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新形势论文,新任务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3)16-0041-05
2004年至2013年中共中央连续十年发布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的“重中之重”地位。每个文件都对农民素质和农村教育作出了要求和安排,尤其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多项有利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给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本文依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农村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结合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来探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问题。
一、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内生产总值仅次于美国位于世界第二,制造业产值位居世界第一,高技术制造业规模居世界第二;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8%提高到2011年的51.3%,城镇人口历史性地超过了农村。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农村人口、经济社会、生产生活、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致使村庄空心化,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日趋严重。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工商资本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规模化经营比例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等。客观认识和分析农村经济社会的这些变化是搞好农村职业教育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
(一)农村社会形态由“农耕社会”向“农工社会”转变
所谓“农工社会”,也称半耕社会,是指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呈现出“耕工交替、农工结合”、“半耕半工、亦农亦工”等特征,农业表现出兼业化倾向,并逐渐成为制度化了的农村经济社会形态。人多地少的亚洲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普遍出现了农业兼业化倾向。20世纪40年代前,日本兼业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大约在30%左右,而到80年代中期,则在80%以上,其中,第二类型兼业户(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农户)发展最快,从1941年的21.2%上升到1984年的71.1%。1999年我国纯农户比例为40%,Ⅰ兼户(以农业为主兼营工商业)比例为37%,Ⅱ兼户(以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比例为16%,纯非农户为5%,其他为2%,兼业户总计为53%。2008年,四川、安徽两省兼业农户比重分别为72%和69%,吉林、黑龙江两省兼业农户比重分别为52%和51%,浙江兼业农户比重仅为37%[1]。
职业教育培养的是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大量农户兼业经营,使传统的全日制农科类职业教育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农户兼业经营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兼业农户对农业职业技术的培训需求下降;二是农户非农化的倾向要求对农户实施差异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二)农村主要劳力非农化,次要劳力农业化
改革开放的30多年间,由于工农收入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加上国家积极鼓励,使大量青年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转移到工业。目前全国现有农村劳动力4.97亿人,大约有2.5亿多农业劳动力(含常年外出打工人员)转向非农产业,平均每年可达700-900万人。尤其是青壮年劳力大量流入城市,致使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农村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以女性为主,占53.1%;农业就业人员劳动年龄偏大,有三分之二的人年龄在36岁以上。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32.5%。另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70后”出生的人有一多半没有在农村种田和不会回到农村种田,“80后”出生的人95%以上没有在农村种田和不会回到农村种田,“90后”出生的人就更加没有在农村种田的了。现在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主要是40岁以上的一部分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平均年龄为55.2岁,并且妇女居多[2]。
这就要求农村职业教育一方面积极开展农业职业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技能和知识,而且帮助他们树立起为农、立农的思想;同时,针对农业劳动力变化的情况,采取有效的教育形式,如河北省近些年开展的送教下乡活动,培养农村“双带头人”,就是新形势下探索出的农业职业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另一方面,适应农村青年向城镇转移就业的客观需要,积极开展非农专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带着技术技能进行转移,避免出现无技能转移。
(三)农民职业分层和就业多元化逐渐形成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非农产业比例不断提高。统计资料表明,2008年全国农村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农村各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9.1%,农村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54.6%和16.3%。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职业农民已经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村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等。从农民就业形式来看,除了上面谈到的农业兼业化经营不断增多外,还表现在:一是跨区域流动就业较多,2011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占62.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占37.2%。大量农村劳动力在省际之间、城乡之间流动就业。二是就业地点和职业不稳定,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地点和职业流动性更大。三是身份和职业不统一,农民工虽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没有融入城市生活,城市只是工作场所,其生活的家庭仍在农村。
从事不同职业或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同收入的农户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是不同的,任何单一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已不可能满足当前农民的现实需求,必须对农村职业教育市场进行细分,明确不同类型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需求,发展多样化的职业教育才能满足农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农民跨区域流动性就业,就业地点和企业不稳定,流入地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把他们作为一种外来雇工来看待,地方政府没有把他们纳入到当地居民,企业也仅把他们作为临时工,认为对他们培训存在外溢性,因而没有把他们纳入到当地的人力资本进行规划和教育培训,以致现实中大量农民工仍由流出地培训,难以有的放矢地按需培训,出现培训资源浪费的现象。
(四)农业各业经营规模和收益存在较大差异
我国农业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经营体制,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国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占全国农户的1.5%。但总体来看,由于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和农民向城市转移大多离“乡”不离“土”等原因,土地使用权向种田能手流转集中的还比较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种植业的规模经营。如经济发达的宁波市,2010年农业部门对全市“家庭农场”的调研结果显示:在宁波工商部门作为企业注册的“家庭农场”共有385家。相反,受土地面积制约较少的畜牧等养殖业,规模经营发展较快。2004年全国畜牧业规模养殖户达到512万户,远远超过了种植大户数量。
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各地农业规模经营的比例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对土地依赖比较小的种养业和经济效益比较大的产业,规模经营的比例比较大,对职业教育需求比较大。如目前许多地区职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普遍办得比较好,究其原因,一方面大量的养殖场需要大量的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规模经营提高了原料和产品的商品化程度,疫病的防治也成为规模经营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饲料供销、疫病防治、畜产品营销等产业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
