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道的新理论--兼论传统道德的重建_儒家论文

传统孝道的新理论--兼论传统道德的重建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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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道德。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我国历史上很重视道德,提出了很多道德范畴,如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慈、悌、友、恭、贤、淑、诚、善、和、中、健、顺、俭、雅、勇、节、恕、宽等,都值得逐个研究。在众多的道德范畴中,孝道是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有必要重新认识。

一、孝道是家政文化的根本

早在商代就有了“孝”字,金文“孝”字字形象征着一个小孩托着老人,作服侍状,表现出家庭的人伦关系。汉代许慎在《说文》中云:“孝,善事父母者。”这是狭义的孝,指赡养父母。

孝有广义,以孝敬父母为基点,还要孝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以及伯、叔、姑、舅等所有亲属长辈;扩而大之,还要以善心对待邻里以及天下的所有老人;进而还要移小孝为大忠,报效国家和民族。不仅在衣食住行娱五个方面孝敬老人,还要尊重长辈的意志,努力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为家族、乡里、民族、国家争得荣誉。

在此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明确地划分,但已有各种论述,如《礼记·祭养》云:“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又云:“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用匮。”《孝经》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可见孝是分为不同层次的。

孝的产生是处理家庭人伦关系的需要。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宗法成份。所谓宗法,就是以宗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为了保证家族的安定和兴旺,需要相互爱护,各尽其责。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应当尊重、照顾父母,于是就有了孝道。孝道就是孝的观念和行为。至迟在父系氏族社会,孝道就已产生,用以维系一夫一妻制家庭。

到了阶级社会,孝道被强化,并且作为加强统治人民的思想工具。统治者一方面为了确定特权阶级的内部秩序,需要用孝道调整尊卑关系,避免“以下犯上”的情况;另一方面提倡庶民重孝,只要每个家庭尊卑有序,社会就会安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也就不容易冲突。因此,历代君主宣扬孝道,有一定的政治目的。《隋书·孝义传序》说得很清楚:“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万事之纲纪也。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顺者,其唯孝乎!然则,孝之为德至矣,其为道远矣,其化人深矣。故圣帝明王行之于四海,则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诸侯卿大夫行之于国家,则永保其宗社,长守其禄位。匹夫匹妇行于闾阎,则播烈于当年,扬休名于千载。此皆资纯至以感物,故圣哲之所重。”这段话概括了封建社会推广孝道的原因。

孔子是孝道的奠基者。孔子的学说以伦理学为主体,其伦理学以仁学为核心,以孝道为基础。《论语》多次论孝,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孝悌并称,不可偏废。第二,无违父母。第三,为父母守丧。第四,在家尽孝,在国必忠。

孝道的权威经典是《孝经》,传闻是孔子及其门徒所作,此书列于儒家十三经之中。《孝经》不过二千字,但却是中国人两千多年来制定家规族法的总依据。《孝经》提出“人之行,莫大于孝。”“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强调了孝道在传统道德中的根本地位,并且把孝分为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要求人人遵守,不得违忤。

农业型的民族最重视家庭政务。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政务包括人与人关系、家产、家风、家法等内容,这些内容形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作为中华大文化中的子文化。中国传统家庭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祖孙同居、一姓一村或几个姓共一村、婚姻关系发生在一个不大的区域内。一般是三世同堂,有的是多世同堂。《宋史》记载李琳家族十五世同堂,史料中可考的有十九世同堂。所谓同堂,就是祖祖辈辈住在一起,不分家财,由家族中最尊重的长者处理事务。

为了维系家族的发展,必须确立相应的家庭道德,家庭道德是建设家庭文化的重要内容。于是,人们在生活中提出父严、母慈、夫和、妻顺、兄敦、弟恭、子孝等道德范畴,其中以孝为最关键的道德。因为,子女不孝,则祖宗之制就会被忘却,父母之言就没有权威,家庭财产就难以维系,家庭礼仪就会混乱。所以,《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封建社会的家庭中以孝道教育为重点,绝非偶然。

