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简、丝本与世界遗产关系的几种“模式”_文化论文

《老子》简、帛本与传世本关系的几个“模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老子论文,模型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史著作,即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使用“扼要的手段”,“截断众流,从老子、孔子讲起”,老子遂成为中国哲学史上的第一位哲学家。但老子其人其书,却也成为以后中国学术界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此问题在《老子》竹简本、帛书本出土之后,仍未得到完全的解决,尤其是在竹简本出土之后,争论又有了新的局面。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关于老子其人其书的争论,在《古史辨》第四、六册中留下的文字有“三十五六万言”,其中各种不同的见解,罗根泽在第六册的“自序”中列出了二十九种(包括由宋至清的十种),归纳起来,不外《老子》书是早出还是晚出两种见解,在晚出的见解中又有《老子》书成于战国的前期、中期、末期以至秦汉之际的不同。从方法上说,冯友兰先生与胡适先生可为两种见解所持方法的代表。冯先生是将《老子》书晚出的一些“证据”或疑点“合而观之”:“若只任举其一,则不免有为逻辑上所谓‘丐词’(Begging the question)之嫌。但合而观之,则《老子》之文体、学说及各方面之旁证,皆指明其为战国时之作品,此则必非偶然矣。”(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三松堂全集》第二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00页。)胡适则针锋相对地指出:积聚了许多逻辑上所谓“丐词”,并不能成为“定案的证据”,“聚蚊可以成雷,但究竟是蚊不是雷”,因此,在寻得《老子》书是晚出的“充分证据”之前,“我们只能延长侦查的时期,展缓判决的日子”,“怀疑的态度是值得提倡的。但在证据不充分时肯展缓判断(Suspension of judgement)的气度是更值得提倡的。”(注:胡适:《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古史辨》第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10页。)现在看来,当时取“展缓判决”的态度是较为妥当的,不管当时争论的各方是否同意“展缓判决”,实际上各方也只能提出种种“假说”或“假定”,而不可能得出证据确凿、足以说服对方的定论。

在70年代、90年代出土了帛书《老子》和竹简《老子》之后,学术界有了“地下之新材料”与传世文本相互参证的“二重证据”,解决了《老子》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但平心而论,此中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学术界仍存在几种不同的见解,而难以取得定论。尽管持不同见解的各方可以坚执己见,但客观上可能仍不免要“展缓判决”。

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乙本,其抄写年代在汉初,这是70年代所见《老子》最早的抄本。研究者普遍认为,帛书《老子》“近古必存真”,因而较多保留了《老子》的原貌。也正是因为此,帛书《老子》的价值主要在《老子》书的校勘方面,而分歧也主要在于如何把握校勘的尺度,即是否把帛书本视为“最好的本子”,或是否在校勘时“唯帛书本是从”(注:较多研究者所取的态度是“以帛书为权衡,而不泥古;以各家作参考,而不执一”。见张松如(老予校读)引言,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至于《老子》的成书年代问题,由于帛书本是汉初的抄本,所以它至多是否定了以前争论中的一种极端观点,即《老子》书成于秦汉之际的观点。对于《老子》书是成于春秋时期还是战国的前期、中期或晚期,可以说,帛书本并没有提供“充分证据”,因而主要的争论之点依然存在。

