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社会学的理想类型与分析范式_社会学论文

古典社会学的理想类型与分析范式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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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方面,近年来最为流行的说法是吉登斯提出的。他在一系列著作中,鼓吹社会学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儿,或者说社会学是与“现代性”(modernity)共生的现象,其目的就在研究现代性及其后果(注:Giddens,A.,Sociology,New York:Norton,1988.)。尽管这种说法的流行是最近20~30年间的事,但我们如果审视经典社会学的历史,就能够发现在19世纪,那些被称之为“社会学先驱”的思想家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比其他人更为敏锐地意识到了一个与传统社会迥然不同的全新社会形态的到来。比如,圣西门就首先创用了今天已经十分流行的“工业社会”的概念(注:Lukes,S.,"Saint-Simon(1760-1825)",in Donini A.,& Novack,J.(ed.),Origins and Growth of Sociological Theory,Chicago:Nelson Hall,1982,pp.58~59.);而其他经典社会学家,也大多将“断裂”前后的社会形态分为名称各异的两种类型。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曼恩那里被称之为“身份社会—契约社会”,在斯宾塞那里为“尚武社会—工业社会”,在马克思那里为“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在滕尼斯那里为“社区—社会”,在托克维尔那里为“贵族制—民主制”,在迪尔凯姆那里为“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在韦伯那里为“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在库利那里为“首属群体—次属群体”,在索罗金那里为“亲密关系—契约关系”……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还是有许多社会学家仍在坚持用自己的方式将社会作类似的类型学划分:如雷德菲尔德的“乡民社会—市民社会”,贝克尔的“神圣社会—世俗社会”,以及费孝通的“礼俗社会—法理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社会学是现代性出现的结果之一,那么上述经典社会学家对社会形态的两分概念的提出,就是对“现代性”的一种最初探讨,因为它最早触及了社会形态的这种“断裂”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如上所述,尽管不同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形态的探讨使用的概念不同,但我们都能够发见其中蕴含有类似韦伯的“理想类型”的分析范式。为此,我们首先从韦伯的“理想类型”入手,再讨论经典社会学家有关社会的分析范式,及其对社会学发展的影响。

理想类型(ideal types)是韦伯为了克服德国人文主义和历史学派过度个体化和特殊化倾向而提出的一种概念工具。“理想类型”的概念最初出现于韦伯1904年发表的“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一文中,以后他又在包括《经济与社会》在内的诸多著述中进一步讨论过这一概念及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一般说来,在韦伯那里,“理想类型”的概念具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1)理想类型是研究者思维的一种主观建构,因此,它既源于现实社会,又不等同于现实社会。"ideal types"既可以被译成“理想类型”,也可以被译成“理念类型”。这两种译法实际上正好揭示了这一概念的两个面向:其一,这种类型存在于人的观念中而不是现实中,因此它是一种理念;其二,这种类型所以能够称之为“理想的”,是因为它代表的某种或某类现象是接近于典型的,是一种理想化的典型,现实中的社会现象只能与之近似,不会同其完全一致。所以,韦伯强调,“就其概念的纯洁性来说,这种精神建构不可能通过经验在现实世界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种‘乌托邦’(utopia)”(注:Weber,M.,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p.90.)。(2)理想类型尽管是一种主观建构,但并不是凭空虚构的,它是以理论结构的形式表示的一种“时代兴趣”(注:科恩:《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资产阶级社会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第272页。),因此它也就体现着某个时代社会文化现象的内在逻辑和规则。“这种理想的类型化的概念将有助于发展我们在研究中的推论技巧:它不是‘假设’,但能够为假设的建构提供指导;它不是现实的一种描述,但却欲图为这种描述提供一种明确的表达手段。”(注:Weber,M.,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p.90.)(3)理想类型在一定程度上是抽象的,但它并没有概括也不欲图概括现实事物的所有特征,它只是为了研究的目的单向侧重概括了事物的一组或某种特征。用韦伯的话来说,“一种理想类型是通过单向(one-sided)突出事物的一点或几点,通过对大量弥散的、孤立的、时隐时现的具体的个别现象的综合形成的……”(注:Weber,M.,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p.90.)。正惟其如此,理想类型为比较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具有共性的现象提供了可能。(4)理想类型的概念也充分体现了韦伯对价值的看法。一方面,他并没有无视行动者的价值观,比如,在有关政治社会学的论述中,他划分出了有关权威的三种“理想类型”;但另一方面,他鲜明地强调,“我们所谓的理想类型……和价值判断没有任何关系,除了纯逻辑上的完善外,它与任何形式的完美毫不相干。”(注:Weber,M.,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49,pp.98~99.)换句话说,理想类型就价值而言是中立的。(5)最后,如阿隆所说,韦伯的“理想类型是与社会和现代科学的特点,即理性化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种种理想类型的建立,表明各门学科都在努力寻找物质的内在合理性,并以某种半成型的物质为基础建立这种合理性,使物质为人们所理解。”(注: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549页。)

