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_人民民主专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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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涵、体系结构与重要作用,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们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应,不仅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科学精神,而且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趋势,有利于保障和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实践的中国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必然、现实选择与发展方向,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政权学说同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紧密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成功经验并汲取深刻教训的基础上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其实质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从本质上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从根本上规定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实践特点,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这种国家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之上,广大劳动群众在享有不同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支配权,在生产关系和社会交往中形成了根本一致的共同利益的同时,在经济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各种权利的平等。与此同时,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国家的专政职能,是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体现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持续推进,中国阶级结构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同时,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的极少数腐败分子、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严重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实行专政。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属性和重要内容,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主题,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性质上规定政治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实践特点。这突出地体现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而为人民广泛地享有政治权利、参与政治事务提供政治条件和制度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集中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的伟大意义,以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普遍意志为依据,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行使立法和监督及重大问题的决定权,行政、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对于协调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实现中央与地方的一致性和积极性,发挥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对充分发扬民主,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及政党关系的和谐,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社会主义新型的政党制度,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各民主党派在当代政治发展中联系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并不是在朝党与在野党的对抗关系,而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友党关系,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其共同目标。“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旨在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作为基础,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形式,也是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民主党派广泛而深入地参与政治协商,针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政协的各种会议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完善,为政治协商提供重要条件。民主党派积极开展民主监督,通过多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是对于我国历史发展和现实国情的深刻把握,又符合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同时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密切契合,对于保证少数民族享有各种民主权利,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关系和谐。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接受统一领导的同时,不仅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地区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而且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自治权,将国家统一领导和各民族的平等自主充分结合起来。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以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为主体,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的特点。民族自治机关广泛行使的自治权是民族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也是切实保障各民族实现事实平等的重要形式。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城乡基层群众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和内在要求,作为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广泛、直接、具体的实践基础。对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直接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城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为组织载体,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层自治实践形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据法律赋予的自治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通过调动人民群众在生活领域和工作范围内的积极性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成功实践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成功实践,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价值和深远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属性,为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必要保障,从而实现绝大多数人的统治和最广泛的民主。在政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民民主专政正确对待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和统一,从整体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治参与形式和途径的不断拓展,最广大人民群众依据宪法和法律充分享有和行使广泛的权利,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破天荒地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实现当家作主。这种国家制度高度强调民主法制对人民民主专政的保障作用,深化了民主与法制之间的有机联系。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和广泛享有各项民主权利,法制建设强调依法行政、严格监督和司法保障,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将人民意志上升为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化、法律化的国家意志,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功实践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确立了根本制度架构,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基本职权主要表现为宪法所赋予的立法权和监督权,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牢固的法律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现行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截至201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86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充分反映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文件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长足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推动人民民主稳步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素质不断优化,适应社会发展并胜任工作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逐渐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从机制建设上为有效行使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力提供了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成功实践,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基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在内容上不断充实,在程序上不断规范。据统计,1990年至2009年的20年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召开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287次,其中85次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③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以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中对中共中央重要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对宪法修改以及多部法律文件草案,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其中很多被相关部门采纳。此外,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向中共中央提出200多项重大书面意见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有力地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④民主党派自身组织建设和成员数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机构中担任职务。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总人数从6万余人发展至72万余人。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机构中任职的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09年底,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有3万余人,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担任副职的有18人,在省级政府担任副职的有24人,并有2人担任国务院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⑤2008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有1345人,占委员总数的60.1%;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0%。在各级政协中,共有35万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⑥“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确立了重要条件,为民族关系和谐与各民族共同发展提供了必要前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广泛行使自治权,得到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切实保障。据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建立155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其中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部少数民族人口的7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共制定637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相关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土地法等国家颁布的多项法律作出变通或补充规定。⑧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平等互助、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有力维护。在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构成上,少数民族代表的构成比重都高于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少数民族代表411人,涵盖全国55个少数民族,占代表总数的13.76%。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共有少数民族委员25人,占委员总数的15.53%,均高于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⑨与此同时,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和支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具体来看,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中通过相应政策加大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支持力度,针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采取特殊措施予以优先发展和合理照顾。⑩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确立了实现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农村基层群众自治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在地方立法和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一系列成绩,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有序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截至2008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制定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4个省、自治区将其纳入实施办法,7个省正式制定了村务公开条例。全国共建立62万个村民委员会,包括240万名成员,在农村发展和稳定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至今已普遍完成6至7次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到90.7%。全国有超过八成的村成立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并实施民主监督,通过村民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村务管理组织有效地公开村务治理情况。(11)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取得良好效果。以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在社区建设方面不断发展。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明确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健全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体系,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逐渐扩大社区直接选举范围。当前,城市社区建设表现出由点及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推进和发展的趋势。企事业基层群众自治取得优异成绩。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形式的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的基础不断巩固,并从公有制向非公有制领域扩展,在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大作用。据统计,截至2009年,全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27个关于厂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有175.2万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会,覆盖职工达12751.2万人;189.3万个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覆盖职工达13338.7万人。(12)

