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内分泌肾病科 重庆 垫江 408308)
【摘要】目的:观察分析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联合治疗尿毒症的效果及对肾功能的影响。方法:在我院2015年5月-2016年5月期间收治的尿毒症患者中,选取74例患者纳入此研究领域中,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n=37)和对照组(n=37),对照组患者采用血液透析治疗,观察组患者采用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联合治疗,将研究情况纳入结果。结果:治疗后两组患者BUN、Scr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β2-MG、PHT低于对照组;治疗后观察组患者RRF下降幅度小于对照组,皮肤瘙痒、食欲降低、睡眠障碍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在尿毒症治疗过程中,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法,有利于减轻临床症状,清除血液中有害物质,改善肾功能,提高治疗效果,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
【关键词】尿毒症;肾功能;血液灌流;血液透析;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6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14-0160-02
血液透析是治疗尿毒症的常见方法,可有效清除体内水溶性小分子毒物,但长期血透会引起中、高分子毒物蓄积,发生皮肤瘙痒等并发症,患者不易接受。血液灌流可吸附有机酸、胍类。将血液透析和血液灌流联合治疗尿毒症可实现不错的治疗效果。本文收集了74例尿毒症患者临床资料,分析血流灌流联合血流透析的治疗效果,情况如下。
1.资料方法
1.1 临床资料
随机选取2015年5月-2016年5月我院收治的74例尿毒症患者,男性41例,女性33例,年龄45~76岁,平均年龄(54.92±5.81)岁;原发病:慢性肾小球肾炎15例,糖尿病肾病32例,高血压肾病6例,肾病综合征8例,慢性肾盂肾炎13例。入组标准[1]:经血、尿常规、肾功能检查等,确诊为尿毒症;可耐受透析和灌流;无其他重要脏器严重疾病、恶性肿瘤、精神异常者;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将74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7例,年龄、性别、原发病等基线资料比较,均衡性较高(P>0.05)。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血透治疗,每周2次,每次4h,血流量控制在200~250ml/min。观察组患者采用血透联合血液灌流治疗,血透与对照组一致。血液灌流每周1次,每次2h。在每周第2次血透进行2h后进行血液灌流,面积1500m2,容量80ml,灌流治疗2h后继续透析治疗。
1.3 评价指标
在治疗前、治疗后,对两组患者血尿素氮(BUN)、血肌酐(Scr)、β2微球蛋白(β2-MG)、甲状旁腺激素(PHT)等指标进行测定。残余肾功能(RRF)通过残余肾尿素清除率(KRU)评价,KRU=2(VID×UID)/TID(Cpre+Cpos)[2],TID为透析时间、VID为透析间期采集的尿量、UID为尿毒浓度、Cpre指透析前血尿素浓度、Cpos指透析后血尿素浓度。统计出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1.4 统计与分析
记录74例患者研究所得数据,在专业统计学软件(SPSS20.0)中处理和分析数据,研究出现的计量数据采用(x-±s)形式表示,接受t检验;研究出现的计数数据,通过(n,%)形式描述,接受χ2检验,当P<0.05时,表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血液毒素水平变化
治疗前两组患者BUN、Scr、β2-MG、PHT等指标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均有所改善,两组患者BUN、Scr组间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患者β2-MG、PHT水平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3.讨论
尿毒症是慢性肾衰进入终末期阶段所表现出的一系列临床综合征,主要是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肾脏功能代偿、肾功能衰退等,导致代谢废物在体内蓄积而发生中毒。尿毒症患者血液常见毒素包括大分子毒素(PHT、β2-MG)和小分子水溶性毒素(BUN、Scr)[3],血液中毒素长时间蓄积,引起水、电解质紊乱,游离小分子、自由基对残余肾实质进行侵害,减弱残余肾功能。因此及时有效地清除血液中毒素,对改善尿毒症患者残余肾功能、提高治疗效果至关重要。在刘妍等[4]研究中,A组采用HD治疗,B组采用HD+HP治疗,结果显示B组血液毒素改善优于A组,B组RRF降低幅度小于A组(P<0.05),表明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可有效改善尿毒症症状,清除毒素,改善残余肾功能。
血液透析是尿毒症临床常见治疗手段,通过超滤脱水和弥散透析,清除血液中的尿素、肌酐等,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血液透析对小分子物质清除能力较高,但对中、大分子物质清除能力较低。中、大分子物质具有神经毒性,对红细胞、血红蛋白生成过程进行阻碍,削弱白细胞的吞噬能力,减退残余肾功能。血液灌流具有吸附容量大、多孔、高表面积、吸附速率快等优势,可有效清除血液中、大分子物质,纠正水电解质紊乱[5]。我院将血液透析与血液灌流联合治疗尿毒症,结果发现观察组血液中毒素清除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RRF降低幅度小于对照组(P<0.05),表明两者联合治疗有利于更好地清除毒素,减轻对肾功能的损害,改善残余肾功能。同时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提示联合疗法安全性更高,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张舒.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对尿毒症患者的临床应用价值探究[J].中外医疗,2015,12(22):42-43.
[2]叶晓燕,姜萍.浅析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疗效及对患者肾功能的影响[J].中国实用医药,2016,11(17):127-128.
[3]商永高.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联合治疗尿毒症的效果及对肾功能的影响[J].当代医学,2016,22(16):44-44,45.
[4]刘妍,成建钊,郭自炎等.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疗效及对患者肾功能的影响[J].中国医药导刊,2014,16(2):225-226.
[5]陈庆云.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尿毒症的临床疗效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6,10(8):74-76.
论文作者:胡国淑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5月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4
标签:血液论文; 尿毒症论文; 患者论文; 肾功能论文; 毒素论文; 对照组论文; 残余论文; 《医药前沿》2017年5月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