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竞争问题探讨_银行论文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竞争问题探讨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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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为增加存款,扩大存款的市场占有率,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客户来开户存款;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努力向效益好的企业发放贷款;为扩大影响,树立形象,增加营业收入,不断扩大中间业务种类。在这三者当中,围绕存款的竞争最普遍,最常见。商业银行开展竞争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受机构数量增加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在增强。如何认识这种竞争,并在此基础上对它进行有效监管,是当前金融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产生的原因及决定竞争程度的因素

(一)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产生的原因

1.银行与企业之间市场化关系的初步形成是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产生的基础。长期以来,专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主要是在行政安排下建立信用、结算关系的,专业银行被指定为哪些国有企业服务,国有企业被指定到哪家专业银行的基层行处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在这种体制下,银行业基本无竞争可言。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这种纯粹行政化的银企关系被动摇了。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间传统的业务分工逐渐被打破了,可以自主选择企业; 企业也有权选择银行。 1995年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及《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对新型银企关系的形成和巩固起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对银企市场化关系的法律确认。《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在银行开立或使用帐户。”这条规定意味着要在企银之间建立以双向选择为基本内容的市场化关系。企业依据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均有资格取得在商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许可证,同时也有理由要求取缔在贷款行的户头。

2.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迅猛发展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商业银行法》颁布施行后,我国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展速度加快了。四家专业银行在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同时,凭借资金实力,加快了网点建设的步伐,其网点数增加很快,增强了竞争的实力。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崛起,一批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被批准改建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它们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数量逐步增加。这些新兴银行从开业之初就以商业银行的运作机制出现,且没有不良信贷资产和冗员的负担,加之服务较好,颇具竞争实力。同时,大批城市商业银行陆续组建起来,它们以信用社为基础,拥有较多的营业网点和客户。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大大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

3.利益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使各商业银行有参加竞争的动力。在政策性业务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分离出去以后,国家作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所有者,要求它们实现盈利,并将利润多少作为衡量经营状况的重要标准。这促使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经营中追求利润目标。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资者——股东们就是为了获得利润,使股本增值而组建商业银行的,所以股份商业银行的赢利动机是与生俱来的。无论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对所属分支行下达利润指标,在财务制度上普遍实行利润与费用相联系的考核管理办法,即利润的增加将使各分支行的可支配费用相应增长,这意味着职工工资、奖金、福利是与其所在行创造的利润挂钩的;在人事制度上推行把利润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经营业绩重要标准的管理方法,给分支行领导施以压力。在利益机制的作用下,各行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而积极参与到竞争中去。

(二)决定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程度的主要因素

1.商业银行的家数。商业银行的家数直接决定着竞争程度和银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的高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家数越多,银行业的竞争越激烈,银行业的整体利润率水平越低。随着商业银行家数的增加,最终银行业利润率将趋向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这是马克思所揭示的利润平均化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

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在前几年新建了一批商业银行后,近两年没有再成立新的商业银行,但一些区域性的银行变为全国性的银行,实际上从全国范围来看,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家数。不过,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家数要少得多。

2.商业银行的网点数。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在同一地区,各家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数的增加,会减少每个网点的存款量和利润额,强化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但这并不影响该地区每家商业银行的存款量和利润额。在同一地区内,银行网点的不断增加,最终会使新增网点的利润降为零,若该银行的经营机制健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就会关闭该网点。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家数增加不多,但各地区的网点数增加很快,推动了银行业竞争程度的提高,导致在许多地区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每家商业银行的存款量稳步增长,但每家银行网点的存款的增速却在递减甚至变为负数。在部分地区,新增银行网点的利润已降为零,甚至亏损,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该地区已不应该再增加网点。

3.经济的景气程度。企业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一个地区的经济蓬勃发展,各家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周转较快,该地区的银行在吸收存款,选择优良客户时的空间就会更大,发放贷款的风险也会变小,银行间的竞争也会相对变弱。反之,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的经济景气程度降低,银行间的竞争程度就会提高。今年我国一些地区经济增长变慢,企业经济效益水平下降,资金周转速度减低,存款增势放缓,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更趋激烈。

4.货币政策的松紧。在中央银行放松银根,扩大基础货币投放,货币供应量以较快速度增长的条件下,银行的各项贷款及由此产生的派生存款的增长会加快,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间为吸收存款而开展的竞争会相对变弱。反之,中央银行收紧银根,商业银行间为吸收存款的竞争会增强。

由于上述因素在变化,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的程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是不同的。在不同地区之间,由于货币政策、商业银行的家数是统一的,因而竞争程度的区别主要是由分支机构数量和经济景气程度决定的。在个别地区因银行分支机构较多,加上经济景气程度较低,银行间竞争变得很激烈。

