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绵痴道人眉批字迹鉴定看甲戌本的真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眉批论文,道人论文,字迹论文,真伪论文,鉴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脂砚斋这类“孤本秘笈”,其功能一向被特别地夸大了:它既可提供有关曹雪芹家世生平的珍秘材料,又可揭示《红楼梦》的素材来源和成书过程,因而成了《红楼梦》最权威的文献史料。这种情况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似乎脂砚斋应当属于史料学的范畴。但是,脂砚斋从来就不是独立的存在,它是附着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抄本之上的。惟此之故,推究脂本的来历,鉴定脂本的真伪和年代,运用版本研究的程序来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拟运用字迹辨别的方法,对突然于1927年出现、使得胡适红学体系的全部立论获得了版本依据的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真伪,进行鉴定。
一、胡适对左绵痴道人眉批字迹的认定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卷三第二页B面, 有一条墨写的眉批,中云:
予闻之故老云:贾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盖江村未遇时,因明珠之仆以进身,旋膺奇福,擢显秩。及纳兰势败,反推井而下石焉。玩此光景,则宝石(玉)之为容若无疑。请以质之知人论世者。
同治丙寅(1866)季冬月左绵痴道人记。
(批下钤有阳文长形章曰:“情主人”)(附图一)
胡适1927年得到甲戌本,次年二月写成《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文中引甲戌本后幅刘铨福跋语“近日又得妙复轩手批十二巨册”及此跋右侧“此批本丁卯夏(1867)借与绵州孙小峰太守刻于湖南”的旁记,评论道:
第三回有墨笔眉批一条,字迹不像刘铨福,似另是一个人;跋末云:“同治丙寅(五年,一八六六)季冬左绵痴道人记。”此人不知即是上条提起的绵州孙小峰吗。(《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160页)
胡适此时虽未肯定“左绵痴道人”即孙小峰,但因眉批“同治丙寅(1866)季冬月”的题记,与孙桐生(小峰)《〈绣像石头记红楼梦〉叙》中“丙寅(1866)寓都门,得友人刘子重贻妙复轩《石头记》评本”的记叙吻合,眉批所述的观点亦与《叙》中“访诸故老,或以为书为近代明相而作,宝玉为纳兰容若,……若贾雨村,即高江村也,高以诸生觅馆人都,主于明仆,由是进身致通显”一致,绵州州治在绵山之东,故称“左绵”,孙桐生正是绵州人,所以红学研究者都一致相信“左绵痴道人”、“情主人”就是孙桐生,相信他在向刘铨福借得妙复轩本的同时,也借得了甲戌本,并且在上面写了这条眉批。
1961年5月, 胡适撰《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在第三节《介绍原藏书人刘铨福,附记墨笔批书人孙桐生》中,则明确认定批书人是孙桐生,并首次提出了眉批的笔迹问题,他说:
我要请读者认清他这一条长批的笔迹,因为这位孙太守在这个甲戌本上批了三十多条眉批,笔迹都像第三回二叶这条签名盖章的长批。(此君的批语,第五回有十七条,第六回有五条,第七回有四条,第八回有四条,第二十八回有两条。)他又喜欢改字,如第二回九叶上改的“疑”字;第三回十四叶上九行至十行,原本有空白,都被他填满了;又如第二回上十行,原作“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墨笔妄改“着错”为“回顾”,也是他的笔迹。(庚辰本此句正作“偶然一着错”。)孙桐生的批语虽然没有什么高明见解,我们既已认识了他的字体,应该指出这三十多条墨笔批语都是他写的。(《全编》第344页)当然, 胡适所谓的“认清”“笔迹”,不是提醒人们去鉴别孙桐生笔迹的真伪,而是要人们以这条眉批的字迹为基准,去辨认甲戌本其它批语改动是否出孙氏之手。长期以来,对于这条眉批是否可能不出孙桐生之手,谁也不曾有过丝毫的怀疑。
二、甲戌本左绵痴道人眉批与孙桐生亲笔的比较
1992年,四川绵阳市社科联在孙桐生故里召开“孙桐生与《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会后出版了《绵阳论坛·晚清学者孙桐生文献专辑》、《孙桐生研究》(巴蜀书社1993年版)两本著述,公布了许多有关孙桐生的珍贵文献。据王兴平等先生透露,孙桐生的文字留存极为丰富,现存的手稿约二十万字,楷书、行书、草书都有。这就为检验甲戌本的眉批是否孙桐生笔迹,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几位朋友的热心帮助下,我从绵阳、成都、南京等地搜集到孙桐生几份重要真迹,它们是:
1.同治十二年(1873)卧云山馆藏板《妙复轩评本绣像石头记红楼梦》卷末署“同治癸酉季秋月下浣饮真外史孙桐生叙于卧云山馆”之《〈妙复轩评石头记〉叙》。众所周知,《妙复轩评本绣像石头记红楼梦》的出版,为孙桐生亲自主持,“所有编纂、誊钞、校对、监印、筹资,均孙桐生私人完成”(刘长荣、濮实:《孙桐生与卧云山馆本〈妙复轩评石头记〉》,《孙桐生研究》第137页), 此一篇叙系依孙桐生之手书原稿写刻而成,的为孙桐生之手迹。(附图二)
2.同治二年(1868)刊唐一存著《静轩集唐诗钞》卷末署“同治戊辰十月望日同里弟孙小峰甫书于小停云馆”之《〈静轩集唐诗钞〉序》,亦依孙桐生之手书原稿写刻而成。(附图三)
3.手稿《奚恭人传》,原件本子稍厚,友人分别从绵阳、成都复印得一、二页和三、四页。此文开首曰:“恭人姓奚氏,字韵芬,祖籍蓬溪,嘉庆中迁居温江。”据孙桐生《生平大事记》云:“光绪十四年,岁在戊子,……妻奚恭人……百治不效,于六月二十日辰时去世。……综计吾妻,一生仁孝贤明,克忝妇德,前曾综举生平,为作生传,兹没于殁后刊刻,就正当代,用乞铭诔,庶吾妻可以不朽矣。”可知乃孙桐生为其妻所作之传,时当奚氏卧病之光绪十四年(1888)春夏间。此传当已刊刻,而手稿犹存。(附图四)
4.光绪十三年撰《〈课塾〉叙》,为张斯民先生生前所藏手稿,末署“时在光绪十三年,岁在丁亥仲秋月,小峰孙桐生叙于治经讲舍”。(附图五)
以上四份材料,两份出于刊本,虽经写刻,其书法流利圆润,不失本色;两份则为孙桐生亲笔所书,书写风格与刊本完全一致,可信皆为他的真迹。现从四份手迹中择出与甲戌本左绵痴道人眉批对应的文字,制作《甲戌本左绵痴道人字迹对照表》如下(附图六):(原附图①—(16),现仅摘①—④,供参考)。
附图一 甲戌本左绵痴道人字迹
附图二 妙复轩石头记叙
附图三 《静轩集唐诗叙》序
附图四 奚恭人传
附图五 《课塾》叙
附图六 甲戌本左绵痴道人字迹对照表(1)
甲戌本左绵痴道人字迹对照表(2)
