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政之新闻评论的特点分析_日本政治论文

胡政之新闻评论的特点分析_日本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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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胡政之写作新闻评论,开始得很早。他在谈到1911年回国后供职于《大共和日报》时的情形时说:“这一年我二十三岁,我除了翻译日文新闻外,还兼写社评。”[1]

      他是一个杰出的报刊政论家。除了在《大公报》工作,胡政之还曾经担任过章太炎在上海主办的《大共和日报》的翻译、编辑和总编辑,林白水主办的《新社会报》的主编,成功创办了《国闻周报》和“国闻通讯社”。这些报纸上的很多社评和专论,都出自他之手。据方汉奇先生在《怎样评价胡政之》中统计的数字,仅在《新社会报》上的评论文章就在百篇以上;1916年应聘《大公报》笔政,5年内发表的论评文字不下500篇;接办新记公司《大公报》后,仍然经常为该报撰写社评和各种评论文章。[2]李侠文1949年回忆胡政之说:“以前在《大公报》和《国闻周报》写的文章甚多,近十年来总是鼓励年青同事执笔,由于业务的发展,他太忙碌,不常为文,只有在桂林版及港版初刊时多写些。”[3]

      分析胡政之从1916年到1946年30年间在《大公报》、《新社会报》、《国闻周报》等上面所发表的全部新闻评论文章,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胡政之新闻评论一贯的风格特色,也可以认识到胡政之新闻评论存在的独立价值。杭州郭子韶“读其壮年在《国闻周报》与《大公报》所为文”,认为“见解卓绝,自成家数,信乎其为论坛祭酒,国家耆宿。”[4]胡政之去世后,人们称赞他“立言不朽”[5],“清议长存”[6],“用能发挥舆论权威,创立批评风格,高风亮节,举世景从,报人引为表率,同业夸认楷模。”[7]

      胡政之新闻评论有以下特色。

      一、选材范围广,以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内政外交事件为主

      胡政之新闻评论所涉及的对象,范围很广。以1917年前三个月其在《大公报》上所发表的政论、时评的标题为例,有《死政治与活政治》(1月4日)、《梁任公赴京矣》(1月5日)、《告政府与政客》(1月6日)、《外交》(1月7日)、《大政方针》(1月8日)、《日本果应在中国设警乎》(1月10日)、《余之财政观》(1月11日)、《平政院受理行政诉讼之范围》(1月14日)、《郑家屯交涉案了结》(1月15日)、《周村民军行将结束感言》(1月16日)、《财政会议》(1月17日)、《老西开与英日俄》(1月18日)、《敬告国民注意老西开交涉案》(2月9日)、《政府速筹自处之道》(2月10日)、《吾人将何以应付此艰难之时局乎》(2月11日)、《谬哉大阪每日新闻之言》(2月12日)、《国民性与时局》(2月13日)、《眼前之外交战》(2月14日)、《日美经济提携与中国自强之机会》(2月16日)、《今后外交之进退》(2月17日)、《不可以现在之牺牲易未来之代价》(2月18日)、《加入不加入已成不合时势之议论》(2月21日)、《欢迎副总统北来》(2月22日)、《吾所希望于改组内阁者》(2月23日)、《留京三日所得外交上之感想》(2月26日)、《副总统到京后之气象》(2月27日)、《政府宜整顿各省政治》(3月2日)、《外交问题所感》(3月3日)、《段总理来津》(3月5日)、《余之段总理辞职观》(3月6日)、《世界未来之经济战与中国》(3月8—11日)、《外交问题杂感》(3月12日)、《国民与外交》(3月13日)、《为中德断交后之办法告政府》(3月14—19日)、《中德外交之前途》(3月17日)、《荷兰无接收德国租界之权》(3月20日)、《中德断交之牺牲》(3月21日)、《外交总长问题》(3月25日)、《选举罪恶》(3月26日)、《外交方针与反对意见》(3月29日)、《外交问题杂感》(3月30日)、《收买烟土案》(3月31日)。我们从评论文章的题目,即可知道其选材有国内国际政治、外交、经济、社会民生,此外还有文化、教育、法律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种重大内政外交问题。

