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心理学浅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浅说论文,心理学论文,儿童音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心理研究
儿童音乐心理学是音乐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研究儿童在学习、表演音乐时的心理活动现象及其发展的一门科学。
儿童心理学中所指的“儿童”这一概念是广义的,它是指孩子出生到成熟(18岁)之间的整个阶段。儿童音乐心理学研究18岁前各个年龄期的心理特征及其发展规律。诸如:儿童各年龄期的音乐感知(包括:音乐听觉的音高感、音长感、音强感、音色感等)和绝对音高感知的培养与发展;不同年龄儿童的音乐记忆和适应儿童的科学记忆方法;儿童由浅到深的音乐想象发展及培养;儿童最初的音乐思维方式及对儿童的音乐思维启发与诱导;儿童音乐表演时的情感表达;意志在儿童学习音乐时的作用与培养;儿童气质和性格对音乐学习、演唱演奏的影响及调整;儿童音乐能力的健全与发展;上述诸方面都是儿童音乐心理学研究的范围。随着儿童音乐心理学的发展,其研究内容还会不断增加和深入。
儿童音乐心理学的研究有很大的应用价值。首先,儿童的各种音乐活动都是受其不同年龄的心理因素所支配的。因此,对儿童音乐心理的研究,对提高与发展孩子们的音乐活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研究这门学科可以对儿童音乐教育工作提供心理理论的指导,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观念,了解不同年龄的儿童音乐心理特点和规律,科学地进行音乐教学。还可帮助教师总结儿童音乐教育经验,提高音乐教学自觉性与水平。
儿童音乐心理学具有上述科学性与应用性。但是,这门学科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广大中、小学和幼儿音乐教师站在儿童音乐教育的第一线,应义不容辞地承担建设这个学科的责任。怎样研究与应用儿童音乐心理学呢?首先,应学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以此作为理论指导。同时,还应对儿童心理学有概括的认识,因为这门学科可使儿童音乐心理学趋向理论化与系统化。更重要的是进行实际的研究,对儿童学习音乐进行分期、分步骤的观察、分析,并得出结论,做出系统的记录,这就是观察法。与孩子们进行交谈,了解他们的兴趣喜好、情绪、能力与毅力等,做出记录,对各种问题,作出科学的答复,这就是谈话法。实验法是当今最普遍采用的科学的方法之一,也是我们应大力提倡的方法。其做法是规定一定的时间、地点、命题,必要时要设置对照实验,经过测量,取得数据,再用统计的方法做出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与结论。以上介绍的方法不是孤立进行的,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应用。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注意到儿童的年龄特征,对每个发展,都要进行观察、思考与研究,以科学的态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下面简单介绍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一些音乐心理特征。
乳儿期(出生—1岁):这个时期乳儿的音乐听觉反应不太精细,也较缓慢。满两个月时就能区别一般的铃声或门声,有高低音的反应。三个月时有可能区分彼此相距八度音程的音调。五至七个月时能对大三度和小三度的音程有所辨别。在满周岁时孩子有的有较好的节奏感,能用准确的身躯动作表现出来。
婴儿期(1岁—3岁):即先学前期。四度、五度音程可以辨认,出现了最初的学习音乐活动,可以模仿成人歌唱或弹琴拉琴动作。这时音乐记忆迅速发展,可以记住两三个乐句。有对音乐兴趣的表现。在这个时期可以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开始阶段。
幼儿期(3岁—7岁):即学前期。这时期儿童的感知能力发展较快,除各种音程外,还可听辨一些简单的和弦。可以记住八到十六小节的乐曲。可以完整地演唱、演奏一般的乐曲。对音乐的兴趣逐渐增大。
童年期(7岁—12岁):即小学阶段,又称学龄初期。已有观察音乐现象的能力,注意观看别人的音乐演奏、演唱。也能听辨较难辨别的和弦音。音乐记忆内容与篇幅增大,音乐想象开始自由地活动。在练习时能表现出一定的意志,并能产生美好的音乐前程的理想。
少年期(12岁—15岁):即学龄中期,相当于初中阶段。这时已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进步迅猛。记忆、思维、能力、意志、兴趣都趋向成熟。
青年初期(15—18岁):即学龄晚期,相当于高中阶段。这时已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并自觉地进行学习。音乐听觉敏锐,能辨别各种音程及和弦,是音乐记忆表现最良好的时代,思维方法逐渐科学化。
上述都是一般的儿童音乐心理特征。儿童之间各方面都有很大差异。有的儿童有超常的音乐心理特征,表现出突出的音乐天赋。但有一些儿童对音乐反应较为缓慢,落后于正常的音乐年龄心理特征。这些个性特征对研究者来说是需要分别对待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