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调查与人口普查历史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人口论文,人口普查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社会最早所统计的人口数自然要通过对人口的调查。可以肯定有什么时期的人口数据,自然在当时就应该有一定规模的人口调查。这里很可能存在后人对以往人口数据的推测,但是任何推测都不是无根据的,必定要依据当时的某些局部人口线索进行估计,而这些局部人口也一定来自于某种调查。在我国何时有最早的人口统计数据,何时便有了最早的人口调查。
一、中国最早的人口调查
目前国现存的最早的人口统计数字是记载在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书中,数字引自《禹贡》所记载的公元前2200年左右的夏禹时代,“禹6平水土,还为九州”,九州之地的人口为13553923人[1]。由于历史久远,大禹时代不可能有统一的、全国性的人口调查,所载数据也不可能是全面调查数据。所以也只能属于对部分人口的调查。
我们能够发现的我国首次人口调查则始于周宣王39年,即公元前789年,是当时的太原(现在的甘肃镇原、固原和环县一带)进行的规模较大的人口调查。《周礼》一书记载了周代的人口调查制度和体制。整个制度极为缜密:天官冢宰、地官司徒,秋官司寇、夏官司马。潘光旦先生曾对此进行分析整理,绘制出周礼中人口调查制度表。在周代不仅人口调查制度比较完善,人口调查的内容也是相当完整和丰富的,在很多具体项目上与现代人口普查极为相近,这样完整的人口调查在当时的时代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虽然在古代历史上埃及和巴比伦都曾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和公元前2200年左右有过人口数字或人口调查,而且在时间上可能早于中国,但是正象梁方仲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在历史上古代中国的人口调查制度,毫无疑问是资本主义时代以前世界各国中最先进的,甚至在某些方面的规定比之资本主义国家更完备严密得多”[2]。据有关记载,秦代的户口已开始按户主、妻、子、奴婢的顺序登记,子则分男女并按年龄大小顺序排列,同时规定若上报不实要受罚。汉代曾规定:每年8月举行人口调查(称为案比或算人),从有关的记载也可看出西汉人口数据具有很强的连续性[3]。
表1 周礼的人口查计制度
资料来源:潘光旦,周礼中的人口查计制度,清华社会科学第5卷第2期(1949年)
表2 周代人口调查与现代人口普查项目比较
资料来源:刘翠溶,刘党智,中国人口问题研究,1983年。
我国现存的最早全国性的人口数字是西汉平帝元始2年(公元2年),这也是世界上最早、最精确的全国范围内的人口统计数字[4]。唐代人口调查与现代人口调查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并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大体为每三年调查一次,调查时间为1月上旬,由县对原始表进行汇总,州按同样表式汇总,以乡为单位装订成册,并一式三份,表上要注明某州、某县(某乡)某年登记,3月30日结束,装订完毕一并送尚书省,州县各保留一份。具体调查则由每户自己申报(手实),并由官方进行逐人核定(貌定),由地方官造册,并层层上报中央政府[5]。
我国首次正规的全国性人口调查产生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和二十四年(1391年)。当时规定除云南、贵州以及两广境内的少数民族以外,是以调查全体人口为目的的,并被称为“黄册制度”。这次人口清查类似于现代的人口普查,甚至比18、19世纪西方国家最早的人口普查更科学、更完善。它的主要特点有:
(1)有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定。明太祖亲自发布圣旨、公布于众。宣布举行人口调查。并规定若有填报失实,罪在官吏者,处斩,罪在个人“拿来充军”。
(2)进行过比较长期的试点。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颁布并在部分地区开始试行户贴制度。这为大规模的人口调查奠定了基础。
(3)规定了调查的时间间隔。洪武年间曾规定:每十年要编制一次黄册,编黄册之年被称为“大造之年”。大造之前两三年,主管造册工作的户部就要着手做准备工作。
(4)有全国统一的调查表式。户部制定并下发统一的榜文和册籍样本,各州县接到样本后,把各户应登记的统一项目刻板制成表格,称为“清册供单”。
(5)以户为单位进行直接点查。制成表格后由“里长”和“甲首”发给各户,各户根据表格上的要求逐一填写。
(6)复查、装订、报送和汇总。各户把填好的“供单”交给本甲的甲首,甲首审核后把本甲的“供单”一起交到里长,里长再将本里十甲的“供单”装订成册,检查无误再送本管州、县衙门,各州县编造黄册,并经由府、司逐级汇总上报到户部。
(7)有统一的组织形式。全国一级由户部负责,各级行政部门分别组织本地的调查。
(8)调查项目比较完善。调查项目主要有:户类型(民户、匠户等)、户主原籍贯和现籍贯、居住地(乡、都、保、圩)、姓名、性别、年龄、人数、与户主的关系和家庭财产等。调查对象不仅包括成年人,也包括了非成年人。遗憾的是在编制黄册以后,政府对人口的兴趣逐渐转到赋税方面。洪武二十四年以前之所以对全部人口进行登记,主要是希望能均分劳役。洪武二十四年的法令则规定:以后造黄册时重点应该调查十岁以上的男子,以便他们在十六岁时能及时编入充役名单。黄册制度虽一直持续到明末,但实际效果则日趋下降[6]。直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后,中国才又一次出现完整的人口登记。
人们往往从一定的定义出发来确定世界上最早的人口普查,有人把1748年瑞典的普查称为最早的人口普查,而更多的人则把美国1790年的人口普查作为世界上最早的现代人口普查。实际上美国1790年普查只有三个项目,法国1801年的第一次普查只有性别和家庭状况两个项目,英国1801年的第一次人口普查也只调查了分性别和行业人口,象年龄这样重要的项目只在1841年才开始列入英法人口普查之中。而中国1381年的人口普查明显要比这些国家的人口普查先进得多,而且比这些国家要早400多年,这说明中国是实行全面人口普查历史最早的国家。
二、本世纪初几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
