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对主观价值论的颠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主观论文,生态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3)06-0117-05
早在工业革命凯歌行进、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所向披靡的时候,一些先知先觉的思想 家就对人类虐待自然界的行为进行过谴责。到20世纪中叶,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和掠夺性 的资源开发造成的严重恶果,引起了人们的高度警觉。一批生态思想家对人类千百年来 根深蒂固的实践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行了深刻的、不断的反省。我们一代又一代人征服自 然,使自然为人类服务的实践目的难道有什么问题吗?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我们支撑 自己信念的理论基础,特别是人们关于文明的观念出了什么问题吗?的确如此。当工业 文明否定农业文明而成为人类的辉煌时,工业文明自身也在酝酿着被扬弃的结局。在世 界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工业文明发展到极致,工业文明的话语就无法解说后工业时代的 现实。特别是,文明的观念总是历史性的,原始部落时代的文明观念早已成为遥远的回 响,工业时代的文明观念也正在走向历史的后台。人类在新时代的实践提出了新的问题 ,解决新问题的前提之一,是确立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态文明观,特别是其中所包含的生 态价值观。
工业文明时代的价值论与生态危机
当代生态危机的实质,是人类对生态规律的漠视而引起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扭曲和错位 。人类为了自身的需求和享受,不顾自然的承受力(自然资源的存量极限和生态秩序的 最大容忍度),向自然进行掠夺性地索取,以及对自然环境进行不负责任地破坏。这就 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生态的失衡和紊乱。
生态危机在人类早期并不存在,甚至在工业革命之前也不明显。进入工业社会是人类 的一次跨越,工业文明使人类蓦然发现了自己强大的本质力量,发现了自己能与自然力 量相较量的资本。的确,人的类特性的根本特征,是自身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就是说 ,人的本性就是在自觉的实践中将人的目的、计划、蓝图变为现实的存在。在人的本质 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中,自然成为人的工具和依赖。马克思说过:“人的万能正是表现在 他把整个自然界——首先就它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言,其次就它是人的生活活动的 材料、对象和工具而言——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9页。)但是,人对自然和对自身的认识并不 是很容易就达到科学的程度,因此人类对象化的活动往往会有偏差。在工业文明时代后 期,这种偏差就是过度对象化,对象化的行为超出了对象自身的承载能力。这样,在人 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的本质力量发生了异化。人类智慧和能力的发展,使人们过高地估 计了自己对自然界的支配能力,并开始滥用人对于自然的开发能力,使本来有益于人类 的自然反过来惩罚人类。当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破裂之后,人类的真正灾难开始了。特 别是工业革命后,向自然进军成为人类力量的象征。技术的发展不断地增强人类的力量 ,而人类也肆无忌惮地榨取自然。马克思说过:“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 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 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第756页。)
如果说,20世纪以前的生态危机是局部的、自然尚可承受的危机,那么,当代生态危 机则是大规模的、全球性的、威胁着整个人类生存的危机。人口的过度增长,资源的日 趋枯竭,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形成全面性的危机。人们每天都可以接受到这样的信息 :森林、耕地、草原在急剧减少,水土大量流失、沙漠迅速扩大,空气、土壤、河流、 海洋污染严重,废气、化学制剂、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源源不断向人们生存的环境
排放,地球臭氧层被破坏,全球出现温室效应,灾害性天气愈来愈频繁和恶劣。大自然 在人类面前亮起了红灯。
