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国际投资与外资政策新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世纪论文,国际投资论文,新变化论文,外资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90年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移,国际投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异常活跃,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增长和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的强大推动力量。各国为了加快产业建设,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综合国力,都无不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外资的进入,并按照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外资进入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外资政策。本文主要就进入世纪之交的国际投资和外资政策变化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的新态势
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移,既是产业革命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国际投资的结果和导因。研究国际投资的新变化,首先必须认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变化情况。
那么,进入世纪之交的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转移的新态势怎样呢?
一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跨世纪的经济角逐中,各国的经济竞争表现为综合国力的竞争,但关键和实质是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竞争。发达国家为了走出经济缓慢增长的困境,纷纷推出所谓经济现代化战略,增加对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投入,促进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并使之成为经济增长中最活跃的因素和最主要的推动力量。在这过程中,美国推出了所谓“再工业化”、法国推出了所谓“重振工业”,日本推出了所谓“技术立国”战略,核心都是要通过加快发展高技术工业推动经济的高效发展。发达国家高新技术投资占整个R&D投资的比例,已从1970年的22.1%提高到90年代初的近60%,个别国家甚至达到70%,现在,在发达国家,从民间到国会,从农村到城市,都在召唤高新技术,并把它作为加速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决定力量。正如波特金著《全球性赌注——美国高技术的未来》一书所指出:在世界产业结构的变革中,高技术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在美国,一方面传统工业在衰退;另一方面信息工业迅速发展,信息高速公路在大规模建设。在近5年中,美国小型轻便计算机增长了6倍,产值从1980年的9.45亿美元增加到1985年的65亿美元,软件的销售额增长了4倍,从17亿美元增加到75亿美元。电子产品市场1980年达到1000亿美元,到1985年超过2000亿美元,销售额相当于3000万辆汽车。据有关资料,自80年代中期以来进入90年代,美国生产率增长的44%以上靠的是科技进步,而其中15%靠的是电子计算机技术,有2/3左右的国民生产总值与电子技术有关。有人统计,美国一年由电子计嗣机完成的工作量相当于4000亿人一年的工作量,需要美国2亿人口在没有计算机的情况下2000年才能完成。现在,在服务和信息部门工作的人员占就业劳动力已超过70%,且已有近4000万人运用Internet在家庭上班。至本世纪末或下世纪初在信息部门工作的人员将达到86%以上。有人估计,至2000年电子工业将在本世纪90年代中期超越钢铁工业和汽车工业的基础上,进一步超越石油工业,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与此同时,光纤通信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激光技术和航烫技术等也在日益商品化,日益成为新兴糙业和现代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西欧、日本也不甘落后,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高技术产业。亚洲“四小龙”等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也雄心勃勃要跟上发展的潮流。
二是加速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和重要措施。它们把自动化作为改造传统产业的基本目标,利用电子技术与机械技术相结合,把工业机器人用于生产,使机械自动化过渡到智能自动化。日本装有机器人的工厂生产一辆汽车只要9个小时,而美国不装机器人的工厂生产一辆汽车要花31小时;用机器人生产的每辆日本汽车的成本,要比美国低2000美元。1963年,日本汽车工业还落后于美国半个世纪,而80年代日本的汽车工业无论在产量、质量上都超过了美国,雄居世界首位。日本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把高新技术用于汽车工业,在汽车工业中大量使用机器人。目前,机器人的应用已从汽车工业推广到重型机械、金属、电气机械等许多传统产业部门。在激烈的竞争中,美国为了挽回败局,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对几乎所有的大型钢厂进行了改造,在2/3以上钢铁企业普及了电脑辅助设计和智能制造系统,使之加强了与电子、信息和能源等产业部门的联系。与此同时,还从70年代末至90年代投资1600亿美元对汽车工业进行技术改造,下决心再造汽车工业的辉煌。其他发达国家,这个趋势也很明显。它们都像美国、日本一样,把高新技术用于改造传统工业的装备和工艺,设计新的生产工艺过程和开发新的产品。在纺织工业中应用高速工艺,发展汽流纺、无梭织布和无绽纺织;在有色工业中,发展富氧熔炼和闪速熔炼,大型预墙槽炼铅等工艺;在建材工业中,发展水泥窑外分解技术,平板玻璃法工艺;在铁路运输中,发展重载列车运输,提高行车密度,对这些传统产业进行高技术改造。
三是加速调整产业结构和转移部分产业。产业结构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动态产业系统,它不仅包括第一、二、三产业,而且包括国民经济中的战略产业、主导产业、辅助产业等等。所谓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本质上是产业内部结构比例关系的调整,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把已失去发展前途的衰退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加速培育国内或地区内的主导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层次化(即由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为主等)和高度化。现在不少国家都在进行结构调整,推动其工业生产由高能耗、高物耗向低能耗、低物耗转变,用精细陶瓷和炭纤维为代表的新材料代替自然材料,改变传统工业的功能,使生产“重、厚、长、大”型产品向生产“轻、薄、短、小”型产品转变,使大型化生产向小型化、专业化转变,使整个产业结构由以制造业为核心的第二产业为主体,向以信息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为主体转变。
