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化论论文,伦理论文,思想论文,严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6)02-0097-04
严复,字又陵,福建侯官人。在中国近代史上,严复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严复所生活的时代,正值中华民族灾难深重的特殊历史时期,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他翻译了大量的西方著作,力图在西方寻求到中国救亡图存的道路。他翻译的赫胥黎《天演论》等西方著作,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把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思想介绍到中国,在中国的思想界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严复本人受西学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这一点集中地反映在严复的进化论伦理思想中。
一、进化论的自然法则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
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是一部关于进化论思想的代表作。严复根据这本书翻译完成了《天演论》,这是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形成的标志。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中,赫胥黎根据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揭示了自然历史演变的一个重要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然而赫胥黎却认为这一法则仅适用于自然历史领域,人类社会发展所遵循的是人类自身所特有的伦理法则。严复却不这样认为,他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是自然界所遵循的普遍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所遵循的普遍规律。这正是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
严复的这一思想是同当时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分不开的。当时中国正面临着列强入侵、国家四分五裂、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都在为中国的前途和命运担忧,在努力寻求一条挽救民族灭亡的救国之路。严复翻译《天演论》绝不是仅仅想对这部书作一般的自然科学介绍,而是希望通过介绍进化论“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自然法则来告诫每一个中国人:如果我们再不奋发图强,改变落后、被动挨打的劣势,那么中国就很有可能成为这一自然法则的验证者。严复通过翻译《天演论》发出了令人发聋振聩的声音。因此,要究其翻译这本书的思想本质,乃是出自严复深厚的民族情感、忧患意识和爱国思想。
那么中国到底“劣”在何处?西方到底“优”在何处?这是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中首先涉及到的问题,其实质是对西方的重新认识和对中国自身的沉重反思,尤其是对中国国民性的反思。在这方面,他接受了斯宾塞的思想。1861年,斯宾塞出版了《教育论——智育、德育和体育》一书,提出了一个国家的强弱存亡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民素质所决定的,其主要包括“血气体力”、“聪明智慧”、“德行仁义”,即力、智、德三个方面。严复认为中国国民素质低下,关键在于力、智、德之不如人,而这三个方面的强胜劣败,决定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他说:“是以西洋观化言治之家莫不以民力、民智、民德三者断民种之高下,未有三者备而民不优,亦未有三者备而国威不奋者也。”[1]18“人欲图存,必用才力心思,以与是妨生者为斗,负者日退而胜者日昌,胜者非他,智德力三者皆大是耳。”[2]1351-1352严复由此提出了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重塑国民人格和提高国民素质的“三民”主张,即“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这样严复有机地将进化论的自然法则运用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领域,并形成了其独特的以“三民”主张为核心,以倡导西学、道德重建、人格重塑为实质内容,以功利主义为特征的进化论伦理思想。
二、剖析国民人格,批判封建道德
严复在剖析国民人格时,对中国国民劣根性进行了反思,对造成国民劣根性的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道德进行了尖锐批判。
严复认为,中国国民劣根性首先表现在国民的“奴性”上。中国人奴性之缘由,出自于中国封建千百年来的宗法等级观念。“中国自秦以来,大抵皆以奴虏待吾民。”然而,可悲的是不仅统治者“以奴待民”,而且“民亦以奴虏自待”[1]931。中国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是中国人“奴性”形成的罪魁祸首。
劣根之二在于“民愚”。民愚的根源在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整个都奉行愚民政策。严复认为中国当前之急,在于“治贫、治弱、治愚”,而三者之中尤以治愚为最急。1902年,严复在《外交报》撰文指出:“有一道于此,致吾于愚矣,且由愚而得贫弱,虽出父祖之辈,君师之严,犹将弃之。”[3]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精神和大无畏的气概。