尽管韦伯的理想类型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但是大多数社会学家都承认,这是他广为人知的对当代社会学的贡献之一。(注:CF.Freu-nd,Julien,The Sociology of Max Weber,New York:Pantheon Books,1968,pp.59~70;Hekman,S.,Weber,the ldeal Type,and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y,Notre Dame,Ind.,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86,p.38.)确实,理想类型的提出不仅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内在的逻辑结构,使得人们对不同社会现象的比较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它大大缓和了实证主义提倡的普遍化的思维方式和历史主义信奉的特殊化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这一解决途径在当时缩小了历史学和社会学之间的分歧,而现在则为实证主义社会学和人文主义社会学的共存提供了某种可能。

韦伯不仅提出了理想类型的概念,他在自己的研究中也提出了各种类型的“理想类型”,如“新教伦理”、“中世纪经济”、“科层制”以及“感召权威”、“传统权威”和“法理权威”等。单就有关社会类型的议题而言,韦伯一样使用了理想类型的分类方法。有时,韦伯借用我们后面将要仔细论及的滕尼斯的“社区”(共同体)和“社会”概念代表两种不同的社会类型;但在多数情况下,韦伯还是使用自己的“宗法传统经济”和“理性资本主义经济”来标示两种不同的社会类型。无论韦伯使用的具体概念类型是什么,他对两种不同社会类型的比较都借用了“理性化”作为两者间的分野。在《经济与社会》中,韦伯明确写道:“不论在个别情况下,一般情况下,还是在某种理想类型中,如果社会行动是以团结感为基础的(这是参与者的情感或传统连接的结果),社会关系就会社会化。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的社会化则是利益一致和权衡的结果,它是由理性的价值判断和便利因素决定的。”(注:Weber,M.,Economy and Society,New York:Bedminster Press,1968,p.91.)纵观韦伯一生的研究能够发见,他通过对宗教、法律、政治、城市化、音乐和艺术的研究,尤其是通过对科层制度和理性化进程的分析,论述了封建宗法经济被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取得的必然性,而这一历史就是西方文明的近代发展史。

尽管韦伯的“理想类型”概念出现于1904年,但在此之前就有许多经典大师尝试着以类似的概念分析框架来描述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间的差异。从这种意义上说,韦伯的理想类型表现出的不过是当时社会理论领域流行的一种分析范式。

最早以两分式的理想类型方式分析社会进程的学者,是英国19世纪的法学家亨利·萨姆纳·曼恩(1822~1888年)。1885年,在《自然法》一书中,曼恩提出了他的社会进化的普遍规律:“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某个方面是始终如一的。通过这一运动过程,对家庭依赖的逐步解除和个人责任的不断增长将社会作出区分。作为民法研究的一个单位,个人稳步地替代了家庭。这种进步已经以不同的速率实现……正是契约,从一个历史的终点起步,从所有的个人关系都归结为家庭关系的这样一种社会状况起步,我们似乎已经稳步地迈向所有这些关系都产生于个人间自由协商的社会秩序的阶段。……我们可以说,迄今为止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从身份迈向契约的运动。”(注:Tonnies,F.,Community and Soci-ety,New Brunswick:Transaction Books,1988,p.182.)