四是主导产业及产业群体转换周期缩短。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60年代,第一次产业革命形成了以纺织工业为核心,包括纺织工业、冶金工业、采煤工业、早期制造业和运输业等五大部门的主导产业群体;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第二次产业革命中电力发明和应用,形成了以钢铁工业为核心,包括电子工业、铁路运输、重型机械工业、汽车工业以及电讯等主导产业群体,钢铁工业代替纺织工业成为主导产业;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消化和深化第二次产业革命的成果,形成了以汽车工业为核心,包括石油、化工、电力、电机等主导产业群体,电力、汽车、化工、钢铁等工业合并成为主导产业,并一直持续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也是产业革命),又形成了以信息工业为核心,包括宇航工业、计算机工业、生物工程、新材料工业、新能源工业的主导产业群体,使信息工业、新材料工业、新能源工业在发达国家成为主导产业。有人预测,下世纪初,将会有新的产业革命到来,它同第三次产业革命的成果结合,将控制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变革,生物工程工业将成为领头技术迅速商品化和产业化而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工业化和工业现代化将经过信息工业阶段进入生态工业阶段。
五是产业调整的条件改变、竞争加剧。在世界经济发展中,不仅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移,而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新兴产业的培育、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吸纳国外、区外转移的产业,进入90年代都有新的变化,互相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强。随着发达国家经过80年代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竞争力逐步提高,劳动工资在成本中影响降低,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使低工资条件对外资的吸引力下降。据日本经济企划厅公布的一份对日本制造企业涉外投资目的的调查材料,得分最高的是占领市场,其次是增加产品的竞争力,第三才是劳务费低。这种现象和趋势表明,六、七十年代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利用大量出口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吸引外资建立低工资的出口加工区的有利条件已经减弱。但与此同时,从现在起至本世纪末到下世纪初,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外向型经济,也面临一些有利条件。这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生产国际化和产业结构调整,要进一步扩大资本输出,加快资本国际化的步伐,又使不少厂商要到海外设厂,大企业及其一部分系列化企业要纷纷向海外转移。有人估计,至2000年,几乎所有的资本密集型工业如钢铁、化工、造纸、有色金属等工业,以及一批技术密集型工业如运输和各种电器设备,都要大量到海外设厂。进入90年代以来,日本海外生产的产品已占8%,德国和法国已占20%,美国甚至已高达25%。难怪日本著名经济学家筱原三代警告发达国家,要注意经济的“空洞化”现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一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不会自动让出市场;二是五、六十年代挤占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市场的只有一个日本,70年代也只有亚洲“四小龙”,而80年代迄今及往后则有东盟国家(新加坡除外)、南亚国家、拉美国家等数十个乃至上百个国家和地区。这自然就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一个群雄逐鹿争市场、争投资的格局。
上述世界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的这种调整和优化,就使世界性产业转移呈现如下历史趋势:一是把前几次产业革命发展起来的以传统机械技术为基础的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产业从中等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二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把一部分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如钢铁、石油、化工等,即发达国家称之为“夕阳工业”的产业转移到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三是当代最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和日本等,把一部分以现代高技术为基础的下游产业,如电子产品的组装业等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四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之间,由于共同开发高新技术和扩大国际贸易的需要,互相之间进行水平产业合作,以转移相对较弱的产业环节,形成比较优势,促进专业分工和合作。
二、国际投资的新趋势
国际投资与产业转移互为因果,互相推动。一方面,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产业转移必然带动国际投资发展;另一方面,产业转移又必然要通过国际投资才能实现。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国际化、一体化、全球化,世界性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移必然带动国际投资出现一系列新的情况、新的变化、新的趋势。
一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化。基础设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现工业化和经济振兴,而且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国家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社会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社会生产和生活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尤其对于耗资巨大的工程,各国都要借助国际资本才能完成。目前,亚洲地区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粗略统计今后10年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将需要1.5—2万亿美元。在亚洲国家中中国是最大的资金利用国,也是最大的国际资本吸纳国。在交通运输方面,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省、东盟、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到2000年约需1.32万亿美元的投资资金,其中中国约需0.96万亿美元,占亚洲国家和地区所需资金的73%左右。在发电设备方面,中国的资金需要为540亿美元,占亚洲国家和地区所需资金2056亿美元的26%左右。至2000年,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整个基础设施建设共需近2万亿美元的资金,而中国就需要约1万亿美元,占整个亚洲国家和地区所需资金的50%左右。与此同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如信息高速公路,就预计需投资400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目前国民生产总值的1/6。美国政府只能出资300亿美元,其余要靠大企业投资。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至2010年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也需要550亿美元左右资金,也需要引进国际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不仅市场大,而且回报率高。世界银行统计: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率最高。如世界银行1974—1992年援助的基础设施项目,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17%,个别如高速公路高达29%。因此,基础设施领域受到国际投资的青睐,成为国际投资的重点。
