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时期农民生活水平研究——以昔阳大寨村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昔阳论文,大寨论文,为例论文,生活水平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农业生产力的集中反映,能直观地反映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揭示历史的发展趋势。学界对民国时期的农民生活水平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而对集体化时期农民生活水平的研究却不够充分,那么作为集体化时期的典型村庄——大寨社员生活状况如何?本文以大寨的地方资料和档案资料对此进行综合研究,从分配制度、收支平衡状况、消费结构和营养结构分析大寨社员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揭示农村经济体制变革的必然性。
一、大寨社员收入的增长
大寨社员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大寨社员的收入水平,我们首先来讨论这个问题。而集体化时期社员的收入又取决于当时的分配制度。从1953年起,国家对农村经济的改造经历了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三个时期,下面从这三个时期对大寨的分配方式进行考察。
农村初级社采取“土劳分配”的方法。1953年1月27日至2月4日,陈永贵、贾承让参加了昔阳县委举办的建社训练班。会后,大寨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定名为“新胜农业社”,当年入社土地占土地面积的92%。[1]参加初级社的农民获得一个新的身份——“社员”,他们的土地按质量评产入股,按股分红,称为“土地报酬”。社员参加集体劳动,按“工分”计算劳动报酬,称为“劳动报酬”。牲畜按使用情况计分参加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时,各生产要素按照一定比例参与分配,由粮食分配和现金分配构成。粮食分配扣除5%的公共积累,剩余部分按照“土劳四六比例”分益的办法分给社员,1953年共分配口粮57 340公斤,①占总产量的55.8%,人均口粮194公斤。1954年后又将“土劳四六比例”改为“三七比例”。现金分配从农副业总收入中扣除投资、土地报酬和不足2%的公积金、公益金外,剩余部分按照劳动日工分值和劳动日分益的办法分给社员,共分配金额11 958元,占总收入的40.5%,人均分配40.5元。
1955年底,大寨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土地、牲畜、树木和大中型农具作价入社,成为高级社的公共财产,分配方法也随之由按土劳分配变为按劳分配为主。分配时,根据原定生产计划指标,实行超产奖励、减产惩罚的办法,奖罚以包产的生产队为单位。1956年共分配口粮56 390公斤,占总产量的42.1%,人均口粮182.5公斤,略低于1953年的水平。现金分配额17 891元,占收入的57.9%,人均分配57.9元,较1954年高17.9元。
1958年大跃进高潮中,人民公社开始推行以供给制为基本分配方式的分配制度。大寨推行粮食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当年,供给部分占到社员分配的34.9%,19.7%的人口少劳力多的户歉收,这种分配方式不仅伤害了劳力多的户的积极性,也使劳力少的户产生了依赖思想。鉴于1958年的教训,在1959年和1960年的分配中,大寨采取了享受供给与完成一定基本劳动日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员多出勤。这一办法规定凡有劳动能力的人,年初经过自报公议,根据劳力强弱,身体健康情况,规定出每人每年应当完成的基本劳动日数;年底完成和超过者,得以如数享受供给;完不成的,按比例减少其供给待遇。这既保证了人均享受25元的供给标准和90%以上的户增加收入,又保证了劳动日工资的增长。1960年规定男劳力基本劳动日为310天,强壮劳力为340天,女劳力最高180天。同年97.5%的户实现增收,劳动日工资增长为0.93元。(见表1)
