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李昪“认祖”事件考释论文_于媛

南唐李昪“认祖”事件考释论文_于媛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北京 100872

摘要:巍巍唐朝,300余年历史,谱写出一段段史诗。南唐不仅冒认唐朝后人,在名号上沿用“唐”的国号,其在典章制度上也是唐朝的追随者,并潜移默化影响到宋朝制度。南唐承前启后,其历史地位当亦不可小觑。本文在分析南唐先主李昪称帝过程的同时,对认祖事件进行考释,并通过受禅与认祖分析其政权合法性问题。

关键词:李昪;南唐;认祖;受禅;政权合法性

巍巍唐朝,300余年历史,谱写出一段段史诗,创造了中国古代社会一个又一个的奇迹,更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唐朝”这个响亮的名称已经成为强国的代名词,永久的刻入中华儿女的心中。南唐先主李昪的“认祖”问题更是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一桩悬案。南唐先主李昪自称唐朝后人,可以说是一种政治策略,和前代所有认祖事件意义等同。本文从他称帝的过程,重新审视其认祖事件及其所反映的政权合法性问题。

一.李昪称帝

李昪(公元888-943),字正伦,小字彭奴,自幼孤苦,后为杨吴大将徐温收为养子,取名徐知诰。徐温共有三位夫人,亲子六人:长子徐知训、次子徐知询、三子徐知诲、四子徐知谏、五子徐知证、六子徐知谔。作为养子的李昪处境艰难、寄人篱下,关于这点,从他九岁时所作的《咏灯》诗中即可窥探一二:“一点分明值万金,开时惟怕冷风侵;主人若也勤挑拨,敢向尊前不尽心。”正是这样的生长环境,养成了他沉稳隐忍、工于心计的个性。同时,徐温后四子庸碌无为,唯有前两子乃李昪夺权路上之最大障碍。“福兮祸依”,李昪也正是在同徐温本人及其两子争权的过程中,势力逐渐壮大起来的。

徐温要利用自己的亲信来稳定权利,而再亲也亲不过自己的子女,但六个儿子中只有长子此时有能力帮其成就大业,于是徐温选择了让养子李昪做其另一个辅翼。后梁太祖开平三年(909),正值李昪22岁,他从元从指挥使迁昇州防遏使、兼楼船军使,屯兵金陵,由此开始了他独立的事业。另一方面,徐温自身又是矛盾的,他需要李昪的帮助,又忌惮他得势后危及徐氏家族的利益,处处又要提防他。特别是李昪在昇州全力经营了8年的时间后,“以文艺自好,招来儒俊,共论治体,总督廉吏,勤恤民隐”,其才华显露无疑。于是贞明三年(917),徐温采用润州司马陈彦谦建议,迁徙昇州城,改李昪为检校太保、润州团练使。此时两人的矛盾已初见端倪。

李昪听取了宋齐丘的建议,去润州上任,也为他今后入主金陵打下了基础。转年,也就是贞明四年(918),正值徐知训被杀,李昪即日率兵平乱,奠定了执吴政之基。他和徐温的斗争也到达了一个小高潮,但此时的他,论实力尚不足以和徐温抗衡。徐温逝世,终于给了李昪绝好的机会,他也“不负所望”,成功且平稳的掌控了吴国大权。此后,他没有急于取代杨吴政权,而是进行了漫长的部署和等待。后晋高祖天福二年(公元937)三月,此时李昪50岁,改名徐诰。同年,李昪开始利用各种传说,营造受禅的种种舆论。前期的准备已经就绪,李昪正式开始了他的称帝大业。

二.李昪认祖

随着政权的稳固,两年后即后晋高祖天福四年,南唐昇元三年(939),李昪命群臣详议复姓事。陆游《南唐书》:“甲子,御札详议复姓。”“乙丑,齐丘等议宜如所请,从之。”马令《南唐书》:“下其议百官,百官皆请,乃复姓李,改名昪。”《吴越备史》:“己亥四年春二月,伪齐徐知诰改姓李,更名昪,僭称大唐。”《九国志》:“昇元三年二月,复姓李氏,更今名。”同年,李昪改尊徐温庙号义祖。进而,李昪开始追认唐朝先祖。

之所以选择唐朝,一方面是由于唐朝的强大和威慑力,“唐亡于今十二年,而吴犹不敢改天佑,可谓不负唐矣。然吴所以征伐四方而建基业者,常以兴复为辞。今闻河上之战,梁兵屡绌。若李氏复兴,其能屈节乎?宜于此时先建国以自立。”可见,继承吴国的南唐更是合理的吸收了前朝的经验教训。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根植于世人心中的正统观念。其以大唐苗裔自居的主要目的,无非是稳固政权。“金陵李氏,始以唐号国。钱文穆王(元瓘)问之曰:‘金陵冒氏族于巨唐,不亦骇人乎?’沈韬文曰:‘此可取譬也。且如乡校间有姓孔氏者,人则谓之孔夫子,复何怪哉!’王大笑,赏卮酒。”足以说明了上到帝王,下到臣子、百姓,心中皆明了李昪自称南唐后裔只是托于一个名分罢了。