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的主要特征

(一)从竞争主体来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是最主要的竞争

现阶段我国对外国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限定其服务的区域、对象和经营的币种,外国商业银行和国内商业银行之间只是在个别区域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总体上说,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是银行业竞争的主体。

按照商业银行的类型来划分,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可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作为新兴的商业银行,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展,除了需要抢占市场的新增额以外,更重要的是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已占据的市场中争夺份额,挖走客户。因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最为激烈,构成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的主要内容。

在竞争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各有优势,也各有劣势。

相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以国家信用做保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尽管存在着不良贷款比率较高,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但在企业和公众的心目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有国家做保证,不会有支付危机,更不会倒闭。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具有社会信誉优势。二是有机构网点优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时间较长,在分支机构的建设上陆续投入了大量资金,已形成了“数量多,分布广”的网点格局,为开展业务,吸引客户提供了基础。三是结算方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利用广泛的营业网点和相对完善的联行结算系统,有条件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四是稳定的客户群。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传统体制下作为专业银行有其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并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与这些客户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目前我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已走入市场化的轨道,实现了双向选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客户因此有所流失,但总的来说,它们的客户群体是稳定的。

相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的劣势主要有两个。一是资产质量较低,由此导致盈利能力较差。二是经营机制不合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臃肿,管理层次较多;人员过剩;权利与责任不对称,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较为普遍,对经营效率的提高有较大的制约;个人收入分配平均化,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相对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的优势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职工工作积极性较高。这些银行个人收入分配上一般都打破了“大锅饭”,把职工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相联系,有利于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经营效率较高。这些银行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一般按照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管理层次少,职工的权利、责任、利益联系较紧密,多数机构的职工人数合理,由此推动经营效率提高。这些行的人均利润、规模效益水平都较高。三是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这些银行较少受到行政干预,没有政策性贷款的包袱,多数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审贷分离等信贷管理制度,对贷款的管理相对严格、规范,不良贷款比例因而较低。较高的资产质量保证了它们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相对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的劣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点较少。除城市商业银行外,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时间较短,特别是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近来才转变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建设起步较晚,在全国建立分支机构的工作刚刚开始,因而网点数量少,分布稀。城市商业银行有信用社的基础,网点数量并不少。目前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急切地要扩大网点,但又受资本金较少的限制,难以在短时间内扩充规模。网点上的相对劣势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二是社会信誉较低。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服务较好,在客户中的形象不错,但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特别是受一些金融机构如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关闭的影响,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风险意识明显增强,银行不能倒闭的观念被否定了,一些企业和居民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心降低了,不愿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存款的企业和居民增加了。据了解,今年以来在一些地区,部分客户因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心不足了,将资金从这些银行转走,导致它们的存款下降或增长缓慢。三是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算速度相对较慢。个别银行因没有参加全国联行等原因,需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异地结算,结算速度相对较慢。

由于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能否取得企业和居民的信任至关重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社会信誉较高,应该说这是它们的最大优势,也是在竞争中最大的砝码。这在很大程度上能解释这样一种现象:与国有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的下降速度相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各项存款中的占比的下降是非常缓慢的,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不降反升的局面。

(二)从竞争客体上看存款是各家商业银行争夺的主要对象

围绕存款的竞争远比争夺贷款客户和中间业务更激烈。在今年取消贷款规模限制,实行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情况下,各行间的存款竞争更为激烈。

综观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竞争的历史可以发现,商业银行间的竞争一般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存款竞争为主,第二阶段存款竞争与贷款竞争并重,第三阶段以中间业务的竞争为主。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处在第一阶段上。在该阶段上各行高度重视存款的增长和存款市场份额的扩大,但在寻找优良贷款客户,提高资产质量上所下的功夫还不够。随着各行经营机制,特别是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预计这种竞争将发展到以存款与贷款竞争并重为特征的新阶段。目前在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争夺优良贷款 客户的竞争。

(三)从决定竞争程度的因素上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量对竞争程度的影响较大

从国外的情况看,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变化,对商业银行间的竞争程度及银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产生很大影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筹建实行严格控制,商业银行数量增加很慢,但各地分支机构的建设步伐较快,银行间的竞争因此在不断增强。由分支机构增加而增强的竞争不影响银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但会改变各家网点的盈利状况。

(四)从结果上看竞争推动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撤并、整改的进程

国外商业银行的竞争往往遵循竞争—集中—垄断—反垄断的规律向前发展。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远没有发展到走向集中的程度,只是对分支机构的盈利产生影响,造成部分分支机构亏损,并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撤并、整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的主要问题

