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确认的莎士比亚四部作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莎士比亚论文,作品论文,于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到1978年为止,大陆和台湾的两种《莎士比亚全集》译本篇目基本相同。大陆的全集是在朱生豪1947年完成的译作《莎士比亚戏剧集》基础上增补的,出版于1978年;而台湾的全集则是由梁实秋辗转37年单独译出的,出版早些,在1967年。两个全集都只收了37个剧本,154首十四行诗,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鲁克丽丝受辱记》和四首(部)杂诗:《情女怨》、《凤凰与斑鸠》、《爱情的礼赞》和《乐曲杂咏》。只是梁实秋把最后这四部命名为“附诗四种”,带了一个“附”字,大约因为它们之中含有较多别人的创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却一视同仁,给予它们和其他作品同等地位,大约认为对莎士比亚作品中包含有别人的创作这一点不必太考究。
但是,在美国,早在1974年出版的莎士比亚全集就已纳入了新确认的莎士比亚佚作《两个高贵的亲戚》(The Two Noble Kinsmen),由《滨河莎士比亚全集》(Riverside Shakespeare)率先纳入。12年后英国的牛津《莎士比亚全集》也纳入了此剧,以后又得到其他全集的响应,《两个高贵的亲戚》之纳入莎士比亚全集似乎已成为定局。
1997年,《滨河莎士比亚全集》又有了新的举措,纳入了新确认的另外两部莎士比亚作品:历史剧《爱德华三世》(Edward Ⅲ)和长诗《挽歌》(A Funeral Elegy)。在此以前的1985年牛津《莎士比亚全集》的编辑加里·泰勒(Gary Taylor)也宣布发现了一首莎士比亚的诗(诗的第一行是Shall I die? Shall I fly,便以此为名),并对这一确认作了解释,以后又将此诗编入他编辑的《莎士比亚全集》。这样,到1997年为止,新被确认的莎士比亚作品已有四部之多。这四部作品里有两部得到比较一致的承认,有两部则尚待最后确认。本文打算对此作一简单回顾。
从剧本《托马士·莫尔爵士》看莎士比亚佚作的鉴定
我们先从早已获得承认的剧本《托马士·莫尔爵士》片段谈起,因为它也是佚作,是我国现有的两个全集应当纳入而没有纳入的;同时借以说明历代莎学者如何鉴定莎士比亚佚作。
《托马士·莫尔爵士》的手稿原藏于大英博物馆的戏剧手稿中,编号为哈雷藏稿(Harleian MS)7368。1844年,亚历山大·戴斯(AlexanderDyce)在他为莎士比亚学会编辑的资料中已经宣布这份手稿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可惜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1871年,理查·辛浦森在《笔记与探索》(Notes and Queries)里旧话重提,并且发出了惊人之论,说这个手稿里不但有莎士比亚的作品,而且其中三段为莎士比亚的手迹。此论一出震动了莎学界,引起众多的研究与考证。经过长期研究,目前莎学界已经证实了其中两段确是莎作,其中的一部分(共147行)还是莎士比亚手迹。
被确认为莎士比亚作品的两个片段是他修改安东尼·孟德、亨利·切托和托马斯·海伍兹(或托马斯·德克尔)合作的剧本《托马士·莫尔爵士》时写下的。那时这个剧本没有通过检查官的审查,只好找莎士比亚修改。但修改之后似乎仍然没有通过,于是没有留下演出记录。这份含有6种笔迹的手稿后来便进入了大英博物馆。
剧本《托马士·莫尔爵士》留下的问题很多,连写作年代都成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是1590年,有人则认为是很久以后的1605年。现在一般的看法是在1590至1593年之间,不可能更晚。对这部作品的鉴定是从手稿的笔迹、拼写、词语、句法、意象和思想等方面做了广泛的研究之后综合得出结论的。