劣根之三在于“德败”。严复沉重地指出,中国之道德风气,已堕落到足以亡国灭种的地步。最突出地表现在“顾私而忘公”。他写道:“善夫!姚郎中之言曰:‘也固有宁视其国之危亡,不以易其一身一瞬之富贵。故推鄙夫之心固若曰:危亡危亡,尚不可知;即或危亡,天下共之……’,故其端起于士大夫之怙私,而其祸可至于亡国灭种,四分五裂而不可收拾。”[1]94严复直接将“德败”的原因归结于封建宗法制度,他指出:“民所恤私之恤者,法制教化使之然也。”[4]994对于当时社会道德沦丧,严复忧心忡忡地指出:“夫社会之所以社会者,正恃有天理耳!正持有人伦耳!天理亡,人伦堕,则社会将散,教则他族得以压御之,虽有健者,不能自脱也。”[1]168
劣根之四在于“尚权”。严复认为中国封建统治所奉行的“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是“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的腐朽制度。他说:“中国自古至今,所谓教育者,一语尽之曰:学古入官已耳!一夫使一国之民,二千余年,非志功名则不必学,而学者不过词章,词章极功,不逾中式,揣摩迎合以得为二则何怪学成之后,尽成妇隶之才。”[5]281-282因而在中国求学不是为了获取知识和真理,而在于入仕为官。为了做官可以不择手段,如在考场上“通关节、顶替、请枪、联号诸寡廉鲜耻之尤”。一旦做官之后,便以“巧宦为宗风,以趋时为秘诀”[1]41。因此,严复认为八股取士的教育制度,不仅导致了整个社会道德堕落,而且也是中国科学不兴、国弱民衰的直接原因。
劣根之五在于“崇古”。中华民族生息繁衍数千年,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具有强大的内聚力。然而千百年的历史沉积,也使中国人养成了因循守旧,喜好“以古为宗”,普遍恪守“数千年前人所定之章程的传统”。尤其是封建伦理道德、纲常名教观念在中国人思想中根深蒂固,使得中国长期以来妄自尊大、因循守旧、盲目排外,这是中国在近代落伍的直接原因。严复尖锐地指出,封建统治者所极力维护的“礼”和他们大肆宣扬的“纲纪”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的道德学说;孔孟的“诗书礼乐之教”是使中国不能自存的“亡国之教”。因而严复主张弃古从今,以西方的新学代替封建旧学,以新道德代替旧道德,对中国人的国民性进行彻底的改造。
三、“倡导西学、道德重建,人格重塑”的提高国民素质计划
严复认为,中国要避免亡国灭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来摈除中国人的民族劣根性,进行道德重建和人格重塑。
首先要摈除中国人“奴性”之劣根,倡导“自由、平等”之精神。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封建旧观念下,百姓不是国家的主人,因而,他们也就没有国家责任心,民族责任感,这正是中国人“恤私忘公”德性之由来。自由、平等观念的确定,其意义在于对个人独立人格的承认,人民真正成为国家之主人,只有去掉了“奴性”才能“进吾民之德,于以同力合志,联一气而御外仇”,“而赴公战如私仇者”[1]31。
其次是要为中国人治愚疗愚,而治愚疗愚之良方就在于要“倡西学、开民智”。封建传统的礼教旧学、传统的科举取士制度,使得中国人变得愚昧无知,使得今日之中国“力、智、德”均不如人,故国之衰可知也。严复认为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一个办法:“有一道于此,是以愈愚矣,且由是而疗贫起弱焉,虽出于夷狄禽兽,犹将师之。”[3]148也即是说要倡导西方资产阶级“新学”。严复认为西学是开启民智的钥匙,是国强民富的关键,他于是发出了当前教育当务之急是发展物理科学的呼声。严复称:“举凡水火工虞之事,要皆民智之见端,必智进而后事进也”,“农工商之民,据其理以善术,而物产之出也,以之益多,非民智日开,能为是乎?”[2]1351在严复看来,抛弃封建旧学,以西方先进科技文化知识武装中国人民的头脑乃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关键。
再次就是要在“开民智”的基础上“新民德”,即进行道德重建。严复认为道德在维系人心,固国强家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旦“道德扫地,人心窳坏”,社会就将失去维系,心散国乱,民族必衰。因而严复称:力、智、德三者中,尤以新民德为最难。他主张用新的道德观念代替旧的封建道德,其主要内容有:(1)用平等、自由观念代替三纲五常的宗法等级观念,严复认为自由乃是道德之前提;(2)改造旧的封建习俗,倡导新的社会风尚。严复专门就婚姻家庭道德作了中西对比来说明封建陈规陋习对人性的压抑,比如妇女缠足等礼俗就是“贻害民力”之行为;(3)树立全新的义利观。严复明确指出追求合理利益对强国富民的重要意义。他说:“大抵古今教育不同,古之为教也,以从义为利人苦己之事,必其身有所牺牲而后为之。今之为教,则明不义之必无利,其见利而忘义者,正坐其人脑力不强而眼光短平,此德育教授新法之大略也。”[5]285
最后就是要“鼓民力”。即要增强国人体质。
在严复看来,要提高国民素质就应当“力、智、德”三者并重,互相促进。严复通过倡导“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为中国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提高国民素质的计划,在当时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四、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的特征——功利主义道德观
在中国内忧外患、生死存亡的时刻,严复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的落后,一方面源于旧制度、旧思想、旧道德影响下的国民劣根性;另一方面源于中国经济落后,国贫民困。因此,中国要想免于灭顶之灾需从两个方面入手。除了道德重建,改造国民性之外,还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实现国强民富。在他的译著中,严复介绍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经济思想,主张在中国实行“开明自营”,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介绍西学的过程中,严复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功利主义道德观。
首先,严复阐明了“利”对于今日之中国的重要性。他说:“中国士大夫,以言利为讳,又太习于重农抑商之说,于是生财之途常隘,用财之数常多,而财之出于天地之间,往往遗弃而不理。”所以中国若“不痛改讳言利之习,不力破重农抑商之故见”,就不可能强国富民[2]1552-1553。他对孟子、董仲舒等人重义轻利的道德观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些理论“几率天下而祸仁义矣”[4]858”。