1963年大水灾之后,为调动村民建设新大寨的积极性,大寨在粮食分配方面推行按劳动日和人口分粮的办法(劳动日分粮和基本口粮比例为3∶7,亦即老百姓常说的人七劳三)。人口分粮为基本口粮,规定1~3岁六成,4~7岁八成,8岁以上十成。当年大寨人均口粮200公斤,人均现金收入89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寨又改变按人劳比例分配口粮的办法,实行“自报公议”的分配制度。即在不突破口粮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定出有代表性的各类人员的口粮标准,以此为参照让每户自报口粮,社员民主评议,最后由大队委员会审核确定。[2]106所谓的“不突破口粮总量”就是指社员口粮总量占粮食总产量的30%左右,这样大寨社员每年分配口粮总量波动不大,基本不超过1万公斤。据大寨老人回忆,这种分配制度与按人七劳三比例分配所得的口粮差别不大。除1972年大旱粮食减产,人均口粮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基本保持在260公斤左右。现金分配呈增长趋势,1966年人均收入为128元,1974年人均收入为180元,年均增长5.7元。
总之,从粮食和现金分配的数量上来说,大寨社员的整体收入呈增长的趋势。从粮食分配情况看,1953年大寨人均口粮为194公斤,1978年为272公斤,1978年较1953年增长了40%。从现金分配情况看,大寨人均收入呈递增的趋势,1953年为40元,到1978年为186元,增长了146元,年均增长5.6元(见表2)。同一时期,山西省农村人口人均收入,1954年为74元,1978年为101.61元,[3]62增长了27元,年均增长1元;全国农村人口人均收入,1956年为43元,1979年为83.4元,[4]41增长了40.4元,年均增长2.88元。而大寨1979年较1956年增了144.1元,年均增长6元。
而粮食分配和现金收入最终取决于劳动工分值。由表3可知,1965年-1980年,大寨工分平均值为1.56元,1980年工分值为2.0元。这个数字不仅远远超过了山东日照东邵疃村的工分平均值:1966年-1977年的工分平均值为0.5元,[5]167甚至比上海郊区许步桥生产队1965年-1982年的工分平均值0.96元还高出0.6元。[6]240
以上数字仅能反映大寨社员的表面收入状况,还应考虑物价的变动,去除物价涨跌因素,才是大寨社员的实际收入。以同一时期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标准,1950年为100,1951年为112.2,1953年为115.6,1978年为135.9。期间1960年代初因天灾人祸,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至140以上,此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又呈下降趋势。[7]1055-1056总体上看,38年内物价指数呈增长趋势。将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与大寨社员人均现金收入结合起来计算,1978年是1953年的3.9倍。也就是说,即使扣除物价上涨成分,大寨社员现金收入仍然是增加的。也正是因为此,大寨才被视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前进的方向”(叶剑英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讲话)。但这仍不能完全反映大寨社员的实际收入情况,因为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物价变动趋势均偏离了市场的要求。因此,我们只能暂以集市贸易价格指数代表市场所需求的价格指数为标准,1950年为100,1952年为111,1957年为120.9,1962年为354.8,1970年为197.7,1975年为259.5,1978年为246。[8]43与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相比较,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增幅较大,我们将集市贸易价格指数与大寨社员人均现金收入结合起来计算,大寨社员现金收入仍然是增加的。
二、大寨社员生活水平的考察
收支平衡、生活消费结构和营养结构都是反映生活水平高低的标准,下面分别从这三个方面来体现集体化时期大寨社员的生活水平。
首先从收支状况来看。集体化时期,大寨社员的支出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部分,以生活资料的消费为主,这是集体化时期生产资料的消费基本由大队负责的缘故。生活资料的支出由1953年的32元增加到1978年的97.6元,增长了65元,反映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从收支平衡的情况看,大寨社员每年略有结余,50年代年均3、4元,60年代年均30元左右,70年代年均70元左右。(见表4)但是如遇到婚丧嫁娶和置办家具等额外开支的话,部分大寨社员就处于负债状态。赵素小和李有命1979年的支出就大于收入(见表5)。
其次从生活消费结构看。在生活消费中,主要有粮食、蔬菜、房租、煤、副食、医药、文娱、穿衣、铺盖、家具以及嫁娶等费用。我们以1979年山西省、晋中地区、昔阳县联合调查组对大寨的典型调查为例说明。粮食、蔬菜的消费额占总消费额的30%左右,煤炭、副食、医药、文娱的消费比重非常小(见表5)。