二是投资结构高度化。受产业转移的支配,国际投资的产业分布和结构,自80年代以来明显呈现高度化的趋势。其突出表现是:跨国公司投资重心开始由原料工业向加工工业,由初级产品工业向高附加值工业,由传统工业向新兴工业,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业、贸易服务业等正日益成为投资的重点。至1988年日本累计海外直接投资1864亿美元,其中金融业419亿美元,占22.47%;加工制造业498亿美元,占26.72%;不动产业206亿美元,占11.05%;商业200亿美元,占10.73%;矿产业139亿美元,占7.46%。进入90年代,这种格局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进一步在发展。法国对欧洲投资的优先领域,明确必须是银行、保险等服务行业,至1988年这方面投资占其对欧洲总投资额达到80.4%,目前这种趋势更是有增无减。
三是金融投资产业化。目前,世界金融资本已大大超过产业资本,产业化倾向日益突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98%的资金都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和投机活动。如美国为例:1956年日平均进出口贸易额占日平均外汇交易额的比重约80%,绝大多数外汇被用于实物交易。而到1976年,这一比重已降到23%,1981年又降到5%,1992年更进一步降至2%以下。这就是说,其中98%的资金都有可能被用来跨国进行股权和非股权投资。目前,继过去劳动密集型轻纺加工企业大发展的第一浪潮,90年代初跨国公司大量进入的第二次浪潮之后,国际金融资本已开始直接进入我国,日渐形成国际对华投资的第三次浪潮。投资主体已开始由工商业资本举办合资、合作企业阶段,进入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结合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外商多采取产权投资、证券投资、控股、购并及基金等形式进行投资。许多外国资本已设立以直接投资于中国企业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目标的基金,并表示希望或提出申请要在我国设立投资公司,扩大在中国的投资。至今年上半年,外资在我国已设立投资性公司100家左右,其中大部分集中在北京和上海,二地分别为50家和26家。面对这种新变化,必须创新吸引外资的方式,相应制定新的外资政策,才能吸纳国际金融市场的大量资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直接投资集团化。跨国公司是19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的一种以全球市场为投资和经营目标的集团企业形态,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及其进行海外投资的产物。目前,跨国公司已成为集贸易、投资、金融和技术于一身的“无国籍”巨型经营主体,成为进行国际贸易和技术转让,扩大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在国际经济生活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西方跨国公司年生产总值已达到资本主义世界生产总值的50%,控制和掌握了50%以上的国际贸易,垄断了80%以上的新技术、新工艺专利和70%以上的国际技术转让、90%以上的海外直接投资。据统计,至90年代初,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近2万亿美元,其中相当大部分为跨国公司投资。世界巨型跨国公司约为跨国公司总数的1%,其对外直接投资占国际直接投资总额达50%以上。世界最大100家跨国公司1990年对外投资总额达到2800亿美元,占全世界国际投资总额的14%以上。可以预料,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在进入跨世纪发展的世界经济中,必将成为国际资本尤其是生产资本在全球范围运动的主要载体和主导力量。
五是国际投资水平化。所谓水平化,即国际投资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而流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外国投资则呈下降趋势。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吸引外国投资,加快经济发展,显然是一个不利因素。自1985年以来,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发达国家的数额一直呈增长态势,至1989年流入量达到1630亿美元。发达国家在国际投资资本流入量中所占的份额,1980—1984年为75%,1985—1989年上升到81%。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吸收国际投资最多的国家,如1988年,日本海外直接投资的55%,欧共体的65—68%都流向了美国。据有关统计和预测:50年代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50%投向发展中国家;70年代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大部分集中于亚洲发展中国家;进入80年代全球的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29%,而流向发达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平均增长高达46%。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达国家吸纳的国际直接投资占全球国际投资总额高达81%以上。进入90年代,发达国家之间的资本流量将达到1.3—1.5万亿美元,占全球直接投资总额的81—90%。(资料来源: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91年世界投资报告》)又据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93年世界投资报告》,相反流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投资占国际投资总额的比重却从25%下降到19%,而流入的直接投资更少,只占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的3.2%。
