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A高股利悬念_张裕论文

张瑜A高股利悬念_张裕论文

张裕A高分红悬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悬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2008年年报显示,已经连续多年进行高分红的张裕A,第五次对年度利润实行高比例分红,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12元。自2004年下半年张裕集团(持有张裕A50.4%股份)完成改制以来,张裕A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五年来已累计现金分红达21.2亿元之多。在此前的2000~2003年四年间,张裕A累计分红不超过2亿元。以张裕集团改制后的2004年为分水岭,张裕A的分红方案何以由“铁公鸡”型,转变成“高福利”型?梳理其五年来的主动改制与高分红路径,颇为耐人寻味。

改制+控股,曲径通幽

梳理这一过程,仍需回到2003年。

这一年,一些大型国企通过MBO,完成民营化,这一年因此被称为中国的MBO年。彼时,持有张裕集团100%股权的烟台国资委,也将张裕集团的MBO提上日程。当时设计的MBO方案是:张裕集团股权一分为三:高管持股30%,中层持股25%,其他员工或者投资者(指外资)持股45%。但这一方案未能实施。

导致张裕集团股改受阻的,是当时关于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的社会争议愈演愈烈。2003年底,国资委正式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叫停了大型国企MBO,张裕集团设计的管理层持股55%的计划只得终止。

MBO被叫停后,张裕集团迅速找到另一条路径,进入EMBO程序(即全体员工购买股份)。据张裕A公告,2004年10月29日,烟台市国资局与烟台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张裕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共同持股,下称“烟台裕华”)签订协议,将张裕集团45%的国有产权转让给烟台裕华,转让金额为3.88亿元人民币。

通过EMBO方案,张裕集团的改制规避了国资委的MBO禁令,得以顺利成行。所购股份之所以没有过半,据一位业内人士说,超过50%股份,会发生企业性质改变,需要通过国资委批准。而转让45%的股权,无须国资委批准,由地方国资局批准即可,更容易获得通过。此项股份转让完成后,烟台国资委仍持有张裕集团55%的股份。

随后,烟台市国资委又于2005年2月8日与意大利意利瓦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张裕集团33%的国有产权转让给后者,转让金额为4.81亿元人民币。同年5月18日,烟台市国资委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协议,将张裕集团10%的国有股权出售给后者。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烟台市国资委手中仅剩下张裕集团12%的股份。代表张裕管理层及员工的烟台裕华由于拥有张裕集团45%的股份,按持股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意利瓦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两家外资企业分别持有33%、10%的股份,通过股权转让,合计持有张裕集团43%的股权,与烟台裕华45%的持股比例差距甚微。

因此,在完成向两家外资公司转让股份时,烟台裕华又与张裕集团其他股东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约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转让、公司的合并和分立等重大事项,都要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代表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换言之,两家外资公司间如发生股权转移,需要经过烟台裕华的同意。

至此,烟台裕华完全取得了张裕集团的控股权。

折价收购+过桥资金,玄机重重

在获取张裕集团控股权的同时,张裕管理层对其收购成本的控制,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股权转让之初,烟台裕华从烟台国资委手中受让张裕集团的45%股权,仅仅支付了3.88亿元,因此饱受外界质疑。之后不久,意大利意利瓦公司是以4.81亿元,才购得张裕集团33%的股权。如果按此价折算,购买同样数量的股份,烟台裕华支付的款项仅为意利瓦公司的59%。

烟台国资委对此的解释是:为了保护职工利益,烟台裕华享受了部分优惠政策,购股价格是剥离张裕员工身份置换金后形成的;再者,前后两次转让股权时,资产评估的时间点不同。针对张裕集团因资产评估时间点不同造成评估结果迥异这一现象,一位资产评估人士对记者说:“将资产价格调低,然后由管理层自己收购,这在业界并不少见。”

不管怎样解释,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烟台裕华以较低价收购张裕集团股权,是个不争的事实。事态的发展并没有到此为止,在支付收购资金上,张裕集团管理层又获得了第三方资金的资助,我们姑且称之为“过桥资金”。

据资料显示,烟台裕华由裕盛公司、中诚信托以及46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按出资金额分别持有烟台裕华17.2%、45%、37.8%的股份。其中,裕盛公司代表张裕集团的14名高管和145名中层;46名自然人代表除管理层外的普通员工;持股最多的是中诚信托,这个角色的出台,很耐人寻味。

据张裕A已公告的收购报告书显示:裕盛公司与中诚信托签署信托合同,从后者融资1.74亿元人民币,以此资金购买张裕集团高管持有的股份,并由中诚信托代其持有45%的烟台裕华股份,同时将受益权协议转让给裕盛公司,再以此收益偿还来自中诚信托的融资。随着裕盛公司逐步还款,中诚信托在烟台裕华中所占的出资比渐次减少,直至完全退出。中诚信托一旦退出,裕盛公司将持有烟台裕华62.5%的股份,成为烟台裕华的控股股东。

据张裕A公布的数据显示,管理层共出资6681万元现金,从中诚信托融资后,将获得烟台裕华62.5%的股份,最终获得张裕A14.18%股份。以持股比例最高的张裕集团董事长孙利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洪江为例,二人分别从中诚信托融资2502.68万元和2294.13万元后,个人出资仅为278.08万元和254.90万元。中诚信托提供的巨额融资,对张裕集团管理层购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此前,业界曾推测裕盛公司是以张裕集团股权质押获得中诚信托融资。对此,张裕A在收购报告书中予以否认,在裕盛公司与中诚信托签订的信托合同中,裕盛公司未设有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也不存在任何以张裕集团股权作为抵押的融资。在无任何担保物权的前提下,中诚信托的资金来源显得愈加神秘。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信托公司代人出面处置资产时,不需要披露资金方详细情况,因而外界难以了解中诚信托此项资金的具体来源。

虽然无法得知详情,但业界对此仍有揣测。据张裕A2004年公告,在烟台裕华受让45%张裕集团股权之前,2004年4月13日,张裕A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资产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称,将利用闲置的不超过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资产管理。不久,张裕A公告了一项5000万元的委托理财计划。

此项资金是否委托给中诚信托用来收购张裕集团股权,现在仍无法证实。在上述股权转让架构完成后,以极低收购成本购得股权的张裕集团管理层,开始通过张裕A高比例现金分红,偿还中诚信托为其提供的股权收购融资。

山西证券分析师罗胤对记者说:“通过产品提价走向中高端市场,是张裕扩大利润的重要途径。另外,张裕A报表上的一个显著亮点,是其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上的良好控制。这显示了其管理层较强的控制利润能力,这些使得张裕近几年的利润增幅非常大。”

在净利润激增的同时,张裕A连年实施高比例分红方案,分红比例高达90%以上,五年来共计分红达21.2亿元。据照张裕集团管理层持股比例计算,其所持股共分得红利2.99亿元,大大超过从中诚信托融资的1.74亿元。可以说,张裕集团管理层通过张裕A每年的高比例分红,在偿清中诚信托的融资后,还有数额不小的盈余。

据张裕A2006年年报显示,中诚信托已将37.27%的烟台裕华股份转让给裕盛公司,其持有的烟台裕华的股份已降为7.73%。至张裕A2008年年报发布时,中诚信托所持的烟台裕华股份,已经按协议全部转让给裕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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