首先是笔迹鉴定。莎士比亚存世的笔迹很少,一共只有六个签名,三个签地他的三份遗嘱上,其中一个前面还有"by me"二字。另外三个签署在商业文件上,有法律效力,由官方存档。所以这六个签名和两个字之为莎士比亚真迹是确凿无疑的,它们成为鉴定莎士比亚手迹的依据。1871至1872年,杰出的手抄本研究专家芒德·汤普森爵士(Sir Maund Thompson)把上述《托马士·莫尔爵士》两段之一与莎士比亚的这六个签名和两个字对照,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确是莎士比亚的笔迹。但是他也谨慎地说明,由于可以对照的资料太少,难以作出绝对结论,如果在其他方面的研究结论也相同,这个结论才算可靠。
比笔迹鉴定更为简单的是单词的拼写习惯。莎士比亚时代英语拼写尚未固定,正字法的观念尚未树立,每个人都按自己的习惯和发音拼写,彼此出入很大,再加上各有自己的缩写形式,简直是五花八门,造成了许多不便。但是这种混乱对于鉴定当时的文件却有意外的用处。研究已经证实,第一个莎士比亚全集(即1623年对开本)和某几个四开本是根据莎士比亚手稿排印的。排字工把莎士比亚的拼写改作流行拼写时难免有误读和遗漏,于是留下了不少独特的拼写,成为真迹鉴定的重要对照资料。将上述《托马士·莫尔爵士》两段中的特殊拼写跟1623年对开本及那几个四开本对照,专家们发现相同之处多得惊人。这说明《托马士·莫尔爵士》确是莎士比亚的作品。
《托马士·莫尔爵士》的这两段中还有几个词的拼写在当时的文献里极其罕见,例如a levenpence(eleven pence,11便士),scilens(silence,沉默),argo(拉丁文ergo,自我)等都只在莎士比亚的1623年第一对开本和那几个四开本里出现,而在别处却罕见。这也是另一个证明。
再从内容和意象上看,在其中一段里可以看到有三处句法同莎士比亚其它作品非常相似,试看下列对比:
1.《托马士·莫尔爵士》:It is in heaven that I am thus andthus(我之所以能这样那样全在于天意)。
《奥塞罗》第1幕第3场第319-320行:伊阿古说:“'tis in ourselves that we are thus or thus(我们之所以能够这样那样全在于我们自己)。”两句话虽然表现不同的思想,句法却完全一样。
2.《托马士·莫尔爵士》:To take prerogative and tithe of knees(享有特权,接受屈膝致敬)。
《理查二世》第1幕第1场第33行:And had the tribute of his supple knee(接受他灵活的膝盖致敬)。两句只是表示“特权”的词不同,句法和内容都相同。
3.《托马士·莫尔爵士》:To be great/Is,when the thread of harzard is once spun,/A bottom great wound up ,greatly undone.(伟大就是/在险恶莫测的生命之线纺成了/巨大的纱团之际,辉煌地把它解开。)
《哈姆莱特》第4幕第4场第53-56行:……rightly to be great/Isnot to stir without great argument,/But greatly to find quarrelin a straw/When honour's at the stake.(真正的伟大/并非是没有重大的争执便不行动,/而是在荣誉交关之际能为/稻草之微而辉煌地寻衅。)
两个句子都是以To be great is…greatly…为骨架,带一个when从句;都用了两个great,一个greatly,借此产生修辞效果。内容也相同:在生命的关键时刻要敢于迎接挑战,活得辉煌。
在短短的21行里出行了三处与莎作近似的句子,这就很难说是同他人作品的偶然相似了。
再如猎狗的意象。在另一段里莫尔说:“你们用皮带牵着法律的权威,/把它像猎狗一样嗾了出去。”而在《科里奥兰纳斯》第1幕第6场中则有:“科利奥里已隶属于罗马的名义之下,像一条用皮带束住的摇尾乞怜的猎狗,可以任意唆了出去。”(人民文学出版社《莎士比亚全集》卷7,273页)在《驯悍记》第5幕第2场中特拉尼奥也说:“啊,先生,路森修先生把我当他的猎狗嗖来嗖去,我辛苦追猎,却不过为主人卖命而已。”(同上,卷3,295页。)