我们开篇已经表明,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时期,或者说在“现代性”出现的转折阶段,社会科学历史上,通过建立自己的两分法的理想类型来分析社会、标明新社会性质的大有人在。限于篇幅,我们这里只着重论述滕尼斯的“社区”与“社会”和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两对理想类型。这种选择性论述的基础不仅在于他们提出的理想类型的影响,更在于它们相互间的差异向我们提供了进行比较的可能。

1887年,滕尼斯在同名著作中提出了Ge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这样一对概念。尽管英语世界现在通常将其译为"Community"和"Society",但大多数人还是承认:“滕尼斯社会学的那两个关键概念,尚处在未翻译的状态,因为将它们翻译成'Community'和'Society'仍然带有模糊不定的意味”(注:Cahnman,Wemer J.,W.J.,Ferdinand Tonnies:A New E-valuation,Leiden:E.J.Brill,1973,p.28.);在汉语世界,最早吴文藻主张译成“自然社会”与“人为社会”;后来有人译成“公社与社会”、“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与联合体”,更多的人则根据英文的译法译成“社区与社会”。值得注意的是,那个最先将英文"Community"成功地翻译成“社区”的费孝通,在这里却没有遵循英语世界的译法。他将这对概念,传神地译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注: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9页。)

无论这对理想类型应该如何翻译,滕尼斯和曼恩一样,希望能够用社区—社会这样一对概念,来描述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类共同生活,或者说建立一种从社区到社会的以变迁为主题的社会学。按滕尼斯的观点:“所有亲密的、私人的和排他性的生活,就像我们揭示的那样,可以被理解成社区中的生活。社会的生活是公共的,它是世界本身。”(注:T-onnies,F.,Community and Society,New Brunswick:Transaction Boo-ks,1988,p.33.)具体说来,社区是在情感、依恋等自然感情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联系密切的有机群体,在滕尼斯那里社区的主要形式包括“(1)亲属关系;(2)邻里;(3)友谊关系”等等;而社会则是建立在外在的、利益合理基础上的机械组合的群体。

在具体论述社区和社会的这些特征及相互间的区别之前,滕尼斯就写道:“社区是古老的;社会,无论其名称,还是其现象本身都是崭新的。……对乡村生活的所有称颂都表明,社区在那里是强大的,更富于活力的;它是人类共同生活的持久和真实的形式。与社区相对应,社会是短暂的、表面化的。据此,社区应该被理解成一种活生生的有机体,而社会则是一种机械的聚合,是一种人造物。”(注:Tonnies,F.,Commun-ity and Society,New Brunswick:Transaction Books,1988,pp.34~35.)从这样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滕尼斯意识到了人类社会从社区发展到社会的必然性,但对这个无法忘怀家乡的田园生活的社会学家来说,更真实可感也更富有人情味的,仍然是那个Gemeinschaft。

滕尼斯的社区—社会的理想类型有这样三种基本的特征:(1)社区—社会的理想类型在性质上具有历史哲学的特征,它欲图揭示欧洲社会在资本主义影响下发生的一系列变迁过程;(2)社区—社会的理想类型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特征,它触及到资本主义社会中某种社会价值的不可避免的坍塌,并且欲图证明缺乏社区精神就无法维系任何社会关系;(3)社区—社会理想类型又具有理论的性质,“因为它欲图为分析社会生活的所有现象提供一种普遍的概念”。(注:Szacki,J.,History of So-ciological Thought,Westport,Connecticut:Greenwood Press,1979,pp.344~345.)

