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贷资产分类方法的现实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实性论文,信贷论文,资产论文,我国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是贷款,因此人民银行监督活动的主要内容应该是金融机构的贷款。如何从中央银行的角度对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进行监督,也是一个如何科学、全面及正确履行中央银行监管职责的问题。
一、过去十几年对金融机构贷款实施监督的简单回顾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虽然从未放松过对贷款业务的监督,但是监督基本上是停留在合规性方面,即主要检查贷款是否超规模、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超过规定比例及贷款利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的标准主要是国家及人民银行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性规章和年度性贷款限额。由于这些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没有也不可能结合每一个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所面临的经营特点或者是市场风险进行考虑,也没能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或者完善。从实际监督情况来看,目前对贷款的分类方法是按照《贷款通则》关于“一逾两呆”法,即将贷款划分为正常贷款和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以期限为依据,虽然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但是从这几年的实践看,一逾两呆分类方法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评估滞后。未到期贷款不一定都正常。尤其是期限长的贷款,虽未到期,但是借款人可能已丧失偿还能力,按现在的分类标准,只能算作正常。很显然,这种基本上按期限划分贷款的方法,不利于正确判断信贷资产质量,也不利于在贷款质量下降的初期就采取措施。
二是标准宽严不一,不利于衡量贷款的真实质量。逾期贷款的标准过严,过期一天就算逾期,而国际惯例一般过期30—90天才算作逾期;另一方面,两呆的定义又过宽。呆滞贷款的定义是逾期两年以上或虽未逾期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如果按国际惯例衡量,此类贷款中至少包含一部分损失贷款。至于呆帐贷款,则大部分是应该注销而未注销的历史存量。
三是与此相关的会计准则规定,逾期2年内的贷款才挂帐停息, 从而导致银行的收益被高估;对呆帐准备金的规定,又使得银行的经营成本被低估,其后果是银行不得不为虚增利润而付出超额纳税和超额分红的代价。同时,坏帐难以及时、足额冲销,贷款损失难以得到及时弥补,又意味着银行真实资本的减少,使基于资本充足要求的审慎监管不能发挥作用。这些虽然不是一逾两呆本身的弊病,但是与其一道,都从制度上削弱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因此,可以说我们截至目前仍然使用的信贷资产监督方法,应该说与1983年监督方法从根本上没有多大变化,而那时的中央银行也不是现在的中央银行,现在的商业银行与十年以前的专业银行相比,更是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尤其是商业银行的经营思想和业务的指导原则均发生了质的变化。更何况现在商业银行的数量,及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它们开办的业务都不是过去能比得上的。因此,改革现行的信贷资产监督技术是势在必行的。
二、风险贷款分类技术的主要内容
(一)贷款分类法的基本涵义
所谓信贷资产分类技术,就是按照一定标准对信贷资产进行划分的一种方法。过去我们普遍采用的是“一逾两呆”分类方法,也有人把它称为传统的分类方法。而最近几年我国开始采用一种新的分类方法,也有人称为现代信贷资产分类技术或者叫做风险贷款分类法。这种分类技术与传统分类方法的核心区别就在于:前者主要以借款人的资信和现实的还款能力来评判贷款的类别,属于动态的以风险程度为中心的贷款分类方法;而后者主要是以贷款的期限管理结果,或者叫做会计数据为依据来划分贷款的类别,属于静态的以流动性为依据来划分贷款的类别的。
(二)风险贷款分类方法一般主张将贷款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暂定分类名称)。后四类合称为非正常贷款,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1.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关注类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类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4.可疑类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5.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了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预计贷款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三)如何组织贷款分类工作
现实的贷款分类检查应该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按照科学的分类步骤,借助于科学的抽样技术、简单的分类矩阵和填写“信贷状况报告表”来完成。
1.贷款分类的操作流程。科学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贷款分类的正确实施,统一的操作流程也能够保证分类结果的可比较性。一般说来现行的贷款分类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六步:
(1 )借助于“稽核前问卷”在实施分类前收集银行的各种可能影响分类结果的资料,主要包括银行的贷款政策、规程或流程、决策程序、全部贷款清单和大额贷款清单、逾期贷款清单等。
(2)研究确定检查方案,确定贷款抽样比重及具体的抽样方法, 抽样一般应该坚持这样几个原则,即重要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代表性原则。
(3)分析贷款档案提供的各项信息, 依据对影响借款人归还贷款的各项财务或者是非财务因素的分析结果,并借助于信贷状况报告表对单笔贷款实施分类。