从整体而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成功实践,不仅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而且推动了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之中的各种关系,塑造了有序稳定的利益格局,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利益协调和利益分配在实质上具有更大程度的正当性。不仅减少了社会利益冲突,降低了维持社会稳定的成本,对于提高政治体系的合法性也发挥着不容低估的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与此同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通过创设制度性成果、发展制度性规范、更新制度性功能,实现了行为规范和制度创新的良好契合。不可否认,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尽管在探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曲折,但在整体上有效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三、新时期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现实诉求及路径选择

当代中国政治实践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和令人瞩目的成就,充分表明我国政治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向前发展,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以及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政治制度建设的现实发展及实践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改革发展是当代中国政治实践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仅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毫不动摇,而且必须促进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协调有序。

经济全球化与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对当代中国政治实践带来严峻挑战。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改革开放事业而言,为了充分利用国内外积极因素和合理调动生产要素,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同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整体上看,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对当代政治生活带来根本性挑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变革、基本利益分化等问题,往往导致巨大的社会矛盾和张力;同经济全球化伴随始终的资源配置及经济生活组织方式的全方位调整,则强化了有关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政治要求;西方国家借助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和媒介并以自由、民主、人权为旗号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力图改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形态和政治运行模式,这对人们正确看待民主化形成了严重干扰。另一方面,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基础的调整和改革为社会交往提供了深刻的变革动力,同时也在政治实践中导致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甚至会对政治秩序造成干扰。(13)因此,对于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的人民民主专政来说,如何在现实经济社会条件下使其得到不断巩固和充分发展,成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表明,一旦在思想上动摇或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挫折和动荡就会接踵而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论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价值内涵上的优越性,揭示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根本性和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在思想上坚定和统一认识,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指明路径、明确方向、凝聚力量。

毋庸置疑,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并实现政治制度建设同其他制度建设协同发展的现实要求,构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障。其一,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确立了基本目标和路径。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不是无法相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其根本目的是要促进社会主义国家总体财富的增长,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必须牢牢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最终通过政治制度的规范和引导,促进改革发展成果为全民共享。通过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确保财富流向的人民性,明确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想。其二,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经济全球化为人类文化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渗透、竞争甚至冲击。我们既要充分吸收一切人类文化成果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文明发展汲取优秀营养,也必须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形态,提升社会主义文明的解释力和软实力。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才能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指针,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高度统一于社会主义政治价值的基本要求之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其三,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基础与重要保障。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就是为社会成员的政治关系提供行为规范,并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利益关系、整合政治力量、引导社会发展方向。在当前形势下,中国的政治制度不仅明确规定了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同时为社会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主义政权的人民性,从制度上消除了剥削和压迫,规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这使社会大多数成员在根本利益关系上不具有对抗性。当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通过不断改革和发展逐渐消除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最终使社会各阶层实现和谐有序的关系。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消除改革过程中的杂音,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凝聚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供了方向保障。社会主义是在不断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符合人类文明的根本方向。不可否认,由于生产力条件的限制以及建设经验的不足,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曾遭遇重大挫折,但社会主义作为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要为社会主义发展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利于凝聚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团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社会各界共同管理社会主义国家提供统一的制度平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尊重不同群体的差异性,调动各界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这从根本上说明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既保证不同社会成员的声音和诉求得到合理的表达,又通过集中协商的方式使各方能够就自身关切的利益进行交流和沟通,有效推进社会生活的差异性与社会发展方向统一性的相互协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利于明确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径,充分认识社会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认识到改革会带来社会利益关系的巨大调整,会出现贫富差距。但是,先富带动后富,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当前,由于贫富差距的扩大和改革过程中腐败问题的突出存在,一些人对社会主义信念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动摇或迷茫。针对这种情况,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明确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基本步骤,抵制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为人民民主专政提供切实保障。苏东剧变的历史教训表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在世界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苏联之所以亡党亡国,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没有经受和抵制住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而最终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列宁指出,“民主”、“自由”、“平等”这些政治价值从来就是具体的,离开阶级斗争讨论这些价值无疑是奢谈。(14)然而,苏联后来的领导者背叛了这些正确的认识,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对西方战略渗透的用心缺乏清醒认识,落入了所谓普世价值的陷阱而无法自拔。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同时,必须通过坚持民主基础上的专政,有力地反对敌对势力的蓄意渗透和破坏。