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村出土了竹简《老子》,这给研究者提供了新的材料。郭店一号楚墓“具有战国中期偏晚的特点,其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四世纪中期至前三世纪初。”(注:荆门市博物馆:《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竹简本《老子》的抄写时间不会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左右,这比帛书本的抄写时间早了约一百年。考虑到《老子》从成书到流传,以至被抄写而成为随葬品,不会是一个很短的过程,所以其书当在战国早期或中前期已经存在。这样,竹简本《老子》的出土,就以“充分的证据”否定了《老子》成书于战国中、晚期(庄子、孟子之后)的观点。然而,竹简本《老子》仍留下了争议的问题。竹简本《老子》的整理者按竹简字体、形制的不同,将其分为甲、乙、丙三组,简文的总宇数只相当于传世本五千余言的五分之二。由此,研究者产生了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竹简本《老子》是一个原始的、完整的传本,它不含有今本(传世本)中的高远玄虚之论、非黜儒家之语、南面权谋之术,它有完全区别于今本的独特的思想体系,其作者就是春秋时期与孔子同时的老聃,而今本则是战国中期的太史儋对竹简本《老子》加以改造、重编、增订而成。竹简本《老子》与今本《老子》可以说是两部不同的书。《史记·老子列传》中记载的孔子向之问礼的老子,是竹简本《老子》的作者;而“至关”(注:函谷关,据汪中《老子考异》,函谷关之置是在战国时期秦献公之世。)受关尹之请,“乃著书上下篇,言五千余言而去”的老子,是战国中期见秦献公的太史儋。今本《老子》成书年代的下限为太史儋出关后见秦献公时,即公元前374年,其上限不早于秦献公元年,即公元前384年。由于太史儋将老聃书纳入自己的著作,将两个人的作品熔为一炉,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两书误为一书,把两位作者误为一位作者,以致司马迁为老子作传时所看到的“已是团团迷雾”了(注:郭沂:《楚简〈老子〉与老子公案》,《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郭沂在《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一书中对此说略有修正,认为郭店《老子》也可能并非当时《老子》的全部,今本《老子》中那些与简本思想、语言一致的部分有可能原属古本《老子》,而那些与简本不一致甚至冲突的部分,尤其是那些风格玄奥、谈论权术、抨击儒家思想的部分,都应该属于今本作者太史儋。见《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14~516页。)。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竹简本《老子》之前已经存在着一个类似于通行本规模与次序的《老子》书,竹简本《老子》的甲、乙、丙三组只是当时的节抄本。之所以如此,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由于竹简繁重,抄写不易,书写工具不便,流传受到影响,全本不易流传;二是抄写者根据自己的构思和意图来进行节抄,三组简文都体现出抄者的侧重,如丙组的主题是治国,乙组的主题是修道,甲组的第一部分的主题与丙组相似,主要讨论治国方法,第二部分的主题是关于道、天道与修身的(注:陈鼓应:《从郭店简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二文均载《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三联书店1999年版。)。竹简本为节抄本的另一方面的根据是,与郭店一号墓年代相先后的一些引用老子语句的材料并不见于三组简文中,如《战国策,齐策四》载齐国颜斶云:“老子曰:虽贵必以贱为本,虽高必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縠”,此为通行本三十九章文字。颜斶与齐宣王同时,其年代与与郭店墓下葬之时相距不远。《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通行本二十八章文字。这些材料均不见于郭店《老子》中,说明郭店《老子》并不是当时流行的《老子》全本(注: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

第三种观点更多地举证了先秦时期引用老子语句的材料,如《说苑·敬慎》篇记叔向(与孔子同时人)说:“老聃有言曰:‘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坚’。又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战国策·魏策一》记魏武侯(公元前395-370年在位)说:“故老子曰:‘圣人无积,尽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这些见于今本的话,俱不见于竹简本,足证郭店《老子》并非一个完尽本。这种观点虽然从整体上肯定《老子》一书为春秋末期老子的著作,但并不同意把郭店《老子》看作一个底本的摘抄本的看法,而认为《老子》书不一定全都是老子一人完成的,很可能是逐步完善、发展演变成通行本样式的,其大体规模当在战国早期或稍晚已基本形成,但至战国中期偏晚其结构可能仍然是松散的,或可称为“《老子》丛书”或“活页文本”。从《老子》一书的原始形态向郭店竹简本、马王堆帛书本及各通行本的发展,编者们都是在有意识地重新编辑《老子》,使之趋向更为合理化,成为名符其实的一部书或文章。因为《老子》一书经历了一个完善化、合理化的过程,所以就版本的优劣而言,很难说简本《老子》一定优于其后诸本,正如很难说帛书本《老子》一定优于其后各通行本一样(注: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6-47页。)。

竹简本《老子》与帛书本、通行本《老子》在内容上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即帛书本、通行本中比较激烈地批评儒家仁义思想的话不见于竹简本。如十九章的“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在竹简本中作“绝伪弃诈(诈或释读为虑),民复孝慈”;五章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不见于竹简本。研究者由此认为,早期的儒道关系并不像后来那样对立(注:陈鼓应:《从郭店简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李存山:《从郭店楚简看早期道儒关系》,《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但是,又有研究者认为——此可算作第四种观点——竹简本《老子》不仅是摘抄本,而且是“援道入儒”的产物,是“儒家化”了的改编本,是“稷下道家”或“邹齐儒者”的传本(注:周凤五:《郭店竹简的形式特征及其分类意义》;黄钊:《竹简〈老子〉的版本归属及其文献价值探微》;黄人二:《读郭简〈老子〉并论其为邹齐儒者的版本》。三文均载《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这样就更增加了对《老子》版本认识的复杂性,而要从竹简本《老子》来探讨《老子》的原貌或“祖本”就更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1998年5月在美国达慕思大学曾召开过一次关于郭店《老子》的国际研讨会。美国布朗大学的罗浩(Harold D.Roth)教授在会上提出,传世《老子》与郭店《老子》之间有三种可能的关系,可以用三种模型来表示:一、辑选模型;二、来源模型;三、并行文本模型。图示如下:

模型一:郭店《老子》对文是《老子》祖本的“辑选”,因此称之为“辑选”模型。

模型二:郭店《老子》对文是祖本《老子》的来源之一,因此称之为“来源”模型。

模型三:郭店《老子》对文自身构成一种独立的文本,同祖本《老子》及如从罗浩的研究中发现的《管子·内业》等类似作品一样,来自更早的一种或多种原始材料,因此我们称之为“并行文本”模型。(注:邢文编译:《郭店老子:东西方学者的对话》,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第66-67页。)

以上“模型一”似可以对应上面介绍的第二种观点即郭店《老子》为一节抄本的观点,第四种观点即“儒家化”改编本的观点也可粗略归入其中。“模型二”可以大致对应上面介绍的第一种观点,特别是对所谓“完整的传本”略加修正了的观点。“模型三”与第三种观点稍有相似之处,但也有重要的不同,似可把第三种观点图示为“模型四”:

此模型可称之为“演变模型”。在此模型中,还容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比如:《老子》一书在逐步完善、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可能不仅是结构形式上的编辑,而且可能加进一些老子思想的原始形态所本来没有的内容。如通行本四十二章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按帛书本的顺序是紧接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说的,竹简本《老子》中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而没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后者可能是后来加进《老子》一书的,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老子》书中出现了“道”就是“一”和“道生一”的矛盾(注:李存山:《从郭店楚简看早期道儒关系》;《庄子思想中的道、一、气》,《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4期。)。

竹简本《老子》甲组和丙组中都有相当于通行本六十四章的内容,但语句差异较大。罗浩教授对其异同进行了比较,认为这两组简文不可能互相抄袭,而是有两种不同的来源。这说明在郭店竹简本完成之时,《老子》的文本仍处于尚未定型的变化状态,作为一部整体的、完整的文献,《老子》一书也许并非完成于一时(注:邢文编译:《郭店老子:东西方学者的对话》,第68~71页。)。事实上,持上述第二种观点的学者,如王博博士,也注意到竹简本《老子》甲组和丙组所显示的传本的不同,从而认为《老子》书从出现到定型确实经历了一个流动而漫长的过程。就竹简本、帛书本和通行本在语句上的差异而言,通行本与帛书本不同的地方,并不就意味着晚出,而是它有另外的来源,即竹简本也是通行本的来源之一(注: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以上“模型四”修改为“模型五”:

此模型可称之为“演变模型(二)”。此模型说明,就现有的三类《老子》版本而言,虽然帛书本早于传世本,但帛书本并不完全具有更接近老子思想的原始形态(或称“祖本”)的优越性;同样,虽然竹简本早于帛书本和传世本,但竹简本也不完全具有更接近老于思想的原始形态的优越性;而且,由于传世本有竹简本(以及推测性的其他简本)和帛书本两个来源,所以传世本并不一定就劣于竹简本或帛书本。这也就是说,就现有的三类《老子》版本而言,它们各有所长,我们若只根据其中的某一类来探讨老子思想的原始形态(或“祖本”),条件并不成熟。

以上关于《老子》竹简本、帛书本和传世本三者之间关系的五种“模型”,如果完全排除某一种或最终确立某一种,都会有争议。也许,关于老子其人其书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有待于“推测性的其他简本《老子》”的出土。当然,在此之前,研究者可以各执其所信,或各依从某种“假说”。就我现在的认识而言,我认为“模型五”的可能性、合理性要更大一些。从版本校勘的意义上说,依从于不同的“模型”,就可能选择不同的校勘尺度。因此,在校勘时以现有的哪一类《老子》版本为“底本”,取什么样的校勘尺度,目前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而“模型五”则比较清楚地说明了现有的三类《老子》版本各有所长,我们现在尚没有条件取得一个公认的符合老子思想原始形态的“校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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