甲戌本左绵痴道人字迹对照表(3)
甲戌本左绵痴道人字迹对照表(4)
据上表,甲戌本左绵痴道人眉批共87字,四件材料中共有70字可与之对应;无可对应之字,仅“指”、“遇”、“旋”、“膺”、“福”、“擢”、“秩”、“败”、“推”、“井”、“玩”、“光”、“景”、“请”、“论”、“季”、“冬”、“痴”等17字,占总字数的19.5%。因此,这种对比,应该说是充分的、有效的。
关于左绵痴道人的书法,杨光汉先生曾有很好的归纳:“从结体和运笔看,他的楷书有几个特点较为突出:磔笔蹲锋明显,出锋纵而不擒,颇觉失势;掠笔亦纵而不擒,然收笔有力,努笔弯环势曲;勒笔的回折驻锋,努末转擢的逆笔均顿挫分明。”(《孙桐生研究》,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57页)如果将其书法特征再集中一下,最突出之点有二:
一是甲戌本眉批中的“人”字、“故”字、“政”字、“进”字等,捺笔“纵而不擒,颇觉失势”;而孙桐生的真迹,捺笔大多提笔回锋作收,与之绝不相同。
二是甲戌本眉批中的“闻”字、“明”字、“而”字、“雨”字、“身”字、“奇”字、“兰”字、“则”字、“同”字等,先横后竖的弯钩,均呈向里微凹之势;而孙桐生的真迹,则皆圆转自如,向外微凸。
再以字体结构和通篇布局而论,二者更显得工拙悬殊,绝对不是出同一人之手。现既肯定卧云山馆《妙复轩评石头记叙》、《〈静轩集唐诗钞〉序》、《奚恭人传》、《〈课塾〉叙》为孙桐生真迹,则甲戌本左绵痴道人眉批非孙桐生之手迹,可为定论。
又据王兴平、刘长荣、濮实辑选《孙桐生诗文选》,孙桐生常用题署的别号甚多,计有“左绵孙桐生”(咸丰十年(1860)《〈未信编〉自叙》)、“芙蓉外史”(咸丰十一年(1861)《〈楚游草〉自叙》)、“绵州孙桐生小峰甫”(同治二年(1863)《〈熊襄愍公集选〉序》、同治三年(1864)《〈未信续编〉自叙》、同治九年(1870)《〈国朝全蜀诗钞〉叙》)、“驼浦迂民”(同治七年(1868)《〈未信馀编〉自叙》)、“杞愚居士孙桐生”(同治七年(1868)《〈永鉴录〉自叙》)、“饮真外史孙桐生”(同治九年(1870)《〈重刊吴吴山三妇合评牡丹亭还魂记〉序》、同治十二年(1873)《〈绣像石头记红楼梦〉叙》)、“左绵孙桐生小峰甫”(光绪元年(1875)《〈国朝全蜀贡举考要〉叙》)、“巴西忏梦居士”(光绪二年(1876)《〈绣像石头记红楼梦〉跋》)、“巴西孙桐生小峰甫”(光绪七年(1881)《〈弹指词〉叙》)、“小峰桐生”(光绪十三年(1887)《〈课塾〉叙》)、“前史官臣孙桐生”(光绪十六年(1890)《〈明臣奏议〉跋》)等等,无一题署作“痴道人”和“情主人”者。今知甲戌本眉批非出孙桐生手,则此二种别号,当亦非孙桐生。又据周汝昌先生《〈红楼梦〉与“情文化”》:“清代的第一朝皇帝顺治,就是一位情痴情种。他的法名叫做‘行痴’,而自号又曰‘痴道人’。”(《红楼梦学刊》1993年第1 期)则此“痴道人”云云,或许即从此窃取而来,亦未可知。
三、从文献证据和情理分析辨孙桐生在甲戌本上加批之疑
通过上面的对比,足以证明甲戌本上左绵痴道人之眉批,非孙桐生之手迹;由此可以进一步论证:孙桐生从刘铨福那里借到甲戌本,并在上面作过批点的事情,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首先,此事缺乏文献记载的证实。现存能够支持孙桐生从刘铨福那里借到甲戌本的材料,都不在甲戌本之外;而出在甲戌本自身的证据,也是异常脆弱的。因为刘铨福“近日又得妙复轩手批十二巨册,语虽近凿,而于《红楼梦》味之亦深矣”与“此批本丁卯夏借与绵州孙小峰太守刻于湖南”两条跋语,依稀恍惚间仿佛与此事有关,但追究下去,一丝一毫也不曾说到甲戌本的事,一切都是出于读者的误会。