六是投资方式多样化。由于跨国公司自身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市场网络优势,进入90年代以来其对外直接投资已突破原来单一股权安排,逐步形成独资、合资、收购、兼并及非股权安排等多样化投资方式并举的格局。其主要方式是:(1)收购兼并企业日益成为对发达国家投资和互相渗透的主要手段。面对本世纪末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趋势的加强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跨国公司以股权方式进行国际投资,不管是在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信息成本和经营成本均比20年前要高出许多。适应这一变化,跨国公司往往宁愿以收购兼并的方式,对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进行投资,而不愿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多投资。(2)非股权安排日益成为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主要方式。这是一种以签订合同的方法,参与东道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方式。其主要形式有:技术授权、管理合同、生产合同、设备租赁、合作销售、共同投标,共同承包工程等。这种方式不以股权为牟取利润的手段,而以技术、管理、销售、转移价格等途径获取利润。这对东道国来说,既可以引进资金、技术和产品,又可以减少跨国公司对本国企业的资源的控制,加强独立自主的地位。而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则可以避免投资风险和绕过各种进入障碍,占据市场,获取资源,牟取利润。唯其如此,所以进入90年代以来,这种投资方式日益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国际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
七是投资来源集中化。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的加强,国际投资形成一个以“大三角”为主要成员国的国际投资圈。这就是:拉美国家以美国为中心,亚洲国家以日本为中心,中欧和东欧国家以德国为中心。“三大”中心构成的“大三角”,对外投资占据了全球对外投资的绝大部分。据联合国统计,1991年其所占比重达到86%。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92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进入世纪之交,国际投资来源的“集中化趋势更明显,中欧、东欧和发展中国家的外来投资大多集中来自位于同一地理地区的大三角成员国。这种格局与跨国公司以投资国为中心建立地区核心国外附属机构网络的战略是一致的。”
三、外资政策的新变化
外资政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对国际投资所采取的政策。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来说,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或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投资,显然所采取的外资政策会视情况而有所变化、有所区别。这是各国面对日益活跃的国际投资,在制定和执行外资政策时不能不正确认识和认真对待的一个重大问题。
历史地看,从世界范围来说,外资政策一般总是由地区特殊优惠到普惠(即无地区差);到按产业建设需要差别引导优惠;到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鼓励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共同发展。这是自国际投资产生以来,随着国际投资的扩大、作用的发挥、地位的变化,以及输出资本和吸纳投资国家的发展,各国外资政策演变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但是,面临世界经济在跨世纪发展中国际化、区域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各国经济朝着水平化(发达国家之间)和垂直化(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方向的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一方面走向一致、合作、协调,另一方面又走向差别、竞争、谋求更快发展。这就必然决定外资政策要朝着二个方向发展:一是与竞争相适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竞相出台各种特殊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但这趋势一旦失去控制,就会造成引资的恶性竞争。国际资本面对这种过度竞争,外资国过多的许诺和优惠,不仅不会趋之若骛,反而会因担心资本是否安全而裹足不前。因此,对外资的特殊优惠政策形成攀比,超过吸纳国际投资国家和地区自身的承受能力,不仅不能有效地扩大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相反可能会造成消极影响,不利于经济开放和经济发展。二是经过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无选择性吸引外资到一定经济发展阶段总结经济教训,实行产业外资政策,有选择地吸收和引导外资投向到逐步取消特殊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这是世界各国的成功做法,也是今后国际投资各国外资政策变化的一般趋势,中国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外资政策,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就。至1995年,全国利用外资总额达到2015.7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资占1000亿美元左右。外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最高年份(1993)年达到26.4%。注册三资企业17万多家,开业投产的三资企业10万多家,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1979—1995年连续16年,我国GDP年均增长达到9.5%。广东累计利用外资530亿美元。兴办三资企业5.9万家,全省经济总规模达到5400亿元,年均增长13.4%。在此基础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正确地把握时机,对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及时的。
“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是我国利用外资工作长期坚持不变的总方针和总政策。但吸引外资不能长期主要依靠特殊优惠政策,而必须随情况的变化,适时地转变到主要依靠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依靠健全的法制和高效的管理,依靠有吸引力的市场。因此,一些具体的外资政策需要作适当调整。其中,主要的变化和政策重点是:
(一)制定和执行吸收外资的产业政策。
国家在政策上作这种调整,主要是为了克服前段单纯追求吸纳外资数量的盲目性,正确引导外资的投向,提高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1995年6月27日国务院已批准公布我国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目录(见1995年6月28、29《人民日报》)。根据这个《目录》,我国今后几年吸纳外资的产业政策重点是:1.鼓励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资金技术密集型和高新技术项目;2.鼓励举办为现有产品配套的原料、零部件、元器件的项目;3.鼓励利用外资加快现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4.继续鼓励对出口加工业的投资,促进沿海地区重点培育和发展技术密集度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企业,增强产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5.鼓励对农业开发项目和外向型农业的投资;6.合理适度发展旅游宾馆,引导重点发展中低档居民住宅;7.控制高消费服务设施的过快增长;8.逐步扩大金融、保险、商业、物资、外贸、运输等服务贸易行业的开放,有限制、有步骤地在试点基础上吸纳和利用外商投资。为了加大产业倾斜政策的力度,保证产业政策对外资投向的有效引导,有必要在招商引资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标引资的新办法。