历史证明,任何制度的发展都必然经历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目前,我国政治制度还存在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必须对其妥善有序地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前提下,不断调整和完善政治制度当中具体的体制和机制。

第一,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参政的渠道,完善人民民主的具体机制和措施。首先,坚持人民民主,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开辟和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各种途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对漠视、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和制裁,毫不动摇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各种势力和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其次,坚持人民民主,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为根本的制度形态,是社会主义政治生活得以有效运转的制度基础,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起着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各方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要的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注重少数民族的权利,又维护国家的统一,因此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些制度,旗帜鲜明地反对照搬西方国家的多党制、两党制、联邦制以及“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再次,坚持人民民主,需要有序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社会主义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基层民主对于扩大公民自主,锻炼和提升公民的参政能力,实现基层自治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使基层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真实有效。最后,坚持人民民主,需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合理规范和利用一些新型的民主参政形式。在完善各种民主制度的同时,适应和规范非制度性参政渠道的发展,从而不断丰富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

第二,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需要全体中华民族的共同努力,而要保持全民族的凝聚力,离开了一个坚强的组织领导、一个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注定要失败的。”(15)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失去了根本领导力量。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来看,苏东剧变就是前车之鉴,一旦放弃了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本身也就不复存在。苏共通过自我瓦解的方式,在苏联的政治生活中逐渐丧失了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权,最终导致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分崩离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转入低潮。从国内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充分说明,凡是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之时,社会主义建设就蓬勃发展;而当党的组织程序涣散之时,社会主义建设就会面临挫折。因此,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得以不断推进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要保证党的纯洁性和统一性。历史经验证明,当党内能够比较和谐统一的时候,党的领导力量就强大。因此,社会主义建设要求全党在思想上尤其是发展路线上具有高度统一性,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中共中央把2012年确定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高度重视强调党的组织性,而组织和制度建设正是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保障。

第三,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需要正确处理自主性和开放性的关系,既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更要合理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纵观国际政治的风云变幻,一些发展中国家照搬照抄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不仅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反而使国家陷入了动荡和分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自主权,清醒认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虚假性。人类政治发展的经验表明,任何政治文明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都是“统治阶级所主导的政治文明,其宗旨是使自己和统治合法化、固定化,超阶级的政治文明是根本不存在的”。(16)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内在价值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发展道路的同时,需要科学看待其他文明形态的有益因素。通过借鉴、吸取、批判和改造,将合理有用的东西为我所用,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四,在新时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运行的各项机制。政治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具体的政治运转,还需要相关各项机制的确立和保障。当前,健全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着力发展和完善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各项机制。其一,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机制。如何行使权力从而达致一定目标并使权力受到必要的限制,是现代政治的基本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通过各项机制的完善,确保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权力的公共性和人民性,通过各项制度和机制的完善,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边界和运行方式,使国家权力始终不偏离人民的意志。其二,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机制。如何以一定的机制保证公民合理、有序地公开表达自身的利益主张,并将这些利益主张转化为特定的政策,这不仅是公共政策的问题,还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具体而言,确立制度化的表达渠道,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现阶段使信访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这些都是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机制的可行途径。其三,资源汲取和再分配机制。公共权力的运行和政治利益的综合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因此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资源从社会中获得并在社会成员间分配。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资源汲取的基础上合理在社会成员之间实现财富的公正分配,使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同时共同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断探索和建设的结果,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政治文明的基本趋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牢牢掌握政治发展的自主权。当然,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实现机制,总结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开拓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

注释:

①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8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②吴邦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1年1月27日。

③《中国多党合作制度60年,累累硕果铸辉煌》,《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9月21日。

④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日报》,2007年11月16日。

⑤楚向红:《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历程、成就及经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⑥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网站:http://www.cppcc.gov.cn

⑦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日报》,2007年11月16日。

⑧林庭芳、郭永珍:《十六大以来党对民族理论的新发展》,《广西民族研究》,2012年第1期。

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人民日报》,2008年2月28日。

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人民日报》,2005年3月1日。

(11)范瑜:《村民自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历程》,《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32期。

(1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人民日报》,2010年9月27日。

(13)杨海蛟:《政治文明:理论与实践的思考》,第2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14)《列宁全集》,第39卷,第423~424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5)张贤明、杨渊浩:《新中国60年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经验的几点思考》,《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6期。

(16)郑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价值、现实意义》,《东岳论丛》,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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