(4)对单笔贷款的分类结果进行总结, 分析形成目前结果的各种可能原因,重点分析银行面临的贷款风险形成原因。
(5)对银行的信贷管理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 在坚持五级贷款分类核心原则的基础上,从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角度,对银行的决策系统、管理系统、监督系统和信息系统做出分析与评价。
(6)综合贷款分类的各项结果, 对银行贷款质量现状做出客观的评价或者是判断,提出监管当局的意见和结论,形成稽核报告。
2.贷款分类的具体步骤。一般说来要完成对一笔具体贷款的分类,至少应该经过这样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在检查借款人的贷款档案是否齐备的基础上,仔细认真阅读档案中的各种信息,尽可能地对被检查的贷款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对其中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取舍。
第二步是在对该笔贷款基本情况如贷款目的、偿还贷款的来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助现代财务分析技术对贷款档案中的财务信息,进行重点分析。主要应该分析借款人的现金流量、拥有的现实财务实力、合法抵押品的现值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其他如借款人所处的行业环境、宏观经济形势等非财务因素也是这一步应该分析的内容。
第三步是初步确定此笔贷款能够被偿还的可能性,这是贷款分类方法中比较关键的一步。借款人拥有的现实现金流量是否能够足以用来偿还到期的贷款本息,是做出这种判断的关键标准。正的现金流量一般可以用来偿还部分或者是全部贷款,但是负的现金流量则肯定不能偿还到期的贷款本息。这里应该计算出对被偿还的具体贷款数额,就是贷款偿还的可能性。
第四步是填写“信贷状况报告表”。信贷状况报告表是监管当局制订的、专门用于贷款分类的专业性操作表格,有专门的格式。填写该表格的过程既是指导分类人员完成所有贷款分类程序的过程,也是帮助检查人员增加分析深度、提高分析水平与质量的过程。对该笔贷款优缺点的判断,要在这一步完成,并在报告表上进行专门的记录。这种贷款优缺点实际上就是对此笔贷款类别认定的理由,因此应该认真予以分析总结。
在进行这步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借助于“贷款分类矩阵”对部分已经逾期的贷款进行初步的分类测试,以及对部分小额且无财务资料的贷款进行分类。当然对那些财务资料翔实、已经逾期的借款人的贷款的分类,还应该主要依据其财务分析及其他影响贷款按期足额归还的因素来判断,矩阵的分类只是一种最基本的判断。
贷款分类矩阵
还款记录 良好 一般 不佳 很差
财 良好 正常 关注 次级 次级
务 满意 关注 次级 次级 可疑
状 一般 次级 次级 可疑 损失
况 合格 次级 可疑 损失 损失
不佳 可疑 损失 损失 损失
第五步进行信贷讨论。所谓信贷讨论就是检查人员为了指导银行信贷管理人员接受监管当局的信贷理念、意识和获得更多的对资产分类有帮助的信息,而与银行信贷经办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每一笔贷款分类情况的讨论。此时检查人员也应该将自己对此笔贷款的分类初步结果提出来与他们讨论,以便启发银行有关人员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进一步支持自己的分类结果。
三、推行风险贷款分类方法的目标和结果
从宏观上来说就是促使我们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就微观层面来说,就是要揭示银行业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即银行贷款的净值或者叫做现值,比较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银行贷款的质量,进而科学地衡量银行承受风险的能力;发现银行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呆帐准备金计提政策、程序和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其信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科学的决策制度
即促使银行要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体系,包括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信贷委员会,负责制定银行的各项业务政策,如信贷政策、战略规划等。决策层制定的信贷政策应该符合如下几条原则:
1.在确保贷款能够按时、足额和保持良好的信贷资产质量的基础上发放贷款;
2.使银行资金赢利,以确保国家、股东的利益和公众存款的安全;
3.满足合理的贷款需求,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高效的信贷管理体系
从以下方面督促商业银行建立一个高效的信贷管理体系:
1.按照有利于控制风险和符合效能的原则划分管理层次,不同管理层次的职能应该划分清楚,各级管理层的权责应该对称,用明确的书面文件规定高、中级管理层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是贷款的审批、发放、管理、监督和收回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2.银行应该设立专门的贷款审查部门、贷款管理部门、贷款评估部门和贷款信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贷款的审批、发放、管理、监督和收回工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清楚和合理。各部门的内部岗位的分工也要明确,且形成书面文件。信贷管理部门的信贷内勤和外勤的职责分工要明确。
3.银行的审贷分离制度应该明确,与此相关的审贷责任也应该清楚,发放贷款的责任应该分配到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保证贷款安全的职责应该清楚不只是信贷管理部门和委员会的事,应该充分发挥贷款审查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他们之间相互制约可以有利于对银行政策的贯彻和控制风险的特点。
4.在贷款的审批与发放方面,银行应该明确既定的贷款审批程序,贷款的审批前的工作应该经过的环节;基层信贷人员的贷前调查应该严格执行政策中关于对客户授信前的所有调查工作;信贷主管人员的审核意见应该明确和足够使决策层对具体的授信业务做出决定;合理确定贷款用途,发放的贷款应该符合银行的产业政策和指导目录;科学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尤其是贷款期限的确定应该充分考虑了客户的生产或者建设的合理周期,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测应该予以必要的关注。