      曾琦说:“余知政之先生不图长于办事,且亦擅长文章,尤其国际问题,往往剖析入微;往日大公报仅出津版时,大概论内政者多为季鸾之文,谈外交者多为政之之文。”[8]撰写国际评论,是胡政之的优势。对国际新闻,胡政之主张积极采访;对国际问题,胡政之认为中国也应该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如1917年9月29日,日本赴美国使者石井氏在纽约市作了一场重要演说。英美各报和在中国的英文报多加批评,《大公报》没能看到石井的演说原文,但认为“吾人于此亦不能无言”[9],于是综合各方面电讯,把其中有关中国的演说要点披露于报端。从1917年前三个月胡政之在《大公报》上所发表的政论、时评的标题可知,他撰写国际政治评论,特别是对涉及中国利益的外交问题发表时评,是很多的。

      二、时效性强,对重大新闻事件密切关注,形成连续评论

      胡政之的新闻评论,不仅数量多,并且也有很强的时效性,基本上都是对头一天或者最近一个时期的重大新闻事件的评价。如1916年11月18日发表的《省制真不祥之物》,就是17日针对当天审议会捣乱而写、并于第二天发表见诸《大公报》的。

      遇到延续一段时间的重大新闻事件,胡政之就对这一新闻事件发展到每一阶段的新情况及时发出评论,有时连续好一阵几乎每天发表,配合对新闻事件的追踪报道,形成对新闻事件的连续评论,反映出他对新闻事件的密切关注和持续思考。如关于1917年的中德邦交问题,他在短短4个月时间中,发表了近40篇政论和时评,包括:《政府速筹自处之道》(2月10日)、《吾人将何以应付此艰难之时局乎》(2月11日)、《谬哉大阪每日新闻之言》(2月12日)、《国民性与时局》(2月13日)、《眼前之外交战》(2月14日)、《日美经济提携与中国自强之机会》(2月16日)、《今后外交之进退》(2月17日)、《不可以现在之牺牲易未来之代价》(2月18日)、《加入不加入已成不合时势之议论》(2月21日)、《欢迎副总统北来》(2月22日)、《吾所希望于改组内阁者》(2月23日)、《留京三日所得外交上之感想》(2月26日)、《副总统到京后之气象》(2月27日)、《政府宜整顿各省政治》(3月2日)、《外交问题所感》(3月3日)、《段总理来津》(3月5日)、《余之段总理辞职观》(3月6日)、《世界未来之经济战与中国》(3月8—11日)、《外交问题杂感》(3月12日)、《国民与外交》(3月13日)、《为中德断交后之办法告政府》(3月14—19日)、《中德外交之前途》(3月17日)、《荷兰无接收德国租界之权》(3月20日)、《中德断交之牺牲》(3月21日)、《今后之中德问题》(3月22日)、《外交总长问题》(3月25日)、《选举罪恶》(3月26日)、《外交方针与反对意见》(3月29日)、《外交问题杂感》(3月30日)、《外交问题》(4月13日)、《政府与国会之新意见》(4月15日)、《输粮与募工》(4月16日)、《上帝其佑吾国》(4月21日)、《正告段总理》(4月27日)、《外交问题与国会》(5月8日)等。

      胡政之对写作环境的要求不高。“他教人写文章,要在很嘈杂的环境下,以极短促的时间,把文章写出来,因为在编辑部写稿,有时突然碰到新事件发生,需要立刻评论,没有闭门静坐构思的余晷;不过这需要平时的学养,不是一学就得的。政之先生的文思极迅速,有时他无暇执笔,请同人替他笔录,他说一句写一句,竟能段落分明,斐然成章,事后不必改易一字。”[10]敏捷的文思,为新闻评论的时效性提供了保证。

