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标准招标模型作为基础,同时结合我国自从计划经济逐渐的向市场经济转型这一时期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相关变化,进而形成了含有体制因素的相对新型的招标投标机制的选择模型。本文相对深入的分析了现如今标准招投标模式的局限,同时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时期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方式以及与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关系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建筑产品价格;关系
引言
在建筑工程的承包以及开发过程中,价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有多方对于同一项目进行投标竞争,这种时候,如果其他的条件基本相同,那么投标的成败直接受到报价的影响,并且这时候工程造价的管理体制也会极大的影响到投标方的竞争行为,基于此可以得知,对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方式以及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变化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究与分析,对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非常重要的。
一、 标准招投标模式的局限
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制约机制因市场价格机制相对比较的完善,这种完善的价格机制是由价值规律作用的自我调节所得的,而不是单纯的由外部的力量所造成的。表现在建安工程的定价方式上,就是建筑工程主要采用的是在所有报价中,最低折中标的投标竞争方式,投标方主要依据企业内部的报价体系以及基础定额,利用竞争性的招投标,用相对比较低并且十分合理的自主性的报价来获得工程的承包合同。在此基础上,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都要将内部机制的相关调理工作重视起来,对于市场的实际动态进行实时的掌控与了解,通过采集市场的相关信息来有效的提高企业内部的技术相关力量,进而有效的缩短施工的工期,在开展工程投竞标竞争中,尽可能的利用最为先进、科学的施工工艺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将工程招投标的含义展现出现。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有关投标方并不能依据市场上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等的价格以及本企业依据自己劳动生产率来制定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的消耗定额编制报价等等,进而导致有关招标模型中的部分假设并不成立。另外,由于密封投标、公开投标,以低价者中标的价格形成方式在标准模式中是内生给定的,建筑产品的其他的形成方式被逐渐的排斥在研究的实际区间之外,这种招标招投标模式不能应用于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完善的情况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产品价格的实际形成方式的选择问题,不能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变化过程进行良好的解释,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进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混乱现象以及诸多的问题,是我国建筑行业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的一个步骤。
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时期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方式
我国经济在经历由计划经济逐渐的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相关投标人员对于工程的估价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信息:一是甲方与乙方这两方的共同的信息,也就是相对统一的概预算定额;二是投标人的私人信息,也就是指企业内部定额以及预算编制的实际水平。其中共同信息与私人信息所占据的比重需要相对灵活的依据Pp值的增加,私人性的信息有关比重逐渐的增加,而共同信息的比重也在不断地减少,换句话说,随着工程的造价管理体制不断的向市场化推进,相对统一的预概算定额的指标性计划的相关作用也会随之减弱。举例说明,若一个建筑工程存在一定的工期以及质量,对于招标方来说,它希望支付于承包方的相关合同价款P越低越好,在这其中,如果中险中标的投标人i以报价b1来实现中标,那么合同价Pi如下所示:Pi=bi。假设存在有n个可以完成该项工程能力的投标方,如果投标方被业务选用,那么对于该工程的估价可以显示为:vi=pp×ci+(1-pp) ×u。假设ci只有i自己知道,但是每一个投标方都明白,ci是相对独立的取自定义在一定区间内的均匀分布的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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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与标准模型相同的推导方式,可以推算出,有关投标方的最优化报价可以显示为:bi=B(ci)=PpCi+(1-Pp)u+Pp\n(Ca-Ci),由此可以得出,招标人的报价与以下两个外部因素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是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的程度Pp;二是共同信息u,也就是指相对统一的概预算定额,在招标人的私人信息Ci一定的情况下,会跟随着Pp的逐渐的增加,有关招标人的私人信息在报价中的比重也会逐渐的提升,有关发包方对于工程的估价会随着工程的估价而逐渐的分离。
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建安工程建筑招投标制推行之后,有关统一管理的工程概预算定额的实际法定属性并没有改变,由此导致工程造价的管理市场化程度十分的低,也就是Pp值无限接近于零,建筑招标方就会具有很大的积极性对价格进行压低,主要表现形式如下:招标单位违背投标报价书全面的评估、综合的考虑以及合理中标的相关原则,单纯的注重标价的实际高低,对建筑承包的要求也只是坚持价低者得的原则。
三、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方向
我国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正在不断的优化与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入发展。想要消除发包方以及投标方压价的积极性,就只能在Pp无限接近于1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依靠自己的综合实力提高自己的价值优势。
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主要方向如下:
(一)控制量
要实现国家对工程造价管理方式的改变,一定要将量和价分离出来,国家层面来讲的话,就是要严格的控制定额的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等消耗量的相关水平,进而为建安工程价格的确定以及控制提供合理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要建立相对统一的基础定额。
(二)指导价
对于现行定额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方法进行改革与创新。由国家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来实现对人工单价、设备相关材料以及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相关信息的定期发布。各个企业都要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人工单价、价格材料以及施工机械台班价格进行有效的确定。
(三)竞争费
向国际水平靠拢,充分的合并直接与间接费用,之后再将其分为现场经费以及企业经费。现场经费可以依据不同类型工程来制定计划指导性费率,企业经营费用可以依据不同企业的等级、实际承包范围来对指导性费率进行制定与计划。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产品报价的实际构成高低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管理体系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因此对建筑产品价格的实际形成方式与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对于经济转型时期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相关改革是非常必要以及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刘丹.浅谈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控制方法[J].居舍,2018(10):112.
[2]兰云峰.浅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完善与发展[J].科技经济导刊,2016(25):182-183.
[3]何一坚.试论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要素与其工程造价降低的对策[J].低碳世界,2015(01):162-163.
论文作者:周洪泉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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