而最明显的例子却是莫尔爵士用以说服群众不要排斥和迫害外国人的那段话,其中有四个要点:1.若是推翻了秩序和尊卑上下,就会天下大乱;2.社会就会如洪水漫过河堤;3.老弱的人就会遭到迫害,甚至被消灭;4.其结果会使人们互相残杀。这四个意象在《科利奥兰纳斯》第3幕第1场里出现:“你还是……赶快走吧;他们的愤怒就像受到阻力的流水一样,一朝横决,就会把他们一向服从的东西冲毁”(同上,卷7,317页);也在《哈姆雷特》第4幕第5场里出现:“比大洋中的怒潮冲决堤岸席卷平原还要汹汹其势,年轻的雷欧提斯带领着一队叛军,打败了你的卫士冲进宫里来了。”(同上,卷9,106页)而《特洛伊斯和克瑞西达》第2幕第3场俄底修斯的那一大段话则包括了全部上述四种意象:“只要把纪律的琴弦拆去,听吧,多少刺耳的噪音就会发出来;一切都会互相抵触;江河里的水会泛滥得高过堤岸,淹没整个的世界;强壮的要欺凌老弱;……欲望,这一头贪心不足的饿狼得到了意志和权力的两重辅佑,势必至于把全世界供它的馋吻,然后把自己也吃下去。”(同上,卷7,140-141页)俄底修斯此话与上述莫尔的话完全一致,包括了那四个要点。意象相同,思路一样,太像是同一个人心灵的流泻了。
笔迹、拼写、句法、意象和思想全都那么一致,这决非偶然。据此,专家们下了结论:这两段确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其中一段而且是莎士比亚的手迹。这种看法现在已经得到莎学界的普遍承认。
这两个片段大约因为是断简零篇,没有被收进大陆和台湾现有的两个《莎士比亚全集》里。但是已经收进译林出版社1998年新出版的《莎士比亚全集》增订本。
《两个高贵的亲戚》
由于莎士比亚研究的日益深入和研究手段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从60年代起有了电脑这个日新月异的得力工具,莎士比亚真品鉴定的工作获得了突破性进展,《两个高贵的亲戚》就是其最早的成果。
美国《滨河莎士比亚全集》的编者在1974年断然把《两个高贵的亲戚》从弗莱彻的集子里取出,纳入了他们的《莎士比亚全集》,这不是心血来潮的卤莽行动,而是近百年来莎士比亚真品鉴定的自然成果。
原来《两个高贵的亲戚》一向是收纳在弗莱彻集里的,但人们也一向知道其中有莎士比亚的创作。可是其中究竟有多少是莎作?多少是弗作?为什么当初把它纳入了弗集而不入莎集?一时难以回答,因此也难以改变归属。面对这个难题,威廉·斯波尔定(William Spalding)在1833年提出了从分开莎作和弗作入手决定归属的课题。经过140年的研究,尤其是由于计算机的应用,这个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滨河莎士比亚全集》在收入《两个高贵的亲戚》时继承了百余年来的研究成果,作了细致的分析。这个剧本的编辑哈莱特·史密斯在导言里说明了几个问题:
第一,出版此剧最早版本(1634年四开本)的约翰·华特生是位正派的书商,他出版的莎士比亚作品底本都是莎士比亚剧团的手稿,因此,他的话比较可靠。
第二,1634年4月8日伦敦出版注册处登记《两个高贵的亲戚》时注明:“悲喜剧……约翰·弗莱彻及威廉·莎士比亚作”,同年该剧出版,书名页上的作者署名也是:“值得纪念的一代名流约翰·弗莱彻先生,威廉·莎士比亚先生”。两个署名都把弗莱彻放在莎士比亚之前。莎士比亚在剧团的时间比弗莱彻长得多,地位比弗莱彻高得多,为什么会让弗莱彻署名在先、莎士比亚署名在后呢?
这里存在着一个量的问题。哈莱特·史密斯对全剧作了分析,列出一个明细表,说明剧中哪些是莎士比亚写的,哪些诗行是弗莱彻写的,哪些诗行的作者尚难以区分。为说明这个问题,他首先提出了划分两人作品的标准:“区分的标准有诗律特点、词汇、词的构成、某些缩写词的使用范围、意象的差异和意象的运用、某些类型的诗行的特点。”然后指出:“在这些因素集中而一致的地方批评家便可以相当有把握地判定作者是谁,虽然并非有充分把握。”这就是说区分的标准主要是语言和诗律特色,而不是内容,所以是比较客观的,是科学的,并非靠主观判断。但他并没有把话说绝,只说相当有把握,没有说绝对有把握。