以恩格尔系数衡量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是目前国际学界最为通行的做法,即食物费用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越大,生活享受程度越低,反之,食物费用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越小,生活享受程度越高。联合国粮农组织根据恩格尔定律,将国民生活水平划分为5个档次:恩格尔系数为59%以上者属绝对贫困型消费,50%~59%属勉强度日型消费,40%~50%为小康型消费,20%~40%为富裕型消费,20%以下为最富裕型消费。[9]196
依据这个标准,我们对大寨社员的生活水平进行考察。因大寨的房菜费用非常低,不会影响恩格尔系数的计算,所以我们以粮菜房和副食的消费为食物费用。经计算,赵怀金家的恩格尔系数为38.5,赵素小家的恩格尔系数为33.6,李有命家的恩格尔系数为42.4,赵怀金和赵素小的消费水平为富裕型消费,李有命的消费水平为小康型消费。如果我们做进一步的考察,发现3户家庭的人均食物消费并不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而降低,相反出现增长的趋势。赵怀金家人均收入359.9元,人均食物消费106.3元;赵素小家人均收入287元,人均食物消费96.5元;李有命家人均收入211.3元,人均食物消费89.84元。同时,也没有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医药、文娱等方面的开支,大寨社员的生活享受度还是比较低的。这就出现了学者所说的恩格尔定律“水土不服”。[10]112
再次从食品营养的结构分析大寨的生活水平。人均摄入热量和蛋白质是反映食品营养结构的重要参数。
从粮食分配情况看,1953年-1978年的26年内,人均口粮由194公斤增长到272.5公斤,只增长了78.5公斤,年均增长3公斤。因此大寨社员的口粮量变化不大,我们以1967年的相关数据做一概算,以管窥大寨社员的生活质量。这年大寨有84户,共389人,户均4.63人(为便于计算,以户均五口人计算)。[2]19每户共有口粮1 250公斤左右,其中谷子300~375公斤,按75%的出米率计算,得小米225~281.25公斤,约为805 500~1 006 875千卡;小麦75公斤左右,按85%的出面率计算,得面粉63.75公斤,约为219 300千卡;黄豆60公斤左右,约转化为2 145 000千卡;玉米为740~815公斤,按93%的出面率,可得玉米面688~757公斤,约转化为2 304 800~2 535 950千卡。②每户每天平均需14 998~16 183千卡,每人每天平均需2 999~3 236千卡,即平均3 000千卡左右。同一时期,昔阳县农民人均日摄入热量,1966年为1 611千卡,1975年为2 360千卡,1979年为2 424千卡。③1978年,全国农村人均日摄入热量为2 215千卡,这个数据与人体营养的需要量相比低了7%,[11]169也就是说人均日摄入热量为2 370千卡才能满足基本的需求。从这一点上看,昔阳大寨人日均摄入热量值略高于全国平均值。再与当今中国规定的营养学标准看,人均每日摄入热量2 600千卡,脂肪72克。[12]18-19集体化时期大寨人均每日摄入热量略高于此标准,脂肪的摄入量1979年为25克,较1978年全国平均值31克还少6克,是今天标准的34.7%。
还需要说明的是大寨当时分给社员的粮食都不扣除水分,[13]115因此,大寨社员人均实际日摄入热量比3 000千卡低。加之,大寨属北方,天气寒冷,同时他们的劳动强度比较大,所需热量和脂肪应该高于平均值。考虑这三个因素,大寨人日均摄入热量、脂肪与真正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由上可知,集体化时期大寨社员的生活并不富裕,仍然处于低级生存性消费水平。大寨镇武家坪村村民有的说当时“见都见不上”肉,只能吃点儿豆腐;[13]139有的说“过年的时候,割上一两斤肉,平常吃肉很少,油也不多。”[13]153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学大寨先进村村民的生活状况。
三、高收入和低生活水平原因分析
大寨社员之所以能有高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农林牧副业全面发展。