      三、体裁不拘一格,论证方法多种多样,语言浅显易懂,观点鲜明

      《胡政之文集》收录了胡政之一生大部分新闻评论文章。这些文章被分为“政论”、“时评”编入,其实胡政之在写作时,本身并没有刻意地做这样的体裁区分,只是在发表时冠以“论评”、“代论”、“时评”、“小言”等字样。文章或长或短,字数从几十字到上万言不等,体裁不拘一格,一般来说“论评”稍长,“小言”较短。如果在同一天同一份报纸上发表两篇评论文章,那么一篇署名为“政之”,另一篇署名为“冷观”。这些文章有不少相同之处:论证手段多种多样,所用语言通俗浅显,表达观点明确清晰。

      胡政之主张文章用语应与文章用途相符。1918年底,徐世昌“就任总统后,迭有长篇命令,宣布政见”,胡政之在承认这些命令“文采斐然,不愧为文治派领袖所发表之文章”的同时,着重批评道:“特文字功用,重在达意。令誥体裁,宜于谨严,必当有去陈言,朴质简易,然后可收家喻户晓之效。在昔专制之朝,刊布誊黄,虽间骈辞骊句;若在今日,固已绝非所宜。今日万端待理,当务实行,不应再以旧时墨卷之文章,污庄严尊重之布告,辞冗意晦,不知所云。打电报则塞线路,登报章则占篇幅。问其功效,恐欲求国民读之而不生厌者,亦不可多得。”[11]从中可以发现:胡政之主张报刊用语也要“朴质简易,然后可收家喻户晓之效。”他实际上也是这样做的。其新闻评论,即使只有短短几句话,也都开门见山,开诚布公。例如,发表于《新社会报》的一篇《杂感》,谈到借款问题,总共只有7句话:

      政府借外债办生产事业,我们是赞成的;借外债来浪费,我们是绝对要反抗的。

      外国资本家投资开中国富源,我们是欢迎的;贷款供给中国政府浪费,我们是极端要排斥的。

      中华民国是四万万人的中华民国,拿国家名义借进来一分一厘的外债,都是要我们国民负担本息的。我们国民虽然没有大智识,到了这种厉害切己的关头,我想一定不肯含糊默许的。

      记得美国银行团代表史蒂芬君自到中国,屡次宣言,均说新银行团是帮助中国的。我们很希望美国资本家,抱定了不害中国的主旨,不要忘记了中国政府以外还有四万万个国民。

      又记得靳总理曾对中外记者说过,不借不生产的外债,我们很希望靳总理想想亲口所说的话,不要图一时快活,得罪了四万万国民。[12]

      观点不可谓不鲜明,用语不可谓不浅近。这种坦率表明态度的风度和通俗浅显的语言风格,贯穿于胡政之多数评论文章中。

      为了使读者在还没有阅读政论之前就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态度,胡政之时常把长篇连载的政论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浓缩为几句话或几个短语,放在正文之前,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例如《关于老西开交涉之研究》就在文章标题下,正文之前写道:“法国要求之无理政府对待之失当三国干涉之索隐国民注意之要点”。[13]《敬告国民注意老西开交涉案》则在文前提醒道:“法使来矣解决快矣望国民勿以五分钟热心见笑于外人也”。[14]

      为了向广大读者说清楚自己的观点,胡政之还采用各种论证方法,如比喻、类比、对比、归纳、举例、列举数字等等。

      比喻的方法,如《大马路与死胡同》,开篇说道:

      大凡走路的人,总欢喜走大马路,绝不愿去走死胡同。这是一定的道理。

      政治上也是这样。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人心趋势,顺著大多数的人心来干,这就是走大马路。不买社会心理的帐,闭著眼,蒙著心的干,这就是走死胡同。明明看著是此路不通,却偏偏要死命的去钻,自然不会不失败的。然而像这样欢喜走死胡同的人,中国自来很多。旁边人替他急死也不中用。[15]