5.贷款的日常管理。
(1)贷款的档案管理。银行应该建立科学、 完整的贷款档案管理制度。一份完整的贷款档案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贷款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级行的立项文件、贷款合同、抵押或者是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借据、借款人近期的财务报表、往来信函、信贷管理人员到借款人处的走访考察记录及定期的或者是不定期的信贷分析等。
(2)定期的信贷分析。信贷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到借款人处走访, 搜集借款人的各种信息,尤其是影响其经营业绩的各种因素,如借款人投资项目的工程进度、目标产品的市场情况、贷款的收回情况、借款人营销策略的调整等等。
(3)贷款的期限管理。 银行应该制定处理展期和把贷款归入逾期、呆帐和呆滞类别的制度,以及对挂帐停息贷款的财务处理时间进行界定,有关的财务处理应该有利于正确反映银行的收益真实状况。
(4)对信贷集中的管理。信贷集中的种类一般包括对单一客户、 某个行业和某个地区的贷款存在集中的问题。以借款人的债券或者是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是否存在信贷集中的问题,要依靠良好的内部汇报制度才能做出判断。即使存在信贷集中的贷款的收益和质量良好,银行也应该定期检查企业、行业发展趋势和其他外部因素对贷款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保证当行业或者是企业出现问题时,对贷款及时采取措施。
(5)对贷款质量的管理。 银行信贷管理部门应该经常对贷款存量进行分类,尤其是在经济总体状况出现恶化的时期,这种分类的频率就应该加快。定期对所有的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一般说来分类的结果应该影响借款人的资信等级,但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借款人的贷款分类结果出现较大程度的变化时,银行才考虑调整借款人的资信等级,因此在银行经常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资信等级与贷款分类结果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但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应该是长久的。
(6)信贷管理的信息系统。贷款管理的重大事件, 如借款人所处的行业由于政策的缘故受到人为的限制、借款人突发的灾害性事故及借款人领导层的突然更替;正常的信贷管理信息,包括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及分析结果、银行对贷款的自我分类结果和发现的有问题贷款等事项,均应该由信息源向信息需求方传达。银行应该拥有一个畅通的、并且可以对这些信息进行初步加工的网络系统,在系统内部能够做到信息的收集及时和达到能够及时上报、及时分析的目的。
(7)对有问题贷款的处理和日常管理。 银行如果拥有一个较为健全的贷款质量判断体系,那么银行对有问题贷款的识别就容易的多。银行识别出那些有问题的贷款后,对定性为不良的贷款,银行应该加强催收的力度,就造成贷款不能按期和足额收回的原因银行应该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初步明确有关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对应该立即进行催收的贷款,银行应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目标,必要时可以成立专门的清理不良贷款委员会和其办事机构。对发生不良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不能继续发放新贷款,对其跟踪调查和财务监督的力度应该加大,频率应该增加。
(三)有效的监督体系。
现代银行信贷的内部监督体系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1.银行应该设立信贷审查部门对贷款实施事后监督。银行信贷审查部门主要是对操作过程有关风险点的控制。银行信贷管理部门的业务操作应该始终受到审查部门的监督,银行不应该存在不受审查部门监督的信贷业务。审查部门相对于信贷管理部门来说,应该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对贷款审查的重点应该是借款人所处行业的普遍性风险点和贷款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点,以及对关键客户的贷款,如单笔大额贷款、有问题贷款、股东贷款、关系人贷款和优惠利率贷款、有可能存在信贷集中情况的贷款及全部贷款的清单。
2.内部审计部门。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对贷款业务的监督力度、频率和侧重点应该符合银行目前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与其贷款质量的状况相符合。审计部门应该具有较大独立性、权威性。主要审计计划的提出应该由董事会负责,审计报告可以直接报告董事会;对贷款质量的评价原则和依据应该符合惯例和监管当局的意愿,并能比较真实地反映银行某一时点贷款性资产的净值。
3.内部统一的评级体系。商业银行的评级体系对贷款类别的划分标准应该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且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分类方法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银行应该坚持分类标准,在不受外来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分类,因为偏低的分类结果一般会影响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评估,进而增强银行收回贷款的主动性,这一般是借款人所不乐意发生的事情,导致分类经常受到外来的压力。同时无论是贷款审查部门,还是内部审计部门尤其是后者的分类结果经常与信贷管理部门的分类结果出现不一致,这时分类结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就显得格外重要,确立科学、正确的分类方法的权威地位,就能有效地提高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和控制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