大寨地处黄土丘陵地带,多石少土,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全村总面积2 km[2],耕地面积只占全村土地面积的30%左右(1949年大寨总耕地面积912亩,占总面积3 000亩的30%,草地面积6亩,占总面积的0.2%)。其余皆是荒山秃岭,林、牧业不发达,副业包括运输、制药和纳底,手工业以铁木匠业和编织业为主,[14]林牧副业和手工业收入仅占大寨农业总收入的10%左右。所以,大寨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确定了“以农为主,同时适当发展林、牧、副的方针”。[15]此后,大寨一直坚持农林牧副共同发展的方针。1962-1978年,农业收入为1 238 767元,占总收入的52.9%;林业收入为187 721元,占总收入的8%;牧业收入为285 827元,占总收入的12.2%;副业收入为549 640,占总收入的23.5%;其它收入为81 805元,占总收入的3.4%。[2]112而1966-1976年间,农、林、牧、副、渔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6.9%、3.7%、15.4%、1.6%、和3.2%。[16]大寨种植业的比重较全国水平低14%,副业的比重高出全国水平的21.6%,这保障了大寨社员有较高的生活水平。
同时,我也注意到大寨的林业、牧业、商业的发展都明显地受到政治的影响。1960年代中期以后,大寨养的牛是引进西门塔尔牛的精液与本地母牛实行人工杂交后的品种,是肉、役、奶兼用的“三用”牛。大寨的林业从其他地方引进了新的品种,果树专家向大寨传授了修剪技术和培养了一批技术人员。大寨的商业除经营一般供销社经营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外,还经营如口杯、草帽、毛巾、挎包、背心、工艺品等大寨纪念品,营业额成倍增长。同时,大寨供销社还经营“大寨饭店”,接待南来北往的参观者,最繁忙时每天接待宾客达万余人。这些都增加了大寨的农业收入。
第二,粮食收购价格水平高。
为了满足工业化建设所需的物资,国家从1953年开始推行统购统销政策,先后将粮食、棉花、油料、烤烟、生猪、茶叶、蚕茧等物资指定为派购产品。如果以1950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00的话,1975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207.9,低于这个水平的只有经济作物,粮食类的收购价格指数是总指数的1.08倍,畜产品的收购价格指数是总指数的1.25倍,干鲜果类的价格收购指数是总指数的1.6倍(见表6)。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以粮为纲”的社会特征,对经济作物的重视程度不够,这直接影响到经济作物种植区域的农民收入。就粮食收购而言,大寨一直把多售粮作为政治任务,国家对超售粮实行加价奖励。笔者无法准确统计集体化时期大寨从国家那里得到的物质奖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大寨获得的奖励是比较高的。根据中共中央发(68)91号文件精神,昔阳县对超售粮食单位奖售化肥555 777公斤,亩均奖售1.39公斤。其中大寨公社奖售化肥69 030公斤,亩均奖售3.57公斤。[17]大寨每年都超售粮食,所奖售的化肥至少不低于大寨公社的水平。而3.57公斤相当于当年全国亩均化肥投入数6.65公斤[4]40的53.6%。仅奖售化肥这一项就可减少大寨生产费用的部分开支,又可使粮食总量增加,进而增加大寨农业收入。
第三,现代农业要素的引进。
195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提出建设现代化的农业是我们的建社目标。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又借鉴“石油农业”的经验模式,大力推进以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肥化为目标的农业现代化物质装备技术改造。随后,农业机械、化肥、优良种子等现代生产要素逐渐引入生产领域。在良种上,集体化时期“四级农科网”蓬勃兴起,为生产队提供了水稻、玉米、高粱等杂交品种和栽培技术。大寨从1970年代开始设立农科站,培育和推广了玉米、谷子、高粱杂交品种和技术。1976、1977年大寨开始推广玉米、谷子、高粱杂交品种。其中玉米杂交品种一亩地能产一千三四百斤,[13]62是普通品种产量的一倍还要多。在肥料施用上,大寨农科站化验了土壤的团粒结构,为使土地生产率达到最高水平,大寨社员为每亩玉米地施过磷酸钙30~40公斤,氮肥25~40公斤,农家有机肥100~150担(每担约合50公斤)。[13]63在水利上,除兴修水利工程外,还安装了滴灌设施,到1974年800亩耕地有600亩耕地实现了喷灌。在耕作方式上,1974年开始使用农业作业配套的机械,到1978年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970年的54.02 kW增长到493.7 kW,机耕、机耙面积达80%以上。据统计1971年-1975年,农业科技在农业产值增长中的贡献比率为15.36%。[18]184大寨作为当时的典型,农业科学技术方面享有优先权,因此农业科学技术在大寨农业产值增长中的贡献比率应该不低于15.36%。