(一)恶性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这里所说的恶性竞争是指竞争手段是非正当的。例如,银行机构为了拉来客户,违规向客户支付高息,支付现金;放松信贷管理,通过发放贷款吸引企业来开户;以各种形式给客户高额回报。恶性竞争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和风险大增,甚至造成亏损,破坏金融秩序,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恶性竞争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机制不合理。一些银行机构拥有经营自主权,实现了自主经营,并有较强的利益扩张冲动,但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机制还没有健全。在此情况下,它们的行为目标趋于短期化,追求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在竞争中只注重存款等任务的完成,放松管理,不顾成本的增加和风险的扩大。

2.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存在缺陷。一些银行片面强调存款立行,追求存款的增量及存款的市场份额,对分支机构的考核、评价突出存款指标的完成情况,实行福利、奖金与存款完成情况相挂钩的管理办法。在此激励机制之下,这些银行的分支机构一味追求存款的增长,不注意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忽视风险的猛增,甚至不惜违规经营。

3.银行机构过多。在个别城市,银行机构已经过多,表现为新增机构的利润已经为零或负数。过多的机构促使竞争程度大大提高,直至演变为恶性竞争。

4.监管不力。恶性竞争是在强烈的利益动机驱使下产生的。在金融监管薄弱的条件下,银行机构为追逐高额利润,在竞争中采用非正当竞争手段在所难免。

5.产权结构不合理。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表现在:股权两极分化,而且大股东和小股东都没有足够的积极性或能力去制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地方财政拥有最多的股份,成为最大的股东,应该说它最有资格行使监控权,但实际上它没有足够的积极性去监督、约束经营者,除地方财政外,其余都是个人股。这些小股东很分散,人数很多,每人掌握的股份很少,没有能力去完成监控经营者的重任。在此产权结构之下,银行的经营者对所有者的利益关心不够,更注重的是自己的眼前利益,不但工资、奖金、福利的开支可能失控,而且在竞争中还可能不惜以高成本,冒高风险去争夺市场。

(二)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不公平竞争问题

前面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做了分析,从中得出一个结论:相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在社会信誉上占有明显优势,这种优势不是自身经营的结果,而是源自国家信用的保证。股份制商业银行既没有国家信用的保证,又没有存款保险制度,自然在社会信誉上要处于劣势。这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在结算渠道上,个别商业银行需挂靠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异地结算,减缓了结算速度,这同样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和集团性公司要求所属企业统一到某家商业银行开户,或组建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归并所属企业帐户,然后统一到某家商业银行开户。实质上这是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干预,并造成各家商业银行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三)个别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快速增长

竞争中个别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快速增长,大大削弱了盈利能力。这些成本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设备、房屋方面的开支。如更新计算机系统,增加或调整营业网点,为上门服务而购置汽车。另一种是工资成本。吸引人才,付以高薪。第三种是为拉来客户,留住客户而支出的“关系费”。

(四)个别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大大增加

某些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在选聘分支机构负责人时,以能否拉来存款为标准,凡是能使存款蛋糕迅速变大的,都被委以重任,而不看这些人的管理能力和其他素质。这种用人体制,在推动存款增长的同时,留下了管理漏洞,为一些人谋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大大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四、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的主要手段

(一)增加、调整网点

营业网点是商业银行开展各项业务的基础,其数量和布局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规模和空间。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增加、调整营业网点上下功夫。为了增加存款,获取更多的利润,各家商业银行在筹建新的营业网点时,都考虑到了该网点的经济效益,一般都选择经济发达、企业效益好、交通便利的区域设置网点。于是,在城市里逐渐出现了繁华商业区银行网点林立的景象。在大城市的许多高档写字楼里各家商业银行往往是以最高的租金租凭楼层,设立网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除了新增网点以外,还需要对现有网点的布局进行调整,撤并那些在传统体制下建立的低效和亏损的营业网点,优化布局,提高单个营业网点的成本效益比例。

(二)争夺人才

许多商业银行特别是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以较优厚的条件吸引人才。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们挑选工作人员时应格外慎重,特别需要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又精通银行实际工作的专业人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培养、蓄积了相当多的这样人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选择工作人员时首先把目光投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它们以较高的职位、薪金等优厚条件来吸引金融人才。

(三)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电子化。各家商业银行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进金融电子化建设,以实现业务综合化为目标,努力把计算机在银行业务处理上的运用提高到新水平。多数商业银行在城市里都已实现了微机自动化操作,有些已在计算机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了全市、全省同存同兑,有些开办了若干项费用的微机自动划缴业务,并在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了收费“一卡通”,有的开办了以自动化技术为依托的24小时自助银行、自动保管箱业务等。

