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对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发市场论文,农产品论文,韩国论文,上海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世纪下半叶以来,韩国农产品市场有很大的发展,其中不乏有许多成功的典范。著名的汉城可乐洞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就是世界上年交易量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最近有机会对韩国汉城和釜山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考察,感触很深。韩国与我国都是亚洲国家,农业规模又都偏小,发展农业有许多相似之处,借鉴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经验,无疑对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十分有益。
一、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与特点
1.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主体
韩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2002年,韩国政府对农业财政补贴中30%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韩国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重视,主要通过对公营批发市场建设的投资实现。
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有三种类型: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般法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类似农产品批发市场。韩国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全由政府投资,一般法定农产品批发市场除政府参与投资外,主要由民间资本投资。但在这三类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公营批发市场。
1951年韩国政府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营化。至2003年,韩国已在全国建设了 32个公营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形成了以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目前,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成交量已占全国农产品成交量的50%以上。韩国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建设,一般中央政府出资70%,地方政府出资30%。我们考察的汉城可乐洞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总投资933亿韩元,其中中央政府出资40%,汉城地方政府出资60%。
以公营为主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体系,对韩国农产品市场的各种功能的发挥,起着主导作用:通过以拍卖为主要交易形式的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市场信息的及时传输,引导市场价格的形成,有效地调节供给,减少市场波动,同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稳定、畅通的农产品上市渠道,使他们无后顾之忧。
2.通过政府投资,“跨越”式实现设施的现代化
由于政府出资建设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跨越”式地实现了现代化。汉城是韩国最大的城市,人口1400万,约占韩国人口的四分之一。汉城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韩国最大的公营农产品(含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交易量,与汉城需求量的 49%,是韩国的农产品流通中心。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设施十分壮观:冷冻仓库4870平方米,立体式停车库13878平方米,废水处理场214平方米,银行、餐厅、加油站、药店等配套服务设施样样具备。为了达到环保要求,每个批发市场建有废水处理场。可乐洞批发市场新建的废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一级饮用水标准,市场内可循环用水。
这些现代化设施保证了各种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包括公正的价格形成和交易信息的及时传输。电脑竞买和荧光屏显示等现代信息传输设施,及时将市场拍卖价格向全国多种媒体传输,行情电光揭示板,向所有的竞争者公开交易的行情 (批发市场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网络参与)。处于全国各地的农业生产者和商人可以通过PC通信、传真电话、自动应答电话及时了解每天的交易行情。这对调节和稳定韩国的市场供求,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3.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行由法律“护驾”
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行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运行规则,这些运行规则又在“法”的“护驾”下不断发展与完善起来。
1951年至1972年,韩国一直沿用日本殖民时代的《中央批发市场法》。该法维持一个城市建一个市场的原则,允许地方公共团体设立批发市场,禁止场外交易。在1973年至 1976年期间,韩国自己制订并通过了《农水产品批发市场法》。此法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所属关系由商工部移交农林部,并将市场的开设资格由地方公共团体改为汉城特别市、釜山直辖市等地方政府。
1976年,国会通过了《关于农水产品流通及其价格安定的法律》,简称《农安法》,以后又根据农产品生产环境和流通环境的变化,进行了6次修改。该法规范了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涉及的各个方面。韩国法律规定,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以拍卖为主,如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90%的农产品就通过拍卖交易。所有的批发市场的法人都不得拒拍,从而为韩国农业生产者提供了公正、畅通、快捷的农产品出货渠道,维护了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交易过程、收费标准。作为主渠道的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组织,是受政府委托的公共事业法人机构,或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组成,代表政府进行批发市场经营与管理,从而能够更多地从社会公益角度发挥市场各种功能,使公营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韩国农业生产者信赖的农产品集散中心,而不仅仅只是赢利场所。
4.科学规划是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石
韩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整体规划,重视各个批发市场建设前期设计与科学规划。 1971年至1975年,韩国政府为改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制定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全国性整体规划。 1980年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历经近两年的研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为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今天的成功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使韩国汉城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成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由于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地处汉城市中心15公里区域内,地域位置限制了其市场进一步发展空间,市场交易能力趋于饱和。所以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汉城汉江西部地区投资2000亿韩元建设了更为现代化的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江西分部。
二、对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启示
1.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必须重视公益功能。当前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民营资本投资比重增加,有可能成为投资主体。这对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自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追求投资效益和经营利润的最大化的同时,民营企业往往会忽视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重要节点对农业生产和食品消费安全的巨大影响,会忽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功能建设和发挥。如上海有些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市场信息只对场内交纳费用的会员传输(而且不是及时信息,只是以传真方式定时传送)。这种服务场内商人的方式,不利于广大农民及时了解交易行情。
民营资本难以承担社会公益功能,市场公益性功能必须由政府担当。建议由政府投资建设二至三个批发市场,作为全市农产品批发的中心市场。市场性质应该为公益性的,实施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政府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的主体,这是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地位、农产品消费是人类不可缺失的基本消费所决定,它影响着农业生产、人民的食品消费、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2.建设具有导向作用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海缺少设施现代、功能齐全、持别是具有拍卖功能的能对全国农产品流通价格有引导作用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上海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普遍规模小、设施简陋。2000年底,全市粮食、蔬菜、瓜果、畜禽及水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146个,市场总面积162万平方米,年交易量320万吨,平均每个市场年交易量2万吨,全部交易量约占全市食用农产品消费量的45%。农产品生产与消费聚散结点的规模太小,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上海还没有以拍卖为主要交易形式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难以发挥对全国农产品流通有影响的社会公益作用,这与上海在新时期的建设全国物流中心的目标不相适应。
上海要成为全国农产品物流中心,必须建设能及时向全国发送农产品需求信息的一流的信息传输系统,并能够引导长三角和全国农业生产的、以拍卖为主要交易形式的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因此,我们不能期待民营企业在经营批发市场获得足够利润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设施的再投入,政府应该成为上海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跨越”实现设施现代化的投资主体。
3.周密考虑,科学规划。上海要建设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将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全国农产品物流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对未来上海的全国农产品物流中心发展战略有清晰了解的情况下,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整体规划未来上海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融入未来上海的全国农产品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同时要考虑现有的和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因素,确定上海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数量和市场建设的地点。
建议可选择外环线以外交通便利地区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与周边居民居住区域有一定距离,市场要有一定扩展空间。在上海西、南、北区域建设2至3个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5年的努力,集中交易上海食用农产品50%的需求量。
4.市场发展“法”先行。在上海建设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时,对韩国为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而慎重立法,严格执法,摒弃长官意志,维护政策和法规严肃性的做法值得借鉴。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当前上海农产品流通的主导形式,也将是未来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后农产品流通不可替代的主要形式之一。所以在“十一五”期间建设的上海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应在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范进行,用法律法规规范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市场的组织行为,规范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从而确保上海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法”的“护驾”下顺利建设、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