第四,干部带头劳动。
学界普遍认为由于缺乏奖惩激励机制,集体化时期的农业生产是“出工一条龙,干活一窝蜂,出勤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是管理不到位。集体化时期大寨没有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有一批陈永贵式的人物。大寨的干部个个是生产能手,而且能克己奉公,不脱离劳动过程,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完成劳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而营造了一种共同的集体意识。如按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生产队干部应该享有定量误工补贴,大寨干部坚决少要。1958年以前大寨有十名干部享受误工补贴,1959年以后只有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和会计三人享受误工补贴。而且补贴工分占全大队工分总数的比例逐年下降,由1957、1958年的1.1%降到1959年的0.79%,1960年的0.65%,1961年的0.58%,1962年的0.38%。[19]1966年至1973年间,大寨干部陈永贵、郭凤莲、贾承让、梁便良、宋立英、贾来恒、贾长锁平均劳动天数分别为234.3天、288天、351.5天、350.5天、310天、250天、352.5天。[2]137大寨人回忆道:“那会干活儿就不允许你偷懒,别人都在干嘞,你稍不干就显出你来了,自己这心里觉得就不好意思,还用别人说嘞?”[13]47
学界认为,影响集体化时期农民生活水平的因素有农业生产成本高、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农村经济政策的失误。[20]280-281这些因素同样也影响着大寨社员的生活水平。
第一,高积累低消费的分配制度。
集体化时期,人民公社收入分配呈现单一化、平均化和低水平的特点。从1953年创办初级社起,大寨一再强调劳动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由最初的六成,到后来的七成,再到完全按照劳动的数量、质量参与分配,这反映了分配单一化的特点。那么同等劳动力、强劳力和辅助劳力之间的差别是多少呢?原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陈家骥估计,手工劳动条件下,同等劳力最多有一倍的差距,一般情况保持在50%左右。而大寨推行标兵工分、标准工分的差距只有百分之一二十,有明显的平均主义倾向。[13]50大寨的这种分配特点是农民被束缚于农业和集体生产的人民公社体制所决定的,而人民公社体制自身无法解决生产队分配和家庭消费相脱节的问题。加之,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导致积累和消费比例严重失调。大寨社员自然也无法摆脱这样的命运。1953-1978年间,大寨除超售粮食外,还增加公共积累和储备粮。1955-1975年,大寨公共积累总额迅速增加,1955年为803元,占总收入的4.1%,1975年为58 191元,占总收入的25.6%。20年内,公共积累额增加了72倍,占总收入的比例也增加了21.5%。储备粮也由1958年占总产的1%增加到1970年代的20%以上,其中1974年储备粮占总产的28.7%。[2]108-109这虽在一定程度上为社员提供了社会公共产品,却大大地挤压了大寨人均口粮和现金的分配额。
第二,农业成本高。
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引入固然提高了大寨粮食总生产量,但大寨的生产模式仍属于精耕细作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大寨农作物的播种、中耕、收割,农家肥的沤制以及施肥等工序完全靠人工完成。1972年后开始的一年两茬试验,1977年的三种三收试验都增加了劳动的投入,这种忽视大寨自然环境的改良并不能提高社员的生活水平。同时,随着农业水利化和机械化的推进,大寨的农业成本也迅速增加。表7的数据显示,1953-1957年,生产费用保持在1万元以内;1958-1965年,生产费用突破1万元,且呈增长趋势,到1965年生产费用达近2万元;1966-1970年,生产费用在2万元左右徘徊;1971-1978年,生产费用急剧上涨,1975年高达83 600元,是1953年的21倍,是1970年的3.6倍。如在水利工程方面,1965年周恩来到大寨考察,指示大寨要解决水浇地的问题,此后开始了长期、大规模的修渠、凿井、建水池、安喷灌和滴灌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再如在农田基本建设上,1970-1975年,仅人造平原与农田基本建设支出柴油费、炸药费、推土机使用费就高达7.52万元,占六年总生产费用的24%。1953-1978年的26年间,大寨生产费用增加了6.18万元,1978年是1953年的16.7倍,远远超出了1958-1981年全国人民公社各项费用增加近4倍的速度。[21]76而26年间的总收入只增加了16.8万元,1978年是1953年的10.5倍。由此可见,生产费用的增加速度大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影响了大寨社员现金分配的总量。