从这个表来看,莎士比亚写的总数为1087行,只占全剧的38%强;而弗莱彻写作的部分却有1723行,占全剧的61%强。显然,弗莱彻在数量上占了很大优势,所以这个剧本就归属了他,后来被收入弗莱彻集,这在当时是合情合理的事。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莎士比亚与弗莱彻合写的另一个剧本《亨利八世》上。只是在那个剧本里弗莱彻写得少而莎士比亚写得多,于是剧本就归属了莎士比亚。这很可能也是一种平衡挹注和补偿。
但若是从剧本的另一个角度即情节内容来分析,却又可以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
这个剧本由三条线索组成:
1.巴拉蒙和阿塞特为争夺爱蜜丽娅的爱情所产生的纠葛。这条线索取材于乔叟的叙事诗《坎特伯雷故事集》里的《骑士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古希腊。本是表兄弟的巴拉蒙和阿塞特作了俘虏,在同一个囚室里谈心,发誓彼此要成为最真挚的朋友。但在两人看见爱蜜丽娅之后,却都爱上了她,于是两人转瞬之间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此事经过了许多波折,最后由公爵判定通过决斗来决定爱情的归属,胜利者获得爱蜜丽娅的爱情,败北者按已经犯下的罪行砍头。决斗结果阿塞特险胜,但他兴奋之余纵马狂奔,摔成重伤,在临死之前把爱蜜丽娅交给了巴拉蒙。已经上了刑场的巴拉蒙遇赦,和爱蜜丽娅结婚。这个故事既是悲剧,也是喜剧。笃信战神的阿塞特获得了决斗场上的胜利,却没有获得爱情;顶礼爱神的巴拉蒙没有获得决斗场上的胜利,却获得了爱情。
2.监狱看守长的女儿出于对巴拉蒙的痴情,把他从监狱里偷偷释放了出来,却在旷野同他失散,因此而发疯,被人发现,带回家治疗。其中发疯的段落令人想起《哈姆雷特》里奥菲莉亚发疯那一场。
3.一群乡下人排练节目庆贺五月节,有国王面前演出,得到犒赏。这场戏很像是《仲夏夜之梦》里的几场闹剧。其中乡下人在森林里的演出还是从弗莱彻的写作搭档鲍蒙特的戏里原封不动拿来的。
显然,线索1才是全剧的中心线索,线索2、3都是陪衬,可以删掉而大体无损于全剧的完整性。上述《滨河莎士比亚全集》的明细表说明,莎士比亚写作的部分虽然行数少了许多,却是贯穿全局的主线,亦即《两个高贵的亲戚》之所以成为《两个高贵的亲戚》的部分;而弗莱彻虽写了全部的次要线索,中心线索却只写了两场,且其中一场并不重要。如果只有莎士比亚写作的部分,该剧仍大体是一个首尾贯穿的整体,有开端,有发展,有跌宕,有高潮,有收尾,波澜起伏,撼人心魄;而弗莱彻写作的部分尽管较多,却与主线关系不大,若是没有了莎士比亚的主线,他的两条线索将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之感。这一事实让我们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两个高贵的亲戚》改入莎士比亚全集的结论。若是再考虑到全局设计出自莎士比亚,考虑到两人诗艺水平的高下和合作上的新老关系,这种归属就更显得理所当然了。
在我国,《两个高贵的亲戚》于1992年有了漓江出版社的译本,译者孙法理;1998年译林出版社的《莎士比亚全集》增订本也收入了这个译本。
《爱德华三世》
1997年《滨河莎士比亚全集》又收入了新确认的《爱德华三世》和《挽歌》。
根据这个全集的介绍,《爱德华三世》于1595年在伦敦书业公会登记,次年出版了第一个四开本,1599年出了第二个四开本,以后便再没有版本问世。登记人叫C.伯比(Cuthburt Burby),他也出版过莎士比亚别的剧本,如《爱的徒劳》1598年四开本和《罗密欧和朱丽叶》1599年四开本。
1656年,罗杰斯和雷(Rosgers and Ley)出版了一个目录,把《爱德华三世》列为莎士比亚的作品,但因为该目录有些错误,例如把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的剧本《爱德华二世》也算作莎士比亚的作品,所以威信不高,影响不大。
1760年,知名的莎士比亚全集编辑和学者卡佩尔出版了《古诗选》(Selected Pieces of Ancient Poetry),再次提出《爱德华三世》为莎士比亚的作品,这才引起了注意。经过多年研究,莎学界大体有了一致的看法:该剧为莎作,或部分为莎作。1967年版《牛津英国文学手册》便持此说。