能孙桐生方面找到的材料也是如此。一般人都可以得见的作于同治十二年(1873)的《〈绣像石头记红楼梦〉叙》中说:“丙寅(1866)寓都门,得友人刘子重贻妙复轩《石头记》评本……”,作于光绪七年(1881)的《编纂〈石头记评〉蒇事、奉和太平闲人之作、即步原韵》三首,并加自注云:“忆自同治丁卯得评本于京邸……”,也只是说到了妙复轩本的事。孙桐生手编的《生平大事记》,是新发现的珍贵材料,中云:“同治十一年,岁在壬申(1872)。四十九岁。里居无事,将《妙复轩评〈石头记〉》排比,逐句审定。算自辛未(1871)钞起,迄丙子(1876)冬始竣事,竭尽无限心力,始成此一部大观。”(《孙桐生研究》第402—403页)也没有谈到他从刘铨福那里看到甲戌本的事情。
其次,此事亦与情理不合。杨光汉先生说得很好:“刘铨福是此书的藏主,按理他最有权在书中加批和涂改,但他除了在几处加盖印章以及在书后留下六条跋文和题记之外,未在书中添加任何一个字”,原因就在“刘氏作为一位藏书家,懂得保存藏书原貌的重要,不肯点染”(《孙桐生研究》第56页)。况且早在同治四年乙丑(1865),濮氏青士、椿馀兄弟写在甲戌本上的题跋(青士椿馀与刘铨福的关系,看来更深于孙桐生,但他们也只是在书后所附的纸上书写跋语),就已经强调此本的珍贵,并郑重叮嘱:“子重其宝之!”但刘铨福对他们的劝告竟然置若罔闻,听凭孙桐生在正文篇页中任意涂抹而不加非议,实属不可思议。
再从孙桐生的角度看,甲戌本不是己有之物,刘铨福和自己的交情无论好到何等程度(从留存的信札诗文来评估两人的友情,有时是需要打一点折扣的),能慷慨将宝爱的珍本借予一观,已经是格外垂青,如果不识轻重,在书上肆意涂抹,未免太过分了。须知其时的孙桐生,是一个开缺的署任知县,交接时被后任“任意苛求,格外挑剔,代人受累,所费不赀”,藩宪又必欲得甘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及抵京捐纳知府,“川资部费约费二千馀金,一官虚悬,尚无实际,固由时运之蹇,实亦营谋之未工耳,心灰气沮,拟即归耕”(《生平大事记》,《孙桐生研究》第397—398页)。以其此时“自叹时运乖舛”的心绪,加之他当时只是《红楼梦》“圈子”之外的无名人物,决无那种自命为权威在他人珍本上横加批点的豪兴和霸气。须知日后孙桐生对妙复轩本的整理,也只是“逐句梳栉,细加排比,反复玩索,寻其义,究其归”,“安章宅句,手自抄录”,“排比添注刻本之上,又亲手合正文评语,编次钞录,间有脱误,不惮改订”,可见是一个非常尊重原著原批的人。假若孙桐生喜欢乱改正文,胡添批语,其时岂不是获得了绝大的便利了吗?但他并没有这样做,怎么反倒会在刘铨福的甲戌本上放纵地乱改胡批呢?
至于眉批的文字内容,既缺乏针对性,也毫无创意可言,所谓“贾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云云,孙桐生的《(绣像石头记红楼梦)叙》已经彰明较著地写着,任何人都不难转录过来。
不仅如此,甲戌本上那些近似笔迹的批改,也不可能出自孙桐生之手。如卷五第十二页A面第一支《红楼梦引子》“谁为情种”右侧, 原有行间朱批曰:“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有人在朱批右侧加了墨圈,并在其下加墨批曰:“石头乃作者耳。”此批向被视为孙桐生之批。大家知道,孙桐生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的观点是“不能实指为某人草创、某人润色”(《(绣像石头记红楼梦)叙》),此处又视“石头”为作者,岂不是相去千里?