(五)农业经营组织增多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现代农业是社会化大生产,必须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通过多种形式把农业生产组织化,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农户”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8万个,辐射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户均年增收2400多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54%和1.5倍。其中,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据农业部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已达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的21.5%。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耕地面积为280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0.3%;转入专业合作社的土地面积达3055万亩,占到全国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3.4%。世界各国农业的实践表明,现代农业必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7年1月我国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极大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达到55.2万家,入社农户达43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7.2%。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在流通和生产领域合作外,一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农村信用合作改革试点,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已达1万多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要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此外,农机合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机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2.8万个,入社成员数将近99万人,服务农户数超过2422万户,作业服务面积达到6.5亿亩,合作社总收入超过292亿元[3]。
由此可见,我国形成了围绕农业生产提供多种服务的新经济组织,它们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对相关技术技能提出了需求。如目前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懂得合作社管理的人才来规范合作社的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因缺乏专业人才使融资存在很大的风险,农产品因缺乏现代营销知识和技能而不能有效开拓市场。农村职业学校必须根据农村新经济组织的需求来培养人才。
(六)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七大又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04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仅为21.6%。其中,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12.1%,农村社会发展的实现程度为33.1%,农村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为69%,农村人口素质的实现程度为15%,农民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28.7%,农村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为-22.4%[4]。基于上述原因等,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全面推动农村小康社会的实现。从上面国家统计局的测算数据来看,当前发展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改善农村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而发展经济和改善农村环境是对立统一的,破解的途径在于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只有农民掌握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才能使促进经济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同步进行。
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新农民,只有农民掌握了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测土施肥、科学种养、绿色生产、循环发展、健康生活,才能改变不合理的投入产出结构,不断拓展农业新领域,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农村生态效益。
(七)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体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下,农民用脚投票,越来越多的农民“洗脚进城”,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10月9日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农民工整体的47.0%。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大学生所占比例超过5%[5]。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促进“四化同步”,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进行,即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通过农民工市民化,使大量农民工在城镇安居乐业,进而促进农民职业化和农业的现代化。
职业教育应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使他们掌握现代工商业所需的技术技能和知识,给他们突破社会阶层隔阂、融入城市生活的知识和能力,从思想、技术上标本兼治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八)农村基础教育布局集中化
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以往乡办中学、村办小学、村组办教学点的办学格局已不复存在,形成了“县办中学、乡办小学、村办幼儿园”的办学格局。农村中小学大量合并,使以往依托农村中小学兴办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失去了依托因而大幅度减少,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处于不断萎缩的状态。农村职业教育的网络在萎缩,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证明的“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经验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农村职业教育面临的新任务
职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进行不断调整和变革,农村人口、技术、经济、社会、教育和政策等一系列变化,客观上要求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重新审视和定位农村职业教育,才能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不断壮大发展。
(一)农业与非农专业并重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农业比较效益的下降,农村职业学校涉农专业的比例不断下降,非农专业比例大幅度提高。依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牧渔类专业招生数为24.7万人,在校生数为58.91万人,分别占全部专业中职招生数、在校生数的3.79%、3.64%。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和削弱。为了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国家从2009年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免学费,2012年国家对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实行助学金,有效地提高了涉农专业学生的比例。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牧渔类专业招生数为95.13万人,在校生数为165.58万人,分别占全部专业中职招生数、在校生数的15.16%、9.83%,分别比实行助学金政策前的2007年高出11.37和6.19个百分点。
同时,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仍需继续转移。现实中,新生代农民离农倾向更明显。据201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多个城市开展的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的比例高达85%;即便不放开户口,80%的农民工也表示将长期留在城镇;有53.2%的外出农民工希望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定居,外出务工农民工愿意回农村定居的仅占8.9%。也就是说,农村新生劳动力愿意留在农村的人数较少。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必将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实现就业和居住“双转移”。因此,农村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仍需在一定时期内农业和非农并重。