《滨河莎士比亚全集》这一次没有提出明细的诗行归属表,而是采取了开放的做法,对于赞成和不赞成的论点都做了介绍,并说明了几个问题:
1.既然这个剧本里有莎士比亚的作品,为什么当初没有纳入1623年的第一个《莎士比亚全集》?回答是:出于政治上的忌讳。当时苏格兰和苏格兰关系微妙,而在《爱德华三世》里却有许多对苏格兰王大卫的尖刻讽刺。剧中的大卫王背信弃义,刚缔结了边界和约就立即进犯英格兰边疆;在索尔斯伯雷伯爵夫人和财富面前表现得粗俗无耻;最后又被捉住当作俘虏送到法国,再押解回英国,形象狼狈。这很容易伤害苏格兰人的感情,因此此剧很有可能一开始就被禁止了演出,只出了一个四开本就收场,第二个四开本是偷偷出的。1603年苏格兰王詹姆士一世登上了英格兰国王的宝座,从此以后它就更犯忌了。等到二十多年后的1623年对开本问世,包括莎士比亚的老朋友海明和康德尔在内的朋友们已经把这个莎士比亚本来就写得不多的剧本忘记了。
2.根据研究,莎士比亚可能写了剧中的两个部分:爱德华三世追求索尔斯伯雷伯爵夫人的戏和黑王子在波亚叠被八倍于他的兵力包围时和老将奥德利谈论兵力多寡问题的戏。
这个剧本对于研究莎士比亚历史剧具有特殊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事实上形成了一部民间的英国史演义。加上《爱德华三世》,这套历史演义一共有11个剧本,按史实顺序排列应为:《约翰王》、《爱德华三世》、《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上下篇、《亨利五世》、《亨利六世》上中下篇、《理查三世》和《亨利八世》。其中除《约翰王》的历史较早与后面关系不大之外,其余的十个剧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时间从14世纪到16世纪中叶,王朝从爱德华三世直到莎士比亚时代的伊丽莎白女王的父亲亨利八世,而其中的第一部就是《爱德华三世》。
《爱德华三世》叙述了英法百年战争的缘起,描写了百年战争的第一次战争,主要写法国王位的继承权问题和四次战役,即索尔斯伯雷城堡战役、克莱西战役、波亚叠战役和加莱战役。
法国王位继承权问题即法国人隐瞒爱德华三世对法国王位的继承权的问题。这在莎士比亚《亨利五世》的第1幕第2场里也有介绍,即所谓的“舍拉继承法”问题。但那仅仅是一个借口,真正的解释却在《爱德华三世》第一幕里。爱德华三世的母亲是去世的法王菲利浦的女儿,而法国现在的国王跟菲利浦的关系却在三个亲等以外,因此,法国的王位是应当由爱德华三世继承的。这大概反映了那时英国人的观点。
索尔斯伯雷战役其实是不战而胜,苏格兰王大卫望风而逃。但疆场上的战争随即转为情场上的搏斗,在这场搏斗里爱德华三世全军覆没,举起了白旗认输,其中有全剧最精彩的爱情描写。
国王对索尔斯伯雷伯爵夫人一见钟情,施展出了浑身解数,想要得到她,却被伯爵夫人一一巧妙应付过去,最后国王只好承认夫人不但美艳动人而且冰清玉洁,自己乖乖走掉。
国王对伯爵夫人的赞美有很精彩的描写。他说:“她若是谈起了和平我相信她那舌头能够将战争囚禁起来;而她若是谈起了战争也能够把恺撒从罗马的陵墓里唤醒,来听她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战争。除了在她的舌头之上智慧便是愚蠢;除了在她脸上美貌便是诽谤;除了她的顾盼便再也没有温暖的夏天;除了她的憎恶便再也没有霜冻的冬日。我不能够责备苏格兰人对她的围攻,因为她已经集中了我国的全部珍宝。”最后他不无幽默地谈到逃走的苏格兰大卫王:“我要说苏格兰人太胆小,在这样的战利品前也逃跑。”
爱德华王要他的侍从写诗赞美伯爵夫人,告诉他:“她是人间一切美质的概括和总汇。你必须从比“美丽”更美的辞藻开始,为她的漂亮想出个比“漂亮”更漂亮的字眼。你要想赞美的每一种美质都得让她翱翔在赞美所能够翱翔的高度之外。别担心人家说你溢美。即使你的崇拜翻上十番,你要描写的她的价值也要超出你的赞美十个一万倍。”
嫌“美丽”不足,要求从比“美丽”更美丽的辞藻开始,为她的漂亮想出比“漂亮”更漂亮的字眼;要求“你要想赞美的每一种美质”都“翱翔在赞美所能翱翔的高度之外”;说她的美“超出你的赞美十个一万倍”,而又说“我的爱却是最爱,比更爱还爱”,全都是不合逻辑的痴情逻辑,意象连绵,一个高似一个,把个痴爱者的心理描写得淋漓尽致,要说它出自莎士比亚笔下是完全有道理的。