教育的“教”字,从字形看,与孝有关,甲骨文“教”字,左边是“孝”,右边是用手承受。可见孝的教育起源很早。《孟子·梁惠王》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说明上古的学校以孝道为教学内容。尽管儒家先师说:“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善者并非等于孝心,孝道有待后天培养。《明史·孝义传》说得很清楚:“孝悌之行,虽曰天性,岂不赖教化哉,自圣贤之道明,谊辟英君莫不汲汲以厚人伦、敦行义为正风俗之首务。”

家庭的孝教育是从乳教开始,婴儿从小就要知道孝敬父母。童年的蒙学教材,如《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幼学琼林》、《幼学诗》,无不贯穿孝道。为了便于仿效,又有许多《孝子传》,从汉代刘向开始汇编,史不绝书,两千年树立了成千上万的孝子楷模,摘其“精华”,又有了《二十四孝》、《百孝图》之类的书。每个家族把尽孝作为首要的家规,现存的家训书,如北朝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宋朝司马光的《家范》、元朝郑太和的《郑氏家范》、明朝方孝儒的《宗仪》、清朝孙奇逢的《孝友堂家规》、近代曾国藩的《家书》都以孝道为先。

孝是人们“修身治家”的前提,也是“治国平天下”的保证。太平天国对传统文化作了很多否定,但对于传统孝道格外热衷。洪秀全颁行的《幼学诗》提出了父道、母道、子道、媳道、兄道、弟道、姊道、妹道,处处离不开孝道,可见孝道对农民革命事业是有作用的。孝道教人养正、养性、养志、养气。高层次的孝道是建功立业,所以洪秀全提倡孝道。

二、孝的反思

早在先秦,已有学者对儒家的孝道唱反腔。《吕氏春秋·应用》针对《论语·为政》中提出的孝即无违,反讥云:“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这就是说,子女不应盲从父母。

《韩非子·忠孝》是历史上第一篇专批儒家孝道的文章,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鞭挞尧舜汤武,说他们不忠不孝。二是说:“孝子爱亲,百数之一”,真正能称得上是孝子的人极少。三是对孝道要“审”而行之。韩非子在《五蠹》以鲁国一个士兵在征战中逃跑的事说明忠孝难以两全,指责孔子重孝轻忠。汉代董仲舒把孝道神学化、宋代理学把孝道畸形化,愈到封建社会中后期,孝道愈走向一个极端,出现了愚孝和伪孝。大致有三种情况:

孝子厮守在父母身边,俯首贴耳,唯唯诺诺,没有个人主见,更谈不上大的志向,如同行尸走肉,此其一。

孝子在侍奉父母时,失去理智,割大腿肉,挖内脏,为父母治病,有的甚至上吊投水,此其二。

父母去世,孝子把遗体搁在家中多日,倾家荡产找风水宝地。有的孝子在墓庐守丧多年,不结婚,不耕作,虚度年华,此其三。

这些情况导致人性的丧失,社会的衰败,于是有很多人抨击孝道。近代谭嗣同在《仁学》中抨击孝道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平等,使统治者可以为造反者罗织罪名。他说:“忠孝既为臣子之专名,则终必不能以此反之。虽或他有所据,意欲法诉,而终不敌忠孝之名为名教之所上,反更益其罪。”孝道使人成为封建统治者驯服的奴才,所以遭到近代有识之士的批判,这种批判对于人的思想解放是有意义的,成为近代启蒙运动的一部分。

这里,有必要对儒家孝道的几个基本观点加以评析:

1.三个“弗敢”

《吕氏春秋·孝行》引曾子语:“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缺。……可谓孝矣。”

这种观念,生杀废置一概都得听任于父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这就是所谓的孝。但是,子女毕竟是有头脑的人,父母毕竟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社会毕竟在进化,如果笃行曾子的三“弗敢”,那么,社会将一团沉闷。

