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但通过实践发现,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尚存在一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亟待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结合实际,浅谈基层管理体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关键词:乡镇;国土资源;建设;问题;对策
引言
新时期,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不仅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还能增加就业,活跃劳动力市场。同时,为促进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应该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推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但目前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由于受到技术、人才等因素制约,未能全面考虑环境保护。应该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提高管理水平,为人们的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1乡镇国土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目前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面临众多问题与挑战,而且影响因素复杂,所以仍需对管理工作进行加强,以良好适应发展需要,解决资源管理现存难题。
1.1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国土资源所组成人员部分由乡村干部过渡安置、关系户照顾性安排、复转军人政策性安置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不对口的分配等,整体业务素质偏低,一半以上的人员未进行过专门业务培训,尽管有70%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但绝大多数是党校等非专业对口的在职教育。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基层国土所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街办划转而来,对土地管理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还不是很熟悉,在一定程度出现了业务断层的现象。
国土文化建设思想不统一,基层部分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当前,系统内部分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对国土文化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高,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认识上还依然存在“无用论”“与己无关论”“形式主义论”以及认为国土文化建设相关激励措施是发放福利待遇等不适应当前国土发展形势的错误思想观念。
1.2执法监察难度加大
一是执法主体多元化,分工不合理。享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部门有环保执法大队、安监执法大队等等,形成大量权能交叉现象,造成有利可图的执法事项都争相执行,无利可沾的都互相推诿。比如,仅矿产资源管理一项,就涉及安监、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各自为政,在执法方面,则又存在推诿观望现象。
二是利益关系“复杂化”,管理难度大。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经常与镇政府、村委会、村小组之间业务往来比较多,需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而在实践工作中,由于各自利益关系造成相互之间协调比较难。部分村社干部对于少数农民搭建临时鸡舍、牛舍、猪舍等乱占土地的现象隐瞒不报;少数国土干部长期生活在乡镇,在当地有自己的生活圈,有些人碍于情面或迫于人情压力,对一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没有执行权,对一些拒不配合调查、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没有强制措施,造成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制止等方面软弱无力,形成“印发停工通知书不管用,强制执行不敢用”的被动局面。申请法院执行,在漫长的申请执行过程中许多违法建筑已完工。影响了执法效果,致使国土资源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1.3硬件设施落后,工作经费不足
一是乡镇国土所办公场所老旧不固定。部分办公场所为租赁房和借用街道办事处的房屋。二是缺少GPS和PAD等现代化的仪器。三是现有的设备,如远程会议视频系统,大部分国土所因技术维护跟不上,离城区太远,网络信号较差等原因,实时开会时影像数据不能及时传输,网络视频会效果较差。
2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优化策略
2.1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与编制部门沟通,在乡(镇)国土资源所设置上,根据辖区面积、服务人口、采(探)矿权数量、交通条件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综合考虑国土资源任务管理需要等,科学配备人员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片区为基础,成立跨乡(镇)的国土资源中心所(分局)。二是在招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时,优先考虑土地资源、矿产等专业人员。县级局应建立乡(镇)所系统培训,要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不同的学习内容和目的采取短期培训。提升基层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弥补管理队伍在技术以及业务方面的不足。除此之外,在健全制度的同时,还要规范各个部门,在办公过程中要强调证件齐全,对于非法占用土地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依法办事。
2.1明确重点,严格执法
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是落实城镇化建设重要基础,也是关键所在,就乡镇的基本情况看,应紧抓土地管理,丝毫不得懈怠,在实践中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优先考虑土地规划,对用地结构及其布局进行优化。严格执行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年度计划,将盘活土地存量、节省占地等作为解决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问题的方法手段,对于用地指标,应优先考虑建设民生工程,同时还应考虑招商引资项目等的用地。对于不满足规划要求的项目,应坚决不予提供用地;另外,工业用地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进行出让;(2)高度重视资源保护,加大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粮食安全,需要以拥有足够耕地为前提,而建设高标准农田则是这一目标的主要实现方法,所以它能从根本上保障粮食安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将保护农田视为头等大事,保护区中应严格落实责任、地块与面积,所有的组织与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目的私自侵占耕地,否则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对耕地红线进行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的整合开发与利用,保证农田总量不会减少,实际用途不会发生改变,而且质量得以明显提高;(3)将节约集约作为核心,提高闲置土地实际利用率。首先,将闲置土地作为安置项目主要用地;其次,采用嫁接重组等有效方法,使存量土地能够得以盘活;最后,针对那些难以盘活的土地和项目,应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收回。
2.3通过土地政策积极参与宏观调控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重要转型时期,社会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各大产业的结构也在持续调整,使城镇化进程得到明显加快。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对土地资源还是矿产资源,都提出越来越大的需求量,由此将产生极为明显的瓶颈制约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土地方面的政策与宏观调控将直接影响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全新的经济扩张时期,通过对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合理应用,能防止国民经济产生较大的起伏与波动,确保国民经济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对产业结构进行有效优化,防止部分行业的投资出现过热;降低较低水平的重复性建设,凸显土地资源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的保障能力。
2.4加强土地权属管理
当对土地权属的现状调查完毕之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要对现有土地的状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在土地整理过程中需将此评价结果当作土地权属调整的主要修正依据。对于土地整理之后农用地的分配需秉承土地整理总面积不能改变原则,整理时整理土地还要坚持集中连片,方便利用,需要在土地综合评价报告基础上对项目区中各个村原有的土地比例进行确定,并按照这样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中需将标准田块当作基本单元,按规划路、渠、沟或其它明显线状地物对调整后的土地接线进行确定,确定好土地的边界四至,并在这些地方埋设界桩。土地整理之后,对新增加的耕地,原所有权主体可以承包给单位或种粮大户使用,可在耕地上进行规模经营,条件允许情况下对这些耕地可进行招标承包,但招标承包中原所有权主体下的单位及个人拥有优先承包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以后,依据(1995)国土资发第184号通知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证书。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土地如果涉及到所有权调整,需经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协商协议对地界进行重新勘定之后登记造册,登记后才能将土地所有权的证书发放下去。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土地如果涉及到农民承包地需要调整的,需经过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协商协议对地界重新调整,调整之后登记造册。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重视和支持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严格保护和集约利用,此外,还要认真强化政府职能,把国土资源管理当作头等大事认真落实,保障我国国土资源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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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吉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标签:国土资源论文; 土地论文; 国土论文; 乡镇论文; 资源管理论文; 权属论文; 基层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