      把政治选择,比作大马路与死胡同,即使不懂政治的普通百姓,也都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类比的方法,如《精神的饥民》以北方五省大旱后出现的饥民为由头,把以下种种人都归为“精神的饥民”:由于社会混乱、国家教育资金缺乏、学堂教育质量差,有心读书却不知道哪里读书是好的子弟;在政治不安、商业凋敝、农务废驰、人民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不能进好堂,进了学堂,又要半途废学的好子弟;迫于室家之累,不能入校读书,还要就事糊口,却是满心要想求点新智识,然而因为报纸费用贵或通俗讲座质量差,不能够满足求知欲的人;智识的养料非常缺乏,甚至到了虚不受补地步的大人先生们。[16]

      采用对比的方法,如《房租与民生》中这样说道:

      北京这个地方,乃是首恶之区,社会浮华极了。近两年来,政治黑暗,社会越发腐败,汽车已过一千号,有钱的人,衣食住穷奢极欲不算,还要养几房小公馆,唱唱堂会戏,一晚上就得花销一万两万。因为他们的钱来得容易,从他进款算起来,尽管在夜里睡觉的工夫,作兴都摊得上一百八十的进帐。可怜一般平民,一天苦到晚,恐怕收进来的钱,还抵不上他们睡觉时候十分钟摊下来的进帐呢。人生不过衣食住三样,平民谁敢想闹阔享福,但是无论如何,也总得要可以生活。[17]

      揭露社会黑暗,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

      但是胡政之写作新闻评论,用得最多的论证方法是举例。

      四、注重用事实说话,论证有据,令人信服

      胡政之写评论注重事实的调查。例如,1921年3月,京师中学以上各校教育职员为教育经费独立问题罢工。6月2日国务院关押22名学生,引起6月3日学生的请愿,却受到政府军队的打压。政府中有人说因为学生打马次长,所以才闹出事来。对此,胡政之说:“这话我们诸方调查,均不确实。就令让一步说,马次长是学生打的,那吗,尽可以把打人的学生交给法庭,受法律制裁,也不应当便滥用暴力,来打伤多人吓。”[18]

      在1926年3月发表的《混战与收拾》中,胡政之举出具体数据来说明军阀混战,为害不浅。

      他先概括地说:“抑混战之祸,至今为烈,西南久经浩劫,北方亦无宁岁。军费之耗丧,生命之牺牲,有形损失,犹属易见,若夫人民之荡析流离,交通之破坏阻滞,商业之停顿凋疲,农工之废怠毁弃,稍一钩稽,何堪细算。再就战事影响所及,加以推论,则百物腾昂,生活飞涨,损失普遍,更难缕数。”他马上以北京一隅生活费的数据来证实:“民国十三年一月至十四年十二月中间,生活必需费增加之结果,北京市民全体,每月损失,不下百万。”

      这之后,胡政之着重以铁路为例子来说明军阀混战的影响。他首先以铁路建筑费打比方,来说明军阀混战的损失之巨大:

      从十三年九月至次年十二月中间,北方因战事所受农工商各业损失约达七万九千万元。以此款造铁路,可以加倍于今日之火车交通。盖中国全部国有铁道之建筑费不过六万二千九百万也。以此款付铁路债务之本息,可以倍之而有余,其余且尽足以完成粤汉铁路,盖中国国有铁道未付之外债不过三万七千万也。夫以十六个月混战之损失,尽止北部,已达如此之钜额。则合十五年来南北东西之无数战争,其直接间接所耗丧岂堪悬想。

      接下来“以极确实之铁路收入为例”,来说明军阀混战对铁路收益的影响:

      在民国十年京奉路毫无军事损失之时代,年入为二千五百万。按照通常比例,至十五年,应可收入四千万。乃不特未增收一千五百万,且反减少,此应增之数额焉?照京奉路平日情形,铁路耗费,只占收入三分之一,四千万中,可得余利二千六百万。该路债券利息,每年仅需一千万元,除此之外,悉数可作改良扩张之用。设使不受战事之累,则仅仅京奉一路之赢利,已足供京直各处学校之经费。

      同时,又以日本“南满”铁路的收益为反例,来作对比:

      日本南满路计长一千一百十八基罗迈当,不过中国国有铁路六分之一。然民国十二年运货收入达七千二百万。视中国国有铁路全部运货收入之七千万为多。所以然者,无军人之干涉,无厘金之恶税,管理得法,运输无滞,故其收入得以比抗六倍于彼之中国铁道。试思若中国无有混战,则仅仅铁道收入,将增加若干。乃至今日京奉、京汉、津浦三大干线,全陷停顿,每日损失不下二十万元。

      在例举这些极具说服力的数据后,胡政之说:“吾民平日以薄税敛为德政。政府一有加征,商民呼吁立至。然此等每日损失十万百万之战争,则国民对之固熟视而无睹。其轻重倒置,放弃权利,尤堪骇异。”[19]

      又如,1926年5月发表的《时局善后与国民军前途》中,胡政之引用典型事实来称赞国民军的纪律严明。[20]再如,在1925年所写的《今后之军阀、政客、官僚》中,胡政之开门见山就说:“十四年以来,扰乱中国者不外军阀、政客、官僚三种人物。”他根据事实预测军阀、政客、官僚将来的命运。[21]

      由于有了实事做基础,胡政之对自己评论文章预测的准确性相当自信。他在文章中常常用“吾敢断言”之类的话对未来局势作出预测。在1926年2月发表的《中国政治之趋势》中,他写道:“吾人综合各方政治之趋势,敢断言国民心理决不愿听护法护宪之空言,而愿见安民察吏之实绩。不愿闻法统恢复之消息,而愿有休战裁兵之运动。又敢断言,军阀已入穷途,官僚早届末路,政客则久被国人鄙弃。将来非有新人物用新方法,不足以动国民之观听。更敢断言,不特中央政府将来不应有专制之权能,即地方政府亦不宜使其袭中央之强力,必也权归地方,然后可以训育群众。此为吾人简单之观察,而今后之政治主张,亦将本此以主论。”[22]

      胡政之主张:“舆论之发生,根于事实之判断。”[23]因此他的新闻评论“内容充实,不尚空论”。这当然得益于他对时局的密切关注和细致研究。“内容充实,不尚空论”,也成为他所主持下的《国闻周报》的编辑选稿标准。[24]

      五、不少新闻评论对所涉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逻辑清晰,理由充分,说服力强

      近代中国与外国的各种关系,多数是由法律合同定下来的。胡政之擅长写国际新闻评论,也得益于他的法律专业背景。在这些文章中,胡政之多次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去分析和阐明问题,这使得他的评论文章逻辑清晰,理由充分,说服力强。

      例如,针对日本在中国郑家屯滋事,以寻求其原未取得的包括设置警察等在内的“二十一条款”第五号主要内容,胡政之在《日本果应在中国设警乎》中分析道:

      日本于法理上主张日警之设置,乃由在我国有领事裁判权而来,则吾人试研究领事裁判权与警察之关系,当知领事裁判权者,司法权也,设置警察者,行政上事也。领事判裁权者,以适用法律讯断民刑讼诉为内容,盖消极的性质也。设置警察者,以维持公安,实行干涉保护为内容,乃积极的性质也。二者性质迨绝不同,日侨既寄住中国,则当然受中国警权支配,不能任日本警察参与其间。盖维持公安者,维持中国地方之公安也,与日警夫何与?且中日通商行船续约第十款固明云,各国人民在该通商口岸居住者,须遵守该处工部局及巡捕章程,与居住各该处之华民无异云云,是非领事裁判权与警察权各不相涉之明证乎?此就一般通商口岸而论也。至云南满洲设警之举,乃随杂居权而来之当然结果,则吾人更不能索解。盖去年中日谈判之时,我政府本一再请以撤回杂居地域之领事裁判权,为允许杂居之交换条件而日使不允,最后乃以土地诉讼之共审,为制限领事裁判权之一法,是杂居地方日本消极的司法权且为缩小,何至积极警察权乃能行使耶!此对于理论上主张之理,吾人所不敢认为充足者也。若夫事实上之理由,则就日本之立脚点言,何尝不言之成理?[25]