又如孙桐生对妙复轩本的整理,是以程甲本作为工作底本,将评语“排比添注刻本之上,又亲手合正文评语编次钞录”(妙复轩评本题诗“十年心血编排尽,作述如何等量观”自注),正如刘长荣、濮实先生所说,“孙桐生是尊重程甲本的,未作任何改动”(《孙桐生与卧云山馆本〈妙复轩评石头记〉》,《孙桐生研究》第137页)。 甲戌本卷五警幻的语中有一段异文:
此即迷津也。深有万丈,遥亘千里,中无舟楫可通,只有一个木筏,乃木居士掌舵,灰居士撑篙,不受金银之谢,但遇有缘者度(程甲本作“渡”)之。尔今偶游至此,如(程甲本如前多一“设”字)堕落其中,则深负我从前一番以情悟道、守理哀情之言(“从前一番以情悟道守理衷情之言”,程甲本作“从前谆谆警戒之语矣”)。
有人在“以情悟道”四字加了墨圈,并加墨眉云:“四字是作者一生得力处,人能悟此,庶不为情所迷”。其字体笔迹与卷三“予闻之故老云”眉批相同,故向被认为是孙桐生所加。但是,孙桐生既然对此四字如此看重,赞赏为“作者一生得力处”,那他为什么不依照甲戌本对程甲本进行校改呢?相反,据红学家统计,被当作孙桐生的笔迹,对甲戌本的正文依据程甲本所作的改动共有二十处,如改卷二的“色鬼无款”为“色鬼无疑”、“偶因一着错”为“偶因一回顾”,改卷三的“一段风骚”为“一段风韵”、“罥烟眉”为“笼烟眉”,改卷五的“终虚化”为“终虚话”等等,可见这位“孙桐生”是喜欢对文字进行校改的;但是,在妙复轩刻本中,上述文字仍然按程甲本刊刻为“从前谆谆警戒之语矣”,则视“以情悟道”四字为“作者一生得力处”的批语,不可能出孙桐生之手。
四、认左绵痴道人孙桐生是一时的错会,还是有意制造的假象?
那么,从胡适开始,将甲戌本上作眉批的“左绵痴道人”认定为孙桐生,是出于一时的误认或错会,还是有意制造的假象?
从现象上看,甲戌本上刘铨福的跋语,并没有正面说孙桐生看到过甲戌本,它只有采用了一种巧妙的暗示:似乎刘铨福在将妙复轩本给孙桐生的时候,同时也将甲戌本借给了他;但一旦追究起来,刘铨福可以为自己辩解说:我并没有这样说,一切都是出于你们的领会。
要弄清楚刘铨福究竟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还得对他的跋语作进一步的鉴定。按,此条旁批与其左侧的跋语“近日又得妙复轩手批十二巨册,语虽近凿,而于《红楼梦》味之亦深矣”的书写,从笔迹上看是一气呵成的,二者不存在时间的间隔。肯定了这两条跋语的写作时间,再来看同在一页上的其它三条跋语,就可以发现若干极为反常现象:
一、两批跋语的运笔风格是完全一致的,可以肯定是同一时期所写。刘铨福“此批本丁卯夏借与绵州孙小峰太守刻于湖南”的跋语,究竟写在什么时候?曾欣先生《孙桐生与刘铨福》一文指出:这条旁批“不早于光绪七年,很可能即在获得孙桐生惠赠卧云山馆刊本之时特意补笔”(《孙桐生研究》第311页); 金品芳先生《甲戌本归刘铨福收藏时尚残存几册几回?》一文也认为:“刘铨福知此书‘刻于湖南’,当在光绪七年或稍后;他写这则笔记,也当在光绪七年或稍后。”(《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期第216页)“刻于湖南”的跋语既然写于在光绪七年(1881)或以后,则“《红楼梦》纷纷效颦者,无一可取,唯《痴人说梦》一种及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种尚可玩,惜不得与佟四哥三弦子一弹唱耳,此本是《石头记》真本,批者事皆目击,故得其详也”一条,“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原文与刊本有不同处,尚留真面,惜止存八卷,海内收藏家有副本,愿抄补全之,则妙矣”一条,题署为“癸亥”(1863)就不能成立,显然是文献作伪中常见的倒填日期的伎俩。
二、古代书册的文字,向来是先右后左、竖行书写的,但此页刘铨福的五条跋语,落款时间较早、本当是先写的“癸亥(1863)春日白云吟客笔”一条和“五月廿七日阅又记”一条,反而局促于纸页之左方,天头留得极宽;未署时间的一条:“李伯孟郎中言翁叔平殿撰有原本而无脂批,与此文不同”,写在纸页当中偏右,下端又低下去四、五字;反倒是最后写的跋语写在纸页的右方,中间的一条,上端又高出四字的位置:这种完全不合古人书写习惯的做法,致使由同一人在同一纸页上所写的五条跋语构成了一个“山”字形,给人一种极为别拗的感觉。可是,一旦配上胡适在左侧跋语天头上所加的朱批(“大兴刘铨福,字子重,是北京藏书家,他初跋此本在同治二年(一八六三),五月廿七日跋当在同年。他长跋在戊辰,为同治七年(一八六八)。胡适”),一下子就显得布局得宜,浑然一体了。这就不免令人产生一个疑问:左侧跋语的天头留得如此之宽,莫非就是为了给胡适的题记空出位置么?