三.李昪“认祖”考释

至于李昪追认的唐朝先祖,究竟为何人,史书记载并不统一。混乱的时代,加之史料的不足,引发了史家无限的猜测,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说法:

(一)唐太宗子吴王恪之后裔——以司马光《资治通鉴》为代表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二《后晋纪三》天福四年(己亥,公元九三九年):“唐群臣江王知证等累表请唐主复姓李,立唐宗庙,乙丑,唐主许之。……二月,乙亥,改太祖庙号曰义祖。……庚寅,唐主更名昪。……辛卯……唐主欲祖吴王恪,或曰:“恪诛死,不若祖郑王无懿。”唐主命有司考二王苗裔,以吴王孙祎有功,祎子岘为宰相,遂祖吴王,云自岘五世至父荣。其名率皆有司所撰。”

(二)唐宪宗子建王恪之后裔——以欧阳修《新五代史》、马令《南唐书》、陆游 《南唐书》为代表

1、欧阳修《新五代史》卷六十二《南唐世家第二》记载:“李昪,字正伦,徐州人也。世本微贱。父荣,遇唐末之乱,不知其所终。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自言唐宪宗子建王恪生超,超生志,为徐州判司;志生荣。乃自以为建王四世孙,改国号曰唐。”“(升元)二年四月,迁杨溥于润州丹阳宫。自言唐宪宗子建王恪生超,超生志,为徐州判司;志生荣。乃自以为建王四世孙,改国号曰唐。”

2、马令《南唐书》卷三十《世裔谱》第二十八“宪宗子建王恪,先主之始祖也。恪元和元年始封。”

3、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烈祖光文肃武孝高皇帝,名昪,字正伦,小字彭奴,徐州人,姓李氏,唐宪宗第八子建王恪之玄孙。”“庚寅,诏更名昪。甲午,月犯南斗第六星。乙未,契丹使曷鲁来,以兄礼事帝。蜀使来贺即位,追尊高祖建王恪曰定宗孝静皇帝,贞妃程氏曰贞静皇后。”

(三)唐玄宗子永王璘之后——以薛居正《旧五代史》为代表

薛居正《旧五代史》卷一三四《僭伪列传一》:“昪自云唐明皇第六子永王璘之裔。唐天宝末,安禄山连陷两京,明皇幸蜀,诏以璘为山南、岭南、黔中、江南四道节度采访等使,璘至广陵,大募兵甲,有窥图江左之志,后为官军所败,死于大庾岭北,故昪指之以为远祖。”

以上三类说法中,“吴王恪后裔”的说法以《资治通鉴》为代表,《资治通鉴》成书于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其详细叙述了李昪认祖过程。“建王恪后裔”的说法以《新五代史》为代表。《新五代史》是唐代以后唯一私修正史,宋仁宗皇佑五年(1053年)成书。另外,成书于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的马令著《南唐书》及南宋陆游撰《南唐书》基本都是沿用徐铉《江南录》的说法,其间略有出入。“永王璘后裔”的说法以《旧五代史》为代表。《旧五代史》成书于北宋初年宋太祖年间,是距南唐最近的一部正史,那时五代时期的各朝《实录》基本没有散失,又有范质的《五代通录》作底本,因此仅用一年多时间就编修完成。

对以上三类说法进行考证,不得不追溯古代帝王认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认具有光荣历史或显赫声名之人为祖,可以为认祖之人造势,增强其权威及正统性。二是,认子嗣繁茂之人为祖,可以增加认祖之人宗枝的可信度。三是,认年代久远之人为祖,同样可以增加认祖之人家族的绵祚,并且使得认祖之人的谱系更加难以辨其真伪。从第一条来看,吴王恪、建王恪、永王璘三人中,吴王恪的名声最为显赫,其母更是隋炀帝的女儿,身负两代皇帝的血统。从第二条分析,《新唐书》上记载建王恪“无嗣”,那李昪自称其后裔又从何而来?从第三条分析,显而易见,三人中吴王恪的年代最为久远,更利于李昪编造自己的身世谱系。

四.南唐政权合法性——受禅与认祖

古代政权合法性问题,顾名思义即历史正统性问题,源于华夷之辨的民族正统意识和君权神授的王位正统理念。早在先秦时期,已形成正统观。秦汉时期到宋朝,儒家文化独尊的地位,标志着汉民族共同文化意识的建立,正式形成汉民族正统观。宋朝开始,正统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少数民族统治者“公开挑战”汉民族正统观,从而又开始了一轮轮“舆论宣传”。“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后。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反观南唐建国,其主要通过受禅及认祖,抬高门第,增强威望,说明其政权合法与正统性。