波亚叠战役写了爱德华三世,也写了他的儿子黑王子爱德华。那是黑王子第一次上战场,爱德华三世和老将军们举行了仪式,赠给了王子武器甲胄和祝福。但是王子不久便被数倍于他的敌兵包围,形势岌岌可危。爱德华王却带了部队驻扎在小山顶上观战,毫无行动。几员老将请求带兵支援,也被严词拒绝。他甚至作好永远失去儿子的思想准备。这样,他便让黑王子冒着死亡的危险发挥他的勇敢顽强和聪明才智,取得了胜利,在血与火的战争里学会了打仗,锻炼出了君王的品格。
这个故事成了金雀花王朝的骄傲,在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里,坎特伯雷大主教就对国王亨利五世说过:“威严的王上,到你那曾祖父(按即指爱德华三世)的陵前去吧,……再到你的伯祖父黑王子的坟前去吧,他曾经在法兰西的土地上演了一幕惨剧——把法兰西大军打得落花流水:那时候他威风凛凛的父王正高踞山头,含笑观望他的儿子在法兰西贵族的血泊里横冲直撞。”(《亨利五世》第1幕第2场)
在《亨利五世》第2幕第4场里,我们也听见法国国王对克莱西战役的回忆:“且想一想我们时刻记在心头的耻辱——就是当年那一败涂地的克莱西战役。我们的国王和王子全部被那个连名字都阴森森的黑王子俘虏了去;而那个老头子则山岳一样地高高站在山头,一轮金黄的落日映在他头上,像一顶王冠。他面带笑容,眺望着他那英雄的儿子把苍生残害。”(《亨利五世》第2幕第4场)
这个回忆并不准确,把法国国王与王子被俘的克莱西战役和爱德华王在山顶上观战的波亚叠战役混为一谈了。
克莱西战役是波亚叠战役后一次更加残酷的战役。这一次黑王子再次被团团围困在狭窄的峡谷里,敌方兵力比他大了八倍,他眼看已全无生还的希望。但他却勇敢镇静,在复杂的形势面前运用他的机智,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胜利,俘虏了法国国王和王子。这里有一场他分析敌我多寡形势的戏,据研究出自莎士比亚笔下。
加莱战役是爱德华三世亲自指挥的战役。他采取围困逼降的战术,终于胜利。胜利之后他原想把加莱人的代表用马拖着绕城奔跑作为惩罚,却终于接受了王后的劝谏,释放了他们。(这个历史事件也曾成为法国雕塑家罗丹的雕塑题材,著名的《加莱义民》即以它为根据创作,只是站在法国人的角度,爱憎相反罢了。)
莎士比亚别的历史剧里常常有对爱德华三世和他的事业的回顾和颂扬,都与此剧息息相关,此处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挽歌》
1997年《滨河莎士比亚全集》新鉴定为莎士比亚作品的还有一首长诗《挽歌》。
1612年1月25日,一个德汶郡人威廉·彼德被无辜杀害,九天后这首纪念他的长诗《挽歌》便在伦敦书业公会登记,不久长诗便出版,作者署名为W.S.。此诗现存的原本只有两份,一份在波德利图书馆,一份在芭利俄尔学院图书馆。它们一直无声无息地躺在故纸堆里,直到1989年D.W.弗斯特(Foster)著文指出它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弗斯特宣称:W.S.就是威廉·莎士比亚。但他很小心,又从相反的方面作了探索,提出了别的诗人作为此诗作者的可能。文章发表并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响应之后,弗斯特的态度坚决了起来,说这诗显然是莎士比亚佚作。1995年底英美莎学界就这首诗召开了研讨会,《纽约时报》随即发表消息,说新发现了这首莎作。次年1月至4月,《泰晤士报文学增刊》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进行讨论,持赞成和反对意见的都有。反对者中包括牛津《莎士比亚全集》总编辑斯坦利·威尔士这样的莎学权威。
据《滨河莎士比亚全集》介绍,赞成者所提出的理由可以归纳为12类,除了诗的风格、用韵、语汇、拼写、词法、主题、内涵之外还作了许多背景探索。如指明《挽歌》的献词和格局与莎士比亚的《鲁克丽丝受辱记》近似;它的出版者和印刷者就是1609年出版和印刷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人;诗里使用跨行句(run-on lines)的比例很大,使用最高级形容词很多,常用who做关系代词代替非人的先行词,而不用which。它的主题和用词很像莎士比亚的《理查二世》和《亨利八世》;莎士比亚的剧团在牛津时威廉·彼德常不在校;彼德可能就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第135和136首中的威廉(Will)和其他十四行诗里常提到的那个年轻人。不赞成的人也各有其理由,大体是此诗缺乏莎士比亚那种心理深度、哲学宽容和丰富多彩的意象。但赞成者又驳斥说此诗主题沉重,上述要求在此并不相宜。