以“父母全之,子弗敢缺”而论,意为父母给子女的健全的身体,子女应当不亏其身,不损其形。怎样才能做到“全肢”呢?曾子又说:“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肢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有船而不乘,有路而不轻易走,藉以保全肢体。如果依此而行,那就不会有商业贸易,特别是当有外侮时,人们就不愿出征,为了保全四肢而不做该做的事情,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以“父母置之,子弗敢废”而论,此话的原版出自《论语·学而》,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父亲活着时,要观察其志向;父亲去世了,要考察他的行为,长时间不要改变父亲的行为。一般说来,依照父亲的愿望办事,是正确的,如司马迁秉承父志,完成了史学巨著《史记》,这是真正的孝。但是,如果父母的言行已经落伍,或者说有明显的错误,难道应当循规蹈矩么?对此,鲁迅在《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指出无改父道“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单细胞动物也遵着这教训,那便永远不敢分裂繁复,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类了。”

2.父子责善

《孟子·离娄》说:“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意为父子之间以善相责,是最伤害感情的事情。这就是说子女不要直言批评父母,否则就是不孝。依此做事,父母就永远不会改正缺点,家庭中见不到民主空气。扩而大之,国家统治者就听不到反面意见,社会没有监督机制。《礼记·内则》甚至主张逆来顺受,当父母把子女打得流血时,子女不得有丝毫怨恨,相反要怡色柔声地忍受。孔子的学生曾子就是这样的典型,当父亲把他打昏在地,他苏醒后却拿起琴弹弹唱唱,若无其事,以免父亲内疚。

父子之间不仅不要批评,而且还应互相隐瞒错误。《论语·子路》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在孔子看来,不论是父亲还是子女做了坏事,都不要揭发。这个观点对后世有很大影响,汉代桓宽在《盐铁论·周秦》中承其说:“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欲服罪尔。闻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依此观点,孝道大于法制,在法制面前首先要恪守孝道,如果儿子可以揭发父亲,那么,臣子就可以反对君主,必然会造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局面,这是统治者所不愿看到,也是家长制中的族长所不愿看到的。

然而,对于当今的法制社会而言,父子相隐是极端错误的。现代文明以法律为准绳,伦理从属于法。在法律面前应当大义灭亲。儿子犯了罪,父亲如果隐匿不报,或者帮助儿子销毁证据,应当视为同罪。父亲犯了罪,儿子也应当举报,说服父亲投案,这才是孝子应尽之责。

3.三年之丧

《论语·阳货》记载孔子语:“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主张以为父亲守丧三年作为对父亲的回报,他的学生宰我认为守丧三年太长了,孔子很不高兴。孟子也主张三年之丧,甚至主张厚办丧事。

基于这种孝道观念,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实行士人奔丧守丧制度,三年居家守墓,不外出,不食肉,不饮酒,不入公门,不与乐事,不娶妻妾,不剃发,士子辍考。有的孝子体形憔悴,风吹即倒。有些才华横溢的青年在守丧期间被磨灭,时光白白耗费在墓旁,人道受到极大的摧残。如果进行量化统计,每个男子浪费了三年时间,两千多年的浪费是惊人的。

此外,孔子的“父母在,不远行”等观念也值得反思。只有在反思中才能明辨是非,使合理的内容得以升华。

三、现代文明呼唤新道德

近一百多年来,传统孝道受到前所未有的扫荡。在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过程中,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相应的革命,对封建统治者提倡的孝道展开批驳,这是必要的。但是,批判的武器过于简单,没能很好处理扬弃与继承的关系,使得孝道中合理的内容也被抛掉了。