滕尼斯的社区—社会的理想类型自提出以来,一直引起了社会学界的普遍关注。从整个西方社会学的角度说,社区—社会的概念在人类社会研究的类型学传统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从我们这里的论述而言,它则直接引发了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这同样是社会学历史上分析社会类型时一对著名的理想类型。

机械团结(mechanical solidarity)是原始社会、古代社会以及现代的那些不发达的社会的一种社会联结方式,它通过根深蒂固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诸多个体凝结为一个整体。用迪尔凯姆的话来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团结“来源于相似性,它将个人与社会直接联系起来”(注:D-urkheim,E.,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New York:Free Pre-ss,1933,p.106.)。在这样的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不发达,人们的经历、活动、生活方式都十分相同,他们对集体具有强烈的归属感,每个人的个性都被湮没在对集体的遵从之中,并且具有一致的宗教和道德倾向。迪尔凯姆所以将这种团结类型称之为“机械的”,是因为由此联结成的社会实际上就像无机物的类聚一样,它的分子都是类似的,而联结方式是机械的。

与机械团结不同,有机团结(organic solidarity)是由发达的社会分工,以及社会成员间的异质性所决定的另一种社会联结方式,它的典型就是近代工业社会。在这种社会联结形式下,由于分工导致的专门化,增强了个体间的相互依赖。一方面,分工越是细致,个人对他人或社会的依赖就越是深入;另一方面,每个人的行动越是专门化,个性就越鲜明,就越是能够摆脱集体意识的束缚。就像迪尔凯姆所言:“正是分工,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原先由共同意识承担的角色。”(注:Durkheim,E.,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New York:Free Press,1933,p.173.)

我们能够发现,像那时的大多数社会学家一样,在迪尔凯姆的社会结构的理念类型论述中,还是隐含着一种有关社会变迁的一般模式。可以发现,和韦伯、滕尼斯等诸多社会学家一样,迪尔凯姆的理论出发点也是由工业革命的迅速扩展而导致的分工的专门化以及科层制的出现。不过,和滕尼斯这样的怀旧主义者不同,在迪尔凯姆那里,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转变预示着一种新的社会类型在社会整合的基础上正在出现。还是在《社会分工论》中,迪尔凯姆写道:“由劳动分工导致的团结迥然不同。如果说前一种团结预示着个人的相似性,那么这种团结则以异质性为基础。前一种团结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个人的人格被吸纳到了集体人格中去了;而后一种团结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独特的行动范围,也就是说都有了自己的人格。这样,十分必要的是,集体意识为个人意识留出了一方天地,使它无法规定的功能得以确立。这种空间扩展得越广,由这种团结产生的凝聚力就越强。实际上,一方面,劳动越是分化,个人对社会的依赖就越强;另一方面每一个人的活动越是专门化,他就越会成为个人。……社会已经赋予我们的创造力以更多的空间。因此,在这里整体的个性和部分的个性获得了同步发展。社会能够更加有效地采取集体行动,同时,它的每一部分也都能够自由地行动。这种团结与我们在高等动物身上看到的团结何其相似!”(注:Durkheim,E.,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New York:F-ree Press,1933,p.131.)

如果将滕尼斯的社区—社会和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相比,我们能够发现,尽管这两对理想类型都描绘了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变迁的一般模式,但两者之间还是有这样一些鲜明的区别:(1)在滕尼斯那里,社会变迁的动力是意志,这种人类的内在动力(与社区向社会的转变相对应的,是自然意志向理性意志的转变);而在迪尔凯姆那里,动力则是分工和制裁这类外部因素的变化。因此,查曼认为,尽管迪尔凯姆的理想类型源于滕尼斯的启发,但不能认为两者间是完全对应的,只是顺序颠倒了一下。比如,“机械团结指的是社会制约的外部因素,而社区则导源于本质意志(即自然意志)的内在现实。而有机团结和社会之间的裂隙则更是宛若鸿沟。”(注:Cahnman,Wemer J.,W.J.,Ferdina-nd Tonnies:A New Evaluation,Leiden:E.J.Brill,1973,pp.239~240.)(2)与滕尼斯对传统社会(社区)田园牧歌般的怀念不同,迪尔凯姆清楚地意识到了有机团结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我们接下来就会看到,这种被吉登斯称作为“现代性”的东西正是社会学出现的历史与社会背景。

