Internet的文件传输, 在用户机与远程机之间按TCP/IP协议建立联系。在信息服务中,采用现代技术中的数字化、网络化、大容量、高宽带技术,为知识、技术创新与物化服务。在管理上运用电脑、网络管理、弹性系统管理、知识管理、跨国经营管理、危机管理等进行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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