环视我们的周围,不孝的行为比比皆是。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第一,剥夺父母。子女把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甚至退休金全部巧取蛮夺干净。第二,不养父母。子女互相推诿,使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第三,虐待父母。对父母如同奴婢,稍不顺心就打骂,父母终日胆颤心惊。第四,六亲不认。对长辈不尊重,嫌贫媚富。第五,不思上进,不愿学习,游手好闲,交结坏人,吃喝嫖赌,变卖家财,作恶多端,成为社会的渣滓。老人在落泪,孝道在沦丧!但是,现代科学技术不能解决伦理道德问题,尽管高科技的新产品令人应接不暇,可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西方,资本主义把人们引进了利己主义的冰水中,尔虞我诈、贪污、吸毒、淫乱成为普遍的现象。人们在激烈的竞争中疲惫不堪,精神错乱、亲情淡漠。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现代病。”

西方人在他们的老祖宗那里找不到合适的伦理道德,他们就把眼光投向了东方。东方文化的母体在中国。中国古老文明曾经处于世界的最前列,只是近代才落后了。所谓落后,只是在制度和科技方面落后,而在聪明才智、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方面仍有一定的优势。

中国的传统道德是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好长时间以来,我们的思想界一直有个糊涂认识,以为凡是封建社会流行过的道德、凡是古代君主提倡过的道德就不是好道德。基于这种认识,很多人不敢重提传统道德。其实,历史上的一些道德并不隶属于哪个特别的阶级,尽管它曾被某个阶级所利用,但它绝不是专为哪个阶级服务的。

对于中国传统道德,我们必须重新建立五点认识:

第一,历史上的一些道德与当时的社会是基本上相适应的,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发展经济和文化、抵御外侮是有积极作用的。不能只看到其黑暗的一面。

第二,现实是历史的延续,我们不可能完全抛弃传统道德,也无法找到全新的道德要人民马上接受。唯一的办法是继承和改造传统道德,附于新道德,协调之,推陈出新。

第三,我们正处在由人治社会向法治(制)社会的过渡中,法律尚未健全,需要用道德配合法制。道德的作用绝不亚于法制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大力抓道德建设。

第四,一定的道德水准代表了一定的民族文化的水准,反映了国民的精神面貌。中华民族是伟大而优秀的民族,应当有高层次的道德。事实上,传统道德中有许多内容是值得发扬的,如:追求正道,修身立德,自尊自强,处事适中,以礼待人,与人为善,勤俭廉洁,立志报国这八个方面就是其精华。

第五,在亚洲的中华文化圈内,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的港台地区,一直恪守起源于中国大陆的传统道德,如日本对国民进行忠孝教育、韩国的中学以“三纲五伦”为校是,这些传统道德在他们的现代化过程中起过不可低估的作用。我们应当总结他们的经验,认真用好祖宗传下来的文化遗产。

早在20世纪初,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就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提出重建传统道德,认为中国的传统道德比外国民族的道德要高尚得多,只有恢复固有的道德,才能恢复固有的民族地位。孙中山还特别强调孝道,认为只有把“孝”字讲透,国家自然可以强盛。

我认为,重建传统道德,应当从孝道入手,或者把孝道作为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大陆有1亿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老年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许多青年人对孝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或者以为孝道是封建道德,少数人甚至以不孝为时髦,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孝道宣传。通过孝教育,可以实现三个层面的精神文明建设:

首先,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培养博爱的人性,使人回到良知,人人都有尊老爱老的观念。

其次,调整好家庭关系,促使家庭和睦,减少民事纠纷。只要能搞好家庭文明,社会文明就必然能搞好。

再次,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地球上每个地方的炎黄子孙在孝道陶冶下,更加热爱中华民族,自觉地为民族振兴作出贡献。

重振孝道,古代有很多事例可以借鉴。如果我们在学习古代的优秀孝子的同时,再发现和宣传一些新时代的优秀孝子,批评愚孝和伪孝,同时建立崭新的孝道理念,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很快就会形成良好的孝道风气。让我们扬起传统道德的风帆,振奋精神,向21世纪迈进!

收稿日期:199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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