围绕经典社会学的出现背景,大多学者的分析都十分一致。美国社会学家D·P·约翰逊提出,社会学的产生动力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前所未有的复杂的社会变迁”;其二是这种变迁获得了来自知识界的有意关注,因为正是“急剧的社会变迁……有可能提高人们自觉地反复思考社会形式的程度”(注: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8页。)。我们已经提及,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也认为,社会学是剧烈的社会变迁或现代性出现的直接后果之一,而“这些变迁的核心就是18和19世纪欧洲发生的‘两次大革命’”,即法国的政治革命和英国的产业革命。(注:Giddens,A.,Sociology:A Br-ief but Critical Introduction,London:Macmillan Pr.Ltd.,1982,P.46.)因此,欧洲社会学不过是对因工业文明和民主政治而导致的旧制度的崩溃所产生的秩序问题的种种反应而已。(注:1998年,美国社会学家巴特也以与我们十分类似的口吻说道:“应该牢记的是,社会学和社会理论的最初浮现,是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跃升的一种反应”。参见:Baert,Patrick,Social Theor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98,p.204.)

考虑到作为学科的社会学出现的背景,我们能够理解,滕尼斯的社区—社会和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虽然都是经典社会学家主观建构的概念,但它们并不是凭空虚构的。这两对理想类型以及其他我们提及但未加论述的有关社会形态的种种理想类型,是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叶经典社会学家以理论结构的形式,对人类社会进程的“断裂”表现出的一种“时代兴趣”。在相当的程度上,它既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文化的基本主题,同时又构成了经典社会学的一般分析范式,或者说,它就是经典社会学理论本身。

正是因为经典社会学家解释社会形态时普遍借助上述二元论的理想类型,它赋予新生的社会学以逻辑起点和分析框架,也形成了它后来的先天不足。认真解读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起到当代为止的所有大师们的社会思想,能够发现19世纪之前的社会思想和此后的社会学思想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早期的社会思想探讨的是人性与社会秩序的普遍关系,而社会学思想关注的则是工业社会,或因工业社会的到来而造成的人性与社会秩序的巨变。虽然“社会学”(sociologie/sociology)一词最初的创用者是孔德,但我们能够发现在他之前那些被称为社会学“奠基人”的先哲,和他之后被称为经典大师的那些人,无一不以社会变迁作为自己的探讨主题:在孔德之前,英格兰的弗格森撰写的《市民社会史文集》(1767)关注的就是“社会变迁以及社会从一种类型变为另一种类型的原因”;(注:斯温杰伍德:《社会学思想简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而圣西门不仅创用了“工业社会”的概念,并且预示了在工业社会的推进过程中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倾向。在孔德之后,迪尔凯姆、韦伯和齐美尔都意识到了由社会进程的断裂和现代性的出现带来的变迁,人在现代性情境下的命运构成了他们著述的中心议题;而马克思则干脆欲图通过阶级斗争引发进一步的社会变迁。