      对于内政,胡政之也认为:“凡百政治,任理任法,莫不迎刃而解。”[26]比如《疑问》就是用法理和事实来分析段祺瑞被免职这一事件:

      国务总理免职,此民国以来第一次之举动,顾吾人有不能无疑者。

      国务总理之免职命令,是否可以不须国务员之副署?如日无须副署,则临时约法第四十五条于义云何?此法律上之疑问一。

      免去国务总理之职,又任命代理部务,任命警备司令。是等命令是否经段祺瑞副署?抑或经伍廷芳副署?如其无之,则临时约法第四十五条又是否有效?此法律上之疑问二。

      临时约法系内阁制,非总统制,既行内阁制,则公府秘书厅,是否可以直接通电公布命令?其所公布者,是否有效?此法律上之疑问三。

      如曰法律姑且搁起不谈,则更有事实之疑问在。

      以最高机关,而可卤莽灭裂,逞快一时,约法无效,则反动所激,何为不可?终久将何以处此国家?此事实上之疑问一。

      闻明日将提议徐东海为总理,以私人关系言,段被逐而徐乃代其任,是否为徐所灭,徐是否肯为冯妇?冒此牺牲一身,贻害忍为。以大局言,约法无效,内阁制等于消国家之大险,以求为段氏之续,此事实上之疑问二。

      徐如不出,则具有收拾大局之力者,是否尚有其人?即有其人,是否敢于供其身,以供阴谋家大策士之戏弄?又是否能忍辱负重,而有济于国?此事实上之疑问三。

      呜呼!法律姑且不讲,其如事实何?其如事实何?[27]

      段祺瑞被免职是否合法合理我们暂且不管,胡政之的这篇评论却是反映了他的文章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分析和阐明问题的特点。其他如《平政院受理行政诉讼之范围》[28]等,也带有这样的特点。

      六、不少新闻评论把中外情形相比较,开阔了读者眼界,在比较中加大了论证力度

      对于有留学经历的胡政之来说,日本不仅是他“新智识之发源地”[29],也使他对世界的认识大为扩展深化。胡政之在评论中常常把中外情形相比较,不仅开阔了读者眼界,还在比较中加大了论证力度。

      例如,对中外外交的比较:

      我尝谓,外国外交家以圆滑为交际手段,我国外交家以圆滑为办事金针。

      因以圆滑为交际手段,故一言一动均灵活而不黏滞,而一至办事之时,则一以国利民福为前提,丝毫不苟。

      因以圆滑为办事金针,故一遇外交事件发生,唯唯否否不即不离,在自己尚自夸为不落边际,在外人则早知其中无所主而易视之矣。[30]

      对中外国民性的比较:

      欧战发生,瞬将三载,交战诸国,虽以武力角逐,而其实各出科学之应用,以相争斗。故与其谓为武力之战,毋宁谓为脑力之战,而更深一层观察之,则又可谓为国民性之战。盖德人绵密沉毅,凡事皆有秩然不紊之组织,能随事境之变化以为应付。以视英之保守持重,法之活泼脆弱,其国民性,已有一日之长,故于楚歌四面中之犹能屹然自立,吾人敢言,经此一战,英法诸国之国民性,饱受刺激,必且大变,将造成第二次再接再厉之竞争世界。