这首诗共计578行,大体是4行一小节(韵式abab),有时是两行一小节(韵式aa)。
全诗大体有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诗人表明他必须写这首诗纪念这个遭到诽谤的死者。原因有三:1.以免他死后受到谣言的诋毁;2.他感到遗憾,在死者生时没有来得及表达对他的爱,因为他“总以为默默的爱才最显真诚”(第216行);3.他“要用这不幸的笔写下这一切,/完成我对你的美德应尽的义务,/要把你树立为人世的优秀典则,/为人们勾勒出你的本来面目。”(第225-228行)他的意图是把死者“树为典则”。
二、对死者的介绍:死者生前在牛津读书时受到全体师生的敬佩,获得过两个学位(学士和硕士);他在家乡德汶郡的爱克塞特过着平静的耕读生活;他具有美好的品质:学问,智慧,虔诚,理智。诗人对他赞扬有加:
潇洒的行为,温和的举止,谨慎的努力,谦逊的言辞,得体的欢乐,真诚的友谊;活泼而温雅,雄辩而亲切,沁人的情爱——他天生的一切。
(第117-120行)
说他面对周围喧嚣的浪潮不仅不随波逐流,而且用美德“痛斥了自鸣得意的傻瓜”;说他出身平民家庭,“普通家庭的普通百姓的美德,/在普通百姓的眼里的伟大光荣/不亚于名门贵胃的金枝玉叶……”(第133-136行)
三、他遭到杀害的原因:1.他太纯洁(“一任那浇薄者施放/明枪暗箭,他永远纯洁如常”(第35-36行);2.他太重视友谊(“他是友谊的磐石,基督在他心里”,第320行);3.他太真心实意(“对朋友不了解,也没有可靠依据,/只一厢情愿地真心实意……他真挚的友谊/把他送进了无穷的惨痛的毁灭。”(第354-358行)
四、驳斥了这样的论点,即因为他的惨死而怀疑他的为人,所谓“其死既然如此,其生可想而知。”(第364行)
五、由于死者的德行和声望,他获得了两个生命。诗人引用了《圣经·创世纪》中亚当和夏娃的儿子该隐杀害弟弟亚伯的故事——亚伯得到上帝的眷顾,进了天堂,而该隐却永远受到诅咒——得出这样的结论:
像这样他死去一次,却活了两次,一次活在自身,一次在美名里。宿命前定的时间虽能剥夺一切,却永远难剥夺他这不朽的声誉。
(第495-498行)
牛津位于伦敦与莎士比亚的故乡斯特拉福之间,莎士比亚来往于两地,必要路过那里,在那里过夜,他的剧团也常到牛津演出。而诗中的死者又在牛津得过两个学位,必然在那里度过了很多年。莎士比亚是个好客的人,喜欢和朋友们聚谈,伦敦的人鱼酒店曾经是他们的“文艺沙龙”,那么,当他在牛津与朋友相聚的时候,“沙龙”里来这样一位年轻的硕士,引起莎士比亚的注意,两人结为忘年之交,在他惨死后莎士比亚为他写下挽歌,这一切都是完全可能的。那时(1612年)莎士比亚已经回到故乡居住,也有时间在几天之内写出一首长诗发表。
但还有疑问。一是莎士比亚此时已经48岁,在那个时代已算进入了暮年,而且已经写出了他全部的伟大著作,表现出宏大渊深的心灵。他为什么会对死者作出那么崇高的评价?他的许多赞誉都是最高级的,比如:“他(指死者——笔者按)渊博的头脑/又蕴藏了如此善良醇厚的和谐,/胜过了大自然最佳最美的创造。”(第106-108行)“从这脆弱的舞台逝世的芸芸众生里,/无论是谁也比不上他悠久的名声。”(第127-128行)“胜过了大自然最佳最美的创造”,“无论是谁都比不上”,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乡绅真有那么高大?作这样描写的人像莎士比亚吗?
其次是诗中的“我”,这个“我”太年轻。第559行中说:“让我这年轻的日子懂得预防,/以免于流言蜚语的再度攻击”(Learning my days of youth so to prevent/As not to be cast down by themagain")。说这话的“我”会是莎士比亚吗?1612年他已经48岁了!