应该指出的是,社会进程的这种“断裂”,因其造成的传统社会秩序和价值观的塌陷,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欧洲引发了社会和文明的危机。从这样的意义上说,经典社会学家们提出的各种理论和他们所作的不同努力,是对这一危机或文明的“断裂”作出的一种回应。十分自然的是,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认识不同、个人的生活和成长经历不同,不同的社会学家作出反应的方式也就不同:马克思和迪尔凯姆意识到他们生存的时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但他们又都对未来抱以乐观主义的态度;马克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序和崩溃的必然性,但他也设想将有一种更为人道的社会体系的诞生,并解决在资本主义社会无处不见的物化和异化现象;迪尔凯姆则相信,“工业主义的进一步扩张,将建立一种和谐而完美的社会生活,并且,这种社会生活将通过劳动分工与道德个人主义的结合而被整合。”(注: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页。)与马克思、迪尔凯姆不同,滕尼斯、齐美尔、帕雷托特别是韦伯,则以悲观主义甚至绝望的心情来对待上述危机。在韦伯眼中,现代西方世界正在面临一个巨大的悖论:在这里,人类社会要想取得任何物质方面的进步和扩张,都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与个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天然不容的科层制“铁笼”的不断扩张。用韦伯自己的话来说,“今天,我们已经目睹无所不在的科层制化和理性化正在降临,想想它们的后果吧。现在……在所有以现代方式运作的经济组织中,理性的预测在任何阶段上都已十分明显。由此,每个劳动者的行动都可以数量化的方式加以测量,每个人都成了机器上的一个齿轮;而且,一旦他意识到这点,就会努力成为一个更大一点的齿轮。”(注:Quoted in Coser,L.,Masters of Sociological Thought,Ideals in Historical and Social Cont-ext,Second Edition,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Inc.,1977,p.231.)其实,无论经典社会学家是以乐观还是以悲观的心态,来对待因传统社会秩序的“塌陷”而造成的这种社会形态的改变,他们的分析社会的理想类型都是这种“断裂”的必然反应。

最后,既然经典社会学是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欧洲文明的产儿,这一背景也就必然会给它留下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局限:即经典社会学家们在论述社会变迁的动力时常常求助于某种单一的解释,而他们对社会形态的理解受其使用的理想类型的影响又往往是二元对立的。显然,正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出现,在相当的程序上改变了原先田园诗般的那个变化缓慢的世界,使之在诸多方面与先前的世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尽管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被我们称之为“现代性”的诸多方面尚未全面展现出来,但它体现出的某种征兆和趋向,足以使那些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想象力的经典社会学家体验到社会生活已经和将要出现的那些变化。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变化是前所未有的,他们自然就会将变化前后的两个社会形态视为是截然相反的,或根本对立的。

无论是社会生活中的急剧变化的影响使然,还是将学术作为志业的责任感使然,同样十分自然地是,经典社会学家们都会对这种变化做出自己的反应,都会开始思考变化后面的基本动因。比如,对影响现代世界的主要动力的理解,在迪尔凯姆那里是由复杂的劳动分工所孕育的工业主义,在韦伯那里则是理性化的资本主义。在相当的程度上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存在着一种与先前不一样的社会变迁的动力,并在改变着这个世界,所以才会使经典社会学家以不同的表达方式,都将基本的社会形态划分为“传统—现代”两种理想类型。我们知道,这样一种二元对立的观念后来直接塑造了帕森斯之后的所谓“现代化”理论。尽管人们对现代化理论的表述各有不同,但它的基本假设却无非是:(1)无论你用什么样的话语形式来代表“传统”和“现代”,反正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云水之别;(2)现代社会结构和经济制度的确立,是建立在传统社会结构和旧有价值观念式微的基础上的;(3)由此,用丹尼尔·勒纳的话来说,“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是两种相互对立、性质不同的社会系统,而现代化就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全面转变的过程。(注:Ler-ner,D.,The Passing of Traditional Society,Modernizing in the Middle East,Glencoe,Ili.:Free Press,1958.)这种简单的传统—现代两分法,以及作为其理论基础的单线进化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人们视为天经地义的公理,并直接影响到我们对变动世界的理解和误解。现在我们已经看到,这种盛行了100多年的有关社会形态的两分法,正在受到各种新兴的社会理论的批判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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