2.开发银行卡。各商业银行在竞争中以计算机联网为基础开发各自的银行卡。银行卡既包括信用卡,又包括转帐卡(储蓄卡)、储值卡、专用卡等。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竟相增加银行卡的功能。

3.网络化。近来我国一些银行在部分地区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作为国际金融界应用计算机技术的一个最新成果,不仅能为银行创造了将服务的触角伸及各个领域和广大用户,捕捉商机的条件,而且使银行大大减少了铺摊设点的成本。这种服务模式代表了一种未来发展方向。不过它的技术含量很高,对操作者、监管者的素质要求也很高,各家商业银行在应用过程中都应慎重。

4.与证券资金清算系统联网。一些商业银行把竞争的领域扩大到同业存款。它们将自己的资金清算系统与证券交易营业部联网,提供对证券交易保证金的划转、清算服务,以吸引同业存款。

5.从柜员制到客户经理制。除了广泛实行的柜员制以外,为了使客户免除因办理不同的业务而需在不同的银行柜员来回奔波之苦,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全员柜员制服务,使客户在任何一个柜台均可以顺利完成本外币、定活期存取款业务。有少数商业银行还推行了客户经理制。客户经理一个人就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种金融需求,大大方便了客户,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上门服务

为了吸引客户,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开展了以上门收付现金、收取支票为内容的服务,方便了客户。不过,应该看到,上门服务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把安全性风险从企业转移到了银行,从客户所在地到银行这段路途发生的现金、支票丢失,其损失由银行负责,同时也加大了银行购置车辆、增加人员的成本。

(五)扩大中间服务、外汇业务

中间业务不涉及银行的资产负债总额,而是通过以代理的形式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为银行带来经济效益的一种特殊业务。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既能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强大的服务功能来吸引客户,又能获取稳定的利润。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都把发展中间业务作为重点,其业务量已经超过了表内业务。近年来,我国一些商业银行以中间业务为突破口,努力发展新的效益增长点。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客户对外汇业务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加之外币业务的利润高于本币业务,近年来,越来越多商业银行重视国际金融业务,向“本外币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以此吸引客户,增加利润。

(六)违规手段

个别商业银行采取违规手段来满足客户的非合理的需求,例如,给一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支付现金,违规支付高息,不执行大额现金支付报批报备制度。

五、对我国商业银行间竞争实施监管的基本思路

(一)抑制恶性竞争

保持银行间的合理竞争,防止竞争的恶性化,是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产生恶性竞争的原因,人行应采取如下监管措施。

1.督促商业银行改革经营机制特别是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各家商业银行都应加强自我约束、自担风险机制的建设,使利益冲动与责任约束很好的结合起来,注重长远发展,进而加强管理,依法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各家商业银行在内部考核制度中,应贯彻“管理兴行”的方针,把管理水平、内控状况与市场份额放在同样重要的地位来考核,对于那些市场份额扩大而管理水平低、内控存在漏洞的银行机构,应坚决予以整改,摒弃单纯以完成存款任务为尺度衡量干部水平的作法。

2.促进产权结构合理化,奠定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合理竞争的产权基础。对于一家银行来说,能否经营得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产权、服务、管理。产权在其中具有基础地位。对于前面分析的存在产权结构缺陷的那些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应加快产权结构改革的步伐,扩大法人股比例,增加法人股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名额,从而发挥法人股股东对经营者的制约作用。

3.在控制商业银行数量的同时,对个别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增长要严格限制。从长远来看,当各家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特别是自我约束机制健全以后,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网点数量的限制可以取消。但在现阶段各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健全的前提下,应继续坚持对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管制,并对那些分支机构已经过多的地区,严格限制其银行网点的增长。

(二)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为此应创造如下条件来促进公平竞争的开展。

1.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公司,以免除客户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开户存款的后顾之忧,使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与国有商业银行同样的吸引客户的条件。

2.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增资扩股,使其有能力扩大分支机构,增加网点,逐渐增强网点竞争能力。

3.废除各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对所属企业到哪家银行开户的有关限制。充分赋予企业自主选择开户银行的权利。任何单位都没有干预企业到哪家银行开户的权利。

4.清理、整顿各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结算中心,对各部门及集团公司要求所属企业将资金交由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到一家银行开户的规定予以取消。

5.加强全国联行结算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让各家商业银行都参加全国联行。

(三)加强监管,规范竞争手段

鼓励各家商业银行通过改善经营,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来满足客户的需要。对采取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等违规手段的竞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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