金品芳先生还提出刘铨福的题跋是书写在“抄手遗留在第二十八回后的空白页上还是他自备的纸页”的问题,并细加剖析道:
甲戌本抄手用作抄写的纸页都是对折起来的,因而一页有A、B两面,中间有骑缝;骑缝上均上题“石头记”、中标卷数和页数、下署“脂砚斋”。刘铨福最早的一则题辞写于“癸亥春日”,写在第二页A 面(如果是对折起来的话)的正中。如果写有七则文字的纸页是抄手遗留在第二十八回后的空白页,那末,他为什么从第二页开始题写而不从第一页开始题写呢?为什么不从第二十八回末页B 面尚有十行空白处开始题写呢?……这种种迹象表明,写有七则文字的两页纸页,不是对折起来的,而是单页的,它没有A、B两面,而只有一面,因而没有骑缝。这种种迹象还进而表明,写有七则文字的两页纸页,原不是抄手遗留在第二十八回后的空白页,而是收藏家刘铨福自备的纸页。……可见,这两页一开始就未与甲戌本装订在一起,既未装订在甲戌本的开首,也未装订在第三十二回或第二十八回之后(《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期第212—213页)。在作出这一合乎事理的分析之后, 金品芳先生问道:“写有刘铨福等人的七则文字、附装于第二十八回之后的两页,怎么会有时序倒置等迹象呢?”对于这个复杂的疑团,他是这样解释的:
从这两页单页的页次来看,写有刘氏“癸亥(同治二年,一八六二)春日”和同年“五月廿七日”两则题辞的单页,被装订为第二页。写有濮氏兄弟“乙丑(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孟秋”题辞和刘氏“戊辰(同治七年,一八六八)秋”题辞的单页,反被装订为第一页,显然,题辞的时序被倒置了。濮氏兄弟“乙丑孟秋”的题辞和刘氏“戊辰秋”的题辞,当然题写在单页的正面,装订时理应正面在前、背面在后,可是现在的本子上则是背面在前、正面在后了,显然,纸页的正、背面被倒置了。题辞时序的倒置,纸页正背面的倒置,这绝非刘铨福这样的收藏家所为,它当是刘氏以后的收藏者错装所致。这错装也许是有意的,其意估计有二:一为突出濮氏兄弟“乙丑孟秋”题辞和刘氏“戊辰秋”题辞。刘氏的题辞如杨光汉先生评说的,“他把《红楼梦》提到了中国古典小说最高峰的地位上来加以肯定,认为它超过了《水浒》等“四大奇书”的成就。”二为观赏方便。将这一单页的正、背面倒过来装订,七则题辞、笔记便一览无馀了。三、将这一单页的正、背面倒置以后,它与第十十八回最后文字的距离更远了,不连系的迹象更明显了,以免后人误认为这页单页原就在此回之后。这错装还证明:刘铨福在世时,这两页单页就未装订在甲戌本上。(《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期第214页)这就有力地提醒我们:甲戌本可能存在着严重的作伪。
五、对甲戌本左绵痴道人笔迹鉴别的史科学意义
众所周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是一个未经公私书目著录的手抄孤本,它的可靠性与史料价值,是未经任何权威检验或论证的。胡适初得甲戌本时,曾说过“纸已黄脆,已经了一次装衬”的话,这种外观的粗略介绍,无补于价值的认定。在甲戌本中亮相的人物,脂砚斋也好,松斋、梅溪也好,统统都是与红学无涉的无名之辈,谁也不会轻易相信他们的自报家门。脂砚斋“事皆目击,故得其详”的特殊身份和独特贡献,是刘铨福在跋语揭示出来的。刘铨福虽然曾做到刑部主事,在当时也可算一个名人,但他与《红楼梦》向无瓜葛,又生活在同治年间,去《红楼梦》成书年代已远,将他所说“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的话,赞为“很正确的认识”,“一百年前的学人能够有这样透辟的见解,的确是十分难得的”,“他之所以能够这样认识这个十六回写本《红楼梦》,是因为他是一个不平凡的收藏家”(《全编》第341页),纯粹是推想之辞,也让人感到缺乏说服力。