第三,人口的增长抵消了粮食的增产量。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逐渐转入安定状态,卫生保健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人口也随之不断增长。1949年-1959年,大寨人口出生率平均为10.23‰;1960年-1970年,大寨人口迅速增长,人口出生率平均为15.3‰;70年代后,国家正式把计划生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大寨人口出生率有所下降,1971年-1981年为13.1‰。1978年大寨人口453人,是1953年人口数295的1.53倍。同一时期,1978年大寨的劳动力175人,是1953年劳动力人数71人的2.46倍。这意味着大寨劳动力人数的增长幅度大于人口的增长幅度。然而在城乡壁垒森严的二元社会结构中,新增加的劳动力只能在农村人民公社范围内流动。1962年9月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农业六十条》)明确规定,公社“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22]630公社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农业、畜牧业、林业、副业等生产事业”,[22]632这又限制了人口的职业流动范围。按照劳动密集型的发展模式,大寨新增加的人口就只能向土地要饭吃,新增加的劳动力只能在有限的土地上消化。由上面的论述可知,大寨年均粮食产量增长1万公斤,社员分配口粮的总量也增长近1万公斤,这就意味着新增加的粮食被新增加人口消费掉了,社员人均分配口粮在250公斤上下徘徊。
第四,“富日子要当穷日子过”的革命思想教育。
昔阳人“勤苦务本,习尚节俭”。[23]卷一风俗,十六1956年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合作社、勤俭办一切事业,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长远方针。这与昔阳人旧俗甚为一致。对于一个社队来说,就是要合理地安排各种生产生活,在增产的同时要改善人民的生活。但从1960年代中期起,这种宣传也逐渐政治化,突出强调国家、集体的利益,忽略个人生活的改善。“文化大革命”期间,不间断地开展破“私”革命,把改善生活说成是资产阶级的思想。在这种政治话语体系中,“富日子要当穷日子过”就意味着只能牺牲生活水平的提高来成就大队的各项建设。大寨在进行分配时,反对分光吃尽,不断提高公共积累资金的额度,减少现金分配额度,大寨社员的生活水平也就长期处于一个低水平状态。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为摆脱落后的经济状况,制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在这种战略的指导下,形成了资源配给制和城乡二元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基层社会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这样,生产队社员生产什么,就分配和消费什么,大大限制了社员食物结构、营养结构的改善。大寨虽然在这种体制内使社员的收入呈增长趋势,但增幅不大,并未实现质的飞跃;从生活水平来看,大寨社员的收支状况、恩格尔系数和营养结构呈不平衡状态。大寨社员的这种生活状况是近代以来农家生活所呈现的收入增长和结构性贫困[10]悖论的延续,从这个角度看,对大寨社员生活水平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这再次说明了农村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注释:
①本文使用的计量单位以农民的日常表达习惯为标准,耕地以亩为单位,1亩约为0.067公顷,粮食产量、口粮和肥料均以公斤为单位,1公斤为1千克,以下不再注明。
②热量换算标准(单位:大卡/克):小米358/100、玉米面(黄)335/100、黄豆359/100、标粉344/100。
③根据陈家骥编制的《昔阳县各年度农民口粮部分营养成分含量》统计表计算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