工业文明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日益显示出它的弊端。人们特别需要反思工业时 代的文明观。
工业时代的文明观,是奠基于主观价值论之上的。这种价值观认为,所谓价值,是客 体的属性和功能满足主体(人类)需要的量度,或者说,是指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 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这种界定表明,任何客体 (自然、社会等),只有在它满足主体(人),的某种需求、有利于主体(人)的发展时,价 值才会发生,而价值关系,就是主体(人)与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因此,价 值是客体的属性、功能在主体方面的投射,价值的有无及大小,要依据主体的评价而定 。这就是主观价值论。
生态危机的无数事实表明,工业时代的文明观,以及作为它的核心的主观价值论,使 人类背离了曾经孕育了自己的自然界,人类因此承受着灾难性的恶果。
主观价值论的悖谬
“做自然的主人”,“为自然立法”,“向大自然进军”,这是工业文明时代的响亮 口号。这些口号表现出来的思想,就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主观价值论。剖析这种价值论的 逻辑结论,可以归纳如下几点:一、大自然的价值在于满足人的需求,如果不能满足, 它就是无价值、无意义的。二、既然独立于人之外的自然界无意义,自然界不满足人的 需求就无价值,那么自然界为人类服务就是理所当然的,人类征服自然、向自然无限索 取也是无可非议的。三、自然界自身并无内在价值,人类无须为了无价值的自然界而牺 牲自己的利益,在与自然的关系中,虽不利于自然但有利于人的事应该积极去做,有利 于自然而不利于人的事不必去做,既有利于人又有利于自然的事不妨去做。四、当人自 身的利益与自然的发展发生冲突时,毫无疑问首先要维护人的利益,哪怕自然生态受到 极大的破坏。
我们看到,正是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导致了现代社会的生态灾难。但是,在生态哲 学和生态伦理学看来,这些观念是非常荒谬的。
首先,人类产生之前,自然界有没有价值?自然界的价值是否取决于人的感受和直接作 用?是否在人类诞生之后自然界才被赋予了价值?文艺复兴时期法国著名人文主义思想家 蒙田就对人类的这种“巨大优越性”提出过质疑:那苍穹的令人赞叹的无穷运动,那高 高在人类头上循环运行着的日月星辰之永恒的光芒,那辽阔无边的海洋的令人惊骇恐惧 的起伏,难道都是为了人的利益和人的方便而设立,都是为了人而千百年生生不息吗? 生物学家认为,地球上的有机物是由无机物合成而来,生命最初是无生命的物质经过长 期的化学过程演化而来,如果这个过程无价值的话,那么价值就是一种突现的神秘的东 西。
其次,如果我们坚持把人类看成宇宙的最高贵者,坚持把自然看成是人类索取的对象 ,认为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自然应该成为人类的仆役,坚持认为人是自然的 立法者,人作为智慧的生物当然是自然的主人并有权支配自然,那么,无论我们如何去 保护自然和善待自然,无论我们制定了多少法律法规,人类在本质上都不会改变榨干自 然的结果。因为,既然自然是为了人而存在的,人如何对待自然就与自然自身无关;既 然一切非人类存在物都不具有道德地位,那么我们对这些存在物采取的任何行为在道德 上都是不受谴责的(如果因为破坏环境而影响到他人的利益,至多只承担弱的道德责任 ,这种承担比较起偷窃、贪污、受贿,道德责任要轻得多);人既然可以向自然索取一 点,为什么不能索取更多一些?自然在本质上是人的征服对象,我们保护它,就是为了 让它更好地、更长久地为人类服务;当人类利益与自然界发展发生矛盾时,毫无疑问地 首先要维护人类的利益,牺牲自然界的某些发展是完全应该的,这种牺牲是人类进步和 发展的必要代价。显而易见,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引下,无法解决当代的环境危机和生态 危机。
第三,主观价值论的一个立足点是:人是有自我意识、有理性的,所以只有人才是价 值的承受者和评判者。这是以生命的能力差异作为划分有无价值的标准。甚至连美国一 位十分赞成保护生态的哲学家W.F.弗兰克纳竟然也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一个整体自身 不是一个有意识有感觉的存在物,我们为什么应该关心它?(注:W.F.弗兰克纳:《伦理 学与环境》,《哲学译丛》,1994年第5期。)如此说来,无生命的山野河川和有生命的 树木花草,全都不值得人类去关心,那么,人类如何去保护大自然?但是,感觉和能力 差异是一个普遍现象,如果感觉和能力差异可以成为价值轻重的一个衡量尺度,那就会 导致十分严重的结果。每个人的能力都有不同,而且社会上存在着残疾人,弱智者、植 物人以及婴儿,他们的感觉和能力可能不如一只猴、一只狗,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呢 ?另外,从自然界引申到国家之间的关系,人作为地球上发展到最高阶段的生命形态, 是“发达”的智慧生物,如果因此而当然地具有凌驾于其他生物之上的权利,那么,社 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国家,是否有权利凌驾于发展中国家之上?