(二)在农职业教育与为农职业教育并重
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职业教育的比例在逐渐减少。2008年,全国县级职教中心、县级和县以下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共计4032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14847所的27.2%;全国县级职教中心、县级和县以下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66.97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812.11万人的20.9%;在校生274.91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2087.09万人的13.2%[6]。这与近50%的农村居民(不包括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不匹配。同时,目前农村产业结构也是农业和非农产业并存,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不仅包括产中的农、林、牧、渔各业,而且包括产前原料供应和产后的产品加工、贮运和销售等。市场经济也推动了农民职业的高度分化。可见,农村职业教育已难以满足“三农”的需要。基于以上原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2011年教育部九部委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文件中指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是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包括办在农村的职业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和为农村建设培养人才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可见,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包括办在农村的职业教育和为农村服务的职业教育,即在农职业教育和为农职业教育。
在农职业教育主要是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农职业教育就是城市职业教育也要为“三农”服务,具体来说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城市现代工业文明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尤其是为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和工业化。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村的重要支柱产业,2011年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超过13万亿元,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超过1.6亿人,农村居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收入2471元。二是推动农民工的市民化。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给“为农”职业教育指明了方向,就是对进城农民工通过有效培训,使他们拥有从事现代工商业的技术技能,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安居,进而以农民市民化推动城镇化。总之,通过在农职业教育和为农职业教育的分工协作,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三)职前培养与职后培养并重
农业的兼业化是人多地少的亚洲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普遍出现的现象,日韩国家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转变培养对象,从以往对未就业人员的全日制培养逐步转为培养有农业经营意向的青年或在职专业核心农户,增强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结合农业项目的推广,加强对兼业农户的职业技术培训。我国为了克服农业兼业化经营对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利影响,也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同时指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也就是说,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职业教育要积极培养和培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者。河北省农村职业学校通过送教下乡,培养“双带头”人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四)培养与培训并重
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非农化,次要劳动力农业化,农业劳动力越来越老龄化和妇女化,农业职业教育除了培养和培训专业核心农户外,也要加强对兼业农户的培训。农村新经济组织的出现,要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对农民的培训作用。2002—2010年,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训农民资金累计达510亿元,年均培训520万人次,已成为农民培训的重要力量。亚洲许多国家或地区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依托农业相关部门或机构建立了农业培训网络。如我国台湾省参加农业推广教育的有农会、政府涉农部门、农业试验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以及农业公司,而且农会起主体地位的作用。总的来看,我国除了政府涉农部门农业推广教育能力较强外,其他服务农业的新经济组织大多发展时间短、规模小、实力差,为农民提供培训服务可以说是有心无力,但它们贴近农民生产生活,了解农民的需求,农村职业学校要与这些新经济组织开展联合办学,如与农业合作社联合办学培养发展所需的人才。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
(五)教育部门与农业部门并重
职业教育是跨界教育,人才培养必须实行校企(场)合作、工(农)学结合,无论是工业部门还是农业部门概莫能外。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践中探索出的农科教结合经验就是很好的例证。从亚洲日韩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来看,由于农业区域性特点鲜明,教育的实践性要求强,农业职业教育更要调动农业和涉农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如韩国农业职业教育除了教育部门举办的农业高中和大学农学院和专科农科系外,农林振兴厅办有国立农业专业学校,道(省)农林部门举办农村振兴院,市郡(市、县)设立有农村指导所,每3-4个面、邑(乡、镇)设有1个农村指导所。日本除了农业高中、普通高中的农科、专门学院的农科和农业大学的农学院外,农林水产省和都道府举办了农业者大学,还有三个行业协会举办的农业继续教育机构,即国民高中协会举办的日本农业实践学园、农村更生协会举办的八岳中央农业实践大学、农民教育协会举办的鲤渊学园等。我国农业部门除了继续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外,要尽快恢复农业职业院校由农业部门主管或与教育部门合作的办学体制。同时,在政策上对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新经济组织举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
(六)现代与传统并重
现代农业已成为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既包括传统的种养加生产环节,也包括现代的产供销服务环节;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农业的许多环节相继独立出来,形成独立的产业,如种业、饲料、农药、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而且为了加强农业的发展,形成了银行、保险、会计、审计、咨询、法律等新的农业服务业。美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仅为全国劳动力的2%,而为农业提供服务的劳动力却占10%。英国农业劳动力构成中,产前部分(农机具、化肥、农药等服务部门)占7.2%,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占22.9%,产后部分(加工、储运、分配)占69.9%[7]。农业的功能也在不断拓展,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有机农业、绿色产业、循环农业、观光旅游农业成为农业领域的新兴产业。然而,从现实来看,随着现代农业大量投入农药和化肥,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食品安全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尤其是畜禽养殖业规模的扩大,畜禽疫病已成为危害人类安全的头号杀手。国家开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地膜覆盖和回收等生产性服务。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免征营业税。”这就是说,国家在财政上将支持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农村职业学校要在以往传统种养业专业的基础上,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和趋势,拓展办学领域,积极开发新专业,培养现代农业经营性服务业所需的人才,如测土配方施肥、食品安全检查、畜禽疫病防治、观光旅游农业、农机服务等。同时,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的创业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利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在农村创办经营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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