(一)受禅

尧舜禅让,“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本是嘉话,到了后世,转而成为获取历运正统、改易天命的政治工具。“至曹魏则既欲移汉之天下,又不肯居篡弑之名,于是假禅让为攘夺。自此例一开,而晋、宋、齐、梁、北齐、后周以及陈、隋皆效之。此外尚有司马伦、桓玄之徒,亦援以为例。甚至唐高祖本以征诛起,而亦假代王之禅,朱温更以盗贼起,而亦假哀帝之禅。至曹魏创此一局,而奉为成式者,且十数代,历七八百年,真所谓奸人之雄,能建非常之原者也。”“‘二王三恪’作为尊崇前朝帝王或者帝胄的礼制规范,原本是在模仿中国古史传说中,舜尊设尧子丹朱为‘虞宾’的故事。因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五代政权的交接更替号称‘禅让’,与尧舜禅让有着内在比附性。”《资治通鉴》等史书明确记载,南唐先主李昪不急于取杨吴而代之,而是极力营造受禅的舆论,最终和平过渡,建立南唐政权,从而确定了其政权合法性。

(二)认祖

据梁启超《论正统》总结的古代政权合法性之六条标准,南唐在当时明显不属于正统,为了宣誓其政权合法性,于是李昪就建构了其为唐朝后人,从而达到“以前代之血胤为正”的目标。认祖,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多有发生,特别是在非大一统时代,各国林立,都以正统的合法继承人自居。认祖不仅仅是编造为某人某朝的后裔或简单的奉某朝的国号而已,也是对某朝政权的认可与该朝典章制度的承继。南唐亦如此,其政治制度大体沿袭唐朝,并或多或少的影响到北宋,南唐可谓一个承前启后的“藩镇之国”。

针对唐末政治的各种问题,李昪执政之初就针对于此进行了改革。唐朝末年,藩镇割据严重,由此也导致了唐朝的灭亡。李昪认识到此问题,一方面限制藩镇规模,如马令《南唐书》记载:“寿州姚景死,(定远军节度使、濠州刘)崇俊重赂权要,求兼领寿州。元宗佯不认其意,乃移镇寿州。而使楚州刺史刘彦贞驰入濠州代之。崇俊自悼失计,卒。”另一方面又限制节度使在镇时间,通常都是二、三年就调任,导致节度使不能在一地形成自己的势力。除此以外,更重要的是限制节度使特权。唐朝军政合一于节度使的情形到了南唐有了彻底的改变。北宋太祖立国亦是“杯酒释兵权”,用重文轻武的政策防止藩镇割据的出现。

宫廷内部的争斗,外戚、宦官是两大斗争集团,是政治衰落的两大“凶手”。通常,皇帝年幼需要母亲辅政,而身为孤弱的女人,更多的就是依靠外戚,等皇帝成人,需要身边的人来改变这种局面,然而在他身边的只有宦官,于是又形成了宦官干政。以此往复,恶性循环,遂引致国朝的灭亡。对于外戚,李昪是十二分的警惕的,《十国春秋》记载:“烈祖殂,大臣欲以宋后监国,命中书侍郎孙晟草遗诏。(李)夷邺曰:此非先旨,必奸人诈为。大行尝云:妇人预政,乱之本也。安肯自作祸阶!”

同时,历史上记载他的妃嫔很少,有名姓的只有元敬皇后宋氏和夫人种氏。又一次太子李璟亲理乐器,李昪对此行为痛加斥责,于是夫人种氏趁机劝李昪废黜李璟,立他的儿子李景逷为太子。马令《南唐书》记载李昪称:“子之过,父戒之,常理也。国家大计,女子何预。”他遂将其最宠爱的妃子种氏,幽于别宫,数月之后,迫其削发为尼。《资治通鉴》对此盛加赞誉——“不以外戚辅政,宦官不得预事,皆他国所不及也。”

唐朝后期,顺宗、宪宗、敬宗死于宦官之手,穆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皆由宦官拥立。李昪明确的提出了“中官不得预事”来警惕这种局面的出现,并对宦官严格监管。例如某次他遣宦官祭庐山,宦官自称:“臣奉诏即蔬食至今。”李昪直说:“卿某处市鱼为羹,某日市肉为胾,何为蔬食?”

对于官僚体系,和皇帝最为密切的要数宰相了,而李昪自身就是以吴相的名号掌吴国国政的,而后篡位夺权,因此,他更要对宰相密切留意,防止再出现另一个自己,他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宰相在位时间,但通常南唐时期宰相在位时间都不会太久,即使前期深受他信任的宋齐丘也是官运浮浮沉沉。他还通过其他机构来分割相权,在南唐时期,枢密院的地位十分高,几乎剥夺了宰相的权利,同时他还另设了其他机构,以期待进一步削弱相权。更重要的是他凡事几乎都亲历亲为,以防权力落入他人之手,他的疑心也促进了他的勤政。

五.结语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南唐通过受禅与认祖双重方式来承认其政权合法性。同时,南唐不是仅仅冒认唐朝后人,在名号上沿用“唐”的国号,其在典章制度上也是唐朝的追随者,而宋代的制度潜移默化也受其影响。换句话说,南唐是承前启后的一个朝代,其在历史中的地位不仅仅是五代十国中的一个小国而已。我们应该对于其历史作用做进一步的关注和研究,从而认识唐朝政治的地位和宋代制度的沿革渊源等问题。

【作者简介】于媛(1986-),女,天津市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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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赵翼,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4.

论文作者:于媛

论文发表刊物:《语言文字学》2018年第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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