      夫立国于今日,闭关自守,已成往迹,则当锻炼国民奋斗之精神,求适于今世之生存而已。吾国数千年来,囿于闭关主义,举国以泄泄沓沓相尚,较诸英人之保守持重,尤远过之,遂至一与外力接触,则败衄相循,失望之极,卑怯之念,随之发生,益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信条,虽世界潮流相逼而来,吾则一以消极主义应之,然国际形势不容我久于消极,乃有本月九日对德抗议之提出,此实与国民精神上一大刺激,正可利用为改造国民性之机会。[31]

      对中外社会和交通的比较:

      外国的社会是动的,中国的社会是静的;外国的社会是活的,中国的社会是死的。因为是动的活的,所以社会上的人,都是活泼泼地,如同生龙活虎一般,事业焉得不进步,国家焉得不发达?因为是静的死的,所以社会上的人,都是麻木不仁,长吁短叹,办事没有兴趣,事业焉能振兴?这种现象,固然由于政治不良、教育幼稚、经济困难,但是交通不便,社会的血脉,不能流通,实是一大原因。记者前年在法国巴黎,某日电车汽车罢工,若大一个繁华的都城,立即呈出冷淡萧索的光景。可见都市的繁荣,全仗交通的营养。德国虽在战败民疲之时,柏林地下的电车,还在继续兴工扩张。试看北京之大,除了东洋车,直无代步之物,东西城往来一次,动辄需要半天功夫。交通不便,种种困难。要想北京市面发达,首须兴筑电车,贯通全市,一面组织公共马车,专走偏僻街道,如此则血脉流通,社会立成活动气象。说者谓电车一兴,洋车夫生计将断,不知一个电车公司,需用工人甚多,洋车夫尽有改业机会。况且初办之时,电车决不能普遍,洋车仍自有其需要。至于公共马车,用处更大,北京如用不着,可以推至四郊。德国柏林,现在还有公共马车,与电车并行不悖,可见开办公共马车,一定能持久的。此事于北京市民,利益甚大,很望大家多来鼓吹提倡,早观厥成,同受其利。[32]

      就这样,以世界大局为背景或经纬,来比照看待中国社会各方面的情形,让人读后产生一种自愧弗如,非奋起直追不可的感觉。这也是一种用事实说话的方法。

      七、评论风格平和,充满理性

      由于注重摆事实、依法律、讲道理,胡政之的新闻评论显示出平和理性的风格。

      胡政之自己曾在旧《大公报》上说:“本报论政,概持平和之旨,多致忠告警戒之词。皖奉变作,豫鲁继起,大政变之爆发,实各方面数月来激荡酝酿而成。记者认为,缓进思想与急进思想搏击太急之结果,诚已早料,其必有此日。曲突徙薪,既已无及,则补救结束当筹办法,其不加以激昂之攻击者,正与曩时不激烈攻击国会之用意相同。盖既已知其原因所由来,则不当作互相的批评也。段合肥之为人,清正刚介,虽其敌党亦所公认,至其政治思想之不完密,政治手段之不敏活,虽爱段氏者,亦不能否认。吾人对彼固曾屡致不满之词,顾以为,方彼在职,异党言论颇得自由,异党人才亦得登用,是其头脑虽病简单,精神实合宪轨,赖彼声望镇慑武人,新人物亦得于妥洽的形势之下,徐徐修养实力,为渐进的改革。乃不幸一派人士凭持意见排之使去,过渡之人物既失,即排之者亦卒无以自存。若夫免段命令,既违先例,复悖法理,虽经析辨,绝不足以折服明法之士。记者从政治上从法律上观察,均不以免段为然,自信甚坚,初非于段氏个人有所偏私也。以上乃记者对于现在政局之意见,亦即本报言论纪事之标帜。本报系股份组织,营业性质,任何人均不能指挥吾之言论。记者自主斯报,即以披露真确新闻、发表稳和政见自勉,悠悠之口,向不置答,因感诸君挚爱,敢布所怀,不尽一一。”[33]