其他还有一些不好解释的地方,此处不再列举了。
译林出版社的《莎士比亚全集》增订本与《滨河莎士比亚全集》一致,收入了《爱德华三世》和这首长诗《挽歌》。
《我该死去?还是逃避》
还有一部作品已被牛津《莎士比亚全集》1986年版收入,却没有被《滨河莎士比亚全集》收入,那就是第一行为“我该死去?还是逃避”(Shall I die?Shall I fly)的一首90行的诗。
1985年11月22日,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莎士比亚新全集编辑加利·泰勒(Gary Taylor)宣布新发现了这首莎士比亚的佚诗。泰勒说,他在与斯坦利·威尔士一起编辑新的莎士比亚全集时,为了获得一个更加完整无缺的全集,决定重新梳理一次旧有的手稿,希望有所收获,结果在牛津大学波德利图书馆档案室里发现了包含这首诗的手抄本。该手抄本1755年入馆,它所在的目录上曾两次注明其中包含了莎士比亚的诗,却不曾引起人注意。泰勒发现该诗之后,做了全面的审查(包括了电脑检验),认为确实是莎作,便将之公诸于世,以后又把它编进1986年的牛津版《莎士比亚全集》,列入杂诗(Various Poems)。
这首诗共9个小节,每节10行,共计90行,没有标题,第一行是“我该死去?还是逃避”,诗便以此命名。关于此事《光明日报》1985年12月12日曾刊有陆文岳撰写的报道,并附了陆先生的译诗,称为《莎士比亚的九节无题抒情诗》,这是我国对于该诗的发现和鉴定的最早报道和对此诗最早的迻译。
不过莎学界对此的反应似乎并不热烈,倒是反对者不少。有些意见是很值得注意的。已故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传》作者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在1985年12月22日《纽约时报书评》上发表文章《确为莎作么?》,认为此诗太雕琢,不像莎士比亚的作品。他先说明这首诗其实是歌曲,而“莎士比亚的歌曲总缺少两样东西:真诚和雕琢”。这是正话反说,意思是莎士比亚的歌曲总是游戏笔墨,不事雕琢,而这首诗恰好相反:一本正经,极为雕琢,非常追求押韵和对应,尤其是行内韵。如第一节:
Shall I die? Shall I fly
Lovers'baits and deceits,
Sorrow breeding?
Shall I tend? Shall I send?
Shall I sue? and not rue
My proceeding?
In all duty her beauty
Binds me her servant forever.
If she scorn,I mourn,
I retire to despair,joining never.
每小节只有十行,却有六行有行内韵(下加线部分),其中baits与deceits在莎士比亚时代押韵;duty与beauty且是双音节押韵;其他四行又押行间韵(斜体部分):breeding与proceeding;forever与never押韵。全诗九节,每节如此,作者为了押那么多韵真不知要如何地搜索枯肠!伯吉斯指出:“莎士比亚也为他的剧本写歌曲,但他的歌曲并不是世界上最好的。莎士比亚写抒情诗太不耐烦,不肯去雕琢打磨,远远比不上他的朋友本·琼森。”因此他说这首诗不像出自喜欢写素体诗的莎士比亚笔下。何况用韵太繁便难免有捉襟见肘之处,例如第5小节里拿senses和tresses押韵就走了火,更不像莎士比亚了。伯吉斯对于使用电脑作鉴定似乎也有看法,他强调鉴定者的素养和对作品直观的欣赏玩味,认为那才是判断作品的根本办法。他说:“这得靠本能,靠耳朵作精微的鉴别。我们能够判断出自己所听见的曲调是莫扎特而不是萨里埃利,是贝多芬而不是韦伯,靠的就是这个。”这话听来虽玄奥,却很有道理。考古学家拿起刚出土的青铜器,看一看,摸一摸,敲一敲,便能够大体判断是三代还是秦汉,这之后才是精细的考证揣摩,直到最后确定。京戏迷听一噪子就知道是梅派还是程派、麒派还是谭派;通书法的人看一眼就大体可以区别苏、黄、米、蔡、张旭、怀素,靠的也是这种长期钻研所养成的精微直觉。当然,电脑的用处是很大的,可以解决许多过去无法解决的问题,但它毕竟是人使用的,程序要人来编制。而专家的精微感觉要转化为软件也非常困难,还有待不断改进,因而对电脑不宜迷信。
剑桥《莎士比亚全集·诗歌卷》1992年版的编辑约翰·罗(John Rowe)也跟伯吉斯一样,不同意泰勒的观点:“我没有被说服,所以我没有收纳这首诗。”同时他还提醒一句:收纳不太有把握的作品可能把口子越开越大。
结果似乎是,对《我该死去?还是逃避》的响应并不热烈,它最终是否能够在莎士比亚全集里呆下去还成问题。
顺带说一件事。莎士比亚和弗莱彻合写过一个剧本,叫《卡德尼奥》,该剧有出版注册,有演出记录,故事选自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可是据说早已失传。但据1993年7月12日的美国《新闻周刊》报道,美国手迹专家查尔斯·汉密尔顿经过几年研究,发现了一部名为《第二少女悲剧》的手抄剧本系莎士比亚的作品,也就是失传的《卡德尼奥》。这一消息如果属实,自然是天大的喜讯,可惜后来似乎再无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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