在这种情势下,那位因了“十年心血编排尽,作述如何等量观”,于光绪七年(1881)将妙复轩评本刻印出来而名满天下的孙桐生,被请出来作证了。胡适当年在《春雨楼藏书图》跋文就承认:“三十多年前,我初得了重原藏的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我就注意到这四本书绝无装潢”,而今金品芳先生又通过对冯其庸先生所摄“甲戌本封面及胡适题字”照片的观察,发现四册的封面均有胡氏“脂砚斋评石头记”的朱笔题字,其中第二册是第五至第七回,不是原来的第五至第八回,第二册是第八、第十三至第十六回,不是原来的第十三至第十六回,显然,这一版本已经重装过了;而另一幅胡适三则题记的照片,虽然已相隔三十馀年,但纸页A、B两面上的纵、横折合痕迹依然十分清晰,这是多年折叠夹藏的证明,当冯氏拍照时,这页已在“甲戌本末”,亦当是后来重装时移置的结果(《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期第214页)。他的观察表明,这位迟至光绪七年以后方在另外的纸页上写了这两条与甲戌本毫无关系的跋语、并在更晚的时候将它装订到甲戌本后面的人(不论是刘铨福,还是冒用刘铨福名义的人),其用意就是要拉孙桐生来为甲戌本的历史存在作证,以便抬高这一突然冒出来的《红楼梦》抄本的版本价值。由于加在卷三眉批中的“贾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的话,人皆熟知是孙桐生的观点,于是人们自然相信这位左绵痴道人就是孙桐生,从而借助于他的“鉴定”,来肯定甲戌本的身价。1927年出现的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胡适新红学体系的建立中,起了极大的作用,直到1961年,他还满怀深情地说:“我们现在回头检看这四十年来我们用新眼光、新方法搜集史料来做‘《红楼梦》的新研究’总成绩,我不能不承认这个脂砚斋甲戌本《石头记》是最近四十年内‘新红学’的一件划时代的新发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317 页)胡适当年曾不无自信地说过的“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作者究竟是谁,著者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并所它们称为“《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的话。然而对于甲戌本的“来历”,胡适只含糊地说:“我当时太疏忽,没有记下卖书人的姓名住址,没有和他通信,所以我完全不知道这部书在最近几十年里的历史”(《全编》第338页); 《历史档案》1995年第2期发表了一封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胡适的一封信:
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祗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闻。叩请
适之先生道安
胡星垣拜启五月二十二日
据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适收信的档案夹里,原信只有一页,为三十二开白色红竖格八行信纸,四边为红五星花纹,下边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看来,胡适并非不知道甲戌本的来历,他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认定的《红楼梦》考证“正当范围”中的大事,是因为他不愿意人们追究它的来历。
是到了还甲戌本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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