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有企业党员主体地位的调查与思考_党员责任区论文

湖南省直国有企业党员主体地位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省直论文,湖南论文,国有企业论文,党员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七大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的新命题。当前党员主体地位的状况如何,如何尊重和提升党员主体地位,是各领域党建工作应引起重视的新课题。近日,我们组成课题组,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座谈会等形式,对20余个省直国有企业的党员主体地位情况进行了调研,初步了解了省直国有企业党员主体地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就如何提升国有企业党员主体地位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和看法。

一、国企党员主体地位的现状评价

根据湖南出版集团等单位上报的材料和座谈情况以及对省直8家国有企业1416名党员的抽样问卷调查表明,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作了一定的努力,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提供了一些机会和平台,党员的主体地位有一定的体现。

调查同时显示,目前在提升党员主体地位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党员主体观念不是很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各方面环境的影响,有少部分党员的主体意识、身份意识、权利意识、使命意识不够强(如下列图示)。调查中,有17.8%的人知道“党员主体地位”的概念但不理解其含义,6.5%的人表示不知道也不理解。有81.1%的人能够经常意识到自己的党员身份,16.1%的人是在党组织要求时或平时偶尔意识到党员身份,2.8%的人很少意识到自己是党员。在问及对党内民主权利的态度时,有52.5%的人表示坚决要求落实,30.4%的人表示要积极争取,16.9%的人认为无所谓。关于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有77.8%的人认为作为一个党员有较强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19%的人感觉一般,3.2%的人感觉不明显甚至没有荣誉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82.8%的人表示愿意亮出党员身份,17.8%的党员不愿意亮出身份。相当一部分党员认为,目前党内教育、监督和管理主客体关系错位,实际起支配作用的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他们才是党的主体,普通党员则是被教育、被管理、被指挥的对象,这种状况影响了党员的积极性。

二是党员发挥作用面较窄。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十分重视党员员工的教育和管理,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为企业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党员的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但同时应该看到,国企党员发挥骨干作用主要局限在模范执行企业管理制度、完成经济业务指标等方面,仅仅是在工作质量和效率上体现了较好的先进性、在履行义务和责任上体现了较强的自觉性、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方面体现了较强的责任心,而在对党内事务乃至企业事务的讨论、选择、监督甚至决策方面则少有涉及。调查显示,67%的人认为党员在企业主要只是模范执行者的角色,只有23%的人认为党员应该参与到企业监督和决策中去。在问及是否关心企业党内事务的决策情况时,有21.3%的人回答一般,直接表示不关心的占7.6%。党员发挥作用的范围过窄,限制了主体地位的提升,有38.3%的人认为国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正处于逐渐下降的趋势。

三是党员权利实现不够好。党章规定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八项义务,但有70.5%的人认为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党员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对等,企业党组织往往过于强调和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忽视落实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有的企业党员民主权利在落实过程中,层层衰减,往往到了基层普通党员手中,可参与或选择的空间已经很小,甚至只是履行一下程序。调查中,有40.5%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党员民主权利只是部分落实或者大部分没有落实好。有53.8%的人认为党员权利落实最不好的是知情权,其次是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普通党员的监督权基本没有落实,也没有办法落实。而在选举权方面,65.6%的党员认为落实较好,但同时认为由于提名制度的影响,可供党员自主选择的余地很小。至于被选举权方面,由于普遍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普通党员当选的可能性很小。

二、影响国企党员主体地位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在习惯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国有企业党员中,大部分人思想里的服从意识压制了平等观念,迷失了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在党内是完全平等的概念,从而弱化了在党内当家做主的意识。还有些党员干部把党员的主体地位看得过于简单,认为无非是让党员说说话,提提意见而已。有的党务干部认为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发挥党员生产经营的骨干作用,把骨干作用等同于主体地位,忽视党员应有权利的落实。同时,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强调高度集中和行政命令,极少数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缺乏民主意识,存在封建专制和家长制作风,以个人意志代替组织意图,忽视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种种认识上的偏差,制约了党员主体地位的提升。

(二)市场化的冲击影响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原有人才、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逐渐弱化,不得不直面市场竞争规则,上至主管部门和企业经营者下至企业员工都更加注重经济利益的追逐,对政治生活、民主权利的重视程度比计划经济时代大大下降。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仍然十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但传统意义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多。调查中,有61.2%的人认为党代会不如职代会,党组织作用弱化;34.3%的人对组织生活会的作用缺乏信心,认为意义已经大不如从前。同时,从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来看,普遍实行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更加追求执行效率,要求员工重在执行,而不是参与决策。在这种认知下,普通党员员工主要是服从高层决策、服务生产经营,党员主体意识被大大削弱。