清朝末年,清政府为了挽救行将灭亡的命运,拟对选举、征兵、地方自治和教育实行改革,决定举行全国范围的人口普查。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政府在民政部成立了统计司,同年制定了全国人口普查的六年计划,民政部起草了《清查户口条例》,并于1909年颁布,同时向各省发布了普查标准表格和详细指示,要求各省统计出所有男女老幼(性别年龄)的数目,并分别统计出男性和学龄儿童的数目。鉴于政治形势紧迫,只用了四年就草草结束了调查工作。由于当时国内政治动荡,地方机构对调查只是敷衍了事,很多地方数据未能报到民政部,数据准确性很差。最后到宣统二年所得到的只有京城内外,顺天府、各直属省、各旗营、各驻防、各蒙旗的数据,而新疆、湖北、广东、广西各省;江宁、青州、西安、凉州、伊犁、广州、西宁各驻防;泰宁镇、热河各蒙旗、川滇边务,均未报上来。汇总后所得结束总户数为69246374户,总人口为239594618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39662410人,女性为99932208人[7]。后经1912年5月内务部修正调整后的总人口为368146520人,总户数为71268651户[8]但也有人估计总人口为341914497人[9]。
表3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中国人口
地区 总户数总人数 户均人口
南直隶① 1912833 10755938
5.62
北直隶② 3347921926595
5.75
浙江 2138225 10487567
4.90
江苏 1553923
8982481
5.78
湖广③775851
47026606.06
山东 753894
52558766.97
山西 595444
40721276.84
河南 315617
19125426.07
陕西④294526
23165697.87
福建 815527
39168064.92
广东 675599
30079324.57
广西 211263
14826717.02
四川 215719
14667786.81
云南 59576 2592704.39
合计 10652789 60545812 5.68
资料来源:何炳棣著: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注:①永乐十九年(1421)自南京迁都北京前称直隶,辖江苏和安徽
②永乐十九年前称北平,辖今河北及察哈尔、热河之一部分
③湖北和湖南
④陕西包括甘肃
1912年内务部主持了民国后的第一次人口调查,并规定由警察负责进行调查,在无警察的地方由保卫团负责,如果二者都没有则由地方组织当地绅士协助。用这种办法民国元年也曾进行过一次人口调查。但后来人们怀疑当时大部分地区并未派员进行直接调查,而是在原有户口登记簿的基础上随意估计,应付调查,而且广东、广西和安徽等省数据未能报上来,所以资料的可靠性也很差。实际调查所得人口只有35700万人[10],而后经官方修正公布为405810967人,总户数为76386074户[11]。
表4 1928—1933年人口普查直接调查结果①(1993年9月公布)
注:①江西、河南、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西康、贵州、云南、山东、甘肃、宁夏、青海等省数据未报
②包括汉口 ③包括天津
资料来源:中国人口统计资料,学海出版社,1971年版,附第166页
1927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通知各省民政部门调查全国人口,1928年5月27日通令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使用以往颁布的规则进行人口调查并限在三个月内完成。同年7月19日又发布了户口调查统计报告规则,并要求各省主管机构开始进行人口调查,1928年颁发了普查表格,但未规定普查的标准时间。调查以常住人口为对象,调查的项目中人项分别有:姓名、性别、与户主关系、年龄、出生时间、出生地点、独身或已婚、是否是国民党党员、在当地居留时间、职业、宗教信仰、在校学习年限、生理缺陷等;调查户项有6—13岁的学龄儿童数、20—40岁兵役年龄男子数等。而实际汇总的只有户数和分性别的男女人数。到1928年底仅有16个省上报了数据,1928年和1929年两年只调查上来21193万人,到1931年夏仍有十二个省未报上来。为了及早取得人口总数,1931年对全国总人口数进行了估计,估计所得人口为474787386人[12]。这一数字当时遭到很多人的否定,于是内政部于1933年9月汇总并分布了直接由14省4个市调查上报的全部人口,其中总人口为221584478人,总户数为42260413户(见表2—4)。直接调查数据公布后又继续搜集各省有关的人口数据,并经过适当的调整于1993年12月公布了全国人口为473537335人[13]。但这里没有总户数和分性别人数。后来又经再次调整和修订于1934年公布:1928年总人口为441849148人,1933年为444486537人[14]。1928年以来国民政府虽目的是想举行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从而取得准确的人口数据。但由于准备上的不充分,组织上的不完善和经验的不足,导致了本次调查的失败,但它仍然是本世纪初我国人口普查的一次尝试。
注释:
[1]行龙著.人口问题与近代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8页
[2]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5页
[3]刘翠溶、刘党智.中国人口问题研究.1983年,第62页
[4]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页
[5]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4页
[6]何炳棣.1368—1853年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5页
刘翠溶,刘党智.中国人口问题研究.1983年,第65页
[7]中国人口统计资料,学海出版社,1971年版,附第156页
[8]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70页;同[1],第8页
[9]何炳棣.1368—1853年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10]胡焕庸.论中国人口之分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56页
[11]胡焕庸.论中国人口之分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56页
[12]何炳棣.1368—1853年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13]中国人口统计资料,学海出版社,1971年版,附第167页
[14]中国人口统计资料,学海出版社,1971年版,附第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