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教育“家校合作”的实践探索与反思论文_张旭东

中职教育“家校合作”的实践探索与反思论文_张旭东

(巩义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河南省 郑州市 450000)


近年来,由于中职学生年龄的特殊性、生源的特殊性、育人目标的特殊性,在教育方式、管理模式上明显区别于中小学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可以弥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足,使得“家校合作”的观念得到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学校的认可、重视和支持。本文基于对中职教育特殊性的理解,结合我们学校中职教育中“家校合作”实践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尝试对中职教育“家校合作”实践探索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反思。

一、中职教育“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1)家庭的原因。为了事业或生计家长无暇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孩子身上,虽然当代的家长较之以前更加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投资,但更多的是加强了对孩子各种技能的学习和培训,真正与孩子的心灵沟通少之又少,孩子则成为学习的工具,而并非是以自身意愿而学习的。一些家长认为“家校合作”除了加重家长的负担,也是学校在故意推卸教育责任。此外,由于学校离家庭较远的缘故,也让家长疲于应付学校的各种活动。家长的积极性不能被调动起来,潜能未被挖掘,真正的“家校合作”便很难展开。

(2)学校的原因。教学是我们学校的首要的也是主要的任务,教师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消耗在教学第一线上。“家校合作”活动的开展,必然也会影响一些教师的正常休息时间,而一些教师对召开家长会之类的活动往往感到力不从心甚至产生厌恶感。

(3)合作机制的缺失。“家校合作”的观念从提出到被理解和接受,虽然有相当长的时间,但一直以来,“家校合作”更多地成为了学校自觉自发的一种行为,家长往往是被动地参与。

二、解决“家校合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1.提高认识,明确“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1)提高家长和学校对“家校合作”的认识,积极参与合作。解决“家校合作”存在问题的首要方面,就是加强家长和学校对该问题的认识水平,必须让家长意识到教育不仅是学校的问题,更关系到一个家庭和一个社会的未来。学校也应充分认识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所蕴涵的巨大价值,积极主动地争取家长参与学校,把家校合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2)统一家庭与学校教育理念,保持“家校合作”教育合力的连贯性。只有当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才能形成有效的教育环境,给孩子正确的教育,让孩子更好地成长。如果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一致、不协调,势必使孩子教育不连贯、不完整,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2.加强研究,探索“家校合作”的途径和方法

(1)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家长会”制度。学校应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家长会”制度,学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家校合作”实施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前请家长代表共同讨论家长会的主题和参与次数,学校在开展家长活动时,一定要先调查家长的需求,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确立学校与家庭共同参与目标,并对参与过程做出评价。另外,应充分挖掘家长的优势和潜能,请一些具备一定素质的家长进行讲座,交流教育孩子的心得体会,促进家长间的相互学习。

(2)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培养家长主动参与学校教育的信心和能力。

首先,配备专职和兼职教师,定期免费为家长开课,讲授一些心理学、教育学、教育艺术的相关知识。其次,学校可以组织师资针对学生年龄心理特征、如何有效学习、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实际编写专门的家庭教育教材,使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既有理论知识又有生活实践。再次,不定期举办教育专题讲座,聘请教育专家为家长做主题报告。另外,也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与家长的合作沟通能力。

(3)丰富“家校合作”内容,开拓“家校合作”形式。在“家校合作”内容上,不应只局限于学生的成绩和纪律表现,也不应只局限于老师的教学工作,而是应该还包括孩子的性格爱好、身心发展、职业展望等一系列内容,包括学校活动的一切方面,比如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管理与建设,从校内活动到校外活动,让家长把参与学校活动纳入自己的活动计划而不是穷于应付。

在“家校合作”形式上,首先,除了可以阶段性召开家长会外,还可以实行家长开放日。每学期或学年向家长开放一天或半天,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家长通过听课、参与主题班会、观摩学生活动与学校联欢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了解学校、了解老师、了解学生,增进与彼此间的感情。其次,学校每月可以实行家长接待日制度,学校可以建立“家长访问中心”,促进家长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在校内给家长和教师提供一个见面和沟通的场所,以满足部分家长与学校联系的个别需要。最后,“家校合作”应充分利用网络迅速便捷的特点,通过网络及时与家长进行联系和沟通。

3.完善“家校合作”机制,适当下放教育权

适当下放教育权,提高家长“合作教育”的积极性。家长参与教育实际上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而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居高临下地位主要原因传统是教育观念和习惯影响。适当地下放教育权,是教育民主的必经之路,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前提条件,只有教育权部分下放,才能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提供机会。

综上所述,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不仅仅是为了弥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足的前提,更是为了应对现代社会急剧发展对教育提出的严峻挑战,中职教育的特殊性更突显“家校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中职教育中“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家校合作”的认识和理解,是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家校合作”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家校合作”机制,部分下放教育权,才能在中职教育中真正开展“家校合作”,形成有效的教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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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旭东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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