      可见,胡政之政论呈现出这一特点,源于其自述的政治态度和办报原则。

      叶楚伧评价胡政之所创办的《国闻周报》为“中正和平之刊品”[34],不仅反映出胡政之的政治态度和所提倡的编辑风格,也暗含了对其评论风格的评价。

      陈纪滢认为“张胡二氏对世事论点相同,文字技巧也多处相似。”[35]而赖光临在分析张季鸾文章的特色时说:“罗家伦批评梁启超在时务报、新民丛报的文字,多‘策士文学’纵横捭阖的腔调,说是‘可谓集其大成’,不免于浮泛气。张季鸾的文字,论理谨严,而析薪破里,鞭辟入里,因而精密朴茂,避免了‘策士文学’的堆砌与浮泛。”[36]从中也可以推测出胡政之政论有理性强的特征。

      八、“大公报体”,各有千秋

      创业之初,张季鸾、胡政之、吴鼎昌约定:“由三人共组社评委员会,研究时事问题,商榷意见,决定主张,文字虽分任撰述,而张先生则负责整理修正之责,意见不同时,以多数决定,三人各各不同时从张先生。”[37]可见张季鸾的评论,是三人共同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三人共同的观点。后来有了社评委员会,智囊团更为扩大,为张季鸾歇笔后《大公报》社评的成功写作提供了保障。

      “政之先生与张季鸾先生同为文人论政的典型,他们两人都矢志以文章报国。”[38]新记《大公报》的社评不署名,代表着报社的观点,被人称作“大公报体”。胡政之与张季鸾评论写作风格十分相似。陈纪滢说:“季鸾先生的如椽大笔固然已影响了中国重要的时期,使大公报的地位抬高;然而如果不是赖政之先生的擘划经营,使报纸销行全国,可能它的影响力要大打折扣,何况胡氏写作能力之强,绝对与张相颉颃。所以不知有多少篇评论,出自二氏何人之手,不仅读者不能完全辨清,就是馆内同人事后也几难确定。可知张胡二氏对世事论点相同,文字技巧也多处相似。一个时期,季鸾先生患病,社评撰述由政之先生负责,他每天写不同题目,所用笔调、词汇、主张,简直与季鸾先生一模一样,几乎无法辨别不是季鸾先生所写。就是谷冰、芸生等,因受张、胡二氏多年熏陶,立论下笔的风格也与张胡二氏相仿。于是‘大公报体’成为一时风尚,也塑造了一种文字典型。甘乃光先生曾在抗战时期对人描述过大公报社评有一套‘公式’:‘先叙述,后引证,再加分析,态度不偏不倚,随时注入中国人的感情。’虽不尽然,但大体说中了‘要害’。因此任何一个大公报的从业员,多多少少都学会了一点‘皮毛’。纵然没能够啜得精髓,却也形似。”[39]

      1949年李侠文说:“新闻事业是随同社会前进的,一切文字都在反映社会的现实,无论对于什么事评论,都要保持独立与进步的观点,促使社会前进,企求人民福利增加。这个方针是政之先生时常对同人强调的,过去尽管做得不够,但这个前提是未被放弃过的。《大公报》在满清创办,到后来由吴、张、胡三位接办,在北洋军阀横行时期,同情南方的革命运动,以至拥护抗战,而直到现在,精神上始终配合着社会的进步,以求新中国建设的实现。政之先生是从旧社会出来的人,而他的脑筋一点不陈旧。”

      李侠文说:“他的文章风格以我个人的看法,是以气魄胜。因为这位做新闻记者几十年的事业家,对整个社会认识深,经验多,写起文章,总是切合实际,综核名实,言简意赅,与季鸾先生那种明畅精辟的文风,各擅胜场,互相辉映,蔚成早期《大公报》社评特有的风格。”[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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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政之新闻评论的特点分析_日本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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