其次,严复认为“义”与“利”二者关系并不是矛盾的,相反二者是相统一的。他斥责传统思想“分义利为二涂”的理论是阻碍社会进步,祸害天下的“浅薄之道”;认为那种言利必致“天理亡”的观点是对“功利”的误解。在《译事例言》中,严复对斯密的“义利合一”思想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义利合一”乃是符合“天演之道”,合乎人类利益的伟大思想。那么“义利”统一于何处呢?严复进一步提出了他的功利主义道德观中最重要的思想:“两利为利、独利必不利”,主张群己利益并重。既反对完全舍群体、他人利益只顾个人利益,也反对不顾个人利益而只顾群体利益。严复认为:“大利所存,必其两益,损人利己,非也;损己利人亦非;损下益上,非也;损上益下亦非。”[2]1349“未有不自损而能损人者,亦未有徒益人而无益于己者,此人道极大公例也。”[4]892-893因此,严复提出了“民盼利进、盖为常道”,“母财生利、为义自确”,“自由贸易、公平为竞”等重要思想,主张“开明自营”的经济政策,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严复看来,“开明自营,于道义必不背也”[2]1395,而且是富国利民之本。
严复的功利主义思想,是对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所倡导的禁欲主义和利用群体主义否认个人利益以维护封建统治的否定,是对传统“义”“利”观的重新认识和定位,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实现国家富强。功利主义道德观成了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五、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中几个重要的道德命题及评价
严复的进化论伦理思想除以上介绍的主要方面外,还涉及到几个重要的道德命题。这些命题能帮助我们从一个侧面更加全面了解严复进化论伦理思想的全貌。
首先,关于道德的起源问题。严复对道德起源的认识,完全是从“物竞天择”的进化论思想来加以理解的。他不同意赫胥黎认为自然进化与社会发展所遵循的是不同的发展规律,他认为进化论不仅是自然界演变所遵循的规律,同样也是人类社会发展所遵循的规律。赫胥黎认为人类社会发展所遵循的是人类自身所特有的伦理法则,严复则认为,赫胥黎把本末倒置了,人类道德的产生仍然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果。早期的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由散入群”以增强自己抵御灾祸和生存的能力,而人类伦理道德观念的产生正是人类群体化的结果。因此,严复提出了道德“乃是天择以后之事”[2]1347的重要命题。这一命题揭示了人类生存除自然属性之外的社会属性特征,说明道德的起源乃是源于人类自身的一种本质需要,其观点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方向。
其次,关于人性的善恶问题。严复从第一个命题“道德乃是天择之后事”出发,进一步提出了他的第二个道德命题,即既然道德是人类为了生存合群的结果,那么,道德中的善、恶观念就不是先验地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乃是后天社会化的结果。人性之初除了拥有与动物一样的各种本能以外,人性本无善恶。因而,严复对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分别予以了批判。在批判“性善论”时,他说:“被谓,善者,人性也。其好善恶不本然,固无所待于报应之居何等。借令其人歆天堂之极乐而后为善,畏地狱之苦趣而后不为恶,此其人因己为喻利之小人,而所行不足贵矣。”[4]1013这个评论不仅揭示了“性善论”的虚伪性,同时也说明了人类的善恶观念是后天产生的。对于荀子的“性恶论”,因而克服了人性道德善恶观上的唯心主义先验论,说明了人类善恶观念形成的后天决定性。
再次,关于善恶的标准问题。在善恶的标准问题上,严复根据人们“趋乐避苦”的心理,提出了“人道以苦乐为究竟”的判断善恶标准的道德命题。这一思想源于西方快乐主义伦理思潮,是西方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反宗教禁欲主义思想的反映。严复主张在以“苦、乐”判断善恶的问题上,要“论人道务通其全而观之,不得以一曲论也”。有些事情虽“苦吾身”而令“天下乐者”是至善的行为。比若母亲对于子女不辞辛劳,然则是“母苦而子乐也”,“母即苦以为乐”。严复认为在世道不昌的情况下,“必彼苦而后此乐,抑己苦而后人乐”,他十分推崇苦己而“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人”[2]1359。可见严复的“人道以苦乐为究竟”的判断善恶标准,虽是建立在感觉论的基础上的,然而在苦与乐的关系上却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其思想与其功利主义伦理观主张“义利合一”是一脉相承的。
最后,关于道德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严复在倡导自由、平等观念时,提出了“欲善必须自由”的道德命题,即认为自由乃是个人道德行为之前提。然而人之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须以“他人之自由为界”[1]132,也就是说以不能妨碍损害他人自由权利为界。严复这一思想在当时具有深远意义,其矛头直指封建专制制度对民众自由权利的剥夺,同时,也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它说明了个人在道德行为选择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一是主体性,任何道德行为在本质上都是个体主体性的行为;二是自由性,所谓为善与为恶都是行为主体自觉自愿选择的结果;三是责任性,既然个人的道德行为是主体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上自觉选择的结果,那么行为主体就应该对其行为承担道德责任。正如严复引用斯宾塞《论公》中的话所说的那样:“言人道所以必得自由者,盖不自由则善恶功罪,皆非己出。”[1]133因此,自由乃是个人道德行为之前提。
收稿日期:200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