第四,现代系统论指出,任何有机系统,都有它自己的演化目的,这就是系统的有向 性、寻的性。在系统中,反馈、调节、修复等都是为了使系统更加完善,更好地趋向更 高阶段,所有这些,对于系统自身都是有价值的,是自组织意义上的价值。恩格斯曾经 说过:“我们并不想否认,动物是具有从事有计划的、经过思考的行动的能力的。相反 地,凡是有原生质和有生命的蛋白质存在和起反应,即完成某种即使是由外面的一定的 刺激所引起的极简单运动的地方,这种有计划的行动,就已经以萌芽的形式存在着。… …动物从事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的能力,和神经系统的发展相应地发展起来了,而在哺 乳动物那里则达到了已经相当高的阶段。……在我们的那些由于和人类相处而有高度的 发展的家畜中间,我们每天都可以观察到一些和小孩的行动具有同等程度的机灵的行动 。因为,正如母腹内的人的胚胎发展史,仅仅是我们的动物祖先从虫豸开始的几百万年 的肉体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第516~517页。)动物的意识、计划、目的,表明它也是价值的受体。推 而广之,植物作为生命系统,也可以作为价值受体。同时,现代生物学认为,生命是网 络型存在,各种生命形态处在不同的网络层次中,同时又互相依存,互相补充。所有的 生命形式,都是由其周围的环境决定的,生命圈中的全部生命形式,是互相决定的。
我们承认,自然满足人类的需求确实表明了自然的价值,在这里自然是价值客体,是 价值之源,而人是价值主体,是价值的评判者。自然客体价值的轻重、大小,主要由主 体来确定。但是,价值中有主体的因素,并不能说明价值就是主观的。这正如人们对于 客观事物的认识,现代科学指出,任何认识对象都打上了主体的烙印,自然界没有纯粹 的“客观存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夸克,在人的视野之外的夸克是无法认识的,人认 识到的夸克则一定是打上了观察者的主观因素的。我们不能因此否认人的主观意识之外 的客观存在,同样,任何价值虽然只有人才能言说,但不能否认人的意识和评判之外的 价值的存在。实际上,即使是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价值,也是人类在几百万年的发展过程 中逐渐认识到的,就是在今天,人们也还没有完全认识到这些价值的全部,难道可以说 ,我们没有认识到的就没有价值吗?
从另一方面看,虽然自然界自己不能言说,但人类的实践活动对于自然界的价值,也 是不可否定的。人类可以抢救濒危的动物和植物,可以根据自然规律使自然界更加完美 ,这是主体满足客体的价值。当然,人类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则是主体对客体的负面价 值。这方面的价值,虽然自然自己不会作评判,但它却是客观存在着的,是不容否认的 。关于客观性,既有物质存在的客观性,也有事物发展过程的客观性,还有事物之间相 互作用的客观性,其中包括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价值的客观性。美国环境伦理学 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HolaesROlson)认为:搏击于狂风中的野鹰的雄姿令我赏心悦 目,但那不是一个我发明的价值,而是一个我发现并遵循的价值。这就是说,这个价值 ,不是因我发明而存在,而是本来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被我发现而已。
选择新的价值观
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的时候,文明的形态逐渐发生变化,而新旧价值观的交替也就开 始了。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曾以科罗拉多瓦赫原野公园的新旧指示牌为例说明新旧价值 观的交替。以往公园门口的指示牌上写着:“请留下鲜花供人欣赏。”后来新的指示牌 改为:“请让鲜花开放。”前者表现出人作为自然界的主人的傲慢态度,后者则表现出 人对自然界的谦恭态度和平等意识,以及维护自然界生机盎然的责任感。因此,这里不 仅仅是个生态环境的问题,它更是个伦理境界和价值取向的问题。
我们必须在暂时发展与长远发展、狭窄生存空间与广阔生存空间、恶劣生存环境与良 好生存环境之间作出选择。这是选择人与自然关系的某种类型,选择某种文明形态,从 根本上说,是选择某种价值观。
我们要选择的是将我们自己纳入到自然秩序中的价值观,使我们在自然中获得幸福的 价值观,这就是“自然—人—经济—社会”的整体价值观和生态经济价值观。生态文明 的核心是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共生共荣。要做到这一点,在文明观上必须有一个根 本的、立足点的改变。所谓立足点的改变,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下问题:“我们是对 自然事物本身有义务呢,还是仅仅在对人的义务中会关联到自然事物?人类如何支配自 然算是正当的,而在什么意义上又能够且应该遵循自然?我们对动物,或至少对有感觉 的动物有义务吗?我们是对濒危物种本身有义务呢,抑或只是在对人的义务中会涉及稀 有物种?”(注:霍尔姆斯·罗尔期顿:《哲学走向荒野》,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 前言第1页。)还有,自然界是否只具有工具价值,只是用来满足人类需求的一种资源? 抑或生态系统中存在着跟人类利益无关的、内在的价值?我们为了帮助贫困者可以毁掉 多少原始自然,又该为未来世代人留下多少?总之,人类是否自然的拥有者和统治者, 是否有权力占有和滥用自然资源?抑或人类只是自然界的千百万物种之一,在合理使用 自然资源的同时,有回报自然、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庄严义务?对这些问题的科学回答 ,就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明观的主要内容。
环顾全球,环境保护运动在当代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潮流。当政治学家把目光转向公 共价值和权利,经济学家把目光转向自由市场和政府调控,社会学家把目光转向公众心 理,文化学家把目光转向多元对话,他们没有预料到,整个社会来了一个荒野的转向。 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关注自然界的稳定、美丽、完整,关注资源 的合理使用,关注曾经作为人类掠夺对象的自然界的价值、权利和发展。这个转向,是 一个新时代的人类文明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