(三)制度上的欠缺影响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现有的一些党内民主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有的制度又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有些制度与现实情况脱节,配套保障措施滞后,妨碍了党员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真正实现,尤其是党内选举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尽合理的地方。同时,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党组织尚未列入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企业党组织职责与地位不清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规定也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内容,多数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感到无章可循、无所适从。这些问题影响了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也制约了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局限了党员主体地位的提升。

(四)外部环境的制约影响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目前,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环境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提升党员主体地位的氛围和环境。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真正重视党员的民主权利,甚至用居高临下、我说你听的态度对待普通党员,在这种氛围下,很难真正提升党员的主体地位。此外,党内生活缺乏讲真话的氛围和发挥党员主观能动性的激励机制,普通党员提不同意见总是顾虑重重,有的正确意见没有得到采纳或者反馈,抑制了党员真实意见的表达。许多党员对企业党内民主关心不够,对自身党员权利维权意识不强。有的人把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决策认为是影响干预企业经营,党员缺乏应有的渠道和平台去实现自身的民主权利。同时,企业党建活动的空间狭窄,活力不足,资源匮乏,经费有限,这些都是影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的重要因素。

三、提升国企党员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国企党员主体地位的突破和提升,是一个开拓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党的建设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的“切入口”,研究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对策,努力营造凸现党员主体地位的环境和氛围。

要创新党内教育,提升主体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升党员主体地位首先要以积极充分的党员主体意识为基础。要以唤醒和提升党员主体意识作为当前党内教育的重要目标,创新形式和方法、开展全员教育、集中教育、经常教育,大力培育党员主体意识。当前,要集中开展党员权利教育,既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素养、民主作风,也要使普通党员将自己的各项权利铭记在心,认识到正确履行好自身权利也是一项义务,主动而充分地行使。要着力开展党员素质教育,根据企业和党员的实际,以“三会一课”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素质工程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系统化培训,引导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党的活动。

要明确组织定位,界定职责范围。现代企业制度下,要确保党员能够充分、正确地行使权利,必须明确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以及职责权限范围,使党员在党组织权责范围内发挥主体作用。为此,必须解决好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下的法律地位问题,出台法人治理结构下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制度性规定。本着既有利于国有企业按现代化经营体制高效运转,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原则,调适和理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依法决策与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之间的关系。调查认为,企业党组织应重点做好“五管”。一是管“自身”,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二是管“方向”,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政策;三是管“干部”,把党的干部政策、用人标准落到实处,搞好干部的培养和考察,为董事会、经理层任用干部把好关;四是管“思想”,发挥思想政治优势,团结协调企业各种力量,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五是管“文化”,树立企业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正确履行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要完善制度设计,落实党员权利。要根据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实施细则,使党员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双向交流沟通机制。一方面完善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扩大党务工作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组织;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党员情况反映、申诉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疏通信息上达的通道。要坚持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的做法,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建立和完善保障党员自由选举的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和介绍办法,推行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提名办法,逐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保障党员的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落到实处。要建立和完善保障党员监督权的制度,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董事会、经理层任用干部、重大决策听取党代表意见,发挥党代会的作用;建立党员咨询机构,推行企业重大决策前咨询、听证程序,决策后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接受党员质询和问责,使党员有条件、有机会进行监督。

要丰富活动载体,搭建作用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有益的党内活动,是党组织凝聚、团结广大党员的有效举措,也是党员发挥作用、实现价值的重要途径。当前,要以党员为本来设计和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有效平台和渠道,形成党的活动的磁场效应。要开展增强党员意识的活动,如开展佩戴党徽、悬挂党旗,设置党员示范岗、实行党员责任区,组织党员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亮出党员身份,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要开展关爱和帮扶党员的活动,做好关心党员实际困难,维护党员合法权益的工作,密切联系党员群众,依靠党员办企业和搞好党内事务,使党员真正感受到企业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要开展激励和学习先进的活动,创造有利于党员提高工作能力的环境和条件,鼓励党员创先争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发展成党员,形成正确的进取导向,引导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标签:;  ;  ;  ;  ;  ;  

湖南省国有企业党员主体地位的调查与思考_党员责任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