(二)放宽对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产业政策。
农牧业开发、资源开发、能源和原材料工业项目建设,中西部地区有其独特的优势,国家在政策上给予特殊鼓励。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允许中西部地区向外商让部分现有基础设施的股权,将其所得投向新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建立矿产深加工项目,逐步改变这些地区只能开采,不能深加工的生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项目,除极少数必须严格限制外,其余在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不予限制。限额以下的原定需报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的项目,可允许由中西部地区自行审批。对于极少数必须限制的项目,只要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利而又不影响全国经济大局的,可视情况给予审批。宾馆、饭店项目,可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五年建设计划,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内自行审批。扩大商业零售、金融等行业的试点范围,允许在中西部地区试点。在沿海大城市安排试点的同时,在同等条件下要有选择地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安排。
(三)逐步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这是我国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新旧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发展市场经济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迫切的问题。根据《关贸总协定》第三条第2、4款及第20条规定,依据非歧视原则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国民待遇,基本含义应有三:1.放开,即缔约国对于其他缔约国到本国的公民、企业、货物商船等,在本国境内与本公民、企业、货物及商船等享有同等待遇,在国内税负、运输、市场销售等一系列方面不得实行歧视;2.限制,即国民待遇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其中,本国公民享有的某些权利,如沿海贸易权、领海捕鱼权、沿海和内海航行权、购买土地权、零售贸易权等,不属于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范围。3.收权,即根据《关贸总协定》第20条例外情况的规定,当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危及东道国社会公共道德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时,可在必要时停止实施国民待遇。由此可见,实施国民待遇,并不是外资企业可以有与国内企业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事实上,按照《关贸总协定》的规定,在当前新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完全做到这样。
必须看到,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复杂的问题,涉及面广。必须创造一系列配套条件,逐步调整我国对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才能使之与内资企业的待遇接近。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操作上,我们要注意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坚持利用外资工作的总方针,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二是与国际规则及国际惯例接轨,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差别待遇;三是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政策,不再增加新的差别待遇;四是不向发达国家看齐,有区别、分阶段地减少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五是贯彻产业政策,体现产业倾斜,做到内外资企业一致;六是坚持不同地区协调发展,对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在限期内给予一定优惠。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和具体工作的几项原则,结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为逐步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有如下几项工作需要认真做好:
1.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活动以国民待遇。即逐步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高价收费,取消对外籍人员购买飞机、车船票和公园门票以及享用公共文化设施的两种收费标准,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上缴财政的食品补贴。增加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当地市场的机会,允许自由地向国内顾客销售产品,在市场上与国内生产者自由竞争。
2.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处置的国民待遇。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时,给予同国内企业一样公平、公正和非歧视性的待遇。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时,应象对国内企业一样,给予充分、及时的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征收之日被征收投资的公正市场价值,补偿款项可以自由转移。
3.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与我国企业同等诉讼权。即当外商投资企业在与我国企业发生普通民事、经济纠纷而需要司法审理和行政申诉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与我国企业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商投资企业被征收或实行国有化时,对有关征收、国有化补偿额的争议,外商投资企业可得到与本国企业一样的